可当真一切就那么平静?不,在叶安玖看到那块牌子的时候,就不可能平静了。wWW.ΧìǔΜЬ.CǒΜ
药物浸泡过的神木牌,一面刻印着月神,一面写着她的名字-----洛紫!
月氏,洛家!
那个人做事,从不会毫无目的,将她丢来这千里之外的陌生地方,一方面是为了惩罚她,一方面就是为了那个孩子吗?
如果她想远离,她就该对那个孩子视若无睹,然后想办法发出消息让司先生找来,司家,绝对能给予她想要的生活,可为什么没有传递,她不知道,也不想深究,因为想得太多,总会想起过往,那些她最不愿意想起的东西。
日子一天天过,叶安玖的肚子也一天天大,月经不准,其实不能算出孩子多大,可按照她服下圣水的时间,这肚子,该三个月了吧!
清早醒来,阳光明媚,叶安玖揉了揉酸痛的腿,皱着眉从床上起来,这样的日子,宁静安宁,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不过托这次得福,她那一身娇生惯养的脾气算是全没了。
推开门,屋外站着一人,准确的说,是一人一狗,一大一小,两双眼睛,晶亮亮的,好像清晨露水下的葡萄。
一个洗得发亮的破边陶瓷碗,碗里是红得鲜艳欲滴的山梅,而那狗子光秃秃的脖子上,挂着的是一串还滴着露水珠儿的花环。
那一瞬,一束晨光照下来,瞬间将叶安玖心底那发霉的阴暗角照得一片光明。
看到了叶安玖,一人一狗似乎有些惊慌,赶紧将山梅和花环放下,一眨眼就跑没影儿了。
站在门口,叶安玖看了许久,看着空空的巷子,思绪放空,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弯腰,端起山梅,拿了花环,花环挂在一个玻璃酒壶上,山梅拿去清洗,很大颗的山梅,红得发紫,看得人食欲大增。
一口咬下,又酸又甜,很神奇的口味,但她很喜欢,都说怀孕的人容易嗜酸,可叶安玖并没有那样感觉,就是吃得多了点儿,可如今尝一尝,一眨眼一碗见底,没了?
咂咂嘴,这东西,没吃还好,吃了,居然还馋上了!
想吃,但她总不会为了口腹之欲而去爬山,虽然山不高,但是这里的山里可是有野兽的,野兽......那个孩子去山里摘的!
拍拍脑袋,不想不想,头疼!
忙忙碌碌又是一天,做事的时候不觉得,可一旦停下来,她就觉得腰酸背痛,每次去厕所她都要撩开看看肚子,有种把宝藏藏在衣服里生怕不见了的紧张感。
晚上,揉着酸胀的腰回到住所,刚刚推门,脚下却踢到了什么,弯腰,是一碗山梅!
酸酸甜甜的味道,很馋,很好吃,吃完忍不住又想吃,可明明那么好吃的味道,为何心里竟然觉得酸酸涩涩的?
如果唐密密知道了,她就会感叹:安玖啊!她看起来冷清有薄情,可其实心里最软了,最见不得别人对她好,说什么自己冷漠无情,其实只是伪装而已!
喝了牛奶,该睡了,可是睡不着,看着头顶发呆许久许久,终于还是起身,拿了牛奶瓶和一些面包,裹了大大的风衣,拿着手电筒出门了。
如果要问,叶安玖最讨厌这个镇子上什么东西的话,那一定是狗,这里几乎家家户户都养狗,多数是猎狗,站起来快有她那么高的大黑背,还有狼狗,就连最小的柯基,也会追着人跑小半里,叶安玖被追过N次,每次看到狗都很绝望。
晚上出门,一路上狗声相随,还得带上棍子才能保证一点安全。
好不容易来到了桥下,一盏破旧的油灯昏暗的亮着,狗子瘸着腿走来走去,不断的在那个孩子的身上舔来舔去,空气中飘来淡淡的味道,是血的味道。
叶安玖走进,脚步声很轻,但是依旧惊到了很警惕的两个小家伙。
一人一狗瞬间摆出戒备的姿态,眼神如收到袭击的狼,防备、警惕、凶狠,然而,在看清楚是叶安玖的时候,瞬间就散去了戒备,没有露出笑颜,也不可能跟她说话,但就是一个眼神和姿态的收敛,无声的显示她们对她放下了戒备。
叶安玖走过去,那小姑娘转开身体,很显然,不想让她看到手上的伤。
将牛奶和面包放下,叶安玖站了几秒才开口:“以后不要去采山梅了,我不喜欢吃!”
她明显能听懂她的话,转头之后,黑漆漆的眼睛里似乎带着几分疑惑......目光落在她的肚子上。
叶安玖的手微微一颤,有两份不易察觉的戒备,她肚子大得很快,三个多月,看起来就像别人五个月大的,可因为她没有表现出什么异常,也一直穿着玛利亚宽大的工作服,因此就连一直跟她上班的两人都没有察觉,可这个孩子知道了。
因为知道她有小宝宝,所以才特意去摘山梅的吗?
“洛紫!”
叶安玖喊了一声,看着她的眼睛微闪,微微扬了扬眉,从衣服里拿出那块木牌,轻轻放在她面前:“是你的名字吗?”
小姑娘迟疑的看着她,许久许久,微不可及的点了一下头。
叶安玖勾了勾唇,许久才缓缓转身,踢了一脚旁边瘸腿的狗子:“跟我来拿药!”
又伤口给狗舔,没病都会变成有病了!
明明一只狗,长得又丑又瘦还掉毛,但是偏偏它就那么有灵性,听懂了叶安玖的话,走过去在小姑娘洛紫的身边蹭了蹭,似是不放心的叮嘱,然后跟着叶安玖走了。
药不多,叶安玖特意去药店买了一份,写好用法,然后挂在那只狗的脖子上:“去吧!”
看着那只狗走远,叶安玖知道,今晚,这一对小伙伴可能又要相依取暖,在那湿漉漉的桥洞里。
也许,善良的人如果觉得同情了,会将他们带回家,然后好好照顾,那样才叫善心,可叶安玖做不到,她如今自身都难保,贸然接手了他们的人生,她无法负责。
如果不能给予最好,如果最后还可能带给他们更大的危险,那还是维持现状吧。
仁慈的改变一个人的悲惨命运,可却又无法负责一生,那样的仁慈,又何尝不是一种罪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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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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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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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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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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