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骂了,说完了,点醒了司胤衍,然后,他起身,意味深长的看着他:“寒非!看起来你很了解你嫂子啊?”
嫂子和小叔子,千古暧昧的对象!
沈寒非脚一软,后背发凉,心中骂自己没出息,靠,他对叶安玖一点想法都没有,为毛要心虚脚软?
司胤衍倒是没有对他做什么,只是拍拍他的肩,然后走了。
走了?就这样?
不曾想,他还没出去,陆林进来了,客气弯腰:“沈总!总裁让你继续住持会议!”
沈寒非眼睛一竖:“那他呢?”
陆林推推眼镜:“目测是去找老板娘了!”
刚刚老板出去的时候表情也不太好看,但绝对是冰山消融,火山沉寂的现象,也就是说,雨过天晴了。
沈寒非瞪:“靠!我开导他,引导他走出人生的迷障,他居然恩将仇报?”
前段时间因为叶安玖出事,他被拉来摁在副总的位置上,差点累成狗,看在叶安玖差点丢命的份儿上,他认了,可,如今他自己作妖吵架,弄得嫂子跑了,为了追老婆,又把他拉来顶缸,他是欠了他们夫妻两的吗?
不满,非常的不满,全都是不满,要命的不满!
“沈总!你现在代表的是总裁!”
“嗯!”
“我们现在在开会!”
“我知道!”
“那你能把你尊贵的大腿拿开吗?你压着我的座位了!”
转头,看向陆林,冷笑:“陆总助,你现在对我意见很大嘛!”
瞥了眼沈寒非,目测大姨夫来了,叹口气:“不敢!你请随意,我站着就好!”
看在他解决了总裁那个大魔王的份儿上,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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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宅,老爷子正在剃他刚刚长出来不久的灰白胡须。
九十岁的老人,很多喜欢留点胡须,偶尔捋一下,装一下仙风道骨,可老爷子不是,这么多年,从未把胡须留长过。
一是因为他是军人,想来喜欢干脆利落,干干净净多好?
二是因为某年去参加国宴的时候,他跟一个差不多年纪的文学界老头子坐一起,对方留了胡子,模样也有几分要成仙的架势,然后,在吃饭喝汤的时候,老爷子亲眼看着一滴汤汁从对方的嘴里流出来,顺着胡子滴落,然后掉进汤里,恶心得那顿饭他都没吃,这么多年,想一次就恶心一次,所以对于胡子,他是深恶痛绝,一定要刮干净。
“少爷去花都了!”
老爷子的手一顿,嗤笑:“舍得去了?我还以为他有多硬气呢?老婆孩子热炕头,他居然因为怯懦想着要单身,脑壳里进水了,这么没胆气,老子都不好意思说他是我孙子!”
刚刚进门的司爸爸脚步一顿,这老爷子最近对他的孙子怨念颇深啊,明明以前最宠爱的。
“对了?安玖那丫头呢?去花都干嘛了?”
说起这个,还真不好说,司爸爸让报信的人退下,自己把传来的消息说了,当然,必须要润色,不能说得那么暧昧。
说是阎霆死皮赖脸的追安玖,说安玖去找燕北轩是因为感谢他的救命之恩,也算是还原了事实。
“阎家的小子?他爹是那个?闫伟光还是阎瑞诚?”
两个闫字不同,其实意思是一样的,不过是不同分支上下来,然后经过变迁,又在花都合成了一脉,一家俩主,一人想要带着家族从政,一人想要掌握军权,这才是导致阎家被燕家压制,挣扎却难以翻身。
闫伟光掌握的是军区大权,阎瑞诚掌握的是家族大权,分庭抗衡,当然,两人的德性也是完全的两个样。
“是阎瑞诚的儿子,排第三!”
“哦!好啊,正好给那个混小子敲敲警钟!”老爷子毫不掩饰自己的幸灾乐祸。
当然,如果换成闫伟光,也许老爷子就不是这个态度,说不定直接派人去动手了。
闫伟光和阎瑞诚完全是两种人,一个是毒蛇,一个是豺狼,豺狼虽然也不是什么好物种,但好歹还穿上了人皮,讲几分道理;而毒蛇,那就是见谁都咬,且下口就是毒。
当然司诚均和闫伟光同在一军区,如果不是苏老爷子出手拉了一把,司诚均恐怕就栽在闫伟光手里了,暗地里下黑手,偏偏还没有证据,当年也是把老爷子气的不轻,直接就开枪,如果不是苏老爷子压了一下,那子弹绝对打到了闫伟光,可想而知他有多生气。Χiυmъ.cοΜ
“对了,那个叫阎霆的小子品行如何?”
“纨绔子弟一个,有几分聪明,不过都用在玩女人上了,除了点儿小产业,没什么大作为!”
虽然在一般人眼里,阎霆那产业已经是土豪了,可在真正的世家眼里,那就跟小孩子闹着玩一样。
“不行!这样的人怎么能追求安玖?没有上进心,还花心滥情,哪儿配得上安玖?”老爷子一脸的不满,很是嫌弃。
司诚均哑然:“老爷子,您是不是搞错了?那是您的孙媳,您该抵制一切靠近她的男人才是,你这样子,怎么像是相看孙女婿?”
好挑选追求叶安玖的男子,都不知道让人说什么好。
老爷子嗤笑:“抵制别的男人,乱吃飞醋,那是你儿子该做的事情,老头子只看人,那混账要是真跟安玖离婚了,我收安玖做亲孙女,招赘个优秀的孙女婿,气不死他!”
不得不说,老爷子这招,够毒的,司先生要是真闹到离婚了,一回头,老婆成了妹妹,还整天跟着另外的男人亲亲我我,那场面,想想都觉得受不了,真要成了,不气死才怪!
司诚均心里叹气,虽然自己儿子不争气,但好歹还是自家的亲,他可没老爷子那么‘开阔宽广’的心胸。
多个女儿他不介意,他也确实喜欢叶安玖那性子,但再弄个女婿,最后膈应的,一定不仅仅是司胤衍一个人。
所以,还是希望司胤衍给力点儿,把儿媳妇找回来吧。不然,女儿他认了,要不把儿子丢了,然后当女婿招回来?
嗯,好像这主意也不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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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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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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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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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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