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一凯之所以给我三天时间,因为有丁咚前车之鉴,相信我有这能力。并且大白天都活见鬼了,他也不希望卷入一个闹鬼的案件当中,至于回去怎么向领导交代,那是他的事儿了。
等警察走了之后,我重新插上大门,丁咚在我身上笑道:“你知道我刚才怎么吓唬的刘一凯吗?”
“不就上身那一套吗?”我不屑地撇撇嘴,走回夏芷烟房间。
“上身你猜对了,但你猜不到我对他做了什么。”
“你做了什么?”这让我感到挺好奇。
“我给他一张胡大龙的死后特写!”
哦,难怪这小子跑的比兔子都快。这人最怕的是遇鬼后发现自己认识,更可怕的是这只鬼的死与自己有关。
我又伸出大拇指给死丫头点个赞,然后和西门流星打个电话。只有三天的时间,夏芷烟需要有人时刻保护,丁咚不太靠谱,再说白天她行动受到限制,只有叫这小子过来帮忙。
打完电话,我让丁咚在那白衣女鬼的记忆里搜索一下,有没有什么法子破解河底的诡秘煞气。谁知死丫头搜来搜去,跟我讲了一段白衣女鬼生前死后的故事。不过这也是我和夏芷烟所好奇的,于是耐着性子听下去
这白衣女鬼名叫苏璃,我差点听成酥梨。丁咚骂我一声没文化,接着往下讲,此人生前是青城山一位隐修者。隐修者其实就是隐士,在古代修仙练道者居多,大部分隐匿在富有仙灵之气的深山之中。比如现在的终南山,有不少放弃了年薪百万的职场,上山隐居修行。
苏璃生于元朝末期,十六岁上山,修行了整整二十年,精通道家之术。那时反元义军四起,天下动荡,他们这些隐士被义军一忽悠,统统加入反元大业之中。后来和元军交战却屡战屡败,他们这些道家高人就开始琢磨奇招了,合力养了一只镜中尸。
骨头上的火焰标记,是他们众志成城的标志,喻为光芒之火,同时也是控制镜中尸的密咒。他们足足耗费三个月时间,才铸成一具“金水魔尸”。当年他们把养尸地选在小青城,专门修建了一座青城观,金水宫便是养尸重地,最初僵尸便封禁在大殿内的那口铜棺内。
他们利用镜中尸在夜间偷袭敌营,将元兵杀的落花流水,义军由此大获全胜。可功臣大多都没好下场,尤其是拥有镜中尸这样令人胆寒的牛逼武器。义军首领心想他们既然能帮自己打败元军,亦能揭竿而起,夺取义军兵权。于是心生一计,在这些道家高人之间散播谣言,引发他们内斗。
这些人内斗那还得了?立马有人先下手为强,解开镜中尸密咒,短短两天之内,死伤殆尽。苏璃正是死于那一次争斗,它还算是比较幸运,其他人死后化为镜中尸羽翼,它却得以保留了魂魄。但魔尸威力过大,导致山体塌陷,青城观陷于山腹之内,幸存的一位道长将镜中尸连带它一块困于金水宫后的洞窟内。
这位道长就是我们在后殿看到的那具坐化遗骸,他为了镇压魔尸,最终身受重伤,无力逃出山外,就此死于原地。
魔尸由于拥有灵魂,被封禁在洞窟内后,或许感到孤独寂寞,于是放过苏璃,令它成为自己奴仆。此后这数百年,它们一直没放弃逃出的念头,但金水宫的封禁非常特殊,只能进不能出,绞尽脑汁,始终没找到打开封禁的法子。
但它们还是成功将魔尸羽毛送出外界,随着杀人取魂,金水鸟的队伍不断壮大,有希望从外部打开逃生之门。眼看就要成功了,却被我们闯入魔窟,杀死了魔尸,这是苏璃死都不敢相信的事实。xǐυmь.℃òm
要知道当时他们高手如云,都没收拾了这老粽子,我们四个年轻后生,远不如他们当年法术高超,为啥就成功了呢?
为什么呢?到现在我都不明白,这老粽子会被音乐迷惑原因,要不是瞎猫碰到死老鼠,我们这会儿都变成魔尸身上的羽毛了。不过也不是完全凭运气,比如打开青铜外壳,他们那个年代绝不可能在短时内击破,我们靠的是现代先进新科技。
苏璃的记忆虽然很详尽,但没提到青城观陷落山腹而不损毁的内情,这恐怕将会成为永久谜团。有时候古人的创造力是特别惊人的,我们到现在都自愧不如。
夏芷烟听完后,惊叹道:“它们真是太厉害了,在外面又用金水鸟养成一只魔尸,只差一步就能打开金水宫的封禁之门了。”她说的这只魔尸,就是曾经追杀我们的破“鸟人”。
丁咚却惊讶地说道:“那这只魔尸会不会接着害人啊?”
我摇头说:“它们的根在镜中尸羽翼上,羽翼既灭,它们也会跟着统统消亡。”说完这句,我陷入深思,既然这只是用来对付金兵的一个大杀器,为什么会成为拼图中的一块图版呢?想到这儿,又和丁咚说:“再仔细搜下苏璃的记忆,找出拼图线索。”
丁咚沉默了半晌,最后说道:“它倒是知道,其它地方还有此标记的僵尸,但不是镜中尸了。因为当时天下,道家互通声气,它们各自养出了不同种类的僵尸,似乎隐藏了一个什么秘密。可苏璃不是骨干成员,没资格知道秘密是什么,也不知道那些僵尸都在哪里。”
没找到拼图线索,我是无所谓,可夏芷烟在这孩子脸上表现出了失望之色。
丁咚这时忽然哇地大叫一声,把我俩吓一大跳。只听她说:“苏璃记忆里有修炼鬼术的法子,还有这么多的道家法术,我发财了……”说着嘎嘎笑起来,大白天的让我感到一阵毛骨悚然。
我才要鄙视她两句,她跟着又道:“我以后肯定会变成很牛逼的一个女鬼侠,你和西门流星还有马长安就靠边站吧。”
女鬼侠这名字挺有创意,不过什么叫我们靠边站啊?我嗤之以鼻说:“你以为修炼三两天就成功了?那需要几年甚至几十年,等你变成女鬼侠的时候,我们就变成祖师爷了。”
“几十年,你们都长毛了!”
“那我们是长毛祖师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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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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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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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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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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