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炎黄元年九月九日,重阳。
虽是雨天,却并没有减少百姓们登高赏菊的兴致,临安城大街小巷,无数马车、人力车在穿梭,借着这一年中重要节日的机会,赚取几个小钱养家。
潮湿的空气中弥漫着菊糕与“辟邪翁”的味道,往年这个时分,家家户户都用绍兴黄酒泡着“辟邪翁”,就着菊糕赏花,今年则在许多人家都换了更为香淳的白酒。
父亲腿脚不便的缘故,于织娘并不打算同纺织厂其余小娘子们一般去登高,因为生活的改善和经济地位的提高,这些小娘在家中自由了许多,她们成群结伴出去游赏,家人也从最初的反对改成了现在的默许。不过于织娘也没有闲着,虽然晚了一些,不过她还是自己动手开始做菊糕。
“织娘,莫忘了捏蛮王,你不是去见了献俘么,就捏成那个铁木头的模样。”
父亲在屋里喊道,于织娘露出快活的笑来:“什么铁木头,爹爹,那是铁木真!”
她将栗子末掺上蜂蜜,再用饼模脱成带着漂亮花纹的糕饼,然后抓起一团五色米粉,开始捏狮子和小人儿的模样。父亲说要捏成那个虏酋模样,她知道那是因为父亲未曾去看献俘而一直耿耿于怀的缘故。想到献俘,她便想到那个近来不再出现于纺织厂门前的年轻的近卫军将领。
若是父亲见了献俘时他们那英武模样,应当不会再反对了吧……
脸上烧红得厉害,于织娘摇了摇头,将惶惶的心思压了下来,然后专心致志做她的糕点。她额角簪着的“延寿客”随着她的动作而一颤一颤的,让她红润的脸蛋更显娇俏。
外头传来叫卖炒银杏、梧桐子的声音,还有叫卖葵花籽和花生米的,她家住处在深巷中,故此那声音传来时,已经是悠悠远远几不可闻。于织娘一边麻利地干活,一边回头问道:“爹爹,要尝些葵花籽么?”
“不了,上回吃过,也就是那味儿,倒是花生米儿,下酒正宜,秋娘出去买些来。”
于父正拿着一卷方知行送来的书捋须观看,这是流求人秋爽字风清的所写的《东游记》,专门记载东胜洲各种物产和民间风俗的,于父正看到上面所说花生米的一章,不觉津满口齿。
于织娘打起一把纸伞,小跑着来到门前,推开门招呼那小贩儿。不仅是她,隔壁的方家,方知行也是一脸不情愿地模样出来。
“织娘妹子,你买炒货?”见着于织娘,他招呼了一声。
两家人是近邻,若不是双方都家道中落,只怕还要结亲的,不过以于家如今的模样,于织娘想招一个上门女婿,可方家又不可能让独子方知行成为上门女婿。而且于织娘并不喜欢方知行,总觉得这个打小认识的玩伴大了以后太过阴郁,让她觉得琢磨不透,在他身边时,总须提心吊胆。
那个近卫军军官便没有给她这种感觉,憨实、爽直,英武可靠。
想到这里,于织娘脸又微微一红,微微点了点头,开始与小贩讨价还价。
“你们住在此处的都在厂里上工,哪儿在乎这么一点铜钿,小娘子你若是再压价,我不但赚不得钱,连本儿都要赔了。”
卖炒货的小贩一边不满意地嘟哝,一边飞快地称着花生米的重量,于织娘飞快地瞄着那秤上的星纹,只怕他少给了。待称砣那头高高翘起,她才数出几张金元券的票据来,替给那小贩。
小贩乐呵呵地收下,前段时间的米价风波里,金元券比起楮币要坚实得多,而且经过那场小民们看不明白的风波之后,金元券渐渐代替了制钱,成为临安百姓在流通中的首选。
于织娘收好花生,正待再与方知行召呼一声再离开,就看到一辆马车从狭窄的巷子里挤进来。这辆马车妆饰得甚为豪华,于织娘并不陌生,她脸上微微一红,然后迅速退入屋中。
方知行瞄了那马车一眼,心中有些不快。
最近这辆马车来他们这小巷子次数并不少,这是继昌隆东家胡福郎的车子,此人据说是皇亲国戚,方知行的秘谍身份,让他对此人了解得更多一些,知道胡福郎不仅仅是皇亲国戚,更是天子在商界的代言人。
不一会儿,胡福郎自车上下来,他看到方知行,略略点了一下头,然后开始敲门。
紧接着,方知行看到李一挝一身制服,微微有些尴尬地下了马车。
片刻之后,门里传来于织娘的声音:“是谁?”
“于小娘,开门吧,是我,胡东家。”胡福郎向后看了李一挝一眼,然后笑嘻嘻地道。
于织娘打开门,垂着头,低低与胡福郎招呼了一声,却看都不看他身后的李一挝。李一挝喉结动了动,原想上前与于织娘说的,到嘴的话却又不知道该如何说了。
“爹爹在堂屋候着。”于织娘低声说道,然后飞也似地跑开。
胡福郎微微一笑,向李一挝做了个手势,李一挝磨磨蹭蹭地跟在他身后,丝毫没有在战场上时的风风火火。二人进了堂屋,于父迎出门来,先是向胡福郎施了一礼,刚要招呼时便看到胡福郎身后的李一挝,不由吃了一惊。
他这是第一次见着李一挝,故此会觉得吃惊。不必胡福郎介绍,他便知道这是胡福郎说的那个看中了他家织娘的军士,只不过在他印象之中,军士都是粗鄙不堪,可李一挝给他的第一印象,却英挺有书卷气,而且神情腼腆,丝毫没有那种粗人的感觉。
这倒不是李一挝善于伪装,经过几年熏陶,他身上的痞气已经收敛了。
“这位是……”于父问道。
“此人姓李,名一挝,字过之。”胡福郎笑道:“这个字是当今圣人为他取的,如今是近卫军参领兼禁军拱圣军副指挥使。”
此前胡福郎并没有告之过李一挝的官职和他与皇帝的关系,故此于父听得后目瞪口呆。他只道托胡福郎来说亲的只是个近卫军的中下层军官,没有想到竟然是一个如此高官。
这也更坚定了他拒绝之心,以李一挝如此身份,更不可能成为他于家的上门女婿,而且他官高位尊,少不得三妻四妾,自家织娘善良,只怕要受不少累。
“请进堂屋说话。”虽是如此打算,于父倒没有急着表态,而是将二人邀请入堂屋。
“不必进屋了,今日来,是请于老哥随我们去登高的。”胡福郎大笑道:“九九重阳,登高赏菊,才为美事。”
“老夫腿脚不便,胡东家的美意只能心领了。”于父淡淡笑道。
“无妨无妨,这小子力大得很,服侍于老哥乃理所应当,我在屋外备了马车,于老哥若是赏脸,咱们这就去吧。”
于父还待拒绝,胡福郎却向李一挝使了个眼色,李一挝面红脖子粗地抱拳说了声“失礼”,也不管于父反对,直接便将他背在身上。他管着炮兵,少不得搬动重物,身体力气自是上好,于父还待挣扎,在他手中却毫无反抗之力。
听得父亲大声叫嚷,于织娘疾步从厨房里跑了出来,惊问道:“胡东家,这是为何?”
“请你父亲登高赏菊去,于小娘只管放心,下午定然送你父亲回来!”胡福郎摆摆手:“有个特殊人物要见他呢。”
于织娘惶然跟出,他们这边拉拉扯扯,邻里街坊当然听到,出来见着是胡福郎,众人都认识,知道他绝无恶意,况且只听过抢那如花似玉的小娘回去为妾,没听过抢一个腿脚不便的老头儿回去的。故此听得胡福郎说只是请于父去登高赏菊,都只是笑嘻嘻地看着热闹。
“我自个儿走,我自个儿走!”
被弄得很是尴尬,于父只得说道。
只是已经晚了,李一挝象是背着炮弹箱一般将他背上了马车,小心翼翼地放下,倒十足把他当作了炮弹,生怕放重了便会引爆一般。旁边有知道胡福郎来意的便起了哄:“好个老于,闺女还没嫁出去,女婿便先使唤上了!”
于织娘原本跟出来的,听得这样说,立刻羞红了面皮,转身便躲回了屋中。胡福郎向众人拱手:“借光借光。”
“先得赏些喜钱才可借光!”又有好事者笑道。
“好说,若托大伙吉言,好事得谐,喜钱算什么。”胡福郎心中一动,指着李一挝道:“这厮虽是这副模样,在台庄之战中可是亲手斩杀了不少蒙胡的英杰,瞧着我这金马鞭么,这便是他自蒙胡万夫长处夺来的!”
“果然是少年英雄,织娘好福气。”有妇人羡慕地道。
于父尴尬万分,胡福郎这番作势,他便是再要反对,只怕也是不易了。
马车出了城,直接向西南方向的凤凰山中行去,于父因为腿脚不便,只能拄杖慢行,故此已经许久未曾出过门,见得道路都被拓宽,两边也都种上了树,临安城比以前更为干净整洁,不由感叹连连。
过得好半晌,于父意识到不对,这去的却不是普通所在,分明是大宋皇家御苑,他吃惊地道:“胡东家,那方向却不是普通百姓能去的,还是改往他处吧。”
“呵呵,平日普通百姓去不得,今日不同。”胡福郎笑道:“于老哥你不敢答应,当今圣人知晓了,便要亲自见你,好为他门生爱将做个媒人。”
“啊?”
这个消息让于父惊得险些晕了过去,虽然临安百姓见天子并不是什么稀罕事,在他腿脚方便的时候,也曾多次在郊礼或者其余重大节日时见过天子,但那是远远地眺望一眼,哪里有这种去与天子面谈的机会。而且天子亲自为人向他求亲,此事说出去,旁人都不会相信!
考虑到他腿脚不便,这马车直接上得山顶,只是一座矮山,山势也很平缓,马车上去并无问题。当远远望见天子华盖之时,于父死活再不敢坐车,而是在李一挝掺扶下走过去,还隔着老远,他便拜倒在地。
“免礼免礼,过之,扶于老过来。”一个平和的声音传入他耳中,于父激动得都有些哆嗦了。
李一挝将于父掺起,来到赵与莒面前,赵与莒端坐着,在他旁边是全氏和赵与芮。于父又要拜倒,却被得了赵与莒示意的李一挝拉住,赵与莒见他须发皆白,便问了一句:“于老高寿?”
“草民口齿五十。”
赵与莒微微点头,才五十岁便老成这般模样,想来是为生计所苦。他温声道:“这两年来生计尚好么?”
“托圣人之福,哪有不好的,往年时分,一年到头也难得吃上一顿肉,如今每个月都可吃上好几回,若是年节,更是……更是……”说到此处,于父微微哽咽,然后挣脱李一挝,还是拜倒在地:“草民这一拜,是替天下受了天子恩惠的百姓拜的,只望圣天子寿与天齐,这样天下百姓日子便会越来越好!”
“寿与天齐……”赵与莒哑然失笑,这个祝词可不怎么对他胃口,他温声道:“挝之,将于老扶起。”
全太妃在珠帘之后,听得于父夸赞自家儿子,心中大是欢喜,便道:“圣人,今日重阳,乃是敬老时节,何不赐这于老一座,也好彰显圣人体恤臣民之意。”
“是,太妃教训得是。”赵与莒向内侍点了点头,那内侍机灵,早搬了座椅来,于父却不敢坐,百般推辞之后,才将将粘上半个屁股。
赵与莒细细问了他一些生计情形,特别是前些时日米价疯涨时的情形,待听说他家女儿在继昌隆,故此可以领到按常价发放的米,米价疯涨几无影响后,赵与莒向胡福郎点头道:“四哥思忖果然周全,还要多谢四哥了。”
胡福郎慌忙起身逊谢,然后笑道:“经那一番事后,想进工厂的人倒是多了起来,如今每日都有人去问,何时再招工人。”
“除了城中之人外,还须在附近乡村招人才是。”赵与莒道。
过了会儿,赵与莒又问于父道:“前些时日乱贼劫掠上海镇,于老可曾听说过?”
这可不是于父敢回答的问题,他屏息凝神,大气也不喘。赵与莒见他一脸紧张模样,笑道:“无妨无妨,朕只是想问,百姓黎庶如何看那些乱贼,朕将他们流徒南洋,百姓又是如何看待。”
“草民街坊邻里,闻得乱贼之事,无不切齿痛恨的,听得圣人裁断,无不拍手称快的。”尽管赵与莒解释了,于父还是不敢乱说。
“朕登基御宇之后,再想自百姓口中听得两句真话,何其难也。”赵与莒摇头道:“岂有众口一辞之事,想来于老不肯说罢了。”
又问过一些民间风情,于父口齿渐渐伶俐起来,听得赵与莒兄弟、全氏都是津津有味,他们起自民间,自是知道民生虚实,只是如今这种普通百姓人家的生活,再也与他们无缘了。
注1:辟邪翁即指茱萸,延寿客即菊花,都是此时民间称法。做菊糕点,上面放置蛮王狮子,也是此时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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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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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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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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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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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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