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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四章塞上忽闻金鼓响

  清晨来临,在普通民间仍鼾睡未醒之时,郁樟山庄已经开始活动了。厨房升起了炊烟,义学里传来背诵声,后院的小校场上,秦大石、龙十二等在杨妙真的督视下操练枪棒。

  因为后庄地方大的缘故,自三年前起,义学少年晨跑已经不再外出了,在院子里晨跑,不至于惊动外人。故此,郁樟山庄左近的百姓,渐渐已开始淡忘那队一大早被主人驱赶出来跑步的少年,毕竟这附近有的是谈资,特别是霍家庄的霍重城手刃杀父仇敌之事,更是让地方上津津乐道。有传闻说此事已经惊动朝庭,便是朝庭也有意嘉赏其壮举。

  虽说郁樟山庄运作起来,却是忙而不乱,一切都井井有条。

  赵与莒抱着被子在床上呆了会儿,终于忍不住唤道:“阿妤。”

  睡在外头的韩妤早就醒了,端着自家的笔记正在温习功课,虽然她早就自义学中出来,可因为怕落伍的缘故,她如今仍是一有时间便自修不止。

  这也是整个郁樟山庄的惯例,所有义学少年,甚至山庄一些跟随多年的僮仆庄户,在别户人家有空便嬉闹时,他们却将时间用在不断学习之上。

  “大郎醒了,今日比平时要早些呢。”韩妤拿着外衣走进来,脸上带着埋怨:“为何不多歇息一会儿。”ωωω.χΙυΜЬ.Cǒm

  赵与莒看她的目光有些异样,韩妤是极敏锐的,发觉后面上微一红:“奴头发没梳好么?”

  “呃……给我拿里衣来吧。”

  这是赵与莒第一次在韩妤面前显得尴尬,韩妤有些莫明其妙:“昨日洗澡才换得……”

  “替我拿来就是!”赵与莒有些羞恼地发起了脾气。

  不过这种发脾气的模样,除了让韩妤觉得惊讶外,倒没让她觉得畏惧,因为这模样,才是普通十三四岁少年逆反心起了时的神情,赵与莒向来冷静自持,喜怒不甚外露,韩妤这贴身侍女,也极少见他如此。

  “大郎可是不舒服?”韩妤伸出手来想摸一下赵与莒的额头,每当她们感觉身体不适时,赵与莒便会如此探试她们的体温,故此她也学会了。

  “阿妤,帮我将里衣拿来便是!”

  赵与莒避开她的手掌,有些气急败坏了。

  韩妤依言拿了里衣来,赵与莒换衣服向来是避着她们的,故此她将衣服交到赵与莒手中便避了出去。过了会儿再进来时,发觉赵与莒已经穿戴整齐,手中正抓着换下的里衣。她伸手便接了过来:“大郎可要洗……洗漱么?”

  手上传来的湿滑感,让她终于醒悟过来,知道赵与莒为何神情会那般怪异了。她脸腾地红起来,说话也有些磕巴。

  赵与莒板着脸,可是眼神却有些慌张:“我自己去井边洗!”

  说完这话,他逃也似的冲出了卧室,全然不知韩妤在他身后抿着嘴羞笑,便是知道,他只怕会跑得更快一些。

  这一世第一次梦遗,让他实在有些尴尬。

  韩妤拎着赵与莒的里衣来到洗衣房,那边的仆妇要接过去,却被她拦住:“奴来吧,奴恰巧无事呢。”

  她知道赵与莒尴尬,故此不希望别人也知道此事。自十四岁天癸来起,她渐渐便懂事,她至今记得自己天癸初至之时,赵与莒特意让家中仆妇跟她说了些羞人的话儿。每当她例假来临之时,家中厨房里少不得开红枣炖什么的小灶儿。

  “大郎真……长大了呢!”想到此处,她脸上又象火烧一般灼热起来。

  她洗涮完毕,赵与莒已经领着这三期的义学少年开始跑步了,远远地望着他的身影,韩妤再次抿嘴笑了。

  “妤姐,一大早的你笑什么?”

  杨妙真一边用毛巾擦着额头的汗水一般行了过来,见她一人窃笑便问道。韩妤面上又一红:“四娘子,今日大石他们练得如何?”

  杨妙真也就是随口一问,她刚欲答话,忽然家中一个在外值守的义学少年跑了回来:“妤姐,石抹官人来了,若是大郎回来,请他出去会客。”

  石抹广彦于郁樟山庄而言是极重要的客人,他自与赵与莒正式定交之后,数年间书信不断,年节都有厚礼奉予全氏。赵与莒也少不得为他出谋划策,仗着先知先觉的本领,先是替他谋划遣人说动纥石烈胡沙虎,让他发动兵变废杀卫绍王永济,接着又说动术虎高琪,同样也是兵变杀了纥石烈胡沙虎。对石抹家抄家灭族责任最大的两人,先后死于非命,石抹广彦的大仇总算报了大半。

  他并不知这原本就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只当是赵与莒为他运筹帷幄的结果,故此对赵与莒更是敬服,一遇有事,便会写信向赵与莒求教,但象这般事先未曾招呼便直接前来还是第一次。

  因为不是外人,他被直接引到赵与莒书房等候,韩妤上来端了茶水,发现他神情忧虑,似乎有什么心事。

  “与莒还在跑步吗?”石抹广彦问了句,他常来郁樟山庄,知道这时正是赵与莒晨练之际:“我先睡一会儿,他回来后叫醒我,几夜都没睡好……”

  赵与莒回到院子里,一面用毛巾擦着汗一面道:“石抹大哥来了?”

  韩妤拿来干的外衣给他披上,虽然此时都是五月末了,可是她还是担心赵与莒会被冷着。

  “石抹官人在书房里歇着,看他模样,昨夜是连夜赶路的。”韩妤低语道。

  赵与莒没看她眼睛,心中也有些慌慌的,因为他昨夜春梦的对象,既有杨妙真,也有韩妤。若是后世,他虽说不是风流的花花大少,却也不是纯情处男,但如今毕竟还只是十三岁的少年,心智再成熟,也得受着这具身体分泌的各种腺素左右。

  回到书房之后,见石抹广彦趴在桌上沉睡,赵与莒笑了笑,也不惊扰他,而是拿了纸笔在他对面开始练习大字。过了一个钟点,石抹广彦才醒来,见到他后笑了笑:“贤弟,愚兄太累了,连着跑了三天三夜!”

  “彦士大哥是自汴京来的?”赵与莒轻轻皱着眉道。

  自从卫绍王被废、纥石烈胡沙虎被杀之后,石抹广彦家在大京的罪名被消了,部分产业也归还与他,虽说不值几个钱,可终于让他能在大金公开行事。大金迁都至汴梁之后,他更是凭着与赵与莒的关系,弄得不少刻钟和上好丝绸去贩卖,转手又将金国的牲畜倒卖至大宋来,其中获利也是极为丰厚的,只是花费时间较多。

  “正是,与莒,你上回寄信与我说,在海外寻了个岛,有不少良田,你已经渐渐将家人遣至那岛上开荒,此言是真?”

  关于流求之事,赵与莒并未对石抹广彦完全保密,可也不曾将全部事情告知于他,故此他只是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自然是真的,我何时欺瞒过大哥。”

  “与莒,将山庄卖了,与老孺人、与芮一起迁去那岛上吧。”石抹广彦叹了口气:“大宋……也不太平了。”

  石抹广彦说的不太平要自金国都城汴梁说起。

  汴梁原是大宋旧都,金国当今天子完颜珣即位之后,为避胡人锋芒,这才迁都于此。他弃旧都不顾,倒给胡人打开方便之门,中都落入胡人之手不说,借着金国门户大开之机,胡人又屡次南侵,战火蔓延至黄河两岸。

  因为胡人鲸吞掳掠,大金不唯疆域锐减,去年十一月间,胡人兵锋甚至直指汴梁,距汴梁城仅二十里之遥,后因金国精锐“花帽军”自山东调回,将之击败,这才退回。大金内部也是叛乱四起,前年冬日,蒲鲜万奴割据辽东自称大真天王,应者甚众,进入兴定元年以来,石海、宋子玉等又先后叛金,山东山路红袄军也再度活跃起来。

  面临这般困境,金国君臣上下也想振作精神重整国势,可君为刚愎自大之昏君臣是威权自用之权臣,他们拿出的方法竟是侵宋以自肥。胡人掠他们,他们便来抢大宋,四月之时,金国以大宋断绝岁币为由,整军南侵,攻占光州(今河南潢川)中渡镇,杀榷场官盛允升。

  “我来之时,兵马已是调动完毕,大宋自此多事了!”石抹广彦叹息道:“与莒,还是迁至海外吧。”

  赵与莒推开窗子,一股清凉的气息扑面而来,他深深吸了一口。

  宣宗侵宋,这历史上极为愚蠢的一幕终于拉开了,自此之后,金宋绝交,两国征战不休,金国四面受敌而大宋与虎谋皮,尤其是大宋,在曾吃过联金灭辽的亏之后,竟然还会相信比金人更为凶残的胡人,联蒙灭金,结果唇亡齿寒。

  数十年血雨腥风,八百载沉沦飘零,自今日始。

  若是他一人、一家,那么自然是可以远避海外的,可是他避得了,这曾经诞生了老聃孔丘的土地避得了么,这曾经沉过屈原醉过李白载过苏轼的大江避得了么?这天下百姓,这千万汉人避得了么?

  赵与莒拉开衣襟,只觉满怀风雷,让他直欲浮摇而上。

  “谁都可以逃,我赵与莒不可逃,谁都有权避,我赵与莒无权避。我自九百年之后回来,若不能逆转国势,这多活的一世岂不如同猪狗一般?不,连猪狗都不如!”

  “多谢彦士大哥,金国此次南下,必然灰头土脸损兵折将而归。”赵与莒轻轻拍动着桌子,平静地说道。

  起初石抹广彦见他神情激动,只道他被自己说服,心中原是欢喜,但听他又如此说话,便皱了眉头:“大宋虽有秦岭淮河,可自开禧北伐以来,大宋将士已然破胆,朝中君臣更是谈北国而色变,怎能击败金国?”

  “此次与开禧北伐不同。”赵与莒道:“大宋有三胜,而金国有三败。”

  “开禧北伐,大宋官民多有不欲者,只怕攻下中原须得多加税目,韩侂胄不顾朝野反对,外有强敌内有隐患,草草出兵,故此才得兵败。而此次则不然,金军南下,受损者非一家一姓,朝野同心,必会死战,此乃人和,大宋胜之一也。”

  “金兵远道而来,疲于奔命,大宋以逸待劳,又有秦岭、淮河之险,此乃地利,大宋胜之二也。”

  “此时已是五月末,再过些时日便是盛夏,南方暑气逼人,金兵不习酷热,便是到了长江,军中也会疾疫流行,此乃天时,大宋胜之三也。”

  “金国北有胡人西有大夏东有红袄南有大宋,本应南结大宋东抚义军西抚大夏,合举国之力与胡人争锋,可金国君臣愚不可及,竟四面树敌,此次南侵,胡人必攻其后,义军必扰其腹,夏人乘火打劫惯了,也不会放弃这时机,此其必败之一。”

  “金国欲攻大宋,必是分兵三路,一路渡淮,一入越岭,一路入川。若是金国未与胡人征战数年,军中精锐尽在,或许金兵可以兵临长江。可自野狐岭之战后,金兵精锐丧失大半,全力攻一处尚嫌不足,分兵三路,又须得防备胡人、义军,即便杀了大宋措手不及而占了些便宜,但战事一僵持,所占的便宜便又要吐出来,此其必败之二。”

  “如今金国皇帝得位不正,权臣执权柄,朝野多有不服者,国力未衰时或者不敢表露,只须前线战事稍有不利,或者胡人、西夏有所动作,这些人必会跳出,如苻坚时鲜卑人故事,此其必败之三。”

  石抹广彦听他侃侃而谈,说得头头是道,不禁连连点头。他原本担心金国南侵若是灭了大宋,不唯他灭亡金国的大志不得完成,就是赵与莒家也会遭遇战火,故此才千里赶来报信,现在想来,自家是关心则乱,看事情倒不如这位贤弟洞明。

  “此次金人南侵,对旁人而言是坏事,对你我兄弟却是好事。”赵与莒笑道:“彦士大哥,战事一起,两淮、河南必将糜烂,石抹大哥招募流民收集牲畜,买通胶西官吏,我派大船北上,将他们接来送至我家岛上,若是日后石抹大哥嫌大金住厌了,又不愿呆在大宋,便可到我那岛上去,多不敢说,万亩良田总少不了大哥的。”

  石抹广彦闻言一笑:“不灭金国,愚兄是誓不罢休,不过贤弟既是要招募流民,愚兄必全力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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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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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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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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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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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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