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皇陵守墓人>第1109章 一只诡异的兔子
  我们都没想到,这个秦始皇陵,竟然如此怪异,其中不但有人肉做成的“肉蓉”,而且只有下雨时,才有可能被打开,既然这样,大家也只能等下雨了。

  在凌晓家住了几天后,我们才发现,这个村里,只有二十多个村民了,而且大都是六十岁以上的老人,几乎看到年轻人。

  在这个大山的深处,天气很难预测,原本是晴空万里,但如果几团乌云飘过来,也许就开始下雨了。

  可够奇怪的,一直等了好几天,都没等到下雨。每天的天气很好,别说下雨,连片乌云都没有。但我们仍然每天会去那个墓地等。

  几天后的一天,我们早早起来,还是想先去那个墓地看看,可刚走到村头,就见一个老头,正跪在一棵大树前磕头。

  我们知道,这就是凌晓说的那棵“神树”,有村民来这里磕头很正常,所以大家也没特别在意,经过那个老头,继续往前走。

  但就听老个老头,忽然在我们身后说了一句:“凌晓,我看你们几个,每天都去那个墓地,我劝你们不要去了,因为你们几个的身上,已经有了阴气,如果再继续去的话,恐怕会大祸临头。”

  老头的这句话,让我们所有的人,都吃了一惊,凌晓也很感到很意外。

  大家停下脚步,转过身来,仔细打量了一下那个老头。

  只见那个老头,从旁边捡起拐杖,颤颤巍巍站了起来。他背驼的很厉害,身形瘦小,脸上布满蜘蛛网似的皱纹,看起来足足有八十多岁了。

  “二爷爷,您不用担心,这几位,是做文化考察的,他们觉得那片坟地,很有历史,所以每天都会去看看。”

  凌晓对那个老头说。

  那个老头摇摇头:“你们不要骗我了,别看我老,但我还不糊涂,你们一定是在那个坟地里,遇到了一些怪事,所以才一直想搞清楚。

  但我劝你们,不要管那些怪事了,你们知道的越多,就越危险了。”

  老头说话倒是很直接,不过我又觉得,这个老头的话,好像有弦外之音似的。

  “我知道,那个坟地闹鬼,咱们村里的人,也都不敢去,但他们几位,都不信鬼,而且我们是白天去,就是研究一下那里的历史,不会有什么危险的。”

  凌晓不动声色、轻描淡写地辩解说。www.xiumb.com

  “唉,在那个墓地里的,不是鬼,是秦朝的魔,他们比鬼更可怕,你们一定要听我的,不要再去了。”

  那个老头费力的说出这几句话后,不由得咳嗽起来。

  当老头提到“秦朝”两个字时,我们所有的人,都大吃了一惊,大家马上意识到,这个老头,可能对那个秦始皇陵,有所了解。

  王教授连忙走过去,扶着老头,坐在旁边的一块石头上,轻轻拍了拍老头的背说:“老人家,你别着急,慢慢说。”

  我们也都马上围到了老头身边。

  老头咳嗽了一阵后,慢慢平静下来,这才叹了口气说:“其实要是在二十年前,我也不会拦着你们,可现在我八十七了,到了吃口饭,喝口水,都可能会噎死、呛死的年龄,也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几十年来,我见过很多人,来我们这里,去研究那个墓地,但最后都有去无回,不知不觉,就不见了。

  我知道,那都是秦朝的魔干的,我亲眼见过那些魔,我爷爷还杀死过一个,他们虽然五官和人一样,但身体却是’实心’的,没有骨头,也没有五脏六腑,身体里,都些坚硬的黑肉,就像我们用面、捏成的面人一样。”

  老头的这几句话,让我们立刻想到了王教授说的“肉蓉”。

  凌晓也惊得睁大了眼睛,她镇定了一下,马上对那个老头说:“二爷爷,你能详细地说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吗?”

  老头长长地叹了口气,这才把他多年来、埋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秘密,说了出来。

  那一年,老头刚十四岁。

  父母几乎每天进山打猎,有时候一进大山,都是十天八天才回家,平时就只有他和爷爷在家。

  他爷爷也是个猎人,虽然年龄大了,但还保留一个习惯——每天早上,都会练习射箭。

  一般人练习射箭,都是射固定的箭靶,但老头的爷爷,却喜欢射活物。

  他用网捉些野兔来,专门供练习射箭用。

  老头的爷爷,是村里有名的神箭手,不论是天上飞的,还是水里游的,还是陆地上跑得,他只要能看到,就能射中。

  而且射箭时,根本连瞄准都不用,就直接拉开弓,只凭感觉,就把箭射出去,而且百发百中,根本不用射第二箭。

  所以无论是老鹰,还是小溪里的鱼,老头的爷爷,随手就能射中,因此,他们家是村里最富裕的,总有吃不完的猎物。

  那时,老头的爷爷,虽然已经六十多岁了,但箭法却丝毫没受影响。

  在早上,他把捉的野兔,从笼子里拿出来一只,然后让野兔跑,不管跑出去多远,只要他还能看到兔子,就能射中,从未失误过。

  但有一天,却忽然出现了一个意外。

  那天早上,老头的爷爷,从笼子里,拿出一只野兔来,那只兔子,一身黄色,这种黄色的野兔,极其罕见。

  那只黄色的野兔,刚被放到地上,也像其他的野兔一样,往树林中猛跑,不知为什么,那只兔子跑得速度,比一般的兔子快很多。

  更奇怪的是,那只野兔跑的不是直线,而是曲曲折折的跑,而且转眼之间,就要跑到树林中了,老头的爷爷,也吃了一惊,连忙弯弓搭箭,往那只野兔射过去。

  但却没射中那只野兔。

  老头的爷爷吃了一惊,他这还是第一次失手,但他以极快的速度,射出了第二箭,第三箭,但却都没射中。

  而那只黄色的兔子,转眼之间,就逃进树林中,不见了。

  老头的爷爷马上追进树林里,老头也紧跟在爷爷的后面,但他们爷孙俩,在树林中找了很久,也没找到那只黄色野兔的踪迹。

  这让老头的爷爷,心里很不舒服。

  到了第二天早上,爷孙俩起床,正准备再去树林中,找那只黄色的野兔。

  但刚出屋门,却发现那只黄色的野兔,正在离他们的大概十米左右的地方,并且看到他们爷孙俩时,也并没立即逃走,而是挑衅似的,往他们爷孙俩这边,又跳了几米,才停下来。

  老头的爷爷,马上弯弓搭箭,射了过去,但那只黄色的野兔,轻轻一躲,就把箭躲开了,再射一箭,那只兔子再躲开。

  老头的爷爷,被彻底激怒了,把弓箭扔在地上,拿着猎刀,冲向那只兔子。

  那只兔子这才往树林中跑去,爷孙俩紧追不舍。

  追来追去,就追到了那片墓地里。

  那只黄色的兔子,不再跑了,而是爬上一个坟头,站在坟头上,看着追上来的祖孙二人。

  老头的爷爷冲过去,举起那把猎刀,狠狠往那只黄色的野兔砍去,不知为什么,那只野兔并没躲闪。

  这一刀,力道非常大,把那只野兔,一下子砍成了两半,内脏和兔血,洒了出来。

  但砍成两半的兔子,却没有死,两半残缺的身体,仍然在挣扎着。

  此时,老头的爷爷,看到这种情况,顿时吓得脸色煞白,连忙拉着自己的孙子,快步离开了那片墓地。

  回到家里,爷爷才告诉老头说,那片坟地闹鬼,而那只黄色的野兔,是被鬼魂附体了。

  老头听爷爷这么一说,也顿时吓得头皮发麻。

  过了两天后,一天晚上,爷孙俩吃过晚饭,上床刚要睡觉,忽然,一只兔子,跳到他们的床头上。

  爷孙俩吓了一跳,借着油灯,他们看到,那只兔子是黄色的,而且那只兔子的身上,有一道明显的疤痕。

  那道疤痕上,没长毛,而且把兔子,分成了两半,爷孙俩都立即意识到,这就是那只被劈成两半的兔子,可没想到,它不但没死,而且被劈开的身体,还长在了一起!

  老头的爷爷,最初慌乱了一下,马上镇定下来,他一把抓住那只兔子,并马上关进了笼子里。

  他又走到屋外,生起一对篝火,然后用梭镖,把兔子活活的穿透,挑着放在火上烤。

  那只兔子在火上烤时,拼命挣扎着,发出可怕的、吱吱的叫声。

  兔子身上毛,首先被烤着了,发出毛发燃烧时的焦糊味,很快,肉也烤的冒出油来。在烈火的烧烤下,那只兔子,很快就一动不动了。

  老头的爷爷咬着牙,不停的转动着那只兔子,并让孙子不停的加干柴,直到把那只兔子,烧成一团焦炭,老头的爷爷才找了一把铁锤,把兔子的焦尸砸碎,然后埋进土里,这才长长地松了口气。

  烧死这只兔子后,一个月过去了,一切都很平静。

  但有一天,当只有爷孙俩在家时,却又发生了一件更怪的事情。

  那是个月夜,爷孙俩在屋里睡得正香,忽然,被一种奇怪的声音惊醒了——那种声音,像是一种乐器的声音,虽然声音不大,但却很有穿透力。

  爷孙俩从窗户里,往外看去,只见在月光下,有个人,站在院子里,正用手拉着一个什么乐器,那种声音,就是那种乐器发出来的。

  更加吓人的是,那人穿着一身古装,他站着的位置,正是埋葬兔子的地方。

  “你是谁?不要在这里装神弄鬼,赶快走,不然我用弓箭射你了。”

  老头的爷爷高声喊道。

  但那个人,还是不理不睬,依旧拉着乐器,站在那里。

  老头的爷爷,从墙上摘下弓箭,从窗户里,射了一箭,那一箭,正射在那人的大腿上,但那人却没有任何反应,依旧拉着乐器。

  爷孙俩冲到院里。

  老头的爷爷,又一箭射在那人的另外一条腿上,但那人仍然没有任何反应,仍旧无动于衷的拉着乐器。

  这时,爷孙俩壮起胆子,走到那人的身边,这才发现,那人的脸,像是碳一样黑。

  老头吓得尖叫一声,躲在了爷爷的身后。

  老头的爷爷,从腰间抽出猎刀,对着那人捅了一刀,那人这才慢慢倒在地上,但奇怪的是,却仍然没流血。

  爷孙俩都很快明白了——这绝对不是一个正常的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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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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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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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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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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