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皇陵守墓人>第1096章 一个怪异的实验
  女人接着说道:“更让李甜甜感到沮丧的是,她和父母的关系并不好,父母对她很冷漠,她对父母,也没什么感情,反而是和我,亲如母女。

  就在两年前,那个地下小城里的一切,突然发生了变化——在一夜之间,不但小城里的所有建筑,都面目全非,变成了另外一个崭新的小城,小城里的人,也全变了。m.xiumb.com

  我在那个地下小城里,生活了五十多年,还是第一次遇到小城发生这种变化。

  在这次变化中,李甜甜的父母,还有我这五十多年来,认识的那些人,忽然都消失的无影无踪,而换了一批我们从没见过的人,但让我不解的是,李甜甜却留了下来。

  因此,现在的这个地下小城,对我和李甜甜来说,无论是建筑和人,都是全新的。

  虽然李甜甜对父母的突然失踪,并没太多的难过和不舍,但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更让我们对那个地下小城,没了任何留恋,也更想从那个地下小城里逃出来,逃回到真正的世界中,可怎么才能逃出来呢?

  我用了五十多年,绞尽脑汁,尝试了各种办法,都没能逃出来,但我一直没放弃。

  就在一年前,一个偶然的发现,让我看到了逃出去的希望。

  那是一天的傍晚时分,我百无聊赖地在小城里走着,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那座小庙附近,但离那座小庙,还有二十多米时,我就不敢继续往前走了,因为不知为什么,每次我一靠近那个小庙,就头疼的厉害,而且离得越近,头疼的越剧烈。

  因此,我从未进过那座小庙,我一直觉得这种现象很怪异。

  那天,当看到那座小庙时,我忽然意识到——在地下小城里,原来所有的建筑,都消失了,可唯有那座小庙,依然在那里,没有任何变化,因此,我就更觉得那座小庙怪异了。

  我忍着头疼,往小庙看了几眼,看到小苗的门口,有几个人在烧香,但因为头疼的厉害,我不敢多停留,就很快走开了。

  一直到了晚上,我的头,还隐隐作疼。

  其实在很早之前,我就想到,我之所以一靠近那座小庙就头疼,肯定是那个道士,不想让我靠近那座小庙,他之所以这么做,很可能是因为那座小庙里,藏着不想让我知道的秘密。

  究竟藏着什么秘密呢?

  我也猜过,很可能是那座小庙里,有通往外面的通道,所以道士才不让我靠近那个小庙。

  我过去也试过几次,忍着头疼,往小庙走,想进那个小庙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但每次当我离庙门还有十多米时,就头疼到浑身酸软,几乎要晕过去,所以只好退回来。

  这么多年来,除了那座小庙外,小城里的其他地方,我都去过了,却都没发现逃出去的线索,于是,在那天傍晚,我路过那座小庙时,更加感到,也许逃出去的通道,就藏在那个小庙里。

  我也试图让李甜甜,进小庙看看,但李甜甜和我一样,一靠近那个庙,也头疼欲裂,所以她也从来没进去过。

  既然进不了小庙,我只能另想办法了,我发现,除了我和李甜甜外,这个小城里的其他人,都能靠近那个小庙,而且他们靠近小庙时,也不会头疼,而且每过一段时间,他们就会进庙。

  想当年,刚来这个地下小城不久,我就问过地下小城里的人,那个庙里供奉的是什么神,为什么小城里的人,对小庙里的神那么虔诚呢?几乎每天都有人去祭拜。

  那些小城里人告诉我,小庙的神,是小城的保护神,而且还说,那个保护神,每过一段时间,就会出现在他们的梦里,在梦里,那个保护神,会和他们聊天,也会向他们下达命令。

  也就是说,小城里的每个人,都经常梦到那个保护神。但只有我,还有李甜甜,没梦到过那个保护神。

  既然无法进庙,我们就只能从庙里的庙祝着手了。

  因为小城里的人告诉我,在庙里,有个庙祝,是个沉默寡言的老头,那个老头脾气古怪,几乎不说话,甚至连庙门都不出,每天会有专门的人,给他送饭。

  我一连在那座小庙旁边,守了一个月,果然,庙里的那个老头,一次没都出来过,而给他送饭的,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并且是个哑巴,因此,无法从送饭少年嘴里,问出任何信息。

  我也试图跟踪过那个少年,但他出了城后,就骑上马,直接往北面的草原,狂奔而去。而且那匹马,跑得实在是太快了,几乎转眼之间就不见了。

  我又听城里的人说,庙里的老头,几十年都没出过庙门了,所以我即使在庙外等到他,也不知道要等多久。

  看来这个方法行不通,只能另想它法了。

  除了这个小庙外,还可以从什么地方入手呢?

  我的思路是——在这个地下小城中,一夜之间,几乎所有的建筑和人,都变了,也许只有那些不变的东西,才藏着有用的信息,比如那座小庙,但除了小庙之外,还有什么地方没变呢?

  我找了两个月的时间,才发现在小城的北面,有一块碑没变。

  那块碑,露出地面,只有半米左右,而且露出的部分,一个字都没有,只有一些奇怪的花纹,虽然我以前见过那块碑几次,但当时并没特别注意。

  城里的一切,都发生了变化,唯独这个墓碑还在,我不由得对这块墓碑,感兴趣起来。

  一天,我带着李甜甜,拿了两把铁锹,把这个墓碑挖了出来,我们这才发现,那个墓碑足足有四米长,两米多宽,而且墓碑上,密密麻麻写了很多字。

  我和李甜甜都很兴奋,连忙把那些字抄了下来,而文字的内容,更是让我们震惊,因为墓碑上的文字,记录了这个地下小城,几乎所有的秘密——

  原来,这个神奇的地下小城,在地下很深的地方,竟然是一个实验基地,这里绝大多数的人,都是制造出来的人,而他们的思想和记忆,或者说,他们的魂魄,则是从正常人的身上,移植过来的。

  可移植过来的思想和意识,还不够灵活,学习能力也很差,总而言之,和真正的人,还有很大的差距,但经过不断的改进,一批比一批好了,如果足够好的话,他们就会用这些人,替换地面上、正常的人。

  当然,首先是替换这个边境小城里的人。

  这些地下小城人的思想和意识,也不是原封不动地移植了地面上的人,而是被修改过了,并且能一直被修改,所以他们的思想和意识,是被控制住的。这也是为什么,他们的行为模式很固定,很死板,比如,经年累月,会走一样的路线,去一样的地方,而对于另外一些地方,即使离他们家很近,他们也一次都不会去。

  地下小城的主人,也一直在寻找智商特别高的人,他们把那些智商特别高的人的魂魄,移植到纸人的身上,并且对这种魂魄,不做任何修改和干预,他想看看,这些智商高的人,是不是能够从这个地下小城中,成功逃出去。

  一旦逃出去,就说明,他们制造出来的身体,对移植过来的高智商魂魄,没有影响。

  而且逃出去的方法,就记录在这个碑上。

  如果那些智商高的人,在七十年的时间内,还逃不出这个地下小城,那么他们的魂魄,就会被销毁,这就相当于他们真的死了。

  看到这些信息后,我才真正了解,为什么这么多年来,在这个地下小城中,道士对我没有任何限制,原来我就是这种‘试验品’。

  我在那个地下小城中,已经过去五十多年了,如果再过十多年,我出不去的话,那么我的魂魄,就会被他们销毁,到那时,我就真的死掉了。“

  听女人讲到这里,胡梦忍不住说道:“原来是这样,这种方式,我们之前也遇到过类似的,比如,在那个中原城市地下的空间里,有战国时期,各国的部队,而且让他们像是在现实中那样,互相厮杀、侵略、吞并。

  那个地下空间的君主,就是用这种方式,来学习和研究人类的思维。

  不过他们看你是否能逃出来,更像是在寻找程序中的漏洞。”

  那个女人点点头,接着说道:“嗯,我能发现那块墓碑,看似偶然,其实也是必然,因为我用了正确的策略——就是寻找那个城市中,不变的东西,在不变的东西中,可能藏着逃出去的信息。

  另外,在那个地下小城中,可能一百年内,才发生一次彻底的变化,如果不能从这种变化中,想到这一点,那就很难逃出来了。

  在我之前,也许已经有很多人,接受过这种试验了,不过不知道他们是否逃出来了。

  在那个墓碑上,也写着逃出来的办法,我才知道,想要从那个地下小城里逃出来,必须找到一种特殊的玉。

  那种玉,能储存人的魂魄,只有把我的魂魄,储存玉上,然后让庙里的庙祝,吞下这块玉,我的身体,从庙祝的身上,重新长出来后,我才能逃到地面上,过正常人的生活。

  如果我不是从庙祝的身上长出来的,即使我能逃回到地面上,那么我的身体,也会很快死掉,并化成一堆粉末。

  那种玉,倒是不难找,就在那块碑的下面,真正难找的,是来这个地下小城的陌生人。

  因为只有来地下小城的陌生人,才能在任何时间,都能进入那个小庙内,小城里的其他人,只能在月底那天进去,但即使他们进去,他们也不会把这块玉,带给庙里庙祝的。

  而我刚才说了,我和李甜甜,都无法靠近那个庙,更不要说进去了,而庙里的庙祝,几十年都没出来过了,所以也不可能在外面等到他,因此,我和李甜甜,每天都盼着能有陌生人,来这个小城里。

  为此,我们不得不在几个月内,认熟了城里的一万多人,这样一来,如果城里一出现陌生人,我们才能立即分辨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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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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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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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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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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