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男人跪在地上,郑重的磕了三个头,这才站起来,一脸感伤地说了句:“谢谢你救了我的女儿、还有外孙,你们的这种恩情,我会铭记在心,如果你们以后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帮忙,我会赴汤蹈火,也在所不惜。”
听完这个中年男人的话,三个女人,还有那只猴子,就更加震惊了,那个女人睁大眼睛,盯着那个中年男人,有些结结巴巴的说:“你……你刚才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你不是开玩笑吧?你怎么可能是我父亲?咱们俩年龄,差不了几岁,再说,我从小就是被遗弃了,连我自己,都不知亲生父母是谁,你不要开这种玩笑。”
听女人这么一说,中年男人长长地叹了口气,语气忽然变得很温柔:“我没跟你开玩笑,我就是你的亲生父亲,我也没必要骗你——你右腿的大腿根,有块红痣。
而且,在你右脚大拇指的内侧,刻着一个篆字,那个字是‘风’,我叫夏风,所以我把’风’字,刻在了你右脚大拇指的内侧,这个秘密,不但别人不知道,连你自己,恐怕也不知道吧?”
那个女人听完后,惊得浑身抖了一下,连忙脱了右脚的鞋袜,掰开右脚的大拇指内侧看,果然,在右脚大拇指的内侧,有一个黄豆粒大小的篆字。
这个字的位置,实在是太隐秘了,所以确实连那个女人自己都不知道。
那个女人,呆呆地看着中年男人,一时间不知说什么好。
中年男人继续平静地说:“那个老和尚捡到你的时候,在包裹你的被褥里,还有一条红色的蛇,对吧?那条红色的蛇,虽然和一般的蛇差不多,但却有极强的攻击力,也和人一样聪明。
那条蛇是我养的,我放在你的包裹你的被褥里,就是为了保护你的安全,免得有山间的野兽伤害你,等那个和尚发现你后,那条蛇就自动爬走了,这件事,那个老和尚,应该也告诉过你吧。”
此时,女人的眼睛,睁的更大了,老和尚确实说过这件事,但她从没把这件事,告诉过别人,包括那个和她在一起生活了几年的猎户,这个中年男人,是怎么知道的?难道他真是自己的父亲?
过了许久,她才声音颤抖地问了一句:“你难道真是我父亲?”那个中年男人,坚定地点了点头。
姐妹俩也绝对没想到,这个叫夏风的男人,居然是女人的父亲,但不管怎么样,这个中年男人,看起来并没什么恶意,于是,她们紧绷的神经,也稍微放松了些。
几个人进了屋里,这个叫夏风的男人,还说出了那个江南小镇的秘密——那个江南小镇,其实就是一个坟墓,而且是个极其特殊的坟墓。
一般的坟墓,都在地下,但这个坟墓,却是在地面上,而且是流动的,能到处去。
它在一个巨大的气球里,可以在离地面几万米的空中,快速移动,而且用现代雷达之类的仪器,根本探测不到,但它大部分时间,还是在地面上,而且降落的地点,都是人迹罕至的大山里、或者高原上。
这个活动的坟墓,埋葬的是一个西域的商人,这个商人活着的时候,一直在寻找长生不老药,但就在他得到长生不老药后,却被仇敌杀死了。
西域商人的儿子,是个少见的孝子,见到父亲被人害死,便连忙去找给他们长生不老药的道士,那个道士告诉他,如果想要他的父亲复活,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建造一个特别的墓,把他父亲的尸体,放在这个墓里,等一千年后,他父亲就能醒来了。
西域商人的儿子听完后,决定不惜倾家荡产,也要建造这么一个墓,让父亲复活过来。
但那个道士,却分文不收,而建造了这么一个奇妙的墓。
说是墓,其实就是一个优美的江南小镇,而常人一旦进入这个小镇中,会觉得心旷神怡,如果连续进几次,就会对这个墓上瘾,那种瘾,和吸毒上瘾差不多。
而这个墓里的人,又是些什么人呢?
除了夏风和西域商人的儿子外,其他都是那个道士的人。
虽然看起来,墓里的这些人,和一般的人没什么区别,但他们却无法离开那个墓,如果连续几个月,不回到那个墓里,他们就会七窍流血而死。
虽然他们也有常人的七情六欲,但绝对不允许和外面的异性,发生男女关系。
那个年轻的猎户,也是墓里的人,并且是道士的儿子,在墓里很飞扬跋扈,不遵守墓里的规矩,但也没人能拿他怎么样。Χiυmъ.cοΜ
那夏风又是什么人呢?
夏风是西域商人的贴身心腹,西域商人在中原的生意,都是由夏风打理,当这个墓建造好之后,夏风也跟着西域商人的儿子,来到了这个墓里,那时,天下已经大乱了,他们来到这个墓里,倒也是世外桃源,不为战乱所苦。
那个墓里的人,虽然吃得比常人少很多,但仍需要吃饭,所以墓里每天都有人出来打猎,而夏风更是经常在外面住,了解外面世界的种种变化,当然,他也是唐朝时期的人,是因为吃了道士的药,才活到了现在。
就在几十年前,夏风和镇子上的一个女人相爱了,并且偷偷生下了孩子,他就把这个孩子,放在了大山里的一个庙门前,因为他和庙里的老和尚,算是认识,知道那个老和尚心肠很好。
而那个老和尚,也的确把他的女儿养大了。
但也不知怎么的,道士的儿子,也就是那个年轻的猎户,知道了这件事,并且喜欢上了夏风的女儿,等那个老和尚一死,道士的儿子,便乘虚而入,和夏风的女儿在一起了。
当夏风知道这件事后,但为时已晚,也只能听之任之。
他没想到的是,道士的儿子,和自己的女儿,生出来的后代,竟然和猴子差不多,这就让夏风更加痛苦了,他恨不得杀了道士的儿子,但又不敢。
因为他知道,他如果敢对道士的儿子动手,不只是他,他的女儿也活不成了,况且墓中的那些人,很难杀死,所以夏风只能忍气吞声。
女儿每次去那个小镇,他都躲在远处,偷偷地看着,但又不敢流露出太多的感情,生怕被别人发现异常。
但他也知道,女儿已经对这个墓上瘾,也离不开这个墓了,所以当把这个墓,搬到几千里外的草原上后,夏风找机会,又回到了大山里、自己女儿住的地方。
夏风在坟墓里,有了隔空传播信息的能力,因为在坟墓的所有人,都有这种能力,夏风的这种隔空传播信息的能力,是最弱的,所以并没能把这种能力,遗传给自己的女儿。
但那个猴子,有一半的血统,是坟墓里的人的,所以它天生就有隔空接受、传递信息的能力。
夏风便偷偷靠近那个猴子,向它传递了两条信息,一条信息,就是那个坟墓的准确位置;
而另外一个信息,就是如果被阻止进入那个坟墓,便可以通过唱歌的方式,联系到他,因为他平时在这个城里住,并不在那个墓内。
他知道,如果女儿不能进入那个墓,女儿就会死掉,猴子在几年后,也会死掉,所以他必须帮他们,正常进出那个墓。这样才能仍让他们娘俩,正常活下来。
为什么用唱歌的方式联系他呢?
因为那个墓里的人,包括夏风自己,都很有音乐天赋,并且在唱歌时,他们传送信息的能力,会变得强很多倍。
而那个猴子,因为是那个猎户的后代,所以也有这种天赋,夏风才让那只猴子、用唱歌的方式联系他。
当猴子唱歌的时候,他果然感受到了,才赶紧赶了过去,但因为人太多了,而且更可怕的是,夏风发现墓里的几个人,已经盯上母子俩了。
而夏风知道,在姐妹的家周围,有那种特殊的飞刀,在夜里,如果万一有人闯进姐妹家,欲行不轨,那种飞刀,就会把闯进的人杀死,所以这母子俩躲在姐妹家里,是最安全的。
因此,他暗暗地向猴子,发送了信息,让猴子觉得,姐妹的家很安全。
听完夏风的讲述后,几个人才知道是怎么回事。
那个女人,也最终相信,这个夏风就是自己的父亲,她又惊又喜,但是又很生气,各种复杂的感情,让那个女人哭了很久,才渐渐平静下来。
姐姐忍不住问夏风,那个墓里的人,既然要杀这母子俩,为什么当母子进那个墓时不杀?夏风又怎么能把这对母子,再带进那个墓里了呢?
夏风告诉她说,在那个墓里,有两种力量,一派力量,就是道士的儿子,也就是那个猎户,他在那个墓内,飞扬跋扈,激起了很多人的不满,道士对他这个儿子也很不满,父子经常爆发激烈的争吵。
而他的这个儿子,却心狠手辣,很可能是把道士杀死了,因为那个道士,在墓里已经消失近一千年了。
道士的儿子,现在正想办法,要杀死夏飞,和西域商人的儿子,以便控制那个墓;
但夏飞和西域商人的儿子,也不会坐以待毙,他俩也密谋了一个计策,要在近期除掉道士的儿子,一旦除掉道士的儿子,不但能救了那母子俩,夏风自己也安全了。
之所以没在墓内,杀死这母子俩,是因为西域商人的儿子,阻止住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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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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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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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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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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