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皇陵守墓人>第1060章 身上的怪味
  大家都听的目瞪口呆,没想到在这个草原上,居然发生过这种怪事。

  “那几只猫头鹰,确实太可怕了,我们遇到过各种鸟,包括米医生培育出来的那几只鹰,都没这种猫头鹰的攻击力强,但如此厉害的鹰,你是怎么用一把飞刀,就把它们杀死的呢?”

  王教授走过去看着那两只猫头鹰的尸体,问夏五且。

  夏五且深深的吸了口气,缓缓地说道:“没错,这几只猫头鹰,确实太可怕了,我也差点被这些猫头鹰杀死。

  我刚才说到那几起谋杀案,现在我接着说,因为就是那几起谋杀案,我才开始和乞麦正式交手。

  那几起杀人案,太过怪异,所以警方找不到任何线索,继续追查下去,最后成了悬案,一时间,这个小城里,人心惶惶。

  虽然我意识到,那应该就是乞麦干得,但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为什么对普通人下手呢?

  但在杀死了七个人后,他仍然没有罢手,那段时间,一到黄昏时分,没人敢再出门,这个小城里,多了很多武警巡逻,但依然无法阻止乞麦杀人,我也对乞麦的这种滥杀无辜,感到无比愤怒。

  于是,在一天的午夜时分,我来到这个小城的街上,去寻找那个乞麦的踪迹。

  我知道,要想找乞麦,有一个很重要的线索,那就是他身上的那种腐尸味,即使在零下三十多的寒夜里,只要他在十多米之内,他身上的那种气味,狗也会闻到的。

  可一般人就未必能闻出来了。

  但我并没有养狗,即使有狗,行动起来,也很不方便,我就配了一副草药,那种草药,能让人的嗅觉,在短期内变得很灵敏,当然,这种药效,只能维持几天。

  而且这种草药有毒,绝对不能长期服用,如果长期服用的话,会对人体造成比较大的危害。

  所以在吃完那种药后,我必须在几天内,找到那个乞麦。

  在那段时间内,每到午夜时分,我都出来寻找乞麦,因为那几起杀人案,都发生在深夜时分。

  那时,已经是隆冬时分,在深夜里,更是寒风刺骨,在街上巡逻的武警,也都是穿着很厚皮衣皮靴。我午夜出来后,也尽量避免和武警们相遇,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但一连找了四五天,都一无所获,我都有点灰心了,觉得这样根本找不到乞麦。

  我记得一天的傍晚时分,我去街上一个饭馆吃饭,我刚要进饭馆,但忽然闻到一种特殊的气味,而那种气味,正是我一直在寻找的腐尸味。

  我一阵兴奋,连忙往周围观察了一下,发现周围有很多人,根本看不出哪个是乞麦。

  虽然乞麦的脸上和身上的皮肉,已经脱落溃烂,他真实的样子,应该非常吓人,但如果他在这个小城中出现时,肯定是化装了的,而且在化装后,看起来和一般人没什么差别。

  我的内心一阵狂跳,连忙努力镇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绪,仔细地闻了闻,分辨那种气味传来的方向。”

  夏五且刚讲到这里,王同忍不住打断他说:“那种腐烂的尸体味,也未必一定是乞麦散发出来的吧,也可能是别的动物腐烂了,也散发出了那种腐臭味。”

  夏五且点点头:“嗯,你说的没错,但乞麦身上的那种腐尸味,虽然乍闻起来,和一般的腐尸味一样,但仔细闻的话,还是有差别的,当然,这种差别,很难用语言形容。

  总之,我闻到的那种腐尸味,几乎可以断定,那就是乞麦的气味,而不是一般腐尸味。

  当我镇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分辨了一下气味后,发现那种气味,是从饭馆里传出来的,难道乞麦在饭馆里吃饭?

  我便连忙进了饭馆,当时正是吃饭的时间,所以饭馆里人很多,还有各种菜香味的干扰,我竭尽全力,努力的分辨着那种腐尸味。

  那种气味,时有时无,我找来找去,最终发现,那种腐烂的尸体气味,是从饭馆最里面、一个角落里、散发出来的。而在那个角落里,吃饭的只有年轻人。

  那人看起来也就二十岁出头,戴着眼镜,白白净净,文质彬彬,好像是个大学生。难道这个人,就是乞麦化装而成的吗?

  我心跳的更加厉害了,慢慢地往那个人走去,随着越走越近,那种腐烂的尸体味,也越来越浓,我几乎可以肯定,那就是乞麦了。

  如果那人真是乞麦的话,他伪装的实在也太好了,完全看不出有任何异常,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走到了那个人的身边,而我站在他身边时,几乎能够完全确定,那种腐烂尸体的气息,就是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

  还没等我说话,那个人见我站在他身边,他抬起头来,楞楞地看着我,在这种关键时刻,我反而平静了很多,低声问了句:‘你还记得我吗?当年我从中原地区,买了很多书籍给你读?’

  但那人听完我的话,却一脸困惑:‘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买书?什么时候你给我买书了?’

  见他不肯承认是乞麦,我连忙随机应变地说了句:‘不好意思,我认错人了,不过你和我那个朋友,长得实在太像了。’

  那人“嗯”了一声,继续埋头吃面,他的所有反应,没有丝毫破绽,我心里不禁有点没那么有把握了,难道这人真得不是乞麦?可他身上怎么会有如此独特的、尸体的腐臭味呢?

  我坐在他吃饭的桌子上,也点了一碗面,并和他攀谈起来。

  通过短短的交流,我大概知道了他的身世。

  原来他的母亲,就是这个边境小城的人,他大学刚毕业,就跟着一妈妈起,来外祖母家住段日子。

  在交谈的过程中,我紧盯着那人的脸看着,观察着他的表情和一举一动,但仍然没发现任何可疑之处。他脸上的表情,也极其自然,不像是化装的。

  他吃完饭后,起身要走,我忽然试探似的问了他一句:‘你身上的气味,好像很特别’。

  那人本来起身要走了,听我这么一说,他表情顿时紧张起来,先是往周围看了看,然后慢慢坐下,认真看了看我,低声问道:’你怎么能闻到我身上的气味,连我自己都闻不到的。’

  他的这种反应,也让我有点意外,我连忙回答:‘我是学医的,你身上的这种气味,和尸体腐烂的气味很像,我的嗅觉,也比一般人灵敏很多,所以我就闻了出来。’

  当他正在发愣的时候,我又反问了他一句:‘既然你闻不出来你身上的气味,你又怎么知道你身上有一种特别的体味呢?’

  那人叹了口气,缓缓地说:‘虽然我闻不出来,但有很多不寻常的现象,让我感到我身上,可能有一种特别的气味,比如,每当夏天时,无论我到哪里,总是会吸引无数的苍蝇,甚至比大便和茅厕,都更吸引苍蝇。

  我在大学里,学的就是生物学,通过这个现象,我意识到,我身上可能散发一种气味,而那种气味,是苍蝇特别喜欢的,所以才会追着我;

  除了这些之外,狗还喜欢接近我,它们走过来后,会很贪婪地闻我身上的气味。

  去年我去美国的舅舅家,住了一段时间,并且偷偷地做了一个检测,检测发现,我身体的汗腺,能分泌一种物质,这种物质,有一种特殊的气味,但这种气味很淡,一般人根本闻不出来。

  不过这仍让我感到很困扰,尤其是在夏天时,我在户外,总是会吸引一大群苍蝇,尤其是我有女朋友时,这太丢脸了。

  我也试着治疗过,但都没有任何效果,你既然能闻出来这种气味,你肯定不寻常,要是你能治好我身上的这种病,我真是太感谢你了。’

  那人说这些话时,脸上的表情热切而又充满了渴望。

  事情的发展,太超出我的意料了,我努力让自己冷静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忽然在我的脑海中闪过,我想了一下措辞,然后对那人说:

  ‘我出身于医学世家,祖上还出现过御医,所以我有很多秘方,对于你这种怪病,也算是有研究,按说你这种怪病,和遗传有很大关系,而且是来自父系的遗传,你的父亲,是不是也有这样的问题?’

  那人听我这么问,神情忽然黯淡下来,他长长地叹了口气,犹豫了一下,才接着说道:’我从没见过我父亲,我母亲是一个单亲妈妈,独自把我抚养大。

  她不许我问父亲的情况,所以我对我父亲,几乎什么也不知道,这也是我从小到大,最大的遗憾。’

  ‘你这种病,不只是身上有气味的问题,而是还会全身溃烂,你现在二十多岁,我看你身上大部分皮肤还好,发病算是晚的,但我猜测,你身上可能已经起了一些黑点,那些黑点,不痛不痒,但再过两三年,这些黑点,就会开始溃烂了。’

  我说完这种病状后,那人噌地一下站起来,情绪很启动,他大口地喘着气,一脸的惊恐。我知道,是我说对了,他才如此的紧张。

  过了一会,他又颓然地坐在椅子上,声音颤抖地问了我一句:‘那这种怪病,还能治好吗?’

  我点点头,安慰他说:’可以治好,不过我先要了解你父亲的情况。

  你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回家后,原原本本告诉你妈妈,这是我的地址,让你妈妈来找我,我向他详细地了解了你父亲的情况后,才能对症下药,对你进行有效的治疗,要不然,你会有生命危险。’

  说完后,我递给了那人一张名片,我可以确定,他母亲听到这些后,一定会来找我的,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对于任何一个妈妈来说,儿子的命,比什么都重要。”

m.χIùmЬ.Cǒ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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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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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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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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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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