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五且继续不慌不忙地讲下去:“两千多年来,我绝大部分时间内,都生活在这一带,也看到了这里的巨大变化,并且很多变化,历史上根本并没记录下来。
因为在大多数的时间内,中原民族,都没统治过这个地方,所以没有对这一带的详细记录。
在这一带,除了荀牟的势力外,在草原深处,还发生了一些常人无法理解的怪事,而且这些怪事,到现在我也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这个腐烂的尸体,就是其中之一。
在唐朝灭亡后,这一带,更陷入了混乱,并且短暂地出现了一个小国家,自称鹰隼王朝,那个国家的人,都长得高鼻深目,但又皮肤黝黑,应该是从欧洲那边过来的,他们以游牧为生。
但与一般的游牧民族不同的是,他们住的不是帐篷,而是每到一处,他们就会在地上挖地穴居住。
而且他们挖洞的技术很厉害,短短的一个时辰左右,四五个人挖出的洞,一般人则要十多个人、花半个月才能完成。
因为这种挖洞的技术很厉害,所以他们也擅长挖陷阱,别的游牧民族,侵扰他们时,往往就会掉进他们的陷阱里,每个陷阱,深达七八米,并且里面都是硬木削成的木头钎子,掉下去后,连人带马,都会被刺穿身体,惨死在陷阱里。
而且这种陷阱,会有很多,形成一个阵法,从外面看,却又看不出任何异常,但只要进了这种陷阱组成的阵法里,即使是几万人,也休想活着出来。
你们也许都知道,游牧民族的数量,本来就不多,如果有上万人,那就是非常多的人数了。
我亲眼见过,这个草原上,当时最大的一个部落,想打败这个鹰隼王国,动用了五万人,对这个鹰隼王国进行攻击,想一举歼灭这个鹰隼王国。
当时,这个鹰隼王国,所有的人加起来,不足三万人,能够作战的战士,也就一万人左右,面对五万凶悍的骑兵,好像只能束手待毙了。
我那时,和鹰隼王国的一些商人做生意,我从中原地区,运来一些丝绸,茶叶之类的,卖给他们,他们用金币购买,我赚了不少钱,也和其中的一些商人很熟悉。xǐυmь.℃òm
在战争爆发的前夕,我来到这个鹰隼王国,问其中的一些商人,面这种大兵压境,他们这个鹰隼王国,会不会臣服那个最大的部落。
但让我感到非常意外的是,那几个商人却都一脸轻松地说,他们不会臣服,而且他们完全有信心、打败那个最大的部落,我当时觉得这些商人,可能是疯了,这种实力悬殊的战争,怎么会胜呢?简直是以卵击石。
但也让我对这场大战,更加好奇,我想看看,他们怎么能打败那个最强悍的草原部落。
三天后,战争开始了,让我绝对没想到的是,那五万士兵,几乎全被鹰隼王国设置的‘陷阱阵’杀死,只有几百人生还,经过这场大战,那个最强大的草原部落,一下子就衰落了。
没想到鹰隼王朝的这种陷阱阵法,居然可以轻松杀死五万剽悍的骑兵。
这五万士兵掉在陷阱里被杀死后,鹰隼王朝就顺势把他们埋在了陷阱里,那些陷阱,也成了那些士兵最后的坟墓,因此,在附近一带的地下,埋着大概五万个人、还有马匹的尸骨。
从那之后,周围的游牧部落,再也不敢侵扰这个鹰隼王国了。
但奇怪是,这个鹰隼部落,却从不主动侵扰其他部落。
我进去过他们挖的地穴,那种地穴,大概深七八米,冬暖夏凉,住起来非常舒服,尤其是在冬天的时候,草原上非常寒冷,但在他们的地穴内,却像是春天般温暖。
不过这些鹰隼王国的人,也有很多奇怪的风俗,比如,他们最爱吃的,不是牛羊肉,而是草原里的老鼠。
而且对于如何吃这种老鼠,他们有一种奇怪的做法——先杀死一只羊,把羊的内脏掏出来,并且羊的肚子里,放上香料,再把捉到的老鼠,放进羊的肚子里,最后把羊的肚子,用针线封上。
经过七八天,再把那些已经死掉的老鼠,拿出来烧烤吃,这是他们鹰隼王国,最好吃的美味。
但我却实在接受不了那种味道,因为那种味道,很像是腐烂的尸体,一般人闻起来,会忍不住呕吐,更不要说吃了。
而且更加奇怪的是,他们每个人的身上,都有淡淡地腐烂尸体的气味,也许就是这种独特的饮食习惯造成的。
除此之外,他们还有一个奇怪的习俗,就是人死之后,他们不会立即埋葬,而是要等尸体腐烂的很厉害后,才会把尸体埋起来,而且是埋在他们居住的地穴下面。
而且他们会给尸体上,涂上一种特殊的草药,让尸体只是腐烂,却不生蛆虫。
因此,他们整个部落,都弥漫着一种浓浓的死尸味。
那个穿着龙袍的、腐烂的尸体,其实就是鹰隼王国、最有一个国王,名叫乞麦,而且我也认识他。
他是老国王唯一的儿子,乞麦出生那年,老国王已经五十三岁了,算是老来得子,并在在此之前,老国王一直没有孩子,因此,乞麦也成了鹰隼王国,唯一的继承人。
乞麦在十四岁之前,都很正常,但在十四岁时,他身上的皮肤,就开始溃烂,但奇怪的是,这种溃烂,不疼不痒,也没影响乞麦的发育,并且乞麦也非常聪明能干。
老国王花重金,找了很多名医,都没治好乞麦的这种怪病。
在乞麦十七岁那年,老国王突然患上重病去世了,乞麦接替了王位,成了鹰隼王国的国王。
乞麦也很喜欢汉文化,他让我带回来很多汉文书籍,每天不分日夜的钻研,并且他还仿照汉人的制度,对鹰隼王国进行了改革,当然,在改革的过程中,有几个掌握军权的将领,想要谋反篡位,但都被乞麦杀了。
乞麦很快就完全控制了鹰隼王国。而乞麦最喜欢穿的,就是龙袍。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身体,也腐烂的越来越厉害,连脸上的皮肉,都开始脱落了,骨头都露了出来,但他却依旧健康。
为了不吓到别人,他开始戴面具,所以在他二十岁后,谁也没见过他的真面目。
不但如此,他的身体,也散发出越来越强的尸臭味。
有一次,他告诉他最亲信的一个大臣说,他来到这个世上,绝不仅仅是为了当三万多人的国王,他要统治的人,应该比这多千万倍。
他还养了几只猫头鹰,这些猫头鹰,虽然外表看起来,和一般的猫头鹰没什么区别,但这种猫头鹰的力气却非常大,攻击力也非常强,一只这种猫头鹰,就可以轻松杀死草原上几百匹狼。
养了这几只猫头鹰后,乞麦也变得越来越残暴,他经常用那几只猫头鹰,杀死鹰隼王国的臣民,这种猫头鹰,一般只攻击人的肩头,而人一旦被这种猫头鹰抓伤,就会全身溃烂而死,过程非常痛苦。
虽然一些人,忍受不了乞麦的残暴,开始奋起反抗,但都被那几只猫头鹰,轻易镇压下去了,所以他的那几只猫头鹰,算是抵得上千军万马。
就这样,鹰隼王国的很多人,渐渐地都四散逃亡,在短短的十多年内,这个神秘的鹰隼王国,就完全能消失了。
从那之后,在这个偌大的草原上,再也看不到那种高鼻深眼、皮肤黝黑的鹰隼王国的人了,一个特殊而又神秘的王国,就这样覆灭了。
而那个乞麦,也不知去向。
我一直觉得,那个乞麦,肯定不是常人,甚至怀疑他和荀牟有关,但经过几十年调查后,我完全可以确定,乞麦和荀牟没有任何关系。
那他究竟是什么来历?
我一直没能破解这个谜团,虽然乞麦和鹰隼王国消失了,但却留下很多传说。
有人说,那个乞麦其实是个妖怪,根本不是老国王的儿子,是草原其他部落,因为害怕鹰隼王国势力坐大,所以他们从西域,找了一个非常厉害的法师,让老国王的一个妃子怀了孕,而生下了乞麦。
乞麦自从生下来,就是为了毁灭鹰隼王国的。
而且这个乞麦,身上的任何一部分,都可以脱落下来,但又能轻易长到身上,他看起来,就像是一具腐烂的尸体,而且还可以埋在地下,但他却并没有死。
据我所知,荀牟他们,也一直在调查这个怪异的乞麦,因为他们也意识到,乞麦的背后,可能有一个很可怕势力。
而这个势力,可能比乞麦本人,更加可怕一万倍。
但他们也一直没进展。
就十多年前,这个消失足足有一千多年的乞麦,又突然出现了。
在十多年前,这个一向平静的小城里,忽然出现了几起连续的凶杀案。
那几起凶手案,发生在最寒冷冬天。
这个草原上的冬天,足足有零下三十度,但奇怪的是,那几个被杀的人,在一两天内,身体却高度腐烂,这种现象,实在是无法解释,按说在如此寒冷的环境中,尸体的腐烂速度应该是很缓慢的。
而且这几起杀人案,还有一个特征——就是被害者除了肩头,有被抓伤的痕迹外,身上其他各处,都没受伤。
对他们的血液和体液进行化验,也没发现任何中毒的迹象。
这种种的怪异,也让警方百思不得其解,但通过这些特征,我无比震惊地意识到,也许是那个消失一千多年的乞麦,忽然又出现了,因为只有他,才会使用这种杀人手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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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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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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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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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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