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女人擦了擦眼泪,问郑旭。
郑旭摇了摇头,很真诚、很坦率地说:“我不会什么读心术,只是根据常识判断——当我知道你曾经是个普通人,并且也在地面上生活过那么久,对人类社会的各种风俗习惯、也那么熟悉时,我就基本可以判定,你绝对不喜欢现在的生活。
虽然你在拼命掩饰这一点,但从你的肢体动作,还有眼神中,我也都观察出来了,你其实很不喜欢这种生活。
任何有正常心智,曾经在人类社会生活过得人,恐怕没人会喜欢这种生活,这也应该是常识。
那你到底有什么样的身世、怎么会来到这里,并且成了现在这种样子?”
听郑旭这么一问,那个女人又流出泪来,长长地叹了口气说:“其实我就是上面小城里的人,父母死的早,又没什么其他亲人,刚到十四岁时,就成了孤儿,也不再上学了,整天和男孩子鬼混,打过好几次胎。
到后来,跟一个比我大二十岁的男人结了婚,我算是长得还不错,所以那个老男人拼命追我,他也算是比较有钱,是个生意人,我当时感动了,就和他结婚了,其实我对他,一点爱都没有。
结婚后,也生了一个男孩,但也许我天生就命苦,我儿子四无岁,就得病死了,当时我丈夫也有了外遇,双重的打击,让我就彻底绝望了,于是就想去自杀。
在城里找了个古井,跳了下去。
那口古井很深,听老人说,那也是城里最老的一口井,即使在天最旱的时候,别的井里都没水了,但那口井里的水位,仍然不变。
我当时是抱定了必死的决心,趁着午夜时分,来到那口古井前,连想都没想,就跳了下去。
我只觉得跳下去后,在落到井水的过程中,碰到了井壁,身体被擦伤了,很疼,紧接着就落入井水中,我整个身体,都深深地砸进水里,井水冰凉,并且连呛带憋,感觉非常难受,很快就失去了知觉。
按说我这样跳井,肯定是会死的,但不知过了多久,我居然醒了过来。
等醒过来后,我发现躺在一块草地上,周围都是大山,浑身酸痛的厉害,我想,这一定就是死后的地狱了。我挣扎着爬起来,再往四周看看,没想到地狱竟然这么美,有山有水的。
当让我感到意外的是,死后身上怎么仍然有感觉,并且我身上的衣服没了,赤条条的,一丝不挂。m.xiumb.com
就在这时,从旁边走过来一个老头,我当时又羞又慌,便连忙蹲下来,双臂抱在胸前,那个老头看起来,有七十多岁了,慈眉善目的,他过来告诉我,是他救了我,我还没死。
而且我的身体,虽然还是以前的身体,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慢慢就能体会到这种变化了,说完后,就给了我一个包,包里是一条牛仔裤,还有体恤衫,然后他就转身走了,我连忙穿上了衣服,心里才稍微踏实了些。
在之后的一两天里,我都非常迷茫,又非常好奇,到处闲逛,但却一个人都没见到。
我确实发现我的身体发生了变化。
三四米高的岩石,我过去爬都爬不上上去,但现在却能轻轻一跃,就跳到了上面,并且浑身有使不完的劲,身上的那些酸疼,也慢慢地消失了。
在这两天的时间里,我饿的发疯,但却什么都不想吃。
在第三天的时候,那个老头又出现了,给我送来两块生肉,我忽然觉得那是世界上、最美味的东西,于是就狼吞虎咽,吃了下去。
吃完后,老头才告诉我,那是人肉,我听到他这么说时,有种很特别的复杂感觉——心理上非常排斥,但生理上,却仍然很想吃。
从那之后,除了人肉之外,我什么食物也不能吃了,吃了就想吐,只有人肉,我才会觉得很香。一开始,心理上还很排斥,但久而久之,就习惯了,而且越吃越上瘾。
后来,我也渐渐知道了,这些大山,竟然就在小城的地下!是一个很特殊的地方,也有很多秘密,我即使在这个地下大山,住了十多年,但知道的秘密,也仅限于我们这个区域。
而且直接和我联系的,只有那个老头。
那个老头对我很好,只要我提出的条件和要求,他能满足的,就尽量满足。
对于人肉,我也越来越挑剔,逐渐不喜欢直接吃地面上的人了,于是他们就把地面上的人,劫持到地下来,让他们生了后代,生活的后代,在地下大山精心饲养后,我们再吃,果然就非常好吃了。”
这个女人把自己的经历,简单地说了一下,我们才知道怎么回事,不过她的经历,倒是也够匪夷所思的。
“既然你已经习惯了这种吃人的生活,那为什么还想逃出去呢?”胡梦忍不住问道。
那个女人痛苦地摇了摇头:“我怎么能习惯呢?我说的习惯,是感官上的习惯,而内心却越来越排斥,也越来也无法忍受这种像鬼一样的生活。
这就像是吸毒一样,在理智上,明知道吸毒是条死路,但在生理上,却仍忍不住吸,身体和精神,越来越分裂,也越来越折磨人,我在内心深处,对这种可怕的生活,极度排斥,也极度痛苦,我也已经自杀过无数次了,但就是死不了。
我即使把自己的头砍掉,但那个老人,却能把我的头再次安在脖颈上,过个十天半个月的,就能恢复的完好如初,我即使把身体的每个部位砸烂,也都死不了,不久之后,就能完全恢复了。
我的身体,好像永远死不了,不管怎么破坏,总能恢复到完好如初。
对我来说,我现在最向往的,就是能回到地面上,过正常人的生活,在这里,简直是地狱一样,整天跟那些怪物在一起,我有时也分不清自己是人是鬼了。
其实,我之所以留你们,也不仅仅是好色,是我看到你们后,真的觉得很亲切,我已经十多年,没遇到过上面的人了,所以才留下你们,我至今都不知道,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但还是把实话告诉你们了,我想,你们也许真的可以救我出去,我刚才领教过了,你们真是太聪明了。
当然,你们如果想向他们告密,那就告吧。”
这个女人说得情真意切,不像是在说谎。
大家交换了一下眼神,都互相点了点头,都同意向这个女人、透露我们真真实的身份。因为情势紧急,一到夜里,月亮一出来,我们很容易就暴露了,所以必须告诉这个女人实情。
王教授点了点头,对这个女人说:“既然你这么坦率,我们也没必要瞒着你了,地下大山的那些人,确实在抓我们,而我们正千方百计想办法逃出去,不过没想到节外生枝,在这里竟然遇到了你们。
既然你也想逃出去,那么咱们可以一起逃,互相有个照应,这样逃出去的几率,也会更大些,不过你到了地面上该怎么办?在地面上,你不可能再吃人肉了。”
王教授考虑到了这一点。
那个女人见我们说出了实情,欣慰地点了点头说:“那就太好了,我终于找到了逃出去的机会,至于吃人肉的事情,倒不要紧,有一次,那个老头,无意中告诉我,我如果到了外面,这种口味,自然就会改变了,只是在这个大山中,才有吃人肉的瘾,到了外面,环境一变,口味也会变。
即使我口味不变,那我就饿死好了,也比过这种生活好,在这里,我也绝食过,老头会强迫给我打一种针,所以即使不吃饭,也死不了,反而很难受,因此,在这里,我只绝食过一次,不但没死,整个过程还非常痛苦,从那以后,就再也没绝食过。”
“既然你还心存善念,为什么虐待我那四个女孩子呢?”楚国后裔有点不满地说道。
“剥掉她的衣服,还有让这里的男人强暴他们,都不是我指使的,而是那个老头,和我没关系,要不然,你可以当面问问这四个女孩子。”
还没等我们问,那四个女孩子都连连点头,证明女人没说谎。
“那你知道这个大山的出口在哪里吗?”米医生忽然问道。
那个女人摇了摇头:“我听老头说,这里的昼夜长度,和外面的一样,因此,我每一天都记一下,算算时间,已经十多年了,五千多个日日夜夜,但在这十多年的时间内,我从没离开过这个地方。
除了那个老头、以及那些藤上长出来的人外,就再也没见过地下大山的其他人,所以更不知道大山的出口在哪里了。”
看来这个女人对这个大山的秘密,也和季东阳一样,知道的很有限。
既然这样,我们仍然只能按照原来的方法,继续往上爬。
不过知道这个女人的经历后,我们总算是长舒一口气,这次算是有惊无险,而且算是因祸得福,这个女人虽然不知道出口,但和我们一起往外逃的,以她的身手和体质,我们又多了个强有力的助手。
“还有一点我不太明白,为什么这里的男人,都穿的是古装,而女人却都穿着现代服装,这是怎么回事?”
季东阳忽然问道。
没想到那个女人又摇了摇头:“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都是那个老头这样安排的,你们也都看到了,藤上长出来的女人,都是完全仿照我的样子;
但藤上长出来的男人,为什么会是那个样子,我也不知道,我有时候想,那也许是老头年轻时的样子,所以,藤上长出来的男人,才是那个样子。”
“那你和老头上过床吗?”楚国后裔忽然问道,这个问题,听起来很突兀,也很八卦,我们不知道楚国后裔、为什么会忽然这么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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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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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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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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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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