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生活,虽然无忧亦无虑,但过久了,却也不免无聊。
我们都想去看看外面的情况,但我们都知道,如果出去的话,只能把这个房子,带着一起去,因为我们在这种房子里生活久了,身体就离不开这种房子了。
但我们又担心,如果秦朝灭亡了,这才过了短短十多年时间,这样冒然出去,可能会招致杀身之祸。
为了安全起见,那不妨多等几年,反正时间对于我们来说,几乎没什么意义了。多几十年,少几十年,对于一般人来说,意味着生老病死,从翩翩少年,变成老态龙钟的暮年。
但对于我们,不过就像是过了几个月而已。
就这样,我们在大山深处,一直生活了二十七年后,才从大山里出来。
到了外面,我们才知道,在二十七年的时间里,刘邦建立了汉朝,并且已经换了四位皇帝,正好是汉文帝刘恒继位,汉文帝讲究休养生息,无为而治,和秦朝的治理方式,很不一样。
那时,虽然已经二十多年没战争了,但人口仍然没有恢复,到处一片荒凉,即使很多土地肥沃的地方,也都是方圆上百里内,看不到人烟,不过这种情况,倒是对我们有利,因为这样就比较没人注意到我们。
到了外面后,我们的生活,比在大山里好多了。
那时,几乎到处都是树林,即使是平原地区,也有很多野狼,野猪,野兔,野鸡等,我们不再等那些捕食的兽类、给我们送猎物,而是开始打猎了。
打猎对我们来说,是最好的消遣方式,我们毕竟都是军人,骨子里喜欢杀戮,喜欢血腥。
而且偶尔也能遇到些乡野村夫,听他们说说这二十多年的变化,也很有意思。
我们还会走很远,到一些比较大的集市,用猎物换些衣物和盐巴,二十多年在大山的那段日子里,我们都是用岩石上的‘岩盐’,那种盐很苦很涩,吃起来不够美味。
到了外面后,我们就再也不用吃那种盐了。
就这样,我们又在外面过了二十多年,但渐渐地,我们感到了明显的变化——外面的人口越来越多,荒芜的地方越来越少。
人口变多,对我们来说,并不是好事。
刚从大山里搬出来的时候,我们会把房子变成豪华的宫殿样式,因为那样我们才住的最舒服,最敞亮,反正周围也没什么人烟,不用担心有人看到。
但到后来,随着人越来越多,我们宫殿式的房子,经常被看到,一被看到,我们就不得不搬走,因此,很多地方都以为闹鬼,以为我们的房子是鬼宅。
这也难怪,比如,有人在荒郊野外,忽然看到这么一栋宫殿式的房子,他肯定无比震惊,肯定会马上回去,呼朋引伴地来看,但等他们再次来这里时,一栋这么大的建筑,却忽然凭空消失了,他们就肯定会觉得是鬼宅。
尤其是到了汉武帝刘彻的时候,我们的日子,就更难过了。
那时,因为和匈奴打仗,刘彻对户籍的管理,越来越严格了,再加上到处征兵,我们不得不再次躲到大山里……唉,我有点跑题了,反正这两千多年,我们经历的事情太多了,说几年都说不完。
反正总而言之,我们到过各种地方,幸好,我们埋得那些金银还都在……”
听到这里,王同忍不住插了一句:“秦朝所说的‘金’,实际上应该是指铜吧,那个时候有真正的黄金吗?”
没等那个秦朝首领回答,王教授连忙解释道:“黄金出现的很早,在商代的墓里,就发现过金箔,也就是说,黄金在商代就有了。”
道士点点头,接着讲下去:“对,那个时代,不只是黄铜,很多金属,都统称为‘金’,但黄金确实已经有了,而且最珍贵,因为在那时,人们就发现,真正的黄金,色泽鲜艳,而且即使埋在地下,也不会腐烂生锈。
好了,我们回到正题,我们为什么来这里呢?为什么和三个日本人交手了呢?
这也说起来话长了。
在前两年的时候,那个给我们这种的术士,又忽然出现了,我们都感到很突然,也很高兴,感到很亲切,真有‘老友重逢’的感觉。因为我们两千多年没见了。
那个术士一身道士的打扮,一见面,就说让我们救救他。”
“什么?那个术士让你们救他?我没听错吧,从你刚才说的这些,他几乎是神仙等级的了,还用得上你们帮忙?”
胡梦既不解,又吃惊地问道。
“是啊,当时我也是这么想的,在我们的心目中,他就是无所不能的神仙,怎么还需要我救他呢?我也以为我听错了。
后来,他才告诉我了实际的情况。
那个术士说,他并不是什么神仙,只是一个普通人,原来生活在一个深山里,以打猎为生,有一次,在大山里打猎时,在一个小溪边,看到一块很很奇怪的东西。
那东西和人的舌头差不多大小,很像是块玉石,晶莹剔透,非常美丽,上面还有几行文。
术士感到很奇怪,这里除了他之外,从没见过其他人,怎么会有人,把这么珍贵的东西,丢在这里呢?
那时,他还是个老实人,觉得丢了这东西的人,肯定会很着急,一定回来找,于是,他就在原地等,一直等了足足一个时辰后,才发现果然有个人找了过来,而那块东西,就是那个人丢的。
等术士把那个东西还给那人后,那人非常感动,那人告诉术士说,他不是平常人,那种东西,是他的护身符,他死后,他的魂魄,可以转移到那块东西上,并且还能从那块东西上,再转移到别人的身体上,这样一来,他就能活下去了。
所以,这个护身符就是他的命根子,术士捡到后,并且还给他,就等于是救了他的命,他要报答术士,于是,就给术士了几块特殊的‘泥巴’,并且还教给术士一些咒语,一念咒语,那种泥巴,就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变成一个房子。
术士当场实验,发现果然是如此。xiumb.com
除此之外,他还送了一瓶水给术士,并说,只要喝了这种水,就至少能活几万年,而且身体再也不怕刀砍斧凿,即使受伤后,也能快速愈合,并且那瓶水够两个人喝。
如果不喝那种水,而是每天夜里,住到这种‘泥巴’变成的房子里,也能活几千年。
于是,术士又惊又喜,拿了那几块特殊的‘泥巴’,还有那瓶水之后,连忙回家,并把这件奇事,告诉了自己的哥哥。
那时,术士的父母都已经死了,他和哥哥相依为命。也把那瓶水,和哥哥分着喝了,那人没骗他们,他们的身体,也果然变成了好像不会死似的,并且也不再害怕严寒酷热。
他知道始皇帝招术士后,就来到了秦朝都城,他这个人,本来就能说会道,再加上有这种‘泥巴’,很快就得到了秦始皇的赏识,过上了荣华富贵的生活。
但他却也发现,自己失去了生育能力,不过他也不太在意,自己既然能活几万年,还要后代干什么?有了后代,反而是累赘。
他每天花天酒地,左拥右抱,过得很逍遥快活,但好景不长,始皇帝死后,几个儿子,都忙着夺取皇位,没人再养他们这些术士了,不过因为他和我很投缘,本来想投奔我,但那时已经天下大乱,我天天领兵打仗,跟着我,也过不上好日子,于是他就离开了。
但看着秦朝的江山,马上就要消亡了,他觉得我是他最好的朋友,他不能见死不救,于是,才给了我那种神奇的‘泥巴’,让我活了下来,而我一旦活下来,在至少以后几千年的时间里,他还多了个伴,可以互相照应。
当秦朝灭亡后,其实他一直在追踪着我们的行踪,只是没来见我们。
当知道我们来到这里后,他们也来到这里,他追踪我们,其实很方便,因为只要有这种房子出现,即使远在千里之外,他也能感应到,从而知道我们的位置。
他一直与哥哥一起生活,但他哥哥性格比较木讷内向,和他的性格正好相反,
当他们知道我们来到这个小城市后,他们兄弟俩,也暗暗地来到这个小城里,并且在这个小城里,买了个院子,就这样,在这里住了下来,和以往一样,他却一直没来看过我们。
直到有一天,他突然来找我们,让我们救救他,因为他的哥哥,竟然被三个道士杀死了,而他的生命,也受到了那三个道士的威胁。
事情是这样的——
他们哥俩到这个小城后,也是道士的打扮,因为只有道士的打扮,他们才能穿长袍,留着发髻,虽然两千多年过去了,但他们还是习惯秦朝时的打扮,所以选择道士打扮,对他们来说,是最舒服的。
另外,我藏的那些金银财宝的地点,也都告诉他了,并且还给了他详细的藏宝图。他需要这些财宝的时候,就可以去取。
当然,那些藏宝地点,都是在人迹罕至的大山深处,在埋藏这些金银财宝的时候,我都是找当地的向导,带领运送财宝的军队,进入大山里,等军队把财宝运到大山里,并且埋藏好、撤出来后,我就立即把那个向导杀掉。
所以,即使运送财宝的军队,离开向导,也找不到那些藏宝地点了。
而只有我和那个术士,有详细的藏宝图,我们用这种方式,藏了大量的财宝,需要的时候,我们就去挖取。
他们哥俩,在这个小城中卖的那个宅子,以及后来的养生馆的场地,都是用这些金银财宝卖的。
其实,在两千年的时间里,我们几乎没怎么动用那些财宝,因为我们有这种房子住,平时吃饭,可以通过打猎,以及采集野果,就已经足够了,还可以用猎物,换取盐巴和衣物。
其实除了买房子,那对术士兄弟,就更不需要钱,你们也都知道,那种‘不死之身’,其实不需要吃饭,他们也不排泄,他们身上,寄生了一种会飞的‘龙形虫’。
这种‘龙形虫’,可以采集食物,并把食物变成营养液,然后在注射到那个术士兄弟的身上,而他们的身体,更是适应力极强,房子对他们来说,也算是多余,所欲他们花费更少。
但来到这个小城后,他们俩就喜欢上了这个小城市。
因为他们在这两千多年的时间里,和我们一样,大都生活在人迹罕至的大山里,交通不便,也没什么人,算是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这对性格外向的术士来说,非常难熬。
但来到这个平原小城后,他发现生活便利,人也不多不少,生活起来,非常舒服,而且他在这个小城中,还教授养生术,有了很多狂热的信徒,这都让他对这个小城,越来越有感情。
他之所以教养生术,有身体上的优势,比如,在这里寒冷的冬天里,术士可以只穿一件单衣长袍,里面不穿任何过冬的衣物,却能一点不感到冷;
而在这里酷热的夏天里,他却要穿上棉袄棉裤,却不但不会中暑,连一滴汗都不出,这种本领,让他在这个小城里,名声大噪,找他来学养生术的人,都能挤破门。
最后他通过收取昂贵的学费,才把学员的数量控制住。
当然,通过这种营生,他也发了财,挣了不少钱,也被很多人,当做活神仙,他非常享受这种名利双收的状态,所以才在这个小城中,买了个院子,准备长期过下去。
但有一天,这种平静而美好的生活,忽然被打破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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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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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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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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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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