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应该还不知道,今天早上,有三个痞子,去你的饭馆闹事,还打伤了一名服务员“,郑旭缓缓地说道,听郑旭这么一说,我心里忽然咯噔了一下,因为我知道郑旭说这句话的意思。
“你的意思是说——那三个痞子,和老头是一伙的,因为那三个痞子的身高,也都差不多,大概都也都一米七二左右。”
我连忙猜测道,郑旭点了点头。
事情变得更加诡异了——如果那三个痞子和老头是一伙的,但他们去饭馆闹事,是有什么企图吗?妈的,这个老头真让人捉摸不透。我心里暗暗地想到。
“怎么还会有这种事?我从开饭馆以来,还从来没人去饭馆闹过事,走,咱们赶紧去我饭馆看看去。”
季晨说着,就准备往饭馆走。
“不,咱们暂时不回你的饭馆了,虽然有个服务员的鼻子被打破了,但并无大碍,我估计老头,也不会对你的那个饭馆怎样的,咱们现在就去那个坟地,我想看看老头杀人的现场。”
郑旭忽然说道。
季晨迟疑了一下,脸上闪过一丝恐惧,我们也可以理解,谁经历过那种惨烈的杀人场面,都会心有余悸的,他好像咬了咬牙,这才下决心似的说道:“好,那我就带你们去,我想他们娘俩的尸体,还在坟地里,那个坟地即使在白天,也很少人去,唉,我挺对不起他们的。
无论如何,那是我的亲生骨肉,而且那个女人,我们也算有夫妻之实,但我却让他们两个人,暴尸荒野,我真是觉得无颜活在这个世上,我拿把铁锹,把他们娘俩埋了吧。”
季晨说着,泪水流了下来。
他这番话,说的情真意切,让我们心里很不是滋味,不过季晨的人品确实不错。
“嗯,你的心情,我们也都能够理解,不过事情既然发生了,你也不要太难过,我们抓住老头,弄清他们的阴谋,就可以告慰他们母子的在天之灵了,无论是你,还是她们母子,都是这个阴谋的牺牲品。”
秦晴轻声安慰季晨说,她的眼圈泛红了,而胡梦的眼泪也流了出来,郑旭则表情比平静。
听完秦晴的话,季晨这才擦了擦脸上的泪水,点了点头说:
“没错,她们娘俩,还有我,都是这个阴谋的牺牲品,真是作孽啊,我们一定要破解这个阴谋,让那些坏人,付出应有的代价,你们在这稍微等一下,我们去旁边的五金商店里,买把铁锹”,季晨说着,往旁边一个五金店走去。
就听郑旭说了句:“亥,你跟着季晨去,我们不了解对手,所以一刻也不能马虎,他们一直追着季晨,所以我们要时刻保护好季晨,不要再出现意外”。
亥点了点头,便跟着季晨往那个五金店走去。
早上还是个晴天,但此时刻,天却又阴了起来,太阳躲进了乌云里,而且越阴越厉害,让人觉得压抑。
“这鬼天气,让人觉得压抑,要是阳光灿烂该多好,我们来到这个小城后不久,就下了两场大雨,现在又阴天了”,王同抬头看了看天气说道。
“嗯,也许地下大山的那些人,就喜欢这种阴天,他们好像很害怕外面的阳光似的。”
郑旭好像是自言自语地说道。
听她这么一说,我们都吃了一惊,郑旭总能在我们注意不到的地方,发现极其有价值的细节。
“无论是那三个人、还是那个老头,他们穿的衣服,都是扣的很整齐,好像尽量避免露出皮肤似的,这好像和一般人有明显不同,而且我看昨天老头在外面活动时,也总尽量走在荫凉处,不直接暴露在阳光下,所以我才猜测,他们可能害怕外面的阳光。
他们生活在那个地下的大山里,虽然乍看起来也有太阳和月亮,但我们都知道,那种太阳的和月亮都不是真的。
我们在那个大山深处的小县城里,也见过模拟外界环境空间里的太阳——
其实那就是一个大的、能发光的特殊的石头而已,而那些地下大山的人,如果长期生活在那种环境中的话,他们对外界的环境,肯定不像我们这么适应的,可惜张大军教授不在,对于这种现象,他也许能讲的更透彻些。”
“如果你说的这点是真的,那么我们对我们来说,就太重要了,我们可以利用他们的这一弱点,对付他们了。”
当我们正在讨论的时候,亥和季晨从五金店里出来了,季晨的手里拿了把铁锹。
“那个墓地离这里有七八里远,如果走着去的话,可能要走很久,我们还是打车过去吧”,季晨建议道。
“嗯,这么远,那我们只能打车了”,郑旭略微沉吟了一下,点了点头,但说了一句:“打车可以,但车必须停在那个坟地的两里远的地方,而不能直接开到坟地,所以当我们离那个坟地有两里远时,车一定要停下来,季晨,你对这一带熟,由你来把握吧。”
我们不知郑旭为什么这么安排,但也没多问,季晨点了点头:“好,放心吧,我从小就在这个小城长大,小时候还经常去那一带玩,算是特别熟悉。”
我们找了三辆出租车,往坟地开去,不过听是去那个坟地,三辆出租车都不愿去,倒不是嫌路途太近,车费太低,因为我们答应每辆车,付给他们五十元,这和实际路程相比,算是很高的价格了。
经过我们的一番劝说,才勉强答应。
他们之所以不愿意去,就是因为那个地方闹鬼,去的话,他们怕会沾上晦气。
按照郑旭吩咐的那样,在离目的大概两里地的地方,我们都下了车,出租车掉头刚要走,郑旭忽然又叫住了那三辆车,每个司机给了一百元,并告诉那三个司机,如果他们愿意在这里等着我们,并把我们再拉回城里的话,每人再给一百元,三个司机便不再抱怨了,全都原地停车等我们。
等我们下车后,我才发现这个地方确实太荒凉了,是一大片荒原,没有田地,也没种庄稼,好像这里的土地是盐碱地,土壤上盖在一层白色的碱,这样的土壤,是没有办法种庄稼的。
我们继续往前走了大概两里路,发现前面有一片墓地,不过这个墓地里,倒是有一些草,估计这种草的抗盐碱的能力比较强,所以才能生长。这座坟地里,没有一座新坟,都是长满了荒草的旧坟。
“就是在这片坟地里,他们娘俩就死在这里了,那个坟我还记得,因为在这片坟地里,只有那座坟前,有一个石头供桌”,季晨说这些时,声音有点颤抖,我们知道他内心的情绪。
在坟地里,我们跟着季晨,往前走着。
“怪了,他们俩的尸体怎么不见了?难道被人弄走了吗?”季晨惊呼道,踉跄了两步,差点没摔倒,他激动地指着一个破旧的石头供桌说道:“昨天夜里,他们娘俩就死在这里”。
“你没记错吧?”施方问道。
“绝对没错,我记得一清二楚。”
“应该就是这里,看,这里的土被翻过了”郑旭说着,走到了石头供桌前面,然后蹲在地上,捡起一个树枝,在地上翻了翻,被血液染红的土壤露了出来。
“天哪,果然被人动过了,这里的鲜血被人用土盖住了,不用说,尸体也被他们弄走了。”胡梦吃惊地说。
“嗯,有这种可能,是被那个老头一伙转移走的”,亥猜测道。
“对,亥说的有道理,杀完人后,那个老头怕被人发现,所以才把尸体处理掉了,而且对现场进行了处理。”
施方也同意亥的推测。
季晨又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呜呜地哭了起来。
“那个老头真是太丧尽天良了,他昨天夜里之所以带你来这个坟地,难道单纯就是为了杀鸡儆猴——在你面前,杀了那个女人和孩子,用来要挟你,让你知道他们不是再玩虚的,使你不敢违抗他们的命令,是这样吗?”
王同恨恨地问道。
季晨哭着点了点头。
郑旭没说话,而是蹲在地上,仍然用树枝翻着土,看粘着血迹的土壤,忽然,她问了施方和亥一句:“你们两个的嗅觉都很灵敏,可以利用你们的嗅觉,看能不能帮我们嗅出来尸体搬运到什么地方了。“
我们这才忽然想起来,施方和亥的嗅觉异常灵敏,他们完全可以通过嗅觉找到尸体。
“不用嗅了,那两具尸体,是原地掩埋的,就在这下面。”
亥指了指郑旭蹲的旁边的位置说道,我们吃了一惊,听亥这么一说,季晨哭的更厉害了,亥皱了皱眉头,轻轻地把铁锹从季晨手里接过来,开始在那个地方往下挖,施方和王同,把季晨扶到了旁边。
我们也都站在了旁边,全神贯注地看着亥挖。
亥挖的速度很快,而因为刚下完大雨不久,所以土地非常松软,大概用了二十多分钟,就往下挖了大概三四米。m.χIùmЬ.CǒM
“看,挖到尸体了”,亥忽然说道,我们连忙围到了坑的旁边,这才发现,在坑的底部,出现了一个人的背部,我顿时感到一阵毛骨悚然
虽然已经知道那个女人和孩子被杀,但看到尸体,还是很震撼,亥小心翼翼地把尸体整个挖了出来,果然是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
可能是悲伤过度,再加上长时间的精神紧张疲惫,当看到尸体时,季晨当场有晕了过去。郑旭马上让亥再把那娘俩的尸体埋上,然后我们背着季晨,走到一千米外,那三辆车为了多挣一百块钱,仍然在等我们。
我们连忙上车,很快回到了那座小城市,并把季晨送到了小城市的医院。
经过一番检查,发现季晨并没什么大碍,主要是身体疲惫,还有精神的因素,导致暂时的昏厥,送到医院后,大概过了两个多小时,季晨就醒了过来,但身体好像非常疲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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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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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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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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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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