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走到一条长长的巷子时,就听空中传来一声鸟叫,还没等我们反应过来,一只鹰盘旋而下,正落在我们的面前,在手电的亮光下,我忽然发现,原来是那只鹰王,那只鹰王发出几声很特别的声音,我还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听见鹰的叫声。
“鹰王已经找到驯鹰人了”,米医生说这句话时,仍然语气冰冷,但我们所有的人都吃了一惊。
这时,米医生缓和一下口气,才详细地解释道:“驯鹰需要很大的场地,在这座小城里,只有在这一带,才有这样的大院子,因此,我就初步推测,那个驯鹰人应该就在这一带住,而在一般的人家,根本就没地方驯鹰。”
“难道驯鹰人不会去野外驯鹰吗?”秦晴质疑道。
米医生摇了摇头:“不会的,根据你们说的情况,那种鹰就是专门用来夺回箭的,而一旦有人把他们的箭夺走,一般不是荒郊野外,而是在这个城市中,因此,那些鹰要把箭夺回来时,也是要在城市的环境中,就像昨天夜里那样,所以,这就需要在平时的训练中,就要把鹰放在城市的环境中,让那些鹰对城市的环境熟悉,一旦在城市中保护那种箭时,它们才能顺利完成任务。
但如果总是在郊外训练的话,那些鹰就会对城市的环境很陌生,那样它们就无法在复杂的城市环境中,完成任务了。”
米医生分析的很有道理,他的这种分析能力,几乎可以和郑旭相媲美,难怪他自称智商在140。
米医生接着说道:“为什么他们在夜里训练呢?这是因为——鹰的视力非常厉害,它们即使在十层楼的高度,仍能看到地面上的一只蚂蚁,而且它的眼睛,还能感受到紫外线,因此鹰看到的世界,比人类看到的世界,更绚烂多彩。
而昨夜袭击你们的那只鹰,还有另外一只鸟,它们能在黑暗中行动自如,说明它们在夜间的视力极好,在鹰类中,属于夜视能力比较强的品类,这种鹰类,在夜间的攻击能力更强,反应更迅速,活跃度也更高,所以它们在夜间时,才是最好的状态;
而且夺回箭的任务,往往都是在夜里进行的。
因为在白天,一只大鹰,就很容易引起人注意,这样一来,那种鹰就很难得逞了。
正是因为这些原因,我才猜测,那个驯鹰人,会在夜间驯鹰。我的推测是对的,我的鹰王已经找到了,现在我们就让鹰王带我们去。”
说完后,米医生对着那只鹰王,吹了几声口哨,那种鹰王展翅而起,在我们前方盘旋着,就听米医生说了一声:“走,跟着那只鹰。”
鹰王在我前方,时而悬停,时而往前飞一段,我们紧紧地跟在后面,又穿过了两条巷子,走到一个院门前,那只鹰王忽然停了下来,落在了门前,叫了两声。
米医生指着门说:“你们要找的驯鹰人,就在这个院子里。”
我感到心脏一阵剧跳。
这个院子的大小,好像和米医生家差不多,只是大门比米医生家的小,门两旁也没石狮子。
“你认识这家吗?”施方问米医生。
米医生摇了摇头:”不认识,这里离我家很远,而且这片平房,看似都是传统的旧房子,其实都是新建的复古住宅,由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算是我们这个小城市里特殊的别墅区,小城里最有钱的人,都住在这片住宅区里,而且在这些有钱人中,很多都不是当地人,而是外来的。”
“那我就想不明白了,你们这个小城市很普通,好像并没有什么商机和特殊的资源,看不到有什么投资的价值,为什么会有很多有钱人,来到你们这里投资呢?”我毕竟是研究古代经济史的,所以会首先想到经济问题。
“也不能说我们这里没有资源和商机,你们应该也知道,有一个方圆上百里的湖,就紧挨着小城,当然,现在有毒青蛙,还没开发出来,可一旦除了那些毒青蛙,这个大湖,就能是巨大的商机,商人的嗅觉总是敏锐的,所以他们就提前布局,就来这里,盖了很多这种大院子,因为这里的土地的价格很便宜。
所以这里的院子主人,我大都不认识,你们看,这户离我们家很远,我就更不认识了。”
“现在我们既然找到驯鹰人了,那我们该怎么办?是不是先回去,然后再从长计议?“秦晴看了看郑旭和施方问,但还没等郑旭和施方回答,就听小李忽然说了句:“坏了,我感到刘凌初就在附近”。
我们所有人都吃了一惊,米医生更是一脸难以置信地看了小李一眼:“什么?你难道有特异功能,能直接感受到那个人在附近?”
小李没多说什么,只是微微点了点头,米医生一脸的惊骇,不由自主地倒退了两句,又上下打量了一下小李。
“难道这个驯鹰人和刘凌初之间,还有什么关系吗?”亥问道。
但没人能回答这个问题,谁也不知道,刘凌初在这个时候,为什么忽然出现在附近?大家顿时紧张起来,都默不作声,等着事情进一步的发展。
此时,零星的细雨,落在我的脸上,让我心里更加忐忑不安,过了足足大概有六七分钟后,小李忽然睁开眼睛,松了口气说:“他走了”。刘凌初的突然出现,让我们觉得局面变得更加复杂。
“现在不能从长计议了,因为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下,拖得时间越长,我们可能越被动,现在只能主动出击,打乱他们的节奏,这样我们才可能化被动为主动。”
郑旭果断地说,施方点了点头,大家也觉得她说的有道理。
“你的意思是说,现在咱们就主动见这个驯鹰人?”秦晴问郑旭,郑旭点了点头,然后走到那扇大门前,先是按了按门侧的电铃,我们侧耳细听里面的动静,每个人的神色都很紧张,等着驯鹰人出来,这个驯鹰人,又究竟是什么人呢?
但等了一会,门内没有任何动静,除了按门铃外,我们还开始敲门,但折腾了很久,里面还是没人回应。
“这个驯鹰人是不是故意躲我们,如果这样的话,我们再怎么敲门,他也不会开门的。”
我们看了看院墙,院墙大概有四米多高,但在墙头上,却还有一层荆棘似的的铁丝网,这种铁丝网,满是尖锐的小刺和铁钩,根本爬不上去,而周围其他的院子,则没有这种铁丝网,但正是这一层铁丝网,反而让我们感到这所院子不寻常,里面肯定藏着什么秘密。
“你们要想让那个驯鹰人出来,对吧?其实这也不难,交给我了。”
米医生说着,扭头走到那个鹰王前面,用一种很奇怪的音调,说了几句什么,但至于说的是什么,我们能没听懂,应该是给鹰王下命令,而那个鹰王听完米医生的命令后,展翅而起,飞进了院子里。
大概过了仅仅两三分钟,我们忽然听到上方传来阵阵哀鸣,我们抬头看去,那只鹰王快速落下,而在在的爪子上,抓着一只鹰,在即将落地时,鹰王爪子一松,它爪子上的那只鹰,跌落在地上。Χiυmъ.cοΜ
那只鹰在地上扑腾着,想飞起来,但因为受伤太重,已经没了飞起来的能力,我们这才知道,刚才是鹰王去院子里抓鹰了,而它抓的这只鹰,和我们昨天夜里见到的鹰一样,而当这些普通的鹰,遇到米医生的鹰王时,简直毫无还手之力。但这这只鹰被鹰王抓出来后,门里仍然动静。
“看来那个驯鹰人是怕见我们,既然这样,那我就不客气了”,米医生说到这里,忽然对着门内轻声喊道:“我知道你能听见我们,并在暗中观察着我们的一举一动,否则你也不会不开门见我们,更不会当你的鹰被我们抓出来后,你仍不出来,我要告诉你——
你要是不开门的话,我就让我的三只鹰日夜守候在你的院子里,把你精心训练的鹰,全部杀死,一只都不留,你的这些鹰,在智力和攻击力上,都无法和我的鹰相比,因此,我也不多说了,我再给你一分钟,如果你不开门的话,我就开始行动了。”
说完,米医生吹了一声口哨,周围的三只鹰,全都腾空而起,全都飞进了这个院子里,米医生又用特殊的音调,对着鹰王说了一句,鹰王怒吼一声,再次腾空而起,如一颗子弹一样,迅速冲进了院子里,很快,就听到大门内传来一声惨叫,然后大门咣铛一声打开了。
我们手电照过去,只见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已经跌到在地,他中等身材,浓眉,但眼睛却是绿豆眼,又小又圆,看着很狡猾,又令人讨厌,更特别的是,脸上有几道可怕的疤,让他的脸显得有些恐怖和狰狞。
而那只鹰王,站在那个人的身后,那人可能是被吓坏了,一时间干张着嘴,却说不出话来,我们所有的人都闪身进门,等大家都进去后,郑旭反身把门关上,米医生的脸上,挂着一种诡异的微笑,一下子便把那个人拉了起来:“原来你就是那个驯鹰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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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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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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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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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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