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连忙上到十六层,来到了加老头和晚霞的房间里,房间还是我刚才来过的那样,郑旭让我们站在门口,我知道,她怕我们进去,会破坏现场。
她拿出随身携带的放大镜,先看了看被砸烂的门,然后又进屋观察起来,过了足足有二十分钟左右,郑旭才从房间里出来,淡淡地说了一句:“加老头和晚霞,也许还在这个宾馆里”。
我们所有的人都一愣,眼光都集中在他身上。
“小明从这个房间里离开时,大概是四点多,而他第二次再次来这个房间里看时,应该是早上七点,也就是说,加老头和晚霞被掠走的时间,是在四点多和七点之间,大家想想,如果那个黑社会老大的人,是从外面进这个宾馆的话,那时,正下着雨,既然这样的话,他们的鞋上,一定会沾泥,而这些泥,会粘在屋内的地毯上。
但我用放大镜仔细看了,屋内的地毯上,根本没有沾上任何泥,这说明,黑帮老大的人,很可能在下雨之前,就在这个宾馆里开好房间了,也就是说,昨天夜里,他们可能是尾随加老头来到这个宾馆里的。
另外,当加老头和晚霞来到这个宾馆时,如果真是他们说的一点多,那时,应该还没下雨——如果在一点多已经下雨的话,加老头和晚霞的鞋上,也应该有湿泥,这种湿泥即使干了,也和一般的尘土不一样,应该呈颗粒状,但我也没发现。
所以我才猜加老头、晚霞来宾馆时,还没有下雨。
我刚才看了一下这个门,这个门是松木做的木合板,而且从被砸坏的窟窿上看,是被铁棍等锐器捣的,松木的最大特点,就是气味比较浓郁,所以,这种气味,会残留在铁棍上。
这里是楼内,空间相对封闭,空气流动性比较小,所以这种松木的气味残留比较久。
还有,那些黑社会成员,如果是尾随加老头和晚霞来到这个宾馆的话,那就很可能是住在同一层,因此,以亥的嗅觉,通过松木味的轨迹,我们就可以找到那些黑社会人员所住的房间。
而加老头和晚霞,就可能被关在他们所在的房间里了,而且雨水这么大,又有雷电,我想,他们冒雨带着加老头和晚霞离开宾馆的可能性不大,亥,你帮我们一下,通过你灵敏的嗅觉,看看能不能帮我们找到黑社会成员所住的房间。”
郑旭的分析,让我们有种豁然开朗地感觉,亥点了点头,下意识地用手摸了摸鼻子,轻轻抽动了几下,试着嗅着,然后趴在地上,鼻子贴在走廊的地毯上,嗅了一下后,兴奋地说:
“嗯,郑旭说的没错,我果然能嗅到松木气味经过的轨迹,而这种松木气味的轨迹,在地毯上的气味很明显,这极可能是他们离开时,用捣木门的铁棍,拖在地毯上走,所以松木的气味、清晰地留在了地毯上,这样就太好嗅出来了”。
大家的精神为之一振,亥站起来,弯着腰,脸低到了膝盖的部位,嗅着地毯上松木的气味,慢慢地往前走着,我们都屏息凝神、蹑手蹑脚,跟在亥的身后,开始寻找黑帮分子住的房间。
就这样,我们几乎走到了走廊的另一头,亥在倒数第三个门前,忽然停了下来,直起腰来,指了指那个房间的门,以极低的声音说道:“这个就是黑帮分子住的房间”。
我的心跳又陡然加快起来,施方刚要敲门,但郑旭却伸手拦住了他,施方有些吃惊地看着郑旭,不知道她为何阻止自己敲门,这时,只见郑旭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来,然后撕了一片纸,在那片纸上吐了口唾沫,然后粘在门镜上。
我们这才明白,她是担心我们一敲门,里面的人通过门镜看到我们几个后,会有所警惕,而产生不必要的变故、或者防备。
还是她想的周到。
当贴好后,郑旭冲着施方点了点头,施方这才轻轻地敲了几下门,过了几十秒,门里没有动静,施方又敲了几下,正在这时,门才小心翼翼地开了个缝隙,一个满脸横肉的人,从门缝里看了我们一眼,但看到我们几个时,不由得吃了一惊,刚要关门,施方却猛地推开门,因为用力很大,那人往后一踉跄,坐在了地上,我们几个随后闯了进去。
当我们一进屋,看到屋里的情景时,大家都大吃了一惊——只见加拉头和晚霞,都被绑着坐在了沙发上,嘴里还都堵着毛巾。
另外两个恶眉恶眼的壮汉,站起来看着闯进来的我们几个,也是大吃一惊,然后立即缓过神来,从旁边操起两根铁棍。
而倒在地上的那个人,此时也反应了过来,他一骨碌爬起来后,也迅速的操起一个铁棍,用手指着我们,恶狠狠地说:“妈的,我们没找你们,你们反倒找上门来了,胆子也太大了,告诉你们啊,你们少管闲事,滚出去,快滚出去!不然我打残你们”。
他这句话刚说完,就挥舞着手中的铁棍,要赶我们出去,但就听后面那两个壮汉忽然笑着说:“哈,别啊,老五,把这几个男的赶出去,三个女的留下吧,操,看,这三个女人长得都不错,这模样,这气质,和咱们花钱找的那些女的,确实是不一样,留下玩玩,玩玩,哈哈”。
“说的也有道理啊,这个小娘们,屁股可真翘”,给我开门的那个地痞,顺势往秦晴的屁股上摸了一下。
我内心的怒火,一下子冲上来,让我不顾一切地往那人脸上就捣了一拳,不过我显然低估那个地痞了,我那拳还没打在那个地痞的脸上,反而被地痞反击了一拳,而且那一拳既快又狠,我感到左边的脸颊,像是被锤头狠狠滴砸了一下似的,我整个身子一趔趄,差点摔在地上,幸亏被王同扶了一下,我才站稳了。
但总觉得左半边脸,火辣辣地疼,那种疼让我有点头晕眼花,还有点恶心,连还击的力量都没了。
“妈的,老子是打架打出来的,就凭你,两个三个的,也不是我对手”,那个流氓嚣张得说着,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就听王同也惨叫了一声,我连忙看了一下,原来也被那家伙一拳打翻在地。
“王同,你没事吧?”胡梦蹲下身子,慌张地问道。
“我老大让我小心你们几个,娘的,我还以为你们几个有多厉害,原来一个个都是草包,早知道,我们三个,也不用这么小心翼翼了,早该干你们了”。
我也没想到这伙流氓出手竟然如此凶狠,按说我和王同的身体素质都不错,又年轻力壮,还经常锻炼身体,虽然没专门练过博斗之类的,但打起来,一般人也不是我们的对手,没想竟然让这个流氓,两拳就打的我和王同没有反击之力了。
“兄弟,你们先别那么嚣张,我这两个兄弟没防备,才让你得手,我陪你们试试?”亥这时平静地说。
那个流氓斜楞着眼睛,瞟了亥一眼,轻蔑的撇了撇嘴:“操你妈的,看来你还是个嘴把式,还挺能吹牛逼,他俩比你高,比你年轻,比你壮。都经不住老子一拳,就你这种体格,我一拳就能把你打晕,你信不信?”
亥没有生气,而是嘿嘿笑了笑说:”好啊,那你就打我一拳试试,不论你速度多快、多狠,我的拳肯定会先打到你的脸上,你信不信?”
“哈哈哈哈,老五,我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吹牛逼不脸红的人,比咱们脸皮还厚,还真敢吹,妈的,也是个人才啊。”
三个人都狂笑起来。
这时,郑旭、施方都不动声色,而亥脸上竟然也浮现出诡异的微笑,他慢慢地踱到后面那两个人的跟前,那两个人看亥走向他们,一开始还在狂笑,但当亥带着一脸诡异的微笑,越走越近时,两个人渐渐感到有点不对劲,他们俩收敛了笑容,拿起铁棍,恶狠狠地说道:“妈的,你是不是个神经病,再往前走,老子一铁棍打死你”。
但亥好像没听见一样,仍然慢慢逼近那两个人,其中一个人,伸手想推亥,但当他的手还没推到亥时,他的胸前,已经挨了亥的一拳,那一拳,好像力道并不大,但那人却双腿离地,往后飞出去三米多,重重地撞在了墙上。琇書蛧
当亥的拳打在那人的胸部时,我甚至听到轻微的咔嚓一声,好像那人的胸骨断裂了似的,那人趴在地上,轻轻地呻吟着,但却好像动弹不得,我这时更加确定,那人的胸骨、或者肋骨,一定是断了。
因为我的肋骨曾经断过,有过类似体验,在治疗时,医生告诉我,肋骨因为没有支撑,所以受到外力挤压时,很容易断,而且即使肋骨断裂,在医学上也没有好的办法,主要还是依靠其自愈。
当肋骨断裂时,连喘气都疼,这人受到亥的这一拳,不仅肋骨可能断裂,胸骨还可能断了,所以就更不敢乱动了。
就这一下,加老头、晚霞、还有另外那两个流氓,全都惊呆了!
我和王同,则总算是出了口恶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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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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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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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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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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