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十年前?怎么可能呢?我听刘凌初的徒弟说,刘凌初来这座小城,不过三四年而已,你怎么可能十年前就认识他呢?难道您之前在别的地方,就与他相识了吗?”胡梦连忙问道。
曹神医摇了摇头说:“不,我们就是在这个小城认识的。他徒弟说的没错,刘凌初真正公开在小城中活动,也就三四年时间,但他在十年前,就已经来到这里了,但大概五六年的时间,他都躲在这个地下室内,没有出去。”
我们所有的人都惊呆了。
“他为什么要躲在这里五六年时间,要是五六年时间,都躲在如此黑暗、封闭的地方,真是太可怕了,一般人恐怕早就要精神崩溃了吧。”
王同又打量了一下地下室,不禁有些感慨地说。
“嗯,在五六年的时间里,他没出去过一次,你们也知道,他并非常人,也领教了他的手段了吧;其实,说他一次都没出去过,并不准确,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他的肉身,一次都没出去过,但他的精神和意识,能暂时附在其他人的身上;
我也知道,这种精神和意识,附在另外一个人身上的情况,你们之前肯定也遇到过了,但都是在一些特殊的地域内,你们之前的那些对手,才能附在别人的身上,出了那个地域,他们就没办法做到附体在别人身上了。
但这个刘凌初的可怕之处,就是他可以在任何地域,都能轻易地附在人的身上。说起我和他的相识过程,也算是充满了诡异。
人家都叫我‘曹神医’,其实是因为我擅长医道,我天生有控制人身体的能力,也能探知人身上的病灶,而且能用一种特殊的方式,把人体身上的病灶治愈,因此,我可以治疗任何病,而且不用任何药,所以这里的人们,才称我为曹神医。
但我每治疗一个病人,要耗费很多的能量,因此,每年最多只能治疗四五位病人,所以我只治疗那些身患绝症的病人,一般的病我是不治的,这么多年来,我让很多濒临死亡的病人,又活了下来,算是积德行善了,在这个小城里,我就成了有名的‘曹神医’。
遗憾的是,我能治疗的病人太有限,而找我看病的人也太多,我只能用抽签的方式,每年救几个,算是美中不足吧。
大概在十年前,一天半夜时分,我忽然做了个怪梦,梦到一个人来找我,而那人的腹内,有两个寄生胎。所谓的寄生胎,就是一个人在胎儿时期,他的孪生兄弟,在他的体内发育,等他生出来后,他的孪生兄弟,则继续在他的体内生长,形成畸形的胎儿。
一般这种寄生胎,都是发育畸形,身体很不完整,但奇怪的是,那个人体内的两个寄生胎,不但身上的器官发育完整,而且还有思想和智力,这真是太奇怪了,也就是说,他虽然看起来是一个人,但在他的腹内,还有两个人。
虽然他肚子里的那两个寄生胎,不能说话,但却能影响那人的思想和行为,也就是说,那个人说的话,有时并不是自己想说的,而是那两个寄生胎,假借那人的嘴在说话,甚至还能指挥那人的身体。
因此,那人的举止言行,显得很奇怪,由此可以说,那人的身体,其实是三个人在用————他自己,还有他那两个寄生胎”。
“既然这样,如果这是真的,为什么不去医院做手术,就把那两个寄生胎切掉呢?以现在的医疗技术,这也不是做不到。”
王同忍不住插话道。
“我刚才说了,那两个寄生胎有思想,而且和那人共用身体,如果那人准备去医院做手术,摘掉那两个寄生胎的话,那两个寄生胎一定会知道,因此,手术还没动,那两个寄生胎,恐怕就会把那人杀死了,因为那两个寄生胎,就在那人的肚子内,就像是孙行者,钻进了牛魔王的肚子里一样,要杀掉那人,对两个寄生胎来说,易如反掌。
因此,那人根本没办法用常规的手术,把那两个寄生胎切掉,所以,只能用托梦的方式告诉我,他要来找我看病,只有我有能力,先把那两个寄生胎弄晕,再把那两个寄生胎杀死。
那两个寄生胎如果死掉的话,就会慢慢萎缩,最后就会被那人慢慢被吸收掉,那人也就变成正常的了。
第一次做这个梦,我只是觉得这个梦很怪,但并没太在意,但在第二天的夜里,我又做了同样的梦,这让我感到很奇怪,更让我奇怪的是,在第三天的夜里,我再次做了一个完全一样的梦。
因为做了三个同样的梦,我就知道了,这件事是真的。
果然,在第四天的半夜时分,忽然有人敲门,我打开门时,借着大门两边的灯笼,我看到来人竟然就是我梦中的那个人。我连忙让那人进来,而那人进屋后,也没多说,只说了一句:‘我的事情,在梦中已经都告诉你了,求你救我,也只有你能救我了’。
我当时并不知道他的来历,只是觉得他非同常人,可以通过梦境,向我传达消息,而且他身上还有两个怪异的寄生胎,这都让我对他充满了好奇,他的病,对我来说,就是一种挑战,让我有一种尝试的冲动。
但我也知道,他身上的两个寄生胎,极其难对付,因此,要杀死那两个寄生胎,不能用常规的方法。寄生胎可以借用那人的身体,因此,那人的一举一动,那两个寄生胎都知道,所以在杀掉那两个寄生胎时,首先要让寄生胎失去知觉。
于是,就用到了这个地下室,这个地下室的磁场和光线,都很特别,人到了这里后,身体就会变得心宁神静,这样一来,两个寄生胎就无机可乘,因为只有在那人心神散乱时,那两个寄生胎才能利用那人的身体。
这个地下室,就是我爷爷建造的,他说是只有一种人,能危急我们这种人的生命,而对付这种人时,只能躲在这种地下室内才安全,他说的这些,虽然我不太懂。
但我却知道,只有在这个室内,才能隔绝那两个寄生胎,让那两个寄生胎,不能再利用那人的身体,这样一来,我就能运用自己的能力,把两个寄生胎杀死。
这个方法,果然有效,那人在这里住了大概十个月时间,我就用自己的能力,把那两个寄生胎顺利杀死了,但那人为了以防万一,想在这里多住一段时间,于是,在这里一住就是两年。
在两年后,那两个寄生胎的大部分,也完全被那人的身体吸收了,只有一小部分器官残存,可那人仍旧不放心,说是要让那两个寄生胎完全消失,他才回去彻底放心,就这样,一住就是十年。”
“你说的那人,就是刘凌初吗?”秦晴问道。
“嗯,对,就是刘凌初,我问了一下刘凌初的来历,为什么他身上有寄生胎,为什么他能进入别人的梦境等,他倒是跟我说了一些他的秘密,但对我还是有所保留。
刘凌初说,他有种很特殊的能力,就是可以把自己的思想和意识,附在别人的身体上,所以,虽然他的身体困在这个地下室内,但他的‘魂魄’,则可以附在周围一带人的身上,而出去游逛,所以虽然他一直在地下室内,但一点也不觉得憋闷。
但我再细问他的来历时,他却明确地告诉我,这是他的一个秘密,还不能告诉我。
大概在三四年之前,当他的身体里的那两个寄生胎,完全消失后,他就从地下室里出来,成立了什么’凌初教’,开始大量的招收教徒,从那之后,他再也没来过我这里,我们之间,也没了任何联系。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成立什么教,也没兴趣去探究,但就在一年多之前,不知为什么,这个刘凌初,忽然想杀掉我,并且连续对我动手了几次,可惜都没成功。”
“您救了他,他还要杀了您,这真是恩将仇报,活生生的一个‘农夫和蛇’的故事,那个刘凌初的手段,我们已经接触过了,因为他有附体在人身上的本领,因此,他要是杀人的话,简直易如反掌,您是怎么躲过他的杀害的呢?”xiumb.com
秦晴好像对于这些事情的细节很好奇。
曹神医叹了口气:“嗯,你们刚才也都看了,我能控制人的身体;而那个刘凌初,附体在人身上后,同样能操纵人的身体。
在一年前,同样也是在一个深夜里,我正在屋里打坐,刘凌初又忽然出现了,那时,他在这个小城市里,已经有了很多信徒,在他这些信徒中,不乏身价不菲的商人,他的信徒甚至在市区东边,给他买了一栋豪宅,那可是这个小城里,最好的房子。
再次突然深夜来访时,我感到很吃惊,而刘凌初只是说,他夜里睡不着,正好经过附近,所以想过来看看我。我虽然没有直接看透人心思的能力,但对人体的动作,却非常敏感,因为我能控制的,就是人体的动作,而人体的很多细微动作,完全能反应出一个人的心理和意图,这些动作,都是下意识的,连他本人都可能意识不到。
而当刘凌初说这些时,我能察觉到,他浑身的肌肉,处于绷紧的状态,而只有在准备进攻时,才有那样的肌肉状态,所以,我马上意识到,刘凌初的深夜来访,可能就是要杀我。
果然,刘凌初在和我闲谈了几分钟后,他忽然掏出匕首来,但我控制人体的速度,几乎在瞬间就能做到,所以,他的匕首刚掏出来一半时,我就已经控制住了他的身体。
但我不得不承认,他的身体,确实比一般人要难控制好几倍,因此,要控制他的身体,我需要耗费更多的能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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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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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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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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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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