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后的两天,我们并没有继续调查那个朱大壮,而是每天都去那个荒漠边缘,去观察那个裂缝,我们还往那个裂缝里扔了些石头,但扔下石头后,都没听到石头落到裂缝底部的声音,这让我们想起了那个小县城的石井。
那个石井也是深不可测,石头扔下去后,也听不到石头砸到底部的声音。
以我们过去的经验,这个裂缝也许通向一个隐秘的地下世界。但除此之外,却没有任何进展。顶多就是站在荒漠的边缘,看着雾蒙蒙的荒漠发呆,我们几次想要去荒漠上看看,都被郑旭和朱大爷制止了。
当然,我们所有的行动,都是郑旭安排的。
就这样一直过了四五天,我们也从最初的兴奋、好奇,逐渐觉得有点平淡无聊了,而且在这几天里,郑旭没再提到那个朱大壮,而那个朱大壮,也没有再跟踪我们。
郑旭每天都会拿着望远镜,往浓雾弥漫的荒漠上观察着,而且一看就是一两个小时,好像是在等待着什么似的。
一天傍晚,我们正在荒漠边缘百无聊赖地坐着,而郑旭仍然在拿着望远镜,往荒漠里看着,忽然,就听郑旭忽然说了声:“好像有什么动物跑过来了”,我们吃惊,连忙站了起来,往荒漠中看去。
太阳还没落山,按说光线还算是明亮,但因为荒漠上是雾蒙蒙的,所以我们看到的距离很有限,虽然我眯起眼睛,努力看着,但仍然没看到任何东西。
“是一只小骆驼!一只小骆驼跑过来了!”亥忽然说道。
我们又吃了一惊,伸长脖子使劲往荒漠里看,但仍然看不清。
过了足足一分钟左右,我们这才影影绰绰看到,确实有一只什么动物,正往我们这边飞奔而来,随着离我们越来越近,我也看得越来越清楚,那东西和狗差不多大小,直到离我们十多米时,我才猛然看清楚,那的确是一只骆驼——一只像狗一样大小的骆驼;
关于这种骆驼,虽然之前在施方的手稿中读到过,但今天亲眼看到,仍然觉得极其震撼。
就见那只狗一样大小的骆驼,就像一支离弦之箭,一转眼就来到了荒漠边缘,然后纵身一跳,竟然越过那条五六米宽的裂缝,顷刻之间,便落在我们的面前,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亥已经挡在了我们的前面,并且用手枪指着那只小骆驼,郑旭虽然速度比亥稍微慢了一点,但也拔出了手枪。
等我回过神来后才吃惊的发现,那只骆驼的背上,竟然插着一根箭,更让人毛骨悚然的是,那只骆驼趴在我们面前,发出人一般的呻吟声,血从伤口处流出来,它边呻吟边用舌头舔着伤口。琇書蛧
“赶紧把这只骆驼带回家里,要不然它就要死了”,朱大爷首先反应过来,然后把那只骆驼抱起来,就要往回走。
“看,荒漠上有个人,正在往我们这边看”,正当我们准备跟着朱大爷离开时,就听亥忽然说道,我们连忙往荒漠中看去,只见在离我们大概二十多米的地方,有个人正站在那里,往我们这边看,因为荒漠上的能见度很不好,这会雾气更加浓重了,所以我只能看清那人的轮廓。
那人好像穿着件古装,手里握着一张弓,不用说,这只骆驼应该就是他射中的。
“我想过去会会那个人”,亥说着,就想沿旁边的一块木板进入荒漠。
“千万不要,我知道,你的体质和体力都超越常人,但你绝对不是那个的对手,因为他不是人,是鬼,你要是去了的话,肯定是有去无回啊”,朱大爷焦急地劝说道。
听朱大爷说的这么严重,我们都愣了一下,也纷纷劝亥不要冒然尝试,亥在大家的劝说下,终于点了点头,那个穿着古装、手里拿着弓箭的人,仍然往这边看着,郑旭举起望远镜,继续观察那个人。
就在这时,我看见那人弯弓搭箭,好像要用箭射我们。
“快爬下”,郑旭大喊一声,我们这才如梦初醒般地连忙趴在了地上,朱大爷因为怀里正抱着那只小骆驼,因此往下趴时,站立不稳,一个踉跄,失手把那只骆驼摔出去好远,那只骆驼发出人一样的惨叫声,蹬了两下腿后,就一动不动了。
朱大爷刚要过去,想再把那只骆驼抱起来,却被郑旭一下子按在了地上,就在朱大爷被郑旭按倒的一瞬间,就听“嗖”的一声,一支箭几乎是贴着朱大爷的头皮飞过去了,我们都惊出一声冷汗来。
几乎与此同时,枪声响起,原来是亥已经开枪还击了,我发现那人身体摇晃了一下,好像是被亥击中了,这才一瘸一拐地往荒漠中走去,很快便消失在灰蒙蒙的大雾中了。
大家这才惊魂未定地从地上爬起来,并且带上那只受伤的骆驼,急急忙忙地返回了家中。
“这只骆驼是不是死了,我看它现在一动不动,听说这种骆驼很值钱,一只就能卖几百万呢,如果就这样死了,确实有点可惜。”
看着地上那只一动不动的骆驼,王同惋惜地说。
“不,它还没死,我要先把它身上这种箭拔掉”,朱大爷很笃定地说道。
“拔掉这支箭?这还不容易吗,我来”,我自告奋勇,握住箭杆,就要使劲把那支箭拔出来。
“等下一,千万不要这样硬拔,这种箭的箭头,都带有倒勾,硬拔的话,就会带出一大块肉来,这样就会让伤势变得很严重,还是我来吧”朱大爷说着,从旁边的抽屉里,拿出剪刀和一把窄窄的长条刀,还有一把镊子。
只见他把箭杆剪断,再用长条刀沿着箭杆,伸进了伤口里,小心翼翼地把创口撑大,然后用镊子把箭头轻轻地拨了出来,我这才发现,在箭头上,果然有一个倒勾,如果刚才我硬拔的话,会再次对这只骆驼造成巨大的伤害。
“这种箭头可能有毒,所以大家小心,一定不要接触这枚箭头”,朱大爷边用镊子把箭头放在托盘上,边嘱咐我们道。
“这种事情以前发生过吗?”郑旭在旁边问道。
“没有,从没发生过这种事,你们也都知道了,这种骆驼很贵,当然我们村里的人也都了解这种骆驼的价钱,但也知道那个荒漠的危险,所以极少人愿意铤而走险去荒漠里抓这种骆驼。
七八年前,我们村里倒是有一对堂兄弟,平时游手好闲,好逸恶劳,到了结婚的年龄,却没钱娶媳妇,所以想一夜暴富,就进荒漠抓骆驼去了,但最后却有去无回。”
“那为什么不报案呢?搜救人员有专业的设备,也许能找到失踪者的”,王同不解地问。
“唉,报案了,搜救人员也来了十多个,但在荒漠里一连找了二十多天,什么也没找到,搜救人员因为不适应荒漠上的气候,还病倒了两个,那两个病倒的搜救队员,一直高烧,差点死了,后来身体康复后,却得了精神病,被送到了精神病院,你们说怪不怪?
我们村里的人都说,肯定是那失踪的两兄弟,在荒漠上死掉后,变成了孤魂野鬼,要附在两个人的身上,要不然怎么恰好是两名搜救队员出事呢?
你们觉得这是迷信,不过我亲眼见过那两名疯了的搜救队员,他们发疯的时候,无论是说话的语气、口音、还是一举一动,都和那失踪的兄弟俩一样,你们说吓不吓人?
我当时看的汗毛眼都竖起来了,我原来也怀疑这种说法,可亲眼见到后,我也信了。”
朱大爷这么一说,我的头发根直竖,没想到居然有这种事?不只是我,王同、胡梦、还有秦晴,也都是一脸的惊恐,只有郑旭和亥的表情比较平静。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那个拿着弓箭的人,很可能就是朱大壮”,但大家还沉浸在朱大爷说得这件怪事中时,郑旭忽然说道。她的这句话,让我们瞬间都呆住了,大家全都看着她,足足有十秒钟,谁都没说话。
这次,连亥都一脸震惊,他喉头微微抖动了一下,连忙问郑旭:“哦?你怎么觉得那人就是朱大壮?难道你用望远镜看到那人的脸了吗?但这不太可能啊,刚才正好是黄昏时分,雾气又大,我视力算是很好的了,所以我能隐约看到,那人是蒙面的,因此,你即使用望远镜,也看不到那人的脸,既然这样,你怎么断定那人就是朱大壮呢?”
我们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郑旭,等着她回答。
郑旭看了看亥,微微点点头,一脸平静地说:“没错,那人确实是蒙面的,而且只露了两只眼睛,并且因为他穿的是古装,除了身高外,体型,走路的姿势,都看不太清晰,因此,如果只从外部特征上,是没办法判定那是朱大壮的,我之所以确定那人是朱大壮,也不是靠外部特征,而是靠别的方面判定的。”
郑旭说到这里,顿了一下,又看了看桌子上的那支箭。
“别的方面?如果不是外部特征的话,还可以通过什么方面、能判定那人就是朱大壮呢?我怎么想都想不出来”,朱大爷皱着眉头,连连摇头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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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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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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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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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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