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算命师点了点头:“看来你果然了解很多事情,对,他们的体质发生了变化,活三千多年,对他们来说,并不算什么。”
“他们怎么会长成这样呢?难道商朝人,和后来的中原民族不一样?我好像听过一种说法,说是在殷墟商朝人的墓坑内,发现的商朝人的骨骼,和中原民族的骨骼很不一样,而且也不像是白种人的骨骼,是一个很神秘的人种,难道就是他们这种人种?”施方吃惊地问。
听施方这么问,还没等女算命师回答,其中一个女的,好像已经听懂了施方的问题,用有点生硬的语言回答:“不是这样,你们挖掘出来的人骨,虽然是我们商朝的,但那些都是祭祀用的俘虏,当时一般的商朝人,并不是那种长相,而那些俘虏,很多都是从西北边境带回去的。”
“嗯,那普通的商朝人是什么长相呢?”施方好奇地问道。
“和你们差不多”。
“既然这样,那我就不明白了,你们怎么长得是这种模样呢?”施方继续追问。
“因为他们不是典型的商朝人,大部分商朝人,和咱们的模样差不多”,女算命师回答道。
见施方仍然是一脸的迷惑,女算命忽然问道:“你听说过妲己吗?”
“妲己?我当然听说过,那不是传说中的人物吗?据说是纣王的宠爱的妃子,并且还是个狐狸精,淫乱宫廷,残害了很多大臣,祸国殃民,导致了商朝的灭亡。”
“其实他们这几个人,就是妲己和纣王生的后代。”
“啊?这怎么可能呢?你是在开玩笑吧?”施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看着睁大眼睛,又仔细地看了看几个人。
女算命师摇摇头,一脸认真地解释:“其实,在历史上,妲己实有其人,她也不是什么狐狸精,而是西面的周部落、进献给纣王的美女,而且妲己是吐火罗人,是生活在西域地区,已经消失了的民族,因此妲己的长相很特别,而传说中的‘酒池肉林’,就是让一百青年男女,赤裸身体,像野兽一样疯狂跳舞、媾和,吃悬挂着的肉块,后世人觉得这种场面荒淫无比,那其实是吐火罗人特殊的祭祀仪式。
当然,吐火罗族,是一个特殊的种族,体貌特征,和我们很不一样,因此,他们几个算是混血,所以长相才这么特别。”
“既然这样,他们又为何能拥有‘不死之身’,并且来到这里的呢?”施方继续追问。
“唉,这说起来话长了,你知道吗?他们几个很特别——他们头顶上,没有那种粒子云,也就是说,他们不是那种高级生命的试验品,不受那些高级生命的控制,他们其实才是真正的人,也是对付那种高级生命的最重要的力量。
至于说我是怎么遇到他们的,事情说出来,还真是挺让人难以置信的。
那大概是十多年前了,我这栋别墅刚建好,但刚住进来不久,就遇到了一件怪事——
每到午夜时分,都会有一条狗,在北面的坟地里哀嚎。一开始虽然觉得有点特别,但也没特别在意,因为我知道,很多动物是很通人性的,主人死后,它们经常会做出这种举动。
但这种哀嚎声,却整整持续了一个月,因为我住的这个地方,离后面的坟地最近,所以我听的很清楚,我渐渐地越来越好奇,心想这条狗对主人也太忠心了吧,就想看看这究竟是一条什么样的狗。
于是,在一个午夜,当那种哀嚎声再次响起后,我就从后面翻墙而出,来到了那片坟地里,并循着那种哀嚎声找过去,但当我看到坟前的一幕时,还是让我感到非常意外,那原来根本不是一条狗,而是一个人,正趴在那里哭嚎,但他发出的声音,和狗的嚎叫声实在是太像了。
而且跪着的那个坟,也不像是新坟,而是已经长满了杂草,坟上还有不少鼠洞,我连忙走过去,问他是怎么回事,他抬起头来看到我,一脸的泪水,我也看清了他的模样,那人大概有四十多岁吧,浓眉大眼的,长得挺精神的,因为在黑暗中,他好像看不清我的样子,只是瞪着眼睛,眼神好像没聚焦。
听我问他,便呀呀地用手比划着,我这才知道,那人原来是个哑巴。wWW.ΧìǔΜЬ.CǒΜ
因为无法交流,我只能回去叫王姐了,因为王姐就是那种生物变化而成的,平时负责我的饮食起居,当时我想,只要叫来王姐,让她读取这个哑巴头顶上那团粒子云的信息,就能知道那个哑巴是什么来历了。
很快,我就把王姐叫来了,而那个哑巴,依然跪在坟前嚎叫着,我让王姐赶快读取哑巴头顶上粒子云的信息,但王姐却吃惊地告诉我,这个哑巴的头顶上,根本没有那种粒子云。
听王姐这么一说,我才大吃一惊,意识到这个哑巴来历非凡。便连忙把他请到了我的别墅里,住进我别墅里后,他每天过得倒是挺滋润,吃得香,睡得着,两个多月后,就长得又白又胖。
他虽然是哑巴,但却好像并不聋,我问他会不会写字,想让他用写字的方式,告诉我们他的来历,但他的智力好像有问题,似乎根本听不懂我说的话,这让我挺失望的,这也就意味着我们无法交流了。
但因为他头顶上没有那团粒子云,我断定他肯定更不是凡人,所以就仍然把他养在后面的小院子里,虽然我从小在这个小镇长大,但因为和小镇的人,几乎没打过交道,所以并不确定这人到底是不是小镇上的人。
要说不是小镇上的居民吧,他为何来这里上坟呢?因为这里的坟,都是小镇居民的坟;但如果说是小镇上的居民吧,但小镇上的居民,都是一般的人类,他们头上都有那种粒子云的,不但小镇上的所有居民都有,即使周围所有的村民,头顶上也都有那种粒子云的。
甚至在整个世界上,头顶上没有这种粒子云的人,都凤毛麟角,他们就是那些高级生命一直都在寻找的真正人类,而这样的人类,怎么可能出现在小镇中呢?
而王姐也说,从没在小镇中见过这个人,这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为了找头顶没有粒子云的人,可谓是费尽心机,而王姐告诉我,它们这种可以变形的生物,为了寻找这种真正的人类,已历经上千年了,但始终没找到,怎么可能有一个这样的人,突然就出现在我们眼前呢?
我们也猜测过,这个哑巴是不是那种高级生物,但王姐很快就否定了这种想法,因为她和那种高级生命接触过,高级生物都有一种特殊的气味,不论那种高级生物附在什么物体上,那种气味是无法掩盖的,而这个人身上,并没有那种气味,反而是有一种狗的腥臭味,可能这个哑巴是养狗的。
王姐虽然是那种生物变化而成,但她的情况比较特殊——
关于那种可以变形的生物,你可能还不太了解,其实,准确地说,那种可以变形的生物,是一类,而不是只有一种,在这些会变形的生物中,有智力和人类差不多的,属于变形生物中的高等生物;
也有智力比较低的,就像是我们这个世界中的动物的智力,而王姐,就是变形生物中的智力和人相当的那一类,所以她变成人后,和人的智力完全一样,一般人绝对看不出来。
而她变成不同的人形,在这个小镇上已经生活了几百年了,对在小镇上生活的每一家,她几乎都了如指掌,而且记得清清楚楚。
我们朝夕相处好多年了,她不但负责我的衣食住行,还要保护我的安全,院子里的这些变形生物,都是她负责指挥和协调的,所以我有时候会忘记她是那种生物,而把她当成一个正常的人。
但我们俩调查了好久,竟然都没弄清那个哑巴的来历。
后来,我让王姐好好回忆一下,那个哑巴跪拜的那个坟里,究竟埋得是什么人。
王姐的记忆,和我们一般人的不一样,她凡是经历过、或者知道的事情,永远不会忘记,所以,连墓地里每个坟头里,埋得是谁,活了多大岁数,得什么病死的,等等情况,她都记得一清二楚。
她说,那个哑巴跪拜的坟头,是个孤寡老头,名叫潘平,一辈子没儿没女,是几十年前,从外地搬到这里来的,在镇子卖了个小院,就安安静静地住了下来。
潘平到这个小镇时,刚四十多岁,为人老实,不太与人交往,但见到街坊邻里的,总是客客气气,人缘很不错,镇上的人都觉得他是个老实人。
几十年来,他都是一个人,每天傍晚时分,会领着一直大黑狗,在荒漠边上的树林里散步,但却从没进过那个荒漠,就这样,他默默无闻地在这个小镇上,生活了几十年,最后死掉了。
他死掉后,本来也没人知道,还是他那只大黑狗,冲出门来,咬着一个邻居的衣角,把那个邻居拖到家里,邻居才发现,潘平已经死到了家里了。
周围的邻居凑了些钱,买了副薄板棺材,把潘平安葬了,安葬完后,那只大黑狗还在潘平坟前恋恋不舍地爬了几天,然后就不见了,一晃又十多年过去了,也没人给潘平上坟,更没有给他修缮坟头,潘平这一生,就这样无声无息地结束了,没人记得他,也没人知道他的来历,王姐甚至都没注意他,也没兴趣读取他头顶上、那团粒子云的信息。但这么多年过去了,怎么忽然冒出来个哑巴给他上坟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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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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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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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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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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