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内心的情感,却从没这么澎湃过,他一直想搞清楚自己的身世,但从没奢望还能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可这个年轻尼姑的出现,却一下子戳中了他内心中最柔软的部分。
此时,那个年轻的尼姑看着他,充满了慈爱与温暖,在这个世界上,施方还从没见过这种目光,而这种目光,也许只有母亲才有,母子间的那种息息相通,其他人之间是不会有的,施方眼里噙满了泪水,颤声问了句:“你真是我的母亲”。
那个年轻的尼姑微微点了点头,泪水也流了下来,声音无比温柔地说道:“我知道,这对你太突然了,但我说的都是实情,南宫和你,都是我的儿子,虽然差了两千多年,但事实就是这么的不可思议,我对你的照顾,确实比你南宫哥哥少很多,这也让我感到很内疚,但我会慢慢补偿的,我也知道,你受了不少苦,唉,都是命运弄人吧。”
听年轻的尼姑这几句话,施方的泪水像是断了线的珠子,再也控制不住了,他呜咽着哭了起来,好像个孩子似的,施方还从未这样哭过。那个年轻美貌的尼姑没说话,只是走过来,双臂轻轻地搂住了施方的头,施方顿时感到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母爱的温暖。
这时,他对面前这个年轻的尼姑,陌生感和戒备感完全消失了,剩下的只有信任和不舍。两人抱头哭了一阵后,施方的情绪才渐渐稳定下来。
“如果都像你说得那样,你应该和南宫、阿雪、以及那个猎人,是一伙的,但事实好像并非如此,这是怎么回事?还有,南宫真的是被烧死了吗?”
尼姑紧紧咬着自己的嘴唇,好像在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过了好大一会后,才又重重地叹了口气说:
“唉,说起来话长了,我刚才给你讲过了,等我去找那个大山里找南宫和阿雪时,才知道南宫经历那一系列的怪事,比如说,腾空的刺猬,还有腾空的鹿,以及南宫被剖开了肚子,这是谁干的呢?为什么要那么做呢?到现在为止,我都没搞明白,但我知道,他们所在的那个大山,应该很不安全了,就连忙带他们从那个大山里出来,在另外一个边境的镇子安了家,为什么非要选边境的镇子呢?
因为边境的镇子户籍管理比较松散,人流动性也比较大,如果到了内地,恐怕会让人怀疑,惹出不必要的麻烦,再说南宫对匈奴的语言和习俗,都比较熟悉,所以他们俩可以找到合适的差事,很容易谋生,因为过了几十年,南宫和阿雪的那件事,渐渐被人遗忘了,官方也不再抓捕他们了。
而且我们选择的镇子,离上次的那个有好几百里,所以一切都安然无恙,他俩的生活很快就步入了正轨,我也渐渐地放心了。
一晃又二十多年过去了,他们俩又不得不换地方,因为老在同一个地方生活,他们的容貌不老这个现象,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和议论,所以每过一定的时间,他们必须要换地方。
对于我们这些人来说,几十年的时间,不算什么,而对于普通人,那就是一生,所以,在之后的一百年左右,他俩就在边境一带生活,有时候还会到塞外,可过了一百多年后,我却忽然和他们两个失去了联系。
那时,汉朝边境又与匈奴爆发了大战,原来所有的边境小镇,都遭殃了,南宫和阿雪,也不知去向了,其实这一点,我一直想不通——南宫只要带着那个护身符,我都会找到他的,因为我有一种特殊的鸟,只要在千里之内,都能感受到那个护身符在哪里,所以按说,不论他在那里,我都能轻易找到他
但他却神秘的突然失踪了。而他的失踪,让我有种不祥的预感,难道他把身上的那块护身符丢失了?
我一再嘱咐过他,无论何时何地,都要戴着那个护身符,那就是他的命根子,而且他也有过亲身体验和教训,知道不戴护身符的话,会遇到怎样的危险,所以按照常理来说,南宫怎么可能不戴护身符呢?
除非发生了意外。
但究竟是怎么样的意外呢?因为我们的身体,和一般人极不相同,无论是从体力、还是从愈合能力、视力等各方面能力,都无人可及,几乎是杀不死的,怎么可能出现意外呢?
但我一直没有停止寻找,可直到前两三百年后,我才忽然再次发现了他们的位置,这让我兴奋不已,连忙不顾一切的去找他们,果然在一个小山村里,找到了他们俩。琇書蛧
可让我做梦也想不到的是,不知为什么,他俩对我忽然极其冷淡,而我问他们为什么会失踪这么久,他们也顾左右而言他,不肯正面回答,而且也不再听我的话了,这让我感到非常伤心和大惑不解。
我只得暂时离开,却暗地里调查他们在那个小山村的举动,这才发现,不知为什么,他们能让那个小山村的村民全变成瞎子,而且神智也不正常了。
但到了夜间,那些村民们视力却又恢复了正常,应该说变得更好,他们在黑夜中,也能看得见了,就像你的视力一样。但一到白天,他们不但变成了瞎子,意识好像也变得不清楚起来。
另外,即使在白天,每当有外人进村时,这些村民们却又完全恢复正常状态,这真是太奇怪了,让我百思不得其解,不但我不知道他们如何做到这些,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反正,总而言之,他们不知为什么,忽然变了。
唉,就在这两天,更加让我意想不到的是,有人居然把南宫活活烧死了!
我刚才说了,喝了那种药剂后,南宫本来应该有’不死之身’,有极其强悍的复原能力,无论刀砍斧剁,甚至他的四肢被砍掉后,都能重生出来,一般是绝对杀不死的。
可没想到的是,杀死他的人竟然想到了用火烧,而且烧法还很特别——直接推到火堆上烧的话,即使少一个小时,南宫也不会烧死,甚至还有能力复原,只不过复原的时间,需要一年左右,但以现在的状况,南宫至少被烧了四个小时,而且是放在一个坑中烧得,这对他来说,就比较致命了。
我估计很难恢复了,唉,这也是命吧,虽然我很痛苦,但毕竟他也害了不少人,落得如此下场,也算是罪有应得,只是我搞不懂,他为何沦落到这种地步?有时谁烧死他的呢?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烧一个小时也烧不死?还能复原?这怎么可能?他的器官难道不会碳化吗?人体细胞怎么可能经受这样的高温?”施方毕竟是科学工作者,所以尼姑说的这些,让他听起来觉得匪夷所思。
那个年轻尼姑认真听完后,满含母爱地看了看施方,用手轻柔地抚摸着他的脸,轻声解释说:“十八世纪时,在非洲部落里,有个奇人,他可以把自己的手臂,伸进融化的铁水中,你知道铁水的温度是多少吗?一千五百度!
他的胳膊伸进铁水中后,当然会迅速的被融化,但只需五天左右,他的手臂却又能长出来。
不过这种把胳膊伸进铁水中的事,对于他来说,只是雕虫小技,他还有更令人匪夷所思的绝技——就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自己走到火堆上,把自己活活烧死后,过半年左右,他又能重生,而重生后的自己,和原来的自己完全一样,不但模样完全一样,连思想和记忆,也都与原来的自己丝毫不差。
他正是因为这种能力,在当地被当成神来侍奉,拥有最高的权威。
很多西方魔术师,一开始都认为这不过是魔术而已,但后来经过很多当时顶级的魔术师亲自鉴定后,做出了结论——这根本不是魔术,而都是真的。也吸引了很多科学家去拜访他,这件事清楚地记载在英国皇家学会的科学期刊中。
其实那个人,也是喝了那种药剂,身体变得和我、南宫、阿雪完全一样了,这种原理说起来很复杂,我只是简单地告诉你大概的原理——从理论上说,取我们身上的一个干细胞,经过培育后,可以发育出另外一个我来,这是因为,干细胞上,包含了我们全部的遗传信息。而在我们的内脏内,就存在着类似的细胞,只要有一个那种细胞活着,就能发育出另外一个自我来。
我们身体的最里面,也存在这种类似的细胞,即使一个这样的细胞,也能发育出完整的一个自我来。
所以即使被火烧一小时,即使我们身体外层的细胞碳化,而最里面的那种细胞,一般破坏不了,但如果烧得时间过长,里面的那种细胞一旦被完全破坏,那就不能再发育出一个新的‘我’来了。
更加匪夷所思的是,我们日常生活的记忆,也可以储存在那种细胞上,等那种细胞发育成另外一个自我后,关于日常生活的那些经历,也同样复制了,这就产生另外一个完全一样的‘我’,不但生理上的特征,和原来的‘我’完全一样,连记忆,也都和原来的’我’,没有任何区别。”
施方听完那个年轻尼姑的这番解释后,他不禁吃了一惊,没想到尼姑能从科学的角度,进行解释,而且对于这种解释,施方还基本上听懂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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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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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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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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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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