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皇陵守墓人>第465章 一个奇怪的和尚
  我们也都猛然意识到,苗氏兄弟的爷爷真是个非常神秘的人物,他对这个地下空间的了解,甚至连亥都无法与之相比。

  “你们的爷爷难道只是个药农?他有什么非同寻常之处吗?你们能否详细介绍一下你们爷爷的情况?比如说他的一些非同寻常的经历,以及什么时候去世的等”,张大军问苗氏兄弟。

  两人想了一下,但随后很快就不约而同地摇了摇头。

  “我们从来没见过我爷爷,因为在我们出生前,我爷爷就去世了,关于他的事情,好像都很平常,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苗凯宾说道。

  但苗凯云好像想到了什么似的,悠悠地说:“凯宾说也对,我们的爷爷这一辈子好像很平常,从没听我父亲或叔叔们、说过他有什么传奇经历,只是我爷爷去世的有点奇怪。

  我听我父亲说过一次,有一年,我爷爷已经六十多岁了,还非要去一个地方去采一种特殊的草药,家人拼命劝阻,但他就是不听,最终还是去了,他跟家里说,最多两三个月就回来,结果等了三年,我爷爷都没回来,家里人都觉得他肯定是遭遇不测了。

  其实在大山中采药,是非常危险的,很多名贵草药,都生长在深林老林里,并且地势还往往比较险要,经常有野兽出没,因此常常有药农摔死,或者被野兽吃掉的事情发生,我爷爷既然三年都渺无音信,肯定是凶多吉少,所以家里人都痛苦万分,只好替他办了丧礼。

  所以,我爷爷的坟茔里并没有遗体,只有他的一些衣服而已,而从那之后,我爷爷果然就没再出现过,这就更加让我们觉得他已经不再人间了。”

  “也就是说,你们家的人,并没亲眼见到你们的爷爷去世?”王教授有点吃惊地问了一句。

  “对,可以这么说,不过我爷爷肯定是遇难了,不然他绝对会回家的”,苗凯云叹了口气说。

  听完我们的这番对话后,亥突然怔了一下,他猛地回头仔细盯着苗凯云的脸端详起来,看得苗凯云有点莫名其妙,我们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你怎么老盯着我看呢?难道我脸上有什么异常?”苗凯云情不自禁地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问亥。

  “你爷爷是不是和你长得有点像?而且也和你一样,在额头上同样有一块铜钱大小的青痣?”亥没有理会苗凯云的问题,而是沿着自己的思路径直问道。

  苗凯云惊骇地问道:“难道你见我我爷爷?我听父亲说过,我确实和我爷爷长得有几分相似,而且额头上同样有块青痣,这就是所谓的‘隔代传’吧,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但你既然知道我和爷爷长得相似,而且同样有块痣,你是不是见过我爷爷?”

  我们在旁边听得目瞪口呆。

  “嗯,见过,你爷爷叫苗三彤,对吧?真没想到你们竟然是苗三彤的孙子,我虽然已经跟踪你们很多天了,但从未这么近距离看过你,也没太注意你们俩的长相,而只是一心等着你们那两个护身符失效,然后就拿过来,因为我知道,只有通过这种护身符,才能从这里出去,但万万没想到,你们竟然是苗三彤的孙子,唉,真是命运弄人啊。”

  “听你这么说,你不但和我爷爷认识,好像你们俩还很熟,难道你在这里遇到过他吗?”苗凯云也觉得很意外。

  “不是,当然没在这里遇到过,这话说起来话长了,还要从这次的附体开始。

  没错,我这次附体时,发现自己的所附的身体,是一个弃婴,而且被一对知识分子夫妇收养,他们都是大学教授。虽然这几千年来,我经过无数次附体,但这次却非常不一样,因为我这次附体后,我发现能清楚记得刚才说得那种情景——

  自己是被遗弃到一个小镇的街头,那对知识分子夫妇恰好去小镇上旅游,偶尔在巷子里看到襁褓中的我,于是就捡了起来,他们后来打听了一下才知道,在那个小镇上,经常有这种神秘的弃婴出现,而在当时,他们没在小镇上找到愿意收养我的人家,于是,他们就只好把我带走了。

  他们这趟旅游,就这样阴差阳错地捡了一个婴儿。

  我以前附在一个身体上时,那个身体上几乎没有任何记忆,好像一张白纸似的,所以当我附在那些身体上后,不会掺杂别的记忆。

  但这次的附体却很不同,除了我的记忆外,那个身体上原有的记忆,竟然混入到我的记忆中,比如,对那个小镇、以及那种古装人遗弃的记忆,就是这个身体上特有的的记忆,在我的记忆进入这个身体前,它就存在了。

  这让我感到这个身体很特别,随着慢慢长大,更让我吃惊的是,我发现这个身体上有很多超越常人的能力,比如说,在漆黑的环境里,我的视力仍然很好,还有超常的嗅觉能力等,更让我感到这个身体很不寻常。

  而在附到这个身体之前,足足有四五百年的的时间内,我虽然不断地附在其他的身体上,但却不再有具体的任务,也不会再让我去提取那些帝王的记忆了,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好像这四百年不断地附体,只是为了不和时代脱节似的,而不需要执行任何任务。

  但被我附体的人,仍然都是些弱智者,他们的生存环境都极其恶劣,而且身体也很不好,因此我经常要忍受病痛的折磨,比如很多人牙齿很糟糕,我就会忍受那种痛苦的牙疼;有的肚子里有寄生虫,经常肚子疼发烧;还有得患有严重的痔疮、脱肛等,反正总而言之,那些人的生活环境很不好,所以会有各种各样的疾病,我过得很煎熬。

  而且每个我附上去的身体,大都只活二三十岁,而且还要经受各种战乱、饥荒、和瘟疫,受尽各种折磨。

  身体对我来说,只是暂时借用的,所以我不像其他人那么怕死,因为肉体的死亡,对我来说,就像换一所房子住似的,根本无所谓,这反而没了生存的意志,让我肉身的健康更加糟糕。

  也让我疲惫不堪,对这种生活极度厌倦,我这才深深体会到,以前实行任务时虽然无比艰险,但起码还有斗志,而当我无所事事的时候,我却觉得日子更难熬,心里便渐渐萌生了要脱离那种神灵控制的想法。

  但为了不让那种神灵洞察我这种想法,我必须在身上画上一种特殊的符号,画上那种符号后,我的思想就不会被那种神灵、轻易窥探到了。

  但却一直都没有机会摆脱那种神灵的控制,直到我附在了这个身体上后,我忽然意识到了这是天赐良机,我下定决心,要等这个身体死亡之前,就逃脱神灵的控制,为什么这么想呢?xiumb.com

  因为这个身体有超凡的能力,而凭借这些超凡的能力,更有资本和那些神灵们周旋、斗争了。

  我被这对知识分子夫妇收养后,是我这几千年来,最快乐、最平静、也最安逸的时光。

  这对夫妇收养我时,他们都已经五十多岁了,之前却一直没要孩子,而且他们原打算这辈子都不要孩子了,但没想到阴差阳错,在外面旅游时,竟然捡到了一个孩子。

  但他们却是非常合格的父母,把他们深深的爱,都投注在我身上。

  我们住在一个大学的校园内,环境幽静安定,弥漫着浓浓的知识氛围,在这种环境中,我也接受了良好的教育,系统地学习了现代的科学知识,后来我学了地质学,而且年纪轻轻就当上了教授。

  在我二十多岁时,两位老人相继去世,我用了一两年的时间,才渐渐从悲痛中挣脱出来,我觉得,附到这个身体上后,我才真正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而过去那些血腥的经历,回忆起来简直如同恶梦一样遥远而又令人痛苦。

  我努力保持着自己这个肉身的健康,希望这个肉身能多活几年,我便能多享受几年平静、而又美好的生活,甚至我还和一个大学女同学结了婚,有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和婚姻。

  但对于我们这种人来说,总是命运多舛,我们结婚很多年后,我忽然发现我们不能生育,而且是我的问题。我和我太太的感情,也逐渐发生了变化,开始天天争吵,最后终于离婚了。

  那段时间,我忽然觉得内心极度沮丧,对什么都失去了兴趣,于是,就请了长假,来到一个寺院里,准备住一年,好好地思考一下自己的人生。

  很早以前,我就开始喜欢读佛经,尤其是我算是活了几千年,经历过那么多事情,对人生的体悟,可能与一般人完全不同,因此不太喜欢和别人交流,因为我的思想和观念,与一般人相差太远了,这让我有种极度的孤独感,而只有在佛经里,我才能找到共鸣和慰藉。

  我住的那个寺院,在附近几百里内,算是最大的一个,座落在高山上,香火倒是挺旺盛的,而我住在寺院后面的一所禅房里。让我没想到的是,在那里我遇到了一个很不寻常的老和尚。

  那个老和尚当时已经六十多岁,平时就干点杂活,因为我俩的住的房子紧挨着,所以很快就熟悉起来。没事就在一起聊聊天,而且聊得还算投机,那个老和尚说,他原来是一个药农,而且还有四个儿子,但后来经历了一些很特殊的事情后,他就决定出家了。”

  “啊!四个儿子?还是个药农?难道你说那个老和尚就是我爷爷?”苗运凯惊呼了一声。

  亥微微点了点头,语气平静地继续讲下去:“对,就是你们的爷爷,他还告诉了我,他的俗家名‘苗三彤’,当时我很好奇,不知道他究竟遇到了什么事情,才突然放弃天伦之乐,而忽然出了家呢?

  一开始,他还不想说,但随着我们越来越熟悉,终于在一天夜里喝的微醉后,才向我说出他很惊人的奇怪经历来。”

  “什么?当和尚还喝酒?”我忍不住脱口而出。

  “对,苗三彤不但喝酒,他还吃肉,之所以当和尚,也不是什么看破红尘,而是在经历了那件怪事后,当和尚成了他一种逃避危险的方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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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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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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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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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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