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别老在冯晴晴家的院门口站着了,以免引起别人的注意“,郑旭说着就往旁边的巷子走去。
大家来到一个僻静之处,才停了下来,还没等我们问,郑旭就连忙向我们解释:“在宾馆里住时,当了解了冯晴晴和假魏世宏的关系后,我就开始特别注意观察冯晴晴了。
有一天,当我经过酒店大堂时,发现冯晴晴正趴在前台上,在一个笔记本上写着什么,而旁边还有一个女服务员。我本来就想从大堂里经过,但我刚走到大堂门口时,忽然发现冯晴晴要去卫生间。
而她的那个笔记本并没合上,仍然摊开在前台上,我当机立断,要去看看她在笔记本上写了什么,虽然旁边还有一个服务员,但我可以找个借口,装作和她闲聊时,再顺便看看冯晴晴的笔记本。
我走过去,假装问那个服务员周围有没有商店,然后用眼瞟了一下冯晴晴的那个笔记本。
发现在那个笔记本上,冯晴晴竟然花了几朵鲜艳的花朵,旁边还放着几支水彩笔,我当时还特意拿起来看了看,对那个服务员说,’这是冯晴晴画的吧,画还真不错’,这一切都很自然,因为那个服务员也知道,我们和冯晴晴比较熟悉,所以并没觉得有什么不正常。
我还清楚地记得,在笔记本上的几朵花,真是画的惟妙惟肖,而且在那朵花的旁边,还写着一句话——‘愿这些花,伴我走进婚姻的殿堂’。“
”你是说,冯晴晴在笔记本上的画的花、就是今天城里到处都有的这种?”还没等郑旭说完,麦克就迫不及待地问道。
郑旭点点头:“对,和现在这些花一模一样,当时,我还以为她是画的玫瑰,只是叶子却是柳叶形的,又细又长,与玫瑰的叶子很不一样,当时也就没多想,觉得那只是冯晴晴在抒发对婚姻的渴望,直到今天看到到处都有的这种花时,我才猛然想到,这不就是当时冯晴晴画的那些花吗?简直一模一样,毫无差别,因此一个念头才突然从我脑海中闪过——难道今天就是冯晴晴结婚的日子?
所以才想来冯晴晴家看看,大家刚才也都看到了,冯晴晴家的墙上都有花,而且院子里也有,这也算在某种程度上,证明了我的猜想。”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小孟说的就是错的,那个假魏世宏根本就没杀掉冯晴晴”,秦晴也连忙说道,但郑旭又略微思考了一下才说:“当然,这都还是我们的推测,至于真实情况是什么样的,咱们还需要继续探索。”
正在这时,就听麦克低声说了句:“咱们之前已经知道了,冯晴晴的这个院子,和小镇中的其他院子不一样——冯晴晴的这个院子是新建的,而且你们发现没有?为什么极少有人来这里,这个院子的门前明明有片空地,按说应该经常有人来?但即使在白天,我们都没看到有人从这里经过。
而这里并不是在小镇的边缘,而是在小镇中心的位置,我们在来的路上,虽然一些小巷子里的人也不多,但总能碰到一些,但在冯晴晴家附近,我们却从没看到有人经过。这是不是有点不正常?
而且周围的院子,离冯晴晴的这个院子距离都比较远,也就是说,其他小镇的院子和院子之间,都没有这么大的间隔,更特别的是,在冯晴晴的房子前面,还有一片空地,由此可以看出,这里原来应该是一片空地,而且是刻意空出来的,并没有建房子,只是后来,冯晴晴在这个空地上建了房子,听我这么一说,大家是不是觉得这个区域很特别?
总而言之,应该是在这个小镇最初建设时,好像特地在小镇的中心位置,留了这么一片不小的空地。是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蹊跷?”
麦克对方向和位置比较敏感,他说的这些,我们还真没特别主要到。
连郑旭听完后都吃了一惊,微微有点兴奋地说:“对,我还真没发现这些,不过自从上次来过这里后,我就隐约感到这个院子非同寻常,但又具体想不出哪里不寻常,听你这么一说,倒是让我茅塞顿开,看能不能在附近的巷子里找个人问问,打听一下这里是不是真得有什么特别之处,而且最好是问问老人,因为老人对小镇的历史可能更了解些。”
反正这次我们来这个小镇探查,也没什么明确的线索和具体目标,所以干脆遇到怪事就追究,也许会挖出背后的那个巨大的秘密。
可我们在附近走了一圈后,才惊奇的发现,附近所有的院子的院门,没有一个是对着冯晴晴这个院子的,而都是远离这个院子的,难怪没人从这里经过。
我们在附近走了好久,终于看到了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
那老头正坐在院门口的躺椅上,仰着脸,闭着眼,嘴里在哼着戏曲,摇头晃脑地,很陶醉、很怡然自得的样子。我们四个交换了一下眼色,觉得可以向这个老头打听一下。
“老人家,您休息呢,可以向您打听点事吗?”秦晴走过去,试探性地问道。
那老头听见有人跟他说话,猛地停止了哼唱,微微睁开眼睛,但没有看我们,而是侧耳听我们的动静,这动作很像是个盲人,我稍微走进了一些,看到那老头浑浊的眼珠,才确定他果然是个盲人。
“什么事啊?”老头的声音有些嘶哑的问。
“我们是来这里旅游的,看附近有一处院子是新建的,好像和这里的其他院子不太一样,那是不是民宿或者宾馆之类的?如果是的话,我们想在那个院子里住,因为这里好像非常安静”,秦晴试探性地问。
“那不是宾馆,你们还是到别的地方去住吧,而且也少到那个院子附近去,那里晦气”,老头闭着眼,边说边连连摇头。
“晦气?难道您说那里闹鬼?”我也连忙问道。
“什么?鬼?哈哈,鬼有什么好怕的,在这个小镇子里住的人,不都是鬼吗?”那个瞎老头笑着说道,他说这句话应该是在开玩笑。但不知怎么的,我却浑身不由得打了个冷战。
“你们以为我是在开玩笑,对吗?”,瞎老头忽然认真起来,还没等我们说话,他就立刻问了我们一句,他好像能瞬间看透我们的心思似的。我们几个却一时间不知说什么好。
而老头则自顾自的说下去:“你们是不是听说过一谚语,叫做‘人死如虎,虎死如人’,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人活着的时候,不可怕,但死了之后,却让人害怕,活人怕死人,就像是害怕老虎那样;
而老虎一旦死了,却没人害怕它了;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什么人会害怕死去的同类呢?而别的动物则不会呢?你们看到过一只狗、看到另外一只死狗会害怕吗?你们思考过这个问题吗?”
老头这个莫名其妙的问题,一下子把我们问愣了,大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觉得老头的这个问题,既荒唐,而细细一想,好像又很深刻似的。
麦克想了一下说:“您这个问题,还挺深奥的,回答起来,说难也难,说容易也容易。
可以说,人类有灵性,有想象力,这是其他动物都没有的,当同伴死了后,人会想象——死人会变成鬼,从而反过来害人,所以才产生恐惧;从进化论上看,人死之后,尸体会腐烂,甚至会带着某些病菌,而人类对死人的恐惧,能让人类远离自己同类的尸体,从而保护自己的健康,防止疾病的传播,这是长期进化出来的,是对人类整体生存有益的一种心理。”
没想到麦克回答的还不错,至少我听起来,他说得还挺有道理的。
但那个瞎老头却咯咯地笑了几声,连连摇头说:“你这些分析都是胡扯,我可以告诉你真实的原因——死人会把活人变成奴隶,哈哈,就这么简单。”说完后,又咯咯地笑了起来。琇書蛧
听着这个瞎老头不着边际的话,我们忽然觉得,这个老头的精神好像有点不正常,但当大家正要准备转身离开时,那老头忽然又一脸郑重地说:“你们觉得我是个疯子,对吗?你们不是问我那个院子的事吗?我说的这些,就与那个院子有关,你们如果敢在那个院子里住一夜,就知道活人为什么害怕死人了,也会知道我说的这些,不是胡扯,不是疯话,而是事实,但我还是劝你们千万别在那个院子里住,否则,让你们生不如死。”
说完后,老头又仰着头,闭着眼,哼起戏曲来,脚还不停的打着拍子,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剩下我们站在那里发愣,尤其是老头说的”生不如死“四个字,我们上次就听赵伟雄说过。
“那老头的话好像别有深意,你们不觉得吗?”当我们走出那个巷子后,秦晴忽然说道。
“嗯,好像是,我虽然不知道他具体是什么意思,但可以肯定的是,冯晴晴的那个院子,确实非同寻常。”
麦克总结般地说道,但郑旭却不发一语,好像在苦苦思索着什么。
“嗯,不过问了那老头后,也没有任何收获,算是白问了”,我无奈地摇了摇头。
但我们仍不甘心,想再找个附近的人打听一下。
于是,我们边讨论、边在附近一带巷子里继续走着。
当走到另外一个巷子时,一个院子的院门忽然打开了,有一个三十多岁的少妇走了出来,她大概一米七左右,和秦晴差不多高,容貌秀丽,身材也不错,拿着一个笤帚,正在打扫门前,扫了两下后,又蹲在墙根下,看着那些小红花出神。
“问问她怎么样?她也是附近的住户,说不定她对冯晴晴那个院子比较了解?”我小声征求大家的意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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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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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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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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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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