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皇陵守墓人>第394章 冯晴晴的失踪
  在这个小镇里,只有麦克不会迷路,而郑旭这样不择方向的乱走,她这是要去哪里?她走的很快,几乎和小跑差不多了,而且在走的时候,还轻声特意嘱咐我们:”千万别往后看。”

  我们不是正在查谁跟踪我们吗?怎么又不让我们往后看呢?大家都很茫然,不知道郑旭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可又不方便问,只能跟在她后面疾走了。

  转过几个弯后,郑旭忽然低声对麦克说:“麦克,我们刚才走过的路线你都记住了吗?”

  “嗯,没问题,我都记住了”。

  “那好,你现在马上带着我们按原路返回,走的越快越好。”

  麦克首先愣了一下,然后马上说了”好“,便立即扭头往回走,在走的过程中,郑旭不停的催促:“快,快走”。就这样,我们很快就再次回到了蒙弘阳家附近。

  “真是难以置信,跟踪咱们的,竟然是三个小孩,他们看上去大概只有十二一二岁,并且是采用分段的方法跟踪咱们的——就是其中一个小孩跟一段,然后会边跟踪我们,边贴着墙丢些绿豆,后面的小孩,会循着那些绿豆过来,每过一段时间后,他们就会换一个人跟踪,免得被我们怀疑。

  我怎么也没想到,跟踪我们的小孩,而正因为是小孩,所以我们才没注意,当我们突然往回走时,他们都没预料到,所以有些惊慌失措,便露出了破绽。”

  我忽然想到,刚才就是在这里,有两个小孩在玩玻璃球,难道那两个小孩,就是跟踪监视我们的吗?如果不是郑旭这么敏锐的观察力,我们怎么可能会想到跟踪我们的是小孩呢?况且他还是四个人轮番跟踪,难怪我们都没注意到。

  “难道那些小孩是他们收买的吗?我的意思是说,是那些日本人收买了这个小镇中的孩子,然后让他们来跟踪咱们吗?”麦克看着郑旭问道。

  郑旭没有立即回答,而是想了一下,才摇摇头说:“一个十一二的孩子,怎么会有如此成熟的跟踪技巧呢?当我们忽然往回走,经过他们时,他们第一眼看到咱们,脸上都掠过一丝惊讶的表情,但却能很快不动声色、装作在干其他的事情,一般十一二的孩子,怎么能做到如此老练成熟呢?”

  “那你的意思是说,他们根本不是镇上一般的孩子,而是那些日本人的、经过训练的小孩?”,秦晴按照郑旭的思路推测到。

  而对于秦晴的推测,既没立即表示同意,也没否定,而是想了一下,才说了句:“虽然他们看起来,像是十一二岁的孩子,但其实也许他们根本就不是,而是患上了侏儒症的大人,所以他们才看起来面容稚嫩,却如此老练,尤其是他们的眼神,根本不像是一般的孩子。”

  不知为什么,听完郑旭的这些话后,我不禁打了个冷战,也许真有这种可能。

  我记得小时候的一个邻居,他就患有这种侏儒症,发育迟缓,虽然二十多岁了,但无论是个头、还是面容,看起来都像是不满十岁的小孩,但心智却又是成熟的。

  越想越觉得郑旭的推测有道理,那些日本人果然诡计多端,竟然使用这种方法跟踪我们,要不是郑旭的话,我们怎么可能发现呢?不过那四个跟踪我们的人,应该意识到被我们识破了。

  果然,等我们再在小镇的街道上穿行时,就再也没遇到那四个“孩子”了,而且再也没发现跟踪我们的其他人,这才让我们稍微安心了些。

  “咱们要不要到魏世宏那个宾馆看看?那个宾馆就在附近”,当我们走到一个街道上时,麦克忽然提议道。

  我们自从那个宾馆出来后,就再也没回去过,因为对我们来说,那个宾馆里藏着太多的诡秘和危险,尤其是那个假的魏世宏又返回到宾馆中了,如果看到我们的话,恐怕对我们很不利,但越是危险的地方,也许越能发现重大的秘密。

  不过到底去不去,还得看郑旭的态度。

  郑旭稍微想了想,这才微微点了点头说:“嗯,倒是可以去看看,这些秘密之间,好像都有着错综复杂的联系,我们只要选准一个突破点,也许能以点带面,发现更多的秘密。”

  既然郑旭决定了,大家也就不再有异议,我们四个跟着麦克,往那个宾馆走去,越是靠近那个宾馆,我们就越是警惕起来。当从小巷中走出来,穿过一片人比较多的市场时,我们的神经才稍稍放松了些。

  “哎呀,是你们几位,我还以为你们离开这个小镇了呢?”,忽然有个人跟我们打招呼,当我们看过去时,才吃惊的发现,天哪,那不是小孟吗?没想到我们竟然在这个地方遇到。

  “哎呀,是小孟啊,你今天休息吗?”我虽然已经知道那个宾馆已经歇业了,但还是故作不知的问小孟。

  “我现在是天天休息,估计我们那个宾馆估计要关门了,我得重新找工作了”,小孟有点玩世不恭地笑了笑,抽出一根烟,叼在嘴上。

  ”哦?是吗?你要是不忙的话,咱们到旁边聊几句?“郑旭语气轻松地说道。

  “那边上商店前面的小广场上,有些长椅,咱们就去那边聊聊吧”,我指着远处的几个木头长椅说。

  我们也许从小孟身上,能打听到很多有用的信息,而且在关键时刻,小孟也算是帮了我们的大忙。但小孟却摇摇头,紧张地往周围看了一下,压低声音说:“我们还是去那个戏台旁边的树林吧,那里比较安全。”

  小孟虽然年轻,但却天生机灵,做事成熟老练,他这么一说,我才想起来,在这个小镇上,那个假的魏世宏有条神奇的黄狗,可以作为他的耳目,帮他探听消息,说不定那条狗就在我们旁边,只是我们没有发现罢了。

  既然小孟要去那个树林,可能有重要的事情要告诉我们,大家一致同意,便一起往那个戏台旁边的树林走去。

  那个戏台上仍然在唱戏,台下看戏的人很多,在这个沉闷而又寂静的小镇中,看戏应该是小镇居民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我们却没有心情看戏台上唱的是什么戏了,都急急忙忙走到了旁边的树林里。

  因为树林里就是小镇的墓地,平时也没什么人来,所以里面倒是很安静,甚至有点阴森,但这种独特的气氛却又让我们感到踏实,。

  ”你们老板是怎么回事呢?宾馆的生意不是挺好的吗?怎么说宾馆要关门了呢?“

  来到树林深处,大家刚站定,秦晴立即问道。

  小孟的神情一下子变得神秘而诡异起来,他先往周围看了看,然后以极低的声音说:”其实宾馆之所以关门,是因为宾馆里死了人。”

  大家不由得吃了一惊。

  “死了人?谁死了?”麦克皱着眉头问到。

  “是那个冯晴晴。”

  “什么?冯晴晴?”我惊呼道。

  “哎呀,您小点声,没错,就是那个冯晴晴死了,而且很可能是被我们老板杀死的”,说到这里,小孟的脸色变得极为苍白,眼睛里还噙着泪水,声音也有点哽咽了,这应该不仅仅是悲痛,而是长久压抑在内心深处的恐惧。

  “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慢慢说,小孟”,秦晴安慰式的拍了拍小孟的肩头。

  小孟努力平静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深深地吸了几口气,才继续说下去:“那天一大早,我刚上班,老板就回来了,我跟他打招呼,他理都没理,便直接往后院走去。

  这很反常,因为我们老板一向对下属比较亲切,而且脾气也很好,这么多年了,我极少看见他发火,见到员工,都会主动打招呼,那天却铁青着脸,对我打招呼理都不理,直接去他中间院子的住所了。

  我还是第一次见老板这样,当时还是觉得挺意外的。

  过了一会后,冯晴晴也来了,她看上去也很紧张,一进宾馆,也急匆匆的往后走,不用说我也能猜出来,她肯定是去老板那里了。老板那里除了冯晴晴外,一般人没人敢去。

  我们老板经常出去调查,每次回来后,冯晴晴一般也都会去后面找他,虽然说是汇报工作,但我心里明白他们见面究竟干什么,所谓的‘小别胜新婚’,虽然他们不是夫妇,但也和夫妇差不多了,所以,老板回来的几天里,两个人的心情都很好,但唯独这次,有些列外。

  大概过了一个多小时,冯晴晴从后面过来,虽然她努力装作没事,但我能看出她眼睛红红的,好像刚哭过一样,而且她的长发放了下来,遮住了左脸,我意识到,她的左脸好像有点肿胀,不会是被老板打的吧?

  那一整天,冯晴晴的心情都很低落,到了傍晚时分,我们老板忽然又气呼呼的从后面过来,把冯晴晴叫了过去,一直等到了晚上八点多,冯晴晴都没出来。

  我是九点下班,但就在我下班前,我们老板忽然独自出来了,他突然把我叫到一边,说宾馆准备停业一阵子,因为我是宾馆里的老员工,所以让我这暂时代替冯晴晴的职务,通知一下宾馆的所有员工,虽然暂时不上班了,但每人先发给两个月的工资。ωωω.χΙυΜЬ.Cǒm

  老板和我聊天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他手上好像沾了血,虽然洗过,但好像洗的并不干净,我当时心里就咯噔了一下,随后便咚咚狂跳起来,脑海中一片空白,以至于后来我都没听到他说了什么。

  他走后,我越想越害怕,而且我再也没看到冯晴晴出来,虽然老板说冯晴晴从后门走了。但我觉得他那是在撒谎,而且在之后的几天内,等宾馆歇业后,我每天都去冯晴晴家,但她的院门都是锁着的,好像冯晴晴从没回来过似的,我就更加觉得我的猜测是对的——冯晴晴被我们老板杀了。

  冯晴晴无父无母,独自一人,她如果失踪的话,恐怕也不会有人关心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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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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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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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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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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