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错不了的,我爷爷就是第一代搬到这里的,我记得他经常说,他因为离这一带最近,所以是第一批被迁到这里的,刚到这里时,这些房子就任意让他们选,他们对这种幸运,简直有点不太相信。
你们可能也都知道,那时候,人们都非常穷,只有地主或者商人才能住的起瓦房,一般人都住木头或石头建的、简陋的房子,但他们看到这里的建筑,却都是一排排整齐的青砖瓦房,高大雄伟,与他们原来简陋的住所,真是天壤之别,也是他们平生见过的最好的房子。
他们做梦也没想过能住这么好的房子。
他们猜想,原来在这里住的,肯定都是些大财主,因为只有大财主,才能建的起这样的房子,而这些房子竟然无偿送给他们,简直让他们高兴的睡不着,在梦中都经常笑醒。
因为是最早一批来这里的,所以官方允许他们自己挑选房子,于是,他们在这里挑了二十多天,才挑到了满意的房子。而且更加不可思议的是,不光有房子,房子里所有的家具,也差不多都一应俱全,并且好像是不久前还在使用一样。ωωω.χΙυΜЬ.Cǒm
之后,从外面迁来的人陆续赶来,直到这里住满为止。
那时候人都穷,能住到这样的房子,也就不会考虑太多了,至于是谁建了这些房子,为什么房子的主人从这里搬离等问题,他们并不是太关心,就这样,我们一家三代一直住到了现在。”
听完饭摊老板讲的这些后,我们都感到深深的震惊了,愈发觉得这个镇子不同寻常。对于我们考古的人来说,这里房子独特的建筑风格,也是非常有研究价值的。
“老板,我看到宾馆门的告示牌特别提示说,这里的街道容易让人迷路,这是怎么回事啊?”秦晴看这个老板很健谈,也不由得问起了这个让我们有点困惑的问题。
“没错,这里的街道实在是太怪了,也不知道是谁建的,别说是你们外地人,即使我这个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在这里都生活五十年了,有时还会在这些街道中迷路,你们说怪不怪?尤其是天黑时,就更容易迷路了。
我还记得,有一天傍晚,我正准备做第二天的早餐时,发现一个做油条用的小油锅,忘在这里了,于是就赶紧过来拿,幸好那个小油锅还在这里,可能人们都知道,我每天都在这里买早餐,是个固定的摊点,所以也就没人拿走我的油锅。
可我拿了油锅,往回走时,竟然迷路了,一直到了半夜时分,才回到了家里,唉,这种迷路的事情,我们这里几乎每个人都遇到过。
不过说来也怪,在这里,未成年的的小孩,反而不容易迷路,他们不论去这座小镇的哪里玩,都能轻轻松松回家,而一到成年就不行了,年纪越大越容易迷路,唉,这种事情,我们当地人也早就见怪不怪了,所以你们万一迷路的话,让孩子给你们带路就行了。”
饭摊老板的这些话,让我觉得非常震撼,我还从来没听说过还有如此怪异的小镇。
没想到一顿早饭,居然有如此大的收获。
这也让我很有成就感,以前我们一起行动时,供我发挥的空间很有限,而这次出来,因为只有我们三个,而且我是唯一的男的,所以我更加主动的去调查、思考一些事情,从早上跟踪那三个人,到现在主动和饭摊老板攀谈,通过我的这些努力,算是收获颇丰了。
这时,我偶然看到我旁边的座位上,有一个游客模样的人,好像也在听我们和老板的谈话,他还掏出一个小本子,在上面飞快地记着什么,虽然他是坐着的,但仍能看到他身材很魁梧,体格健硕,一块块肌肉,简直和健身教练差不多,大概四十多岁的样子,面部棱角分明,皮肤黝黑,只是脸上的那副眼镜,让他多了份文化气息。
看身材和气质,这人好像是个资深的户外探险者,可能他听到饭摊老板的这番话,像我们一样感到震撼,于是就赶紧记下来了。
在这个宾馆住的,不是游客,就是附近的商人,因为这个小镇虽然不大,但却是周围几百里内、村民们的采购中心,也算是这周围一带很重要的商贸集散地,如果初来乍到,听到这些奇怪的事情,当然会很感兴趣的。
因此,我对那个人也并没太在意。
吃完早饭后,我们开始在这个神秘的小镇上闲逛,而这个小镇确实不大,而且没有一条街道是直的,都是如蛇一样蜿蜒曲折,走了一阵后,就完全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我们这才发现,我们搭那个货车来这个小镇后,之所以很容易就找到了那个宾馆,是因为停车地点,和宾馆之间离得很近,并且恰好是一条直道,那像是这个小镇唯一的直道了。如果货车停到其他街道,我们不知要费多少周折,才能找到那个宾馆。难怪宾馆门前的告示牌说,这里的街道很容易让人迷路。
我们认路,一般都是靠方向或者地标,但在这里,两个常用的方式不起作用了。
因为这里的街道,根本没有正南正北的,都是七扭八拐,只要一走进去,任凭再强的方向感,也都会很快分不清东南西北了,而且大多数的街道并不宽,再加上两边的房子很高,终日不见太阳,所以想用太阳的方位判断方向,也不太方便。
并且这里好像有磁铁矿似的,指南针在这里也完全失去了作用。
既然判断不了方向,那靠路标可以吗?似乎更不可能。
从外面看这里的青砖瓦房,好像都一样,几乎没有什么不同,因此,也就没有什么明显的路标可以参考了,我们在街道里走了大概有十多分钟后,就完全迷路了!
我们便试着往回走,明明记得就是刚才走过的路,但往后走了大概半个小时左右,既没回到那个饭摊的位置,更没回到宾馆附近。
这让我们有点慌,但后来也就豁出去了,反正刚上午九点多,即使迷路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们三个也就放松心情,信步乱走,走到哪里算哪里吧。
“还记得咱们从基地出来时的路吗?当咱们出来时,总觉得是进基地的那条路,但实际上却不是,而是另外一条从没走过的路,在这里的街道上走时,是不是也有类似的感觉?”
郑旭这么一比较,我还真觉得这两者之间确实很像,难道无论是这个小城里的街道,还是那条进基地的路,都好像用了一种特殊的方法,让人在道路上行走时发生错觉。
而秦晴则仰着脸,边走边全神贯注地观察着这一栋栋房子,好像根本没听我们说话似的。
“这里的房子好像并不是人住的房子,而是阴宅,也就是说,是一种坟墓。”
秦晴忽然说道。
连一向镇定的郑旭,听秦晴这么一说,也吃了一惊,更不要说我了,我顿时感到一股阴森之气,从头到脚,传遍全身。额头上顿时冒出冷汗来。
“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呢?”
郑旭稳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绪问道。
“你们看,每栋房子的整体形状,都是一头稍宽、一头略窄,这是不是很像棺材的形状?而在在每个房子的屋脊上,都用特殊的半月形的瓦片,垒成一个菊花的样子。
我记得在清初的一本地方志上,曾经有过记载,说在偏远之地的森林中,生活着一群特殊的人,他们的寿命都非常长,而且他们的生与死之间,并不像一般人那样泾渭分明,而是有一段奇怪的过渡状态。
在这个过渡状态中,他们虽然已经没有了呼吸,但却依然可以坐立行走,做些简单的动作,而且可以不吃不睡,这种状态可以持续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等这种状态结束后,他们几乎就瘦成了一具包着皮的骷髅,直到他们再也没有力量活动,才算是死亡,然后被搬到一个山洞中封存起来。
而他们的这段过渡状态,则会生活在特殊修建的、高大的宅子里,而那本书里描述的、那些宅子的一些特征,正好和这里宅子的一些特征吻合。但那本书,一直被认为都是些荒诞不经的野史传闻,没人相信那是史实。”
秦晴是研究古代口语的,这其实是一门综合学科,其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要研究各地的风俗习惯,民风民情,因为这些都和语言密切相关,因此秦晴对很多地方志、或诸多的民间传闻,有深入的研究和掌握,没想到她的这些专长,在这里竟然派上了用场。
可能是心理作用。
听完秦晴的这番介绍后,我顿时觉得毛骨悚然,即使这明媚的阳光,仿佛仍然驱不走笼罩在这里的阴森之气。
“你们注意没有,好像那人一直在跟着我们?就是在吃早餐时,坐在我们旁边的那个人?”当我还在思索秦晴的这些话时,就听郑旭忽然轻声说道。
我连忙偷偷往后瞟了一眼,果然发现那个身材壮硕如健身教练的人,就在我们后面七八米处,他拿着相机,在不停地拍着这些建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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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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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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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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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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