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个发现,施方还立了一等功。
化石的研究价值当然很大,但活体的研究价值就更加不可估量了,在之后的一两年内,施方也组织了几次搜索,寻找那个怪物,但都是一无所获。
他慢慢意识到,这种大规模搜索的方式,很难找到那种怪物,因为人一多动静就大,很容易打草惊蛇,早就把那个怪物吓跑了。意识到这点后,施方就带领几名助手,进行小规模的搜索,但在茫茫的原始森林中,想找那种怪物,真如大海捞针。
一开始时,那几个助手还干劲十足,但过了一两年后,却还是一无所获,他们也就完全没了干劲,都申请去了别的项目,不想来这里再搜索什么怪物了。但这几年的时间内,施方还是在森林的外围搜索,从未到过森林的更深处。
之所以一直在森林的外围部分搜索,也是有原因的。
因为那个怪物夜里出现在镇子中,所以人们都猜测那个怪物生活的地点,应该就在离小镇不远的森林边缘部分,不可能太靠里,而那里森林至少方圆几百公里,那个怪物不可能是从几百公里外的地方,爬到那个小镇的。
不往森林深处搜索,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那片森林是“原始深林”,森林的深处,可能从未有人类去过,环境艰苦而又凶险,没人敢冒然进去。但施方却有着狂热的研究激情,而且意志无比坚强,他年过四十,却仍孑然一身,没结婚生子,把自己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了研究中,他为了自己的研究,甚至付出自己的生命都在所不惜。
因此,当无人再愿意来这里寻找那种怪物后,却反而更加激发了他要找到那种怪物的决心。他决定单独行动,而且他也转变思路,不再在森林的外围寻找,而是直抵森林的核心部分。
而正是在这个森林的更深处,施方有了一系列最匪夷所思的发现。
施方知道,为了能深入森林的最深处,他必须学会在森林里生存的技能,比如,如何在森林中获取食物,如何躲避野兽攻击,如何辨别方向等。以前在森林外围搜索时,他已经掌握了一些森林中生存的技能,又经过向当地老猎人的学习,他很快就成了在森林中生存的高手。
经过二十多天在森林中连续不断地艰苦跋涉,他终于进入了森林中深处。而在某天午夜的一个经历,让施方第一次感到这个森林不寻常。
那已经是深秋时节,在夜间森林里已经是寒气逼人了。
所以,为了避寒,他特意找了个山洞睡。说是山洞,其实就是山壁上的一个凹槽,大概只有三四米深,人躲在里面,勉强能避些风寒。
施方带着块兽皮,那张兽皮经过特殊处理,不但防潮,而且保暖,因此,他把兽皮铺在山洞里,然后在洞口布上了“防兽器”,一旦有野兽靠近,“防兽器”就会发出尖利的报警声,不但可以把野兽吓走,还可以对洞内的人发出警告,对在丛林和山脉中探险的人来说,非常有用。
那东西是从德国进口的,在当时绝对属于世界高科技,而且可以手摇充电。
这一切都布置好后,施方才放心地钻进洞内,整整一天的跋涉,让施方感到筋疲力尽,躺在兽皮上很快睡着了。
也不知睡了多久,忽然,施方被一阵声音惊醒——因为这毕竟是在森林深处,连最资深的猎人,都没到过森林中如此核心的区域,所以施方的精神始终处于极其警惕的状态,即使睡觉也一样,有一点声音,他就会猛地惊醒。
在野外生存时,警惕性往往能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存亡。而警惕性,也是在森林中生存下来的核心技能之一,长期在森林中生活的经历,也让施方的警惕性极高。
施方醒来后,连忙倾耳细听,想分辨出那种声音到底是什么——好像是人的说笑声,而且听起来离得的不远。施方先是兴奋了一下,因为他没想到这里居然还有其他人。
他连续在森林中穿行了二三十天,不光没遇到人,连人类留下的痕迹都没看到,他甚至觉得,如果能看到人留下的窝棚,或者人丢下的任何东西,他都会感到欣慰和亲切,他甚至想过,即使看到人的尸骨,也不会感到恐惧,因为证明这地方还是曾经有人到过的。
但这一切都没有,这让他会产生一种错觉,觉得和人类社会完全脱离了,而进入了一个亿万年来、人类从没踏足过的世界,这个世界里仿佛藏着的危险与诡秘,是他无法用人类社会的经验去揣测的,这对施方来说,是一种特殊的心理煎熬,而这种心理上的煎熬,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
可在一瞬间的兴奋、激动过后,当施方稍微冷静了一下后,不知为什么,他心中忽然涌起一种莫名其妙的的恐惧,他也不清楚自己为何会有这种恐惧感,在这里听到人的声音,不应该很高兴吗?
他小心翼翼地把那个“防兽器”关掉,然后轻手轻脚地把兽皮卷起来,放到背包里,然后慢慢地爬出洞口,他这才发现,在大概二十多米远的地方,有一堆熊熊燃烧地篝火,而有人正在围着篝火,大声地说笑着。
那熊熊的篝火,在这漆黑的森林中,特别显眼。
施方蹑手蹑脚地往篝火那边摸过去,靠近了一些后,他这才发现,那些人点燃篝火的地方,好像是一片林间的空地,他观察了一下周围的地势后,上了旁边的一个山坡,而在山坡上,可以居高临下地看到篝火周围的人。
当施方爬上去、往下看那些围在篝火旁的人时,脑子嗡地一下,顿时出了一身冷汗,他甚至感到自己的牙齿都在瑟瑟发抖,他想爬起来赶紧逃走,但四肢却好像有点不听使唤了!
因为他看到的那一幕实在是太可怕了——那些围在篝火旁边的人,都穿着整齐的古装,而且有两个还穿着盔甲。如果这些人穿着兽皮,或者奇装异服,施方可能还不至于那么恐惧。
因为穿着兽皮、或者奇装异服的,也许是生活在森林中的的野人部落,但如此整齐的古装,让他瞬间想到了“鬼”!难道这些人是孤魂野鬼,这种景象,不正是《聊斋》里描写的那样吗?
过了好大一会,施方才稍微冷静了一些,虽然四肢还是有点僵硬,但他还是努力爬起来,跌跌撞撞地从山坡上下来,往相反的方向急急忙忙地走去,本来他想跑,但这是在密林中,而且脚下都是些灌木丛和起伏的山坡,根本没办法跑,即使走快一点,他也连着撞了好几棵树,跌到好几次,一直等完全看不到篝火,他才停了下来,已经累得呼呼直喘了。
他找到一块石头上坐下,而且一直坐到了天亮,而夜里的可怕的经历,仍在施方的脑海中萦绕着,他也反复在想那些穿着古装的人,究竟是是些什么人,难道真的是鬼吗?
施方一直是个无神论者,他从不相信世界上有什么鬼神之类的,但如果那些人不是鬼的话,他们为什么穿着整齐的古装和盔甲,不可能是在这里演戏吧,越想越好奇,他决定在弄清楚那些到底是什么人。
凭印象,施方觉得自己离那边林间空地并不远,于是,他便按原路返回,边走边警惕地看着周围,一直走到了他昨晚睡觉的那个山洞前,往前方看看,二十多米外就是那片空地了,他像昨天晚上一样,弓着腰、往周围看着,小心翼翼爬上了山坡,然后趴在地上,往下看去。琇書網
那堆篝火好像余烬未熄,偶尔冒出一缕缕的青烟来。
再往那片空地上看看,已经连个人影都看不到了。除了那堆篝火外,没留下任何痕迹,这一切就更显得诡异了,他观察了好大一会,但实在没什么发现,于是便从地上爬起来,准备再到附近看看。
但就在他站起来、转身准备下去时,才猛然发现后面已经站了两个人——那两个人身材高大,穿着一身盔甲,每个人腰间还悬着把剑,并且脸色黝黑,这让施方忽然想到了过年时、墙上贴的门神。
看到如此装束的人站在眼前时,不知为什么,施方有些虚幻感——虽然太阳已经升起来很高了,阳光照在那两个人的身上,那两个人就真真切切地站在施方面前,但他还是有虚幻感。
那种虚幻感甚至暂时压过了恐惧。
其中的一个人往前走了两步,然后伸手抓住了施方的胳膊,施方顿时觉得自己的胳膊好像被一把铁钳子死死夹住似的,疼的他惨叫一声,此次此刻,施方才想起来自己应该逃跑,但一切都晚了。
那人拉住施方的胳膊,像是拖小鸡一样,手轻轻一抖,便把施方从山坡上抛下去,重重地砸在那片林间的空地上,就落在了篝火堆的旁边,虽然那个山坡也就三米多高,但这一下摔的也够重的,再加上惊慌恐惧,施方立刻就晕了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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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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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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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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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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