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旭继续说着:“而且那种灯光使人变成透明的功能,是可以控制的,所以,当把灯放在院子里,十几个人围着它时,就不会变成透明了。因为如果把这十多个人也变成透明的话,那透明人就不能把这十多个人都带走,这样一来,他的秘密就可能会被发现,那些操纵灯的透明人,也许很不希望如此。同样的,当两个人在屋内守卫灯、而外面有人看着他们时,出于同样的原因,那种失踪现象也不会发生了。当然,我所有这些推测,都是基于那个记载是真实的基础上。”
王教授全神贯注地听着,边听边连连点头,张大军也很赞同地说:“嗯,这也许是唯一合理的解释了。”
我们说这些时,并没避讳驼背老头,因为不光是他带我们来的这口古井,还因为他和王教授之间的关系。
“听你们这么一说,我倒是忽然想起一件事来。那还是几十年之前,这座庙那时还没重建,这里只有一堆瓦砾,极少人来这里,有一次,我有事去了东面山里的一个小山村,连夜赶回来时,走到这里,已经是午夜时分,那天正好是个阴天,黑的伸手不见五指。
说来也巧,你们都看到了,这里的山路很难走,高高低低的,地面很不平整,我一不小心,就摔了一跤,手里的手电也掉在地上摔坏了,幸好我还没摔伤。
但手电一坏,我就想瞎子一样,一点路都看不到了,甚至完全没了方向感,分不清东西南北了,而当时我家住在城市的中心,当然,那时的城市还很小,也没高楼大厦的,都是些平房,从这里到我家,至少还有十多里的山路,我也只好自认倒霉,只能在这里度过一夜,等天一亮再走了。
于是,我就摸索着,找到了一处比较平坦的地方坐了下来。还好,我这人胆子比较大,所以,既然在黑漆漆的野外,也没感到害怕,但还是忍不住往周围看看。
忽然,我看到不远处,好像有一种红彤彤的光,那光很微弱,如果即使有点月光,就能把那光给衬托的看不见了,但在漆黑的、看不到一点光线的夜里,那种红彤彤的光看起来还是很明显。
我起初以为是自己眼睛产生的幻觉,便闭了一会眼,再次看过去,但那种红彤彤的光仍然还在,而且比刚才更加清晰些了,我当时感到有点头皮发麻,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觉得有点瘆人。
最后壮了壮胆子,在黑暗中磕磕绊绊地摸索过去,等来到这里时,才发现这是口井,那种极为微弱的红光,就是从井内发出来的。但我对这种现象,也没特别吃惊,因为我听老辈人说过,我们这一带的山里,有荧光石,在黑暗中能发出微弱的光,我之前也见过这种荧光石的,但那只有指甲盖大小。
当时就在这口井旁边坐到了天亮,然后才回家,这件事在我记忆中也没留下太多的印象,你们这一说,我才忽然想了起来。”
听完驼背老头的经历后,我就更加相信,这口井里也许真的藏着那盏千年不灭的古灯。我探身往古井里看了看,但没看出这口古井有任何特别之处。它并不深,离井口三米多就是井水了,而且周围的井壁上,长满了绿色的苔藓,有一股淡淡的霉味。
这时,秦晴从旁边捡了一块石头,轻轻地丢进井里,随后传来咚的一声,我们倾耳细听,井里很快又恢复了平静,仍然没有任何异常。
“大家有没有发现一件很奇怪的事”,郑旭忽然说道,我们猛地一愣,不知道她忽然发现了什么,就见郑旭用鼻子凑近井口闻了闻,然后指着井口的内侧说,“看,井口的内侧,趴着七八只蜜蜂,你们闻闻,井口上好像还有玫瑰花的香味”。
我刚才往井里看时,只注意看井里的水了,并没看井口的内侧,在郑旭的提醒下,王同从背包中拿出一个微型手电来,往井口内侧照过去,我们这才发现——在井口的内侧,果然趴着几只蜜蜂,而且这种蜜蜂还都是活的。
我又学着郑旭的样子,认真的闻了一下,在井口的内侧,还真的有一股淡淡的玫瑰花的味道,那几只蜜蜂之所以趴在这里,难道就是因为这种玫瑰花的香味吗?
井口的内侧,怎么会有玫瑰花的气味呢?难道有人用玫瑰花涂在了井口的内侧,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其实这也不算特别奇怪,摘一朵玫瑰花,然后让井口内侧涂一下,就能产生这种效果了”,我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但没想到驼背老头听完后却连连摇头说:“不可能,应该不可能,如果是一般的玫瑰花,绝对不会在这个季节开花的,只有我种的那种玫瑰,才会现在开花,但那种玫瑰花我每天都会数几遍,你们来之前,我还刚刚数完,一直都是五十八朵,一朵都没少。
你们也许会说,既然花朵没少,会不会是有人摘了花朵上的花瓣,然后涂到井口上面呢?这也不可能,因为那种玫瑰花极其特殊,只要花朵上有一点破碎,即使米粒大小的一块被撕下来的话,整朵花就会立即枯萎了,如果你们有兴趣看,我一会可以给你们示范一下。”
“那既然是这样,也许只剩下一种可能,就是城里还有其他人种这种玫瑰,我们之前就曾遇到过一个老教师,他家之前就种过这种玫瑰,虽然现在已经不种了”,王同想起了我们在那位历史老师家的经历。
没想到那个驼背老头又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说:“唉,你们说的那个人,是我堂弟,他之前院子里的玫瑰,也是我帮他种的,只是他遇到些怪事,现在不再种了,这几十年来,我还没听说过除了我之外,还有人能种活这种玫瑰的。别说种了,真正了解这种玫瑰的人,在这里应该都没有,要是有人知道这种玫瑰花能卖大钱的话,我的那片玫瑰花,恐怕在就被摘光了。”
驼背老头的这些话,听起来也挺有道理的,但这井口内侧玫瑰花的香味,又该如何解释呢?
“老先生,您能不能送我一只那种玫瑰花?”我不知道王教授为何突然提出这种要求来。
“没问题,当然可以了,你现在就要吗?那你稍等,我马上给你摘一朵来”,驼背老头倒很爽快,说完后,便立即往前面走去。
“王教授,您要那种玫瑰花做什么?”胡梦好奇地问。
“一会你们就知道了”,王教授看着井里,淡淡地说,“也许这种玫瑰花,能为我们带来意想不到的发现。”
真猜不到王教授发现了什么。不大一会,那个驼背老头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一朵枯萎的玫瑰花。我们知道,这种玫瑰花只要一被摘下来,就会瞬间枯萎,但玫瑰花虽然枯萎了,但却依然发出一种浓郁的香味。
王教授接过那朵玫瑰,仔细地端详了一会后,忽然做出一个奇怪的动作——他掏出打火机,开始烧那朵已经枯萎的玫瑰。
但更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只见那朵已经枯萎的玫瑰花,在打火机火焰的烧烤下,竟然剧烈的扭动起来,仿佛它不是一朵花,而是一个有生命的动物,那种浓郁的玫瑰香,渐渐地变成了一种微微的熏香味。
过了一会,那朵被烧烤的玫瑰花,竟然变成了一堆红色的颗粒,散落在下面的石头上。
忽然,这种红色的颗粒让我想到了何文清火化后、留下的红色颗粒,以及在那个小树林里、那个吃石头的怪兽突然出现前的红色颗粒,还有赵健、吕薇身上的那种红色颗粒。
我清楚的记得,赵健、吕薇身上熏香味,和这种红色颗粒散发的气味完全一样,难道那些红色颗粒,就是这种玫瑰焚烧而成的吗?wWW.ΧìǔΜЬ.CǒΜ
“老先生,你们这里是不是盛产金子啊?”王教授又突然问了一个很突兀的问题,那个老头听完也一愣:“哦?这你们也知道?经常有人在山里捡到狗头金,并且是纯度很高的狗头金,而且经过检测,这种狗头金都是自然形成的,而不是人工开采的。因此,我们这个城市里,专门有一批人,常年在附近的山里游逛,希望捡到金子。当然,大部分都是一无所获,只有极少的人幸运,比如去年,就有一个人捡了块拳头大小的狗头金。
不过说来也怪,有地质队专门来我们这里考察了好多次,但却并没发现金矿,既然没有金矿,但为什么有那么多自然形成的金块呢?没人能说得清楚。”
王教授边听,边默默点头,然后轻轻对郑旭说了句:“把这些红色的颗粒带回去”。郑旭心领神会似的点了点头,拿出橡胶手套来戴上,然后小心翼翼地地把那些红色的颗粒,收集到一个白色的塑料袋中。
王教授又和驼背老头闲聊一会后,我们才告辞离开,当走出那座庙时,王教授长长地出了口气,如释重负般地说了句:“这次来,果然收获不小,没想到那座秦始皇陵的很多线索,竟然藏在这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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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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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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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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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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