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皇陵守墓人>第215章 屋脊上的神像
  郑旭则抿了抿嘴唇,稍微思索了一下,斩钉截铁地说:“无论是真是假,我们在傍晚时分,一定要去那个坟边,看看究竟会发生什么事,对于这种事,我们宁可信其有,否则秦明伟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不但会对我们的调查工作有重大影响,另外,见死不救,于情于理,也都说不过去。”

  既然郑旭这么说,我俩也不好再说什么,但听到那座坟时,我不由得感到一阵恐惧,经过这一系列事件后,我对那个坟、甚至那片树林,都有一种越来越强烈的恐惧感,总觉得那里像另外一个神秘世界似的,总有一些可怕、而又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

  我们走到巷子尽头,往四周看了看,早已不见了那人的身影。

  在我来这里之前,并没想到此行会有这么多波折,我总觉得这里应该是个很正常的城市,不会有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发生。原本想,我们到这里后,可以顺利找到裴忠,听取完他的建议后,就可以回到那个小县城中,继续对那个秦始皇陵的探索了。

  可万万没想到,这里居然也和那个小县城差不多,会发生那么多怪事和波折,而且那个诡异的小树林、还有县文化局附近,简直和小县城没什么区别,也阴气森森的,而且那一带的地层,也都非同寻常。

  “你们看,这里的房子,在每个屋脊上的两头,都有一个人形雕像,按说,屋脊的两头的雕像,应该是狮子、或者麒麟,还从没见过是人形的。”郑旭指着周围的房子说,我连忙仔细看了一下,还果真如此,在每个屋脊的两头,都有一个站立的人像,大概有十多厘米高,但因为里的太远,人形雕像的模样还看不太清,王同连忙从他的背包里,把他那个便携式的望远镜拿了出来,那个随身携带的包,简直就是王同的“百宝箱”,好像随时都能从里面拿出各种仪器似的,现在这幅望远镜正好派上用场。

  我本以为那也应该是“角人”的塑像,但用望远镜看时,却吃了一惊,因为那个塑像居然是一个猫头,而不是人头,这种“猫头人身像”难道是本地特有的神?以前从没见过。

  我和王同都是做考古的,所以对这些风俗比较敏感、也比较感兴趣,而郑旭也拿着望远镜兴趣盎然地看了好久。

  通过之前的一系列经历,我们更加深刻的体会到,这一带每个风俗和传说的背后,往往都隐藏着一个巨大的秘密,而这些秘密,很可能和那个秦始皇陵,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如果王教授在的话就好了,他或许就知道相关的典故,可惜他没在,因此,对于在这里遇到的很多事情,我们就无法从历史角度进行深入分析了,虽然我也是搞考古的,但就对历史知识了解的深度和广度而言,根本无法和王教授相提并论。

  而每一个异常的现象,可能都会让我们发现意外的线索,所以我们不会轻易放过的,因此,关于那个猫头人身的塑像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决定找个当地人好好问一下。

  这一片院落显得特别静,我们在附近走了很大一会,才看到一个院落前面的大树下,有一位老人正靠在躺椅上,带着老花镜,全神贯注的读着报纸。

  我们上前打了招呼,并且我还递上了考古所的工作名片,并说来这里是考察这一带的民风民俗的,因为我觉得用这个借口,更适合问我们想要问的问题,老人看了一下我的名片,并听了我来这里的目的后,显得很兴奋,和他稍微交流了一下才知道,这位老人竟然是一位退休的历史老师。

  世界上有很多事情,确实只能用巧合来解释了。

  “老人家,我看你们这边房子的屋脊上,都有一个猫头人身像,这是怎么回事呢?是咱们这里特有的一种风俗吗?”我指着旁边一个房子的屋脊问。

  老头摘下老花镜,也往屋脊上看了看,饶有兴趣地说:“你说的没错,小伙子,这确实是我们这一带特有的风俗,屋脊上的那个像叫做‘玲珑神’,应该是我们这里才有的一种神。”

  “‘玲珑神’?我看它长着猫头,怎么不叫‘猫神’之类,怎么叫做‘玲珑神’了呢?”这句话问出来后,我才觉得很不妥——这毕竟是人家的信仰,这样问是不是有点冒犯呢?

  老教师则爽朗地笑了笑说:“嗯,之所以叫‘玲珑神’,当然是有典故的。据我们这一带的地方志上的记载,这种‘玲珑神’,其实原本是个凡人,也并不是长了猫头,而是正常的人头。此人生活在唐玄宗时代,名叫汤洋,世代生活在这座城中。那时,这座城因为战略位置特殊,是方圆几百里内一个重要的兵镇,城周围有高大的城墙,易守难攻。

  汤洋的父亲,是就是镇守这个兵镇的一个中级军官,因此汤家的家境不错。

  但汤洋却不爱读书,也不喜欢练武,不过性格豪爽,喜欢结交朋友,还执迷于钻研各种奇能异术,到二十多岁了,还不娶妻生子,整天在家里修道炼丹的,而他父亲就汤洋这一个儿子,看儿子整天这样不成器,便自作主张,为儿子娶了媳妇,转过年来,汤洋的老婆就为汤家生了个大胖小子,这让汤洋的父亲欣喜若狂,大摆酒席,庆祝了好几天。

  但自从娶妻生子后,汤洋则闷闷不乐,他好像对这种家庭生活很厌恶,于是,在某一天,就忽然离家出走了,而且一走几年,都渺无音信,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但汤洋的老婆却非常贤惠,自从汤洋离家后,汤洋的老婆却没哭没闹,一心一意抚养儿子,孝顺公婆,全城的人都夸汤家这个媳妇贤惠懂事,而骂汤洋不忠不孝。

  一转眼,七八年过去了,汤洋一直不见踪影,而汤洋的儿子却一天天长大了,虽然儿子不争气,不好好过日子,但看着自己的孙子健康成长,并且聪明伶俐,汤洋的父亲还是很感欣慰,只要一有时间,就含饴弄孙,一家人的生活过得还算其乐融融。但谁知道祸从天降,安史之乱忽然爆发了,叛军在这一带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并且还经常屠城,很快,叛军就杀到了这座城的城下。

  当时守城的唐军并没投降,而是拼死抵抗,叛军猛攻了一个月,竟然没攻下这座城,而且还死伤无数,这就惹恼了叛军,他们发誓,如果攻下这座城后,要大肆屠城,无论是老幼妇孺,全部杀死,绝不留一个活口。

  经过几个月的围困,城内的唐军也损失严重,而且更加可怕的是,因为叛军把这座城池团团围住,所以,城内的粮食越来越少,很多人开始饿死,甚至还出现了人吃人的现象,这样围困下去,城内所有人即使不被杀死,也会被活活饿死,城内绝望的气氛越来越浓,而只要城内军民的心理防线一崩溃,这座城就会不攻自破,到那时,叛军就可以闯进城内,杀个鸡犬不留。

  但就在这时,却发生了一件怪事——那个七八年前就不见踪影的汤洋,又突然出现在城内!并且还抱着一只猫!

  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进来的,当时城门紧闭,外面还有叛军的层层包围,城上有守城的兵士昼夜不停的轮班观察动静,而且城门已经被从里面死死封住,从没打开过,那这个汤洋又是怎么进城的呢?

  而且汤洋进城后,不但衣衫整齐,还面带红光,与城内早已疲惫不堪,瘦骨嶙峋的人相比,看起来特别显眼。

  汤洋进城后,先去看了自己父母妻儿,汤家虽然也已经断炊多日了,但毕竟还都活着,汤洋连忙让父亲把自己引荐给守城的主帅,说他有破敌之法,汤洋的父亲将信将疑,于是,汤洋就在父亲面前,展示了自己的隐身术,瞬间把自己变没有了。琇書網

  但汤洋的父亲仔细看时,才无比惊骇的发现,唐洋并不是凭空消失了,而是浑身上下,瞬间变得透明起来,只是在内脏的一些地方,还可以看到一些黄黄的斑点,此外,在眼睛的部位,也能隐约看到两个黑黑的斑点,其他的部分,则几乎看不到了。

  如果是在夜间时分,就更发现不了,而他怀中的那只猫,也变成了完全透明。汤洋就是靠着这样的能力,才在夜间轻松穿过叛军的包围,来到了城墙前。

  你们搞考古的人也都知道,所有的城墙墙面都是有一定坡度的,而不是垂直的,就像是大坝一样,这和一般的墙很不一样,之所以与这样,就是城墙要低档各种攻城武器的袭击,只有建成下宽上窄的梯形,才不会轻易被推倒。

  正是因为有这种坡度,攀爬起来也就比较容易了,汤洋也正是这样爬到了城墙上,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到城里了。

  汤洋的父亲听完后,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不知道儿子怎么突然有了这种能力,但他却知道,这种能力在如此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确实大有用场,于是,便连忙把儿子引荐给了负责守城的主帅。

  主帅看到汤洋的神奇展示后,也大喜过望,他知道,城内军民的生死存亡,都寄托在汤洋身上了,于是,他们制定了详细的反攻计划——在夜间时分,汤洋把自己变成‘透明人’,然后出城,把敌军的最高将领杀死,并点燃敌人的粮草,城内的所有的士兵再趁机反攻,到那时,叛军就会群龙无首,大乱溃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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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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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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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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