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皇陵守墓人>第92章 呼风唤雨的秘密
  “在风老头那里住的一男一女,是不是你们村里的?他们来这里做什么?”郑旭继续跳跃式的提出问题,虽然问题很犀利,但她的语气却并不咄咄逼人,而是和风细雨般的温和,这样的询问既有效率,又不会让被问的人感到冒犯和不舒服。

  那人听到郑旭忽然问起那一男一女,立即变得紧张起来,神色也变得恐惧起来,他说话之前,先往窗外看了看,仿佛怕有人偷听似的——虽然这是三楼——然后才把声音压得极低说:“我们村本来人就不多,那一男一女我当然认识,他们看起来虽然年轻,但比我还要大四五岁,男的叫季能,女的叫季黛,他们两个就是我们村里掌握最核心机密的少数几个人之一,当然,他们也是那种‘非衰减性’记忆的继承人,我们族里最早的记忆,也只有他们这几个人知道。

  但不知为什么,对我们村里绝大部分人来说,记忆最深刻的时段,既不是最早的、也不是最近的,而是秦朝那段时间,那段时间经历的事情,仿佛就发生在昨天一样,很自然的就能回忆起来,而其他的一些记忆,则需要努力一下,才能记起来。”

  听到这我忽然明白了,为什么那一男一女的举动和语言,都带有极深的秦朝的烙印,而这种秦朝的特色,被秦晴和王教授看了出来,而接下来那人的讲述,也更加佐证了我们的这种发现。

  那人继续讲道:“至于他们为何来这里,那我就不知道了,如果用一般人的眼光看,我们村里那些人看起来都很怪,因为他们的记忆和生命体验,与现在普通人差别太大了,因此言行举止难免很不同。

  比如,现代人见面,一般都是握手礼,但在我们村里,两人见面问候时,觉得必须来个长揖才算正常,这种生活的细节,在一般人看起来觉得不可思议当然也很怪异,但对于我们来说,却是再自然不过的行为,如果不这么做的话,我们反而觉得不舒服。

  当然,我们在有外人在场时,会努力克服这些比较另类的行为模式,使自己的行为举止,尽量像是现代人,但这却并不容易做到,一不注意,就会露出蛛丝马迹来。

  而我则比较特殊,很小的时候,就因为不小心,从一个很高的山崖上摔下来,头部受了伤,但因为我们的自愈能力比较强,所以很快就恢复了,也没留下任何后遗症。但从那以后,不知为什么,我就发现和村里的人格格不入,虽然我继承的那些记忆并没丢失,但却要努力回忆才能想起来,而留在我记忆中最深的,还是当下的生活,我也更喜欢和平常人接触,所以会经常来这个小县城里。

  于是,我越看村里的其他人,越觉得不舒服,而那种特殊的生活环境,也让我感到无比压抑,这让我在村里显得比较叛逆,等成年后,就和小李他妈相爱了,其实,小李他妈是我们村里最漂亮的姑娘,原本要嫁到和我们联姻的那个村里的,但在她结婚的前夕,我们就私奔了,找了一个僻静的山谷里,过起了只有我们两个人的生活。

  我根据已有的知识,把一种特殊的苔藓、用特殊方法的加工后,做成布状,然后包裹到我们脑后凸起的部位,这样一来,我们村里的人就很难通过感应的方式找到我们。

  那种苔藓只生长在一种矿石密集的地方,因此,矿石的粉末会被苔藓吸收,从而让那种苔藓有一种奇特的屏蔽作用,可以屏蔽我们脑后凸起部位的信息交流。

  我们平平安安地过了十多年,那也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日子,一开始是只有我们俩的、如胶似漆的二人世界,后来有了小李,就更有一种家的感觉,我真希望那种平静的日子能永远继续下去。xiumb.com

  但在那十几年间,我知道那种潜在的威胁一直存在,我们俩始终生活在提心吊胆中,并且还经常从恶梦中惊醒,但看着我儿子慢慢长大时,我知道,永远的躲在山谷里也不是办法,迟早会被他们找到的,于是,就把小李送到了蒙老板的饭馆里做学徒,因为我知道,小李一旦融入正常的社会后,我们村里的那些人,就永远不会再把我儿子带回去了。”

  “那你不担心他们会加害小李吗?”一旁的胡梦问道。

  那人很坚定的摇了摇头说:“不会的,因为我们村里有一条村规,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同村的人自相残杀;一个村民无论犯了什么错误,同村的人都不能用死来惩罚他,甚至也不能伤害他的身体,所以,我儿子是安全的,没人敢伤害他。”

  “既然这样,那他们为何要害死你老婆?这不和你说的矛盾吗?”

  听王同这么一问,那人马上一脸的不悦,皱着眉头反问王同:“谁说我老婆死了?”

  那人的这么一反问,倒是让我们所有的人都吃了一惊,听这语气,小李的母亲难道还没死?但小李在讲述他身世的时候,明明说他母亲已经死了,并且还说这个消息还是他父亲告诉他的,小李还因为这个噩耗大病一场。

  王同见那人一脸愠色,便连忙解释这个消息的来源,那人听完后,态度才缓和下来,长长的叹了口气说:“这都是不得已撒的谎,是为了小李再回那个村,小李的母亲其实没死,只是被我们村的人带回去了。

  而我要面对的惩罚,就是要接受那种最恐怖的‘麻雀的魔咒’,到那时,不但是我,连我的子子孙孙,都要经受无法躲避的、最恐怖的煎熬,所以,我已经没有退路,只能想办法摧毁这座秦始皇陵,从而摧毁我们那个村,让我们这些人,都真正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可真正这么做时,我却觉得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好像螳臂当车,蚍蜉撼树,可我知道,我除此之外,已经无路可走,不单是为了我自己,更重要的还为了我的儿子,我也要以死相拼了。”

  说到这里,那人一脸的悲壮。

  “我原来还猜想,砸你头的人,可能是那一男一女,不过你说你们村里人之间,绝对不会伤害彼此的肉体,我觉得那一男一女也不会破了这个戒律的,那砸你头的人,就应该另有其人了”,郑旭看着窗外,一脸沉思的说道,说完后,她稍微停顿了一下,忽然猛地扭头逼视着那人,接着说了句:“或者,你还有什么情况瞒着我们。”

  那人身子又微微一抖,有种心思被猜中时的那种吃惊,不过没说什么,而是低下头去,好像在思考着什么似的。此时,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那人的身上,默默地等待着他的回答。

  过了一会后,那人才又抬起头来,并且深深地叹了口气,好像放弃了要对我们隐瞒真相的企图,他用一种很苍凉的声音说:“你们肯定也都知道了,那场大雨好像是有人操纵的,因为能在十五年后的同一天,下同样的大雨,这肯定不是偶然的巧合。

  什么人、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操纵这场大雨?这确实不太好理解,我首先给大家讲个故事吧,当然,这个故事不是道听途说,而是我其中一个祖先的真实经历,因为记忆传递,这件事对我来说,仍然历历在目,好像我亲身经历过的一样。

  算算时间,那应该是在发生在战国早期的事情,那个时代,各地的诸侯国多如牛毛,稍大点的,比如什么齐、楚、燕、韩、赵、魏、秦之类的,史书上都有记载,但是史书上没记载的那些小国更多。

  因为这座大山实在是太险要了,所以当时除了我们村外,这一带二三百里的内没有任何人烟,而我们的生活,除了盐外,一般依靠狩猎和采集果实,都能够自给自足,很少和外面的世界打交道。

  但唯有盐是必须定期到山外采买的,而承担这个任务的,就是我的那位祖宗,当时兵荒马乱,各派割据势力随时都在交战,民不聊生,盗匪更是遍地都是,烧杀抢掠更是随处可见,所以出去采买是个非常危险的任务。

  那时候,我们这一带根本不产盐,所有的盐都是从外地运来的,所以在我们这里,盐有时比黄金还珍贵,尤其是战乱时期,因为抢夺盐,各种割据势力之间,不惜刀兵相见,而牺牲成千上万人的生命。

  我那位祖先下山后,去了那个他以往常去的集市,但到那里后他才发现,那平时还算繁荣的集市,已经成了一片废墟,房屋被烧成了灰烬,死尸到处都是,而且死尸上已经爬满了蛆虫,空气里弥漫着一种灰烬和尸臭混合在一起的气味,那种气味令人窒息,我那位祖先当时就呕吐起来。

  不过他并没立即离开,而是捂着鼻子,忍着恶臭味,在那些已经长满蛆虫的尸体中穿行,而对在盐店附近的几具尸体,他还找了根小木棒,用木棒把尸体来回翻转了几下,想看看那些尸体身上有没有藏盐,我还能清楚地地记得,他蹲在地上用木棒挑着一个尸体、试图把那个尸体翻过来时,木棒滑了一下,一只又大又肥的蛆虫被他木棒一挑,正好砸在那嘴唇上!

  他恶心的又是一阵狂吐,连胃里的绿水头吐了出来,并用手拼命地擦着嘴唇,但不知什么时候,他手上也沾了那种难闻的尸臭味,越用手擦,被蛆虫砸过的嘴唇上就越难闻,再加上空气里弥漫的恶臭味,他简直要晕眩过去,但最终却一粒盐都没找到。

  实在无法再坚持下去,我那位祖先便连忙站起身来,往东边狂奔,因为在他的印象中,东边有个很大的湖,他想跳进湖水里,把自己身上、鼻孔里、甚至毛孔里都沾着的尸臭气洗掉,但万万没想到的是,接下来却发生了一件匪夷所思的怪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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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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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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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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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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