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禁区偏左的任意球,只要巩宇桐在场上,就是他负责罚球。
他明白这是弗格森爵士,在刻意培养他。
罗纳尔多走了以后,曼联的任意球问题,已经成了老大难。
吉格斯的任意球,还可以,只能说还可以,如果当成角球踢那种间接的任意球,那他的技术没话说,他直接攻门的破门率并不高,谁让从青年队开始,他就和大卫贝克汉姆是队友呢,拿不到主罚权的情况下,没有人会练习完全无用的东西,同理,斯科尔斯也是。
本来,欧文哈格里夫斯可以接班罗,他的任意球在德国练得非常不错,但是有一个小问题,哈格里夫斯躺在病床上调戏小护士的时间,可把他上场踢球的时间多得多。
另外卡里克和鲁尼,他们的任意球只能说勉强过的去,所以巩宇桐成了任意球主罚序列的第一个。
当然,只是左侧的。
右侧他不是不能踢,问题是右脚在右路踢很别扭,至于他的左脚,还没练到右脚那种随心所欲的程度。
他从右路内切被放倒,获得的任意球是右路的。
所以,他很自觉的没有上前。
他不上前,不代表队友就不记得他。
负责罚球的吉格斯在罚点球左看右看,冲他招招手,“巩,过来”
“我?”巩宇桐很奇怪的指着自己的鼻子问道。
“如果球队没有其他人叫巩的话,那就是你了。”
巩宇桐一走过去,吉格斯就把皮球放在他怀里,小声说道,“交给你了,小子。”
他刚惊异的要张口,就被吉格斯一把捂住嘴巴,“嘿,小声点,别让他们听到。”
“可是,瑞恩,这个位置,不太适合我踢,我很少练习这个位置的。”巩宇桐解释道。
“那是你的问题,他们都知道你不喜欢右路,所以你来踢正好可以迷惑对手,门将可能都不会扑街,剩下的,你只需要把皮球踢进球门里就可以了。”
说完,吉格斯就站好位置,像是要准备助跑一样。
听了他的话,巩宇桐陷入沉思,右脚,如何在右路罚球?
他喜欢踢弧线球,如果按照以前的踢法,这个球根本没法打到球门范围以内。
必须改变踢法,落叶球?
落叶球的话,在这个位置,太缺少变化了,助跑的方向就决定了皮球会飞向球门哪一侧,门将很好判断皮球的飞行方向,至于皮球到底是会下坠,还是高出横梁,他也没有把握,因为他很少练习这种罚球方式,这种踢法需要强大的力量,他更喜欢用技巧,两者正好背道而驰。
到底该怎么办呢?
人墙已经排好了,他必须尽快想出办法。
巩宇桐已经决定了,不用左脚,如果用左脚,吉格斯比他靠谱多了。
右脚,右脚,到底该怎么用右脚把皮球送进球门呢?
突然,他想到了一个人!
和罗并称里斯本竞技双子星,当时,比罗更加光芒四射的那个人。
里卡多夸雷斯马!
他和罗一样,从小家境贫寒,父亲扔下他们自己跑了,都靠母亲一个人打3份工把兄弟几人养大,再看看罗,他的经历也差不多。
两人的球风同样花哨,夸雷斯马是天赋更加出众的那一个,里斯本竞技时期,还不成熟的罗只能看着夸雷斯马在球场上作为进攻核心,光芒四射。
不过现在两人在足坛的地位不可同日而语,虽然夸雷斯马19岁就去了巴萨,之后辗转波尔图,现在在国米,他的发展一直不顺利,而当初仰望他背影那个少年,已经成了世界第一人。
为什么会这样?
两人并没有太多差别,年幼的经历更是可以保证,夸雷斯马的职业态度,作为更有天赋的一个,他为什么发展战的如此不顺利?
巩宇桐觉得,他和罗之间,可能只是差了一个阿历克斯弗格森。
在对的人手下效力,实在是太重要了。
不过,他想起夸雷斯马不是因为这个,是因为他风骚的右脚!
他的右脚,就和有魔力一样,怎么样都可以处理皮球。
最关键的是,他可以用右脚外脚背搓出外旋球,所以同为右路的他,可以在右路内切以后直接用右脚攻门,皮球总是带着强烈的弧线,直接飞进球门里。
这个发现,让巩宇桐太兴奋了!
如果他可以偷师成功,他在右路内切的威胁,会直线上升,等到左脚练好了,再练一下左脚外脚背,双脚都能传中,无论在哪一侧都能射门,还有如此多的变化,这,这是要上天啊!
如果真的如预想的那样,配上自己的速度和技术,几乎没有人可以在1对1的情况下防住自己,自己一定会成为有史以来最强的边路球员。
想到这里,巩宇桐突然有了无穷的动力。
吉格斯很奇怪的看了一眼这名年轻的队友,两人站的很近,巩宇桐突然斗志昂扬,他第一时间就发现了。
不过,这总归是好事,不是吗?
两个人预想的皮球弧线都是一样的,所以助跑位置也差不多。
“瑞恩,让一让。”巩宇桐来到皮球右侧后方,让吉格斯换一个地方站。
吉格斯耸耸肩膀,换了一个位置,掐着腰看他表演。
“哔”
随着裁判的一声哨响,巩宇桐从右侧开始助跑了。
这一次,和往常有一些不同,他助跑的很快。
几步过后,他的右脚外脚背,狠狠的蹭到了皮球上,同时,还有一个向上提拉的动作。
“砰”
他的外脚背和皮球接触产生的很大的声音,随即,皮球划着弧线越过了人墙,直飞球门左侧立柱以外的位置。
就当所有人以为他这次踢飞了的时候,刚越过大禁区线的皮球在空中变相了。
从他罚球的位置,皮球的飞行轨迹,就向在空中画了一个不标准的“”。
最终,在球门前两三米的位置,开始下坠,一头扎进球里!m.χIùmЬ.Cǒ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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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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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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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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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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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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