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浔抓住她胡乱挥动的手,单手从口袋里拿钱递给老板,接过他拿来的热牛奶,道了声谢,带着宁朝夕离开了便利店。
“神经病!”宁朝夕挣扎着推开他拽着自己的手,拧着眉骂了一声,像个被人抢了玩具的小孩,小脸憋得通红。
“你看清楚我是谁。”陈浔没放开她,眉间泛起一丝褶皱,眼睛定定地看着她。
“你是谁啊……”宁朝夕睁大眼睛看着面前的人,瞳仁乌溜溜的,看清他之后骤然一缩,也不挣扎了,瞬间就安静了下来,她咯咯一笑:“哦,陈浔,原来是你啊……”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咦,你好像跟以前不一样了……”宁朝夕嘴里说着胡话,踮起脚尖比划了一下他的身高,“陈浔,你是不是又长高了,呃……以前你,好像只比我高这么一点,现在怎么……高这么多。”
陈浔抓住她的手让她重新站好,把手里的热牛奶递给她:“喝了。”
宁朝夕没接,她撇了撇嘴,不满道:“我不喝牛奶,陈浔,我不是小孩子了,你别老是把我当成是孩子……”
陈浔把牛奶塞到她的手里:“牛奶可以醒酒。”
宁朝夕本来想把手里的东西还回去,可触到牛奶温热的瓶身,忽然就不想松手了,她就这样握在手心里,不喝。
“我不是让你等我,你怎么和别人出去?”陈浔想起刚才那一幕,皱皱眉,心里有一丝不悦。
宁朝夕抬头看他,表情纠结成一团,好像他说的是什么难懂的问题:“等你?呃……等你干嘛?”
没等他开口,她想起了什么,傻呵呵地笑道:“陈浔,你的画卖的好贵啊,我想想,多少钱来着……哦对了,六十万。我算算要多长时间才能买得起……”她掰着手指,认真地算了起来,可算到最后也算不出个所以然来,她干脆说:“我要打好久好久的工才能买得起呢……”
“你又去画廊了?”陈浔捕捉到她话里的重点。
宁朝夕却不理他,兀自道:“但有个女人好豪气,直接就把你的画买下来了……我才看了几眼呢,就被买走了……”
“你说周昕?”
周昕。
嗯,好像是叫这个名字。
宁朝夕不说话了,摇头晃脑的,唇边的笑意也沉下去了,她抬脚就要往前走,陈浔却拉住了她。
“朝夕,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误会?没有啊,我能误会什么?”宁朝夕歪了歪脑袋,看着他,忽然笑了,低喃道:“我也没资格可以误会……”
她推开他,低头悄悄抹了把自己的眼角,低声道:“陈浔,谢谢你的牛奶,我走了。”
陈浔突然握住她的手,将她扯进怀里,紧紧搂着她,沉吟许久,才开口道:“朝夕,我是回来找你的。”
宁朝夕靠在他温暖结实的怀里,听着他‘怦怦’的心跳声,眼眶渐渐湿了,她咬着唇不说话,所有的情绪都被他这一句话引燃,她发泄似的捶着他的胸口:“陈浔,你混蛋!你就是个大混蛋!”
“我等了你那么久,你现在才回来找我!我想了你那么多年,我待在这里一直不敢走,我怕走了你就找不到我了,可是你为什么不回来啊,你为什么要隔那么久才回来找我,你说啊……你说啊陈浔!”宁朝夕拽着他的衣服,像只发了疯的小兽。
陈浔微眯着眼,任由她发泄着,墨黑深浓的目光里漫上数不清的心疼,他抱着她,低低道:“朝夕,对不起,都怪我。”
她像是骤然被人按下了停止键,所有的动作都无声无息地退了下去,她埋首在他胸前,眼眶泛红,眼泪不断从眼底冒出,吧嗒吧嗒地往下掉,很快就湿润了他的衬衫。
他搂着她颤抖不止的身躯,眼中的心疼更浓,他似乎在那一瞬间丧失了所有语言系统,哑然着说不出一句话来。
萦绕在唇齿间的除了那句迟到了八年的‘对不起,我回来了’之外再无其他。
他们就站在寒冷的街头,寒风萧索,可紧紧依偎在一起的俩个人却能感知到彼此的体温,心里一片温暖。
那天晚上,宁朝夕趴在他的怀里哭了好久好久,陈浔低头,掩去了眸中隐忍许久的泪光。
陈浔送她回了家,他站在门外,看着她在玄关处脱鞋进屋,宁朝夕换好拖鞋,转过身盯着他,刚哭过一场,眼睛还是红红的,她问道:“你要不要进来喝杯水再走?”
陈浔不知道她家里还有没有人,方不方便,他站在门外有些腼腆踌躇。
宁朝夕却是看穿了他所想的,弯腰在鞋柜里给他找拖鞋,喝了酒,又吹了风,她的头还有点晕,但酒却是醒了不少:“进来吧,家里没人,我表姐带孩子回了她父母家。”
家里没有男士拖鞋,只有一双大码的女式拖鞋,粉红色的,穿在陈浔的脚上,宁朝夕看了一眼,抿了抿唇不让自己笑出声。
“你去客厅坐会儿,我去给你倒水。”她开口时没忍住,声音里带了点笑意。
“别去了,我不渴。”陈浔拉住她的手,盯着她的眼睛看:“不是喝了很多酒?先歇会儿。”
“你别小看我,我酒量很好的。”宁朝夕为了证明自己没喝醉,还原地转了两圈,结果被脚边的鞋绊倒。
陈浔赶紧上前扶住她,她还挽起唇角笑道:“呵呵,头有点晕。”
他无奈一笑,将她打横抱起来,放到客厅的沙发上,想去找水杯给她倒水,结果他刚直起身走开一步,袖子就被人拽住了。
“陈浔,你要去哪儿?”宁朝夕抬头看他,黑亮的眼睛带了点无辜和委屈。
她的声音弱弱的,软软的,像一片羽毛在他心间轻轻地挠,他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我去给你倒水。”
“哦。”宁朝夕应了一声,却没有松开手。
陈浔好笑地勾起唇,低声哄她:“乖。”
宁朝夕固执地拽着他的袖子:“陈浔,你不会再离开我了吧?”
陈浔怔住。
半晌,他唇一弯,眼眸温柔:“不会。”不会再离开你了。
宁朝夕笑了,这才听话地松开他的袖子。
陈浔走到厨房里,橱柜里整齐地摆放着三四个杯子,不知道她用的是哪一个,他折返出去问她。
宁朝夕告诉他:“左边粉色的那个。”
陈浔倒完水出来后,她已经靠在沙发上睡着了,他把手里的杯子放在桌上,在这里睡会着凉,他想把她抱进卧室里。
只是他刚伸手揽住她,宁朝夕就睁开了眼睛,她看着他俯身想抱住自己,微微一笑:“陈浔,你想干嘛?”
“带你去房间睡觉。”陈浔一本正经道:“你是哪间卧室?”
宁朝夕伸手拽着他的衣服,让他坐在自己的旁边,她像只树袋熊一样黏上去,脑袋枕着他的胸膛,双手环住他劲瘦的腰,耍无赖道:“我不困啊,我也不想睡,我一睡你就走了。”
陈浔被她这样突如其来的亲昵弄得一愣,耳根微微红了,唇角却噙着宠溺的笑意,摸了摸她柔软的发丝:“我不走。”
“你骗人,肯定我一睡醒你就走了。”宁朝夕抱着他不松手。
她微微闭着眼,脸颊贴着他温暖的身躯,她轻声喃喃:“陈浔,你都不知道我幻想这一天多久了,我还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你了,既然老天爷都安排我们重逢相遇,这一次,我不会再放你走了。”
“嗯,不走了。”陈浔把她抱到自己的腿上,一下一下地抚着她的脊背,安慰她。
“对了陈浔,叔叔的病怎么样了?”她记得陈浔那年走的时候陈父是病重住院的。
“已经好了。”陈浔说:“改天带你去见他们。”
“好啊。”宁朝夕抬眸看着他,她伸手碰了碰他白皙光洁的下巴,眼睛失了焦:“陈浔,你就不问问我这些年过得怎么样?”
下巴被她弄的有些痒,陈浔抓住她的手:“不是说挺好?”
宁朝夕抽回自己的手,赌气道:“我那是骗你的。”她抽回手之后又觉得手心里空荡荡的,心里有些不舍,双手又去抓起他的修长白皙的手,放在掌心里玩着,与他十指相扣,她说:“我过得不好,一点都不好……”
“我高考成绩刚过当时的一本线,然后去读了所二本学校,毕业后被我妈塞进了好几家公司,可是我觉得那几份工作都不适合我,就辞职了,哦对了,陈浔,高考完之后我去了趟江城,你们那里什么都没有,没有什么好吃的,也没有什么好玩的,真的好无聊啊。”
陈浔没问她为什么去江城,她说她是高考完去的,他有点不敢想象她当时是带着什么心情踏入那片土地,他的家乡。
“嗯,去过松枝山吗,下雪天很美。”他说。
“我去过那个地方,真的吗?”
“嗯,下次带你去。”
“好啊。”
宁朝夕忘了他们是怎么吻在一起的,她只知道自己抬起头看着他,陈浔也注视着她,俩人静静地看着对方眼中的自己,很有默契的彼此不说话,他微微低下头,宁朝夕就凑上去吻住了他,他们只接过一次吻,彼此的技巧都很生疏笨拙,只靠着自己的本能宣泄着心底深处的爱意。
温柔的吻,感知着对方的温度。
不知道男性是不是在这方面天生的领悟力较强,陈浔很快就掌握了主导,他的手抚摸着她的脸颊,唇齿间满溢着对方的味道和温存,他们像两个在大海里漂浮太久即将溺弊的人,紧紧地依偎在一起,带着渴望和思念,还有在这些缺失对方的年月里数不尽的想望。
夜色漫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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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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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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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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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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