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比?”
黄磊一身正版阿迪达斯球衣球裤,脚踏上千块的艾迪达斯篮球鞋,一头飘逸的长发,单手抓着篮球,充满自信。
“一防一守,各十球,谁进球多就谁赢。”
白云天穿的是T恤,上面印着卡通狗,下着一条休闲短裤,脚蹬一双红黄条纹的板鞋,一派这个时代所没有的休闲打扮,配上他俊朗的面容,好一个翩翩少年。
他这一身,就是穿越这个时空,原来的着装。
虽然只是普通休闲装,可是面料吸汗透气,轻柔不沾污,穿了这么久,仍干净如新。板鞋的弹跳能力,更胜过这个时代最先进科技制造的专用篮球鞋。琇書蛧
两人对面而站,光看卖相,他比对方更胜一筹。
这种对比,只要是个明眼人就一眼便知。
黄磊自己也很清楚。
看着对方明目皓齿的模样,他心中就涌起一股厌恶,本能产生出敌视之意。
“你先来!”
他接受对方提议,将球抛给对方,自己退到三分线外,随意摆了个不规则的防守姿势,以突显自己的轻视,等着对方来攻。
白云天没有急于进攻。
他站在原地,拍了几下,结合自己以前打球的经验,和吸收自辛安的篮球技能,熟悉着手感。
这点很重要。
他与辛安的身高、臂长、手掌宽度、体型、弹跳都有差异,直接按照辛安习惯的打球方式出手,肯定会有极大偏差,必须要适应一下。
做了几个运球动作,他手掌不够大,没控制住球,弹到了一边。
幸亏黄磊稳稳不动,让他把球追了回来,才不至于第一个球就掉出场外。
场外,黄磊的同伴看他一直在原地运球,猛然还有失手,不由得哄笑起来,嘲讽之声大作。
包文山等人原还抱有期望,看到这一情况也是不忍目睹,沮丧不已。
女生甚至露出了难过之色。
黄磊哈哈大笑,对他的警惕又放松几分,故意不去追抢,放他多玩一会儿,多出点丑。
白云天对场外的干扰视若不见,依然自顾自地熟悉着球性。有着来自辛安多年的篮球经验,他很快就调整了身体,肌肉群也迅速接受了这种记忆,动作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熟练起来。
黄磊笑容一敛,心中警讯大作。
他看得出来,白云天确实是很久没打球了,但他的动作非常标准,不亚于职业篮球运动员。
最关键的是,他的球性恢复快得惊人。
短短的一分多钟,他给人的感觉就从一个普通的篮球爱好者,变成了篮球好手,僵硬的身体似乎转眼就变得柔和了,运球的动作越来越流畅,速度越来越快。
他以前绝对是篮球场上的主力,不知道什么原因才放弃,但经验犹在。
黄磊感受到了威胁,不再放任不管,让他有更多时间恢复球技,立即逼上前去,进行逼抢,迫使他出错。
白云天一个侧身,手中运球不止,就要突破。
好家伙,已经会突破了!
黄磊差点被他给过了,好在警觉对方实力以后,打起了十二分精神,马上停步,半转身,双臂张开扩大守备范围。白云天的技能还没吸收完毕,动作不够果断坚决,被他挡了下来,没有突破成功。
但他毫不拖泥带水,就势来了个旱地拔葱,原地起跳,双手一上一下,托着篮球,轻舒猿臂,在三分线外一米处,就来了个超远距离投篮。
更夸张的,是他的滞空时间。
所有关注的人,在这一刹那都感觉他好像停滞在了空中,直到篮球被稳稳投了出去。
这家伙!
每个看到这一幕的人,都张大了嘴,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
这可不是来自辛安的篮球技能,而是白云天自己本身出色的身体素质。
经过基因调质的身体,各方面机能都达到了顶峰。
虽然没有经过专门的篮球训练,特定的肌肉群或许不如辛安锻炼得那么出色,但综合素质,他远超辛安。
滞空力只是其中一方面。
弹跳、反应、观察、判断,乃至肌肉运动的稳定性,都不是辛安可比。
如果说辛安经过了数年,甚至更长时间,才成为了一个不错的篮球运动员,那么白云天天生就具有极高的运动天赋。假如他肯花时间接受专业训练,就必然能在任何一种竞技运动中,取得相当高的成就。
去到奥运会上拿金牌,也并非不可能。
黄磊都被他的动作给吓住了,对方才刚刚错位,就能立即由突破转为静止,继而原地起跳,跳得还那么的高,出手又是那么的稳。
没给他半分反应的时间,就算想犯规都来不及。
球从他上方越过,他只能张皇地张开双臂,昂着头,目光追逐着红色的影子,以一道优美的弧线,落到篮板前,发出“唰”一声轻响,空心入蓝。
尽管球飞行了这么长一段距离,却是跟白云天双脚同时落地。他抬起右手,对着黄磊伸出食指。
一分!
他已经先得一分。
噢!
包文山等人疯了一样爆发起来,又蹦又跳,大喊大叫。
“我曹,我曹,我曹曹曹!神了,真他妈神了,这么远距离,空心入蓝!”包文山大吼,脸上青筋直冒。
“关键刚才他看起来还不会!”严季和也在大声喊叫。
“好帅,他投篮的动作简直太帅了,当他专注地盯着篮框,投出球的时候,我感到心都快要停止跳动了!”几个女生激动得连声尖叫。
从绝望,到狂喜,中间只间隔了两三分钟。
这个转变太突然,太戏剧化了,让他们无法自持。开始的情绪压得有多低,现在就爆发得有多高。
黄磊的同伴,却是鸦雀无声。
他们也被这一球给吓住了,如果白云天一上来就显现出超凡的水准,他们还能接受,可眼看对方几分钟内,从鱼腩变成无法战胜的强者,这心中的落差实在太多,大到他们有些无法承受,不愿相信。
“再来!”黄磊满面狰狞,更不肯接受这个事实。
蒙的,他一定是蒙的。
“再来你会更惨!你没有在一开始打败我,就注定你永远无法再战胜我!”白云天怜悯地看着他,摇摇头。
他本身超出本时代绝大多数人的超强体质,在吸收了辛安的球感、经验之后,已经达到了比原主更高的水准。
哪怕辛安本人前来,也只能黯然落败。
“我不信,再来!没有人可以赢过我!”黄磊还算英俊的面孔,扭曲变形,嘶哑着嗓子喊道。
他的姿势做得更标准,防守更卖力,更具侵犯力。
可一切都是枉然。
十个球,他一个都没防住,只是成了白云天施展远投、突破、假动作、扣篮、爆投的背景板,进一步衬托出他不可战胜的强大。
强到让人失去斗志。
最后一个球入蓝,落到地上,发出嘭嘭的声响,黄磊高举的双手已经无力地垂在身边,眼神呆滞,仍保持着半蹲防守的姿态。
“还来吗?”
白云天站在他身后,淡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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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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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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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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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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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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