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农门丑妇>番外一 温柔乡(闫红衣,金玲)
  闫红衣在怀胎六月时被当时还是赵王的表哥给带走了,她是个汉人,但肚子里怀着的却是柔然人的种,这对于同样身为皇族的赵王而言,无异于将他的脸面狠狠踩在地上。

  好在由于耶律才被忠勇侯砍了头,柔然部落的首领再也没有了继承人,甚至就连血脉都只剩下最后一点——闫红衣肚子里这个还未出生的孩子。

  因为这个缘故,即使老首领已经恨毒了大业,恨极了皇室,他也不会对闫红衣出手,对老首领而言,闫红衣就是那令人作呕的老鼠,但肚子里那块肉却好比精美绝伦的瓷瓶,万万不能因小失大。

  不止尊奉程朱理学的汉人看重自己的后代,柔然的老首领也是如此,为了自己未出世的宝贝孙子,所有的柔然人都退离边关,用丰沛的牧草和健壮的牛羊从赵王手中交换了闫红衣。

  柔然虽然是个不小的部落,但牛羊对草原上的人来说,比命根子还要珍贵。

  老首领让他们拿出珍宝,来换回一个大业的女人,草原上的牧民即使嘴上不说,心里头肯定也不会舒坦。

  就这样,马上就要临盆的闫红衣被送到了草原上。

  关外不比京城,除了一望无际的绿草以及牛羊之外,根本看不到其他的东西。

  初看景色辽阔,但再美的风景也架不住一遍一遍地看着。

  在马车上呆了不过三天,闫红衣就已经有些受不了了。

  她受不了粗糙的食物,她听不懂那些女奴们说的话,更不喜欢这些柔然人看着她的眼神。

  女人们在打量闫红衣时,总是先将目光放在她高高耸起的肚皮上,之后才会仔细看着她的脸,三两个聚在一起,小声嘟囔着什么,眼神中透露着毫不掩饰的厌恶,好像她是什么脏东西似的。

  闫红衣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感受不到这些人的恶意?

  女人心里又憋气又害怕,草原到底不是京城,没有人在乎她郡主的身份,要不是肚子里还怀着耶律才的孩子,她的日子怕是更加难过了。

  陷入爱情的女子如同飞蛾一般,奋不顾身地往熊熊烈火中扑去。闫红衣当初能为了耶律才,扮作盼儿呆在褚良身边,可见也是动了真情,只可惜在那股炙热的情意渐渐消褪之后,她的理智逐渐回归脑海。

  想到自己曾经做过的事,闫红衣不由对已经死去的耶律才生出了几分愤怨,但即使她再是不甘,现在也没有了转圜的余地,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保住性命才好。

  因为怀孕的缘故,闫红衣的身段儿比先前丰腴了几分,除了腹部高高隆起之外,胸前那两团也是圆鼓鼓的,隔着薄薄的一层衣裳都能看出几分。

  大业的女子比起柔然人骨架要纤细些,没有经过风沙的磋磨,闫红衣的皮肉白皙弹润,连个汗毛孔都瞧不见,与拥有麦色皮肤的北方佳丽完全不同,整个人显得小巧玲珑,让马背上的汉子们一个个都看直了眼。

  这样娇柔美丽的小女人,放在哪里都会引人瞩目,就算闫红衣肚子里怀着老首领的孙子,也不例外。xiumb.com

  老首领膝下只有耶律才一个儿子,现在耶律才那小子都被石进给活刮了,一个绝了后的老东西,即使坐在首领的位置上,底下那些猛将也不会心服。

  马背上长大的男人大多都是直来直往的性子,想要什么,就会二话不说给抢来。

  闫红衣是个女人,在那些汉子眼里,与牛羊也没有什么差别,将这个美丽的女人当作自己的私产,是无上的荣耀!

  有一个叫那顺的将领,在闫红衣羊水破了的那天晚上,用弯刀亲手割下了老首领的头颅,成了柔然部落新一任首领。

  闫红衣母子两个,也成了那顺的所有物。

  娇柔的美丽在草原上十分罕有,那顺虽然粗豪,却是个怜香惜玉的人,恨不得给闫红衣最好的生活,他不舍得美人伤心落泪,没有按照部落的规矩将孩子杀了,反而认作义子,养在身边。

  过了几年,柔然部落被匈奴的铁蹄征服,那顺成为阿古泰手下的将军,闫红衣正好也熬死了那顺的正室,取而代之,成了新的将军夫人。

  *

  *

  即使自小生在边城,长在边城,金玲也从来没有离开过自己的家乡。

  当她跟随着车队从边城中离开时,说不惶恐那肯定是假话。

  紧紧将儿子抱在怀里,金玲坐在柔软的羊毛毡子上,用小勺舀了些蜂蜜水,喂到张重口中。

  马车的帘子被人一把掀了开,车里伺候的两个奴婢赶忙行礼。

  阿古泰摆了摆手,两个会说汉话的女奴退了下去,车里只剩下他们两个。

  男人一屁股坐在了金玲身边,一男一女挨得极近,中间几乎没有任何缝隙。

  金玲虽然已经跟阿古泰做过那档子事儿了,甚至还有了重儿,但跟这蛮子在青天白日之下如此亲密,她还是有些不习惯。

  娇柔的身子往旁边躲了躲,但马车拢共也就那么大,金玲挪一寸,阿古泰就跟着挪一寸。

  等到女人紧紧贴着车壁时,便已经无路可退了,这蛮子也如同一面会散发炙热温度的铜墙铁壁一般,死死贴着她。

  灼热的气息喷洒在耳畔,阿古泰哑声问:

  “这小崽子才一岁吧,断奶了吗?”

  听到这话,金玲没来由地觉得有些危险,不过她不敢撒谎,只能硬着头皮如是说道:

  “平日里时不用喝了,但重儿有时候闹的厉害,喝些……才能乖。”

  幽深的鹰眸霎时间烧起了一把火,那股热度简直要将金玲给焚烧殆尽。

  她警惕地盯着眼前的男人,突然感觉到一只大掌攀上了她的……

  匈奴不像汉人,恪守礼教,不愿做出那等白日宣淫之事。

  阿古泰不懂、也不想懂大业的规矩,他从看到这个女人的第一眼,就想占有她,让金玲成为他的女人。

  当然,他也确实那么做了。

  只可惜自己没有早早将金玲接到关外,否则他也不用活的像个和尚似的,一年多都没有尝到女人的滋味儿。

  粗粝的大拇指在嘴角抹了一把,阿古泰看着面颊酡红,双目紧闭的小女人,喉间忍不住发出闷闷的笑声。

  “金玲,你是我的汗妃,这种事情总要习惯。你先前可答应过我,给我生好几个儿子,要是反悔的话,我就把这个小崽子扔到草原上喂狼!”

  对上男人眼中的凶光,金玲知道阿古泰没有撒谎。

  满心羞窘如同潮水般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浓到化不开的惊惧。

  她死死咬着唇,张了张口,想要说些什么。

  原本因为恼恨阿古泰强行将自己掳到关外,金玲不想告诉他重儿的身世,但此时此刻却不同,这个男人说一不二,万一自己哪天惹恼了他,重儿的性命恐怕真就保不住了!

  金玲不愿意拿自己儿子的性命来做赌注,重儿是她怀胎十月费尽千辛万苦才生下来的孩子,是她的命,要是重儿有了什么三长两短,她还活着有什么意思?

  眼见着女人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苍白下去,阿古泰不免有些心疼,瞪了小崽子一眼,刚想改口,就听到女人带着哭腔的声音:

  “重儿根本不是张家的骨血,他是你的孩子……”

  已经到了嘴边的话被咽入喉中,男人鹰眸中涌起了浓浓的震惊之色,阿古泰只觉得自己听错了,那个小崽子竟然会是他的儿子,怎么可能?

  金玲怕男人不信,赶忙将张重抱在怀里,跪坐在阿古泰面前,道:

  “他的眼睛是深蓝色的,只有色目人才会这样,汉人哪会如此?”

  凸起的喉结来回滑动,男人英俊的面庞霎时间涨得通红,他死死地盯着女人怀里的孩子,借着透进来的阳光,看到张重泛着幽蓝的瞳仁,根本移不开眼。

  不是所有男人都心胸宽广,天知道阿古泰有多介意这个孩子。

  张重在他眼里就是个孽种,时时刻刻都在提醒着阿古泰,他强抢了别人的妻子。草原上的苍鹰并不在意金玲的过去,却无法接受自己的汗妃心里想着念着别的男人。

  而张重,就是这样一根刺,深深扎在了匈奴首领的心口上。

  此时此刻,这根刺被金玲亲手拔下来了,那种感觉阿古泰无法用言语来描述,他心脏跳的飞快,双手颤抖的将张重从金玲怀里接过来,冒出青黑胡茬儿的一张脸紧紧贴着小娃的面颊。

  孩子身上带着一股淡淡的奶香味儿,金玲身上也有这股味道。

  大概是被刺硬的胡茬儿扎的有些疼了,张重扯着嗓子不住嚎哭起来,声音之大,将阿古泰都给吓了一跳。

  “他哭了!”

  阿古泰手忙脚乱的抱着孩子,明显有些不知所措。

  金玲接过孩子,将襟口松了松,背过身子给儿子喂.奶。

  盯着女人的背影,阿古泰的气息已经无法保持平稳,变得急促了不少。

  嚎哭声渐渐减弱,小娃儿不住抽噎着,两眼里含着泪花儿,脸蛋憋得通红,阿古泰提心吊胆地看着,等到金玲好不容易把孩子给哄好了之后,在战场上叱诧风云的男人才松了一口气。

  阿古泰从背后紧紧抱住金玲,粗粝大掌握着小娃柔软的手,好像环住了整个世界。

  人说温柔乡即是英雄冢,以前阿古泰不信,但现下却由不得他不信。

  怪不得褚良那么轻易将金玲母子送出边城,这样的女人,如同精铁千锤百炼制成的锁链,将他紧紧缚住,在他阿古泰有生之年,再也不会与大业为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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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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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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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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