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农门丑妇>第113章 荠菜粥
  按说盼儿本就是从石桥村里出来的,从小就没过上什么好日子,对吃食上也不像高门大户里娇养着的姑娘那么挑剔,哪想到怀了孕之后,胃口竟然大不如前,每日除了能吃下些胭脂米粥之外,别的都不愿意动,甚至凑近了胃里头都会翻江倒海,简直难受极了。

  要是饭菜中加了灵泉水还好些,不过因为有孕的缘故,盼儿也不敢再拿烟油催泪,褚良又舍不得小媳妇折磨自己,以至于灵泉水好几日都供不上了。

  男人背着手在院子里头一圈圈的转悠着,棱角分明的脸上漆黑一片,院中的侍卫奴才们都躲的远远的,不敢在将军心情欠佳的时候冒出头来,否则肯定得不了什么好果子吃。

  一整个冬天,因为天气冷的刺骨,盼儿很少出去走动,好不容易养的丰腴几分,刚怀上身子不到一个月,就全都瘦下去了,女人的骨架子生的本就小,要不是有点肉撑着,简直瘦的惊人。

  心里头着急冒火,褚良又想不出什么办法,正好周庄头手里头捧着一只瓷碗,上头装满了颜色鲜红莹润的刺葫芦,一见着褚良愣了下,赶忙躬身行礼。

  “将军。”

  “你怎么过来了?”怕耽误小媳妇养胎,褚良先前交待过,庄子里若是没出大事,就不必闹到盼儿面前,自行解决便是。

  “夫人先前说想要尝尝刺葫芦,正好树上挂了果,就送来给夫人尝尝,等到月底黑珍珠也熟了,那果子的滋味儿比起刺葫芦还好,估摸着也能让夫人有些胃口。”

  听到这话,褚良板着脸,冲着周庄头伸出手:“你手上的事情不少,先忙去吧,我拿到屋里便是。”

  周庄头哪敢违拗将军的意思,忙不迭的将白瓷碗递过去。

  现在虽然化了雪,但天气却并不暖和,这些刺葫芦是不少佃户费心费力才挑出来的,颗颗红艳,没有一个是生了虫的。

  掀开帘子走进屋,盼儿靠在软榻上,手里头端着粉瓷小罐,里头装着腌渍好的酸梅子,之前弄的时候没有加洋糖,直接在酒坛子里一层百花蜜一层鲜梅子垒起来的,百花蜜没有洋糖那么甜,但却更多了一丝香味儿,盼儿面无表情的吃着,也不嫌牙酸。

  褚良走到近前,看到小媳妇瘦的尖尖的下巴,忍不住咬了咬牙。

  “今儿还觉得反胃?实在不行我把葛老头揪回来,让他给你好好看看……”

  “怀孕的妇人都犯这毛病,再过一两个月就好了,哪里还用得着兴师动众?不过是得将葛神医请回来住一段日子,毕竟赵王妃马上就要临盆了,即使备好了稳婆,也得让葛神医在庄子里坐镇,我才能安心。”

  “赵王妃怀着身孕,你也是双身子,又何必替她操心?就送来一支翡翠镯子,还真是抠门。”

  看着男人满脸嫌弃的神情,盼儿哭笑不得,都不知该说什么才好,把手里的粉瓷小罐放在桌上,水润润的杏眼盯着褚良端着的瓷碗,稍微抬了抬下巴。

  这人会意,两指捏起一颗刺葫芦贴在娇嫩的唇瓣,刺葫芦冰冰凉凉,盼儿下意识的张开小嘴儿,想要将艳红的果儿吃进去,没想到濡湿的舌尖竟然碰上了褚良的指腹,上头糙硬的茧子与舌尖全然不同,触感分外清晰。

  盼儿一愣,一时间不知怎么办才好,黝黑配着娇艳的嫩红,颜色对比十分明显。

  这副美景被男人尽数收入眼底,漆黑的鹰眸中翻涌着无尽的波涛,褚良声音低沉又沙哑:“乖,松口。”

  小女人乖乖的张开嘴,刺葫芦被咬在贝齿中央,轻轻一挤,薄而细嫩的果皮便破了一个窟窿,清香的汁水溢了满口,盼儿低下头,慢慢的咬着刺葫芦细细的籽,刚才酸梅子吃的太多,她根本没尝出来刺葫芦到底是什么味道,不过口感还不错。

  “好吃吗?”

  褚良眼神盯着女人莹白的小脸儿,整个人就跟一尊铁塔似的杵在盼儿身前,半晌没挪动地方。

  “还不错,是你摘的?”

  “今年的刺葫芦熟的特别早,分株时你是不是往树根里浇了灵泉水?”褚良面无表情的移了话头,小媳妇也没察觉出哪里不对,老老实实道:“的确是浇了一点,不过并不多,看上后山上长的刺葫芦品种还不错,这么折腾都没有事。”

  喝了口温水淡了淡嘴里的酸味儿,盼儿拉着褚良坐在榻上,眼见着男人下颚长满了淡青色的胡茬儿,忍不住撇了撇嘴:“军中事情难道冗杂到了这种地步,将军连自己的仪表都顾不得了?还是你准备今年开始蓄须?”

  伸手摸了摸扎人的胡茬,褚良眸色加深,哑声道:“不如夫人替我刮面?”

  这段时日因为盼儿胃口不佳,褚良只要呆在废庄里,就不错眼的盯着她,以至于盼儿现在都闲的发慌。

  让栾玉拿了剃刀来,褚良顺势躺在小媳妇腿上,后脑处传来柔软而有弹性的触感,以及淡淡的玫瑰香气,让他不由闭上眼,神情柔和了几分。

  手里头拿着剃刀,小手不由颤了几下,以前她从来没给褚良剃过胡子,万一伤到哪处,将威风凛凛的大将军弄破了相,可就是她的不是了。

  下手时盼儿心里没底,刀刃紧贴着皮肤,好像她稍微偏离分毫,就能将皮肉给割破似的,小女人动作慢吞吞的,磨叽的很,就连冰凉的剃刀都有些温热了,好在褚良半点儿也不急,空闲下来的大掌捏住一缕发丝,放在指尖轻轻缠绕着,鹰眸中露出几分陶醉之色。

  热气喷在脖颈处,弄的盼儿有些发痒,她手上抖的更厉害,忍不住一巴掌糊在褚良背上。

  “老实点!”

  男人嗯了一声,不再动弹,乖乖的任由小媳妇摆弄着,等到脸上浓黑的胡茬都给刮干净后,褚良也不客气,手臂上一个用力,将人按在胸口,一遍一遍的亲着柔嫩的小嘴儿。

  盼儿被褚良闹得有些透不过气,亏得这人还有些分寸,知道小媳妇身子重,经不起折腾,即使想的狠了,也只是将人抱在怀里,蹭上几下消消火气。

  *

  *

  后山的荠菜最近冒出头来了,钱婆子瞧见夫人没有胃口,就寻思着弄点新鲜吃食,说不定还能多吃点,否则大人扛得住,肚子里的娃儿却经不起折腾。

  找佃户家里头的小媳妇讨了些荠菜,钱婆子也没费什么力气,将荠菜洗净择了老叶,淘了米,放在砂锅里头,加上炖腊骨头的高汤,用小火在灶上咕嘟着,因为汤里本就有咸味儿,钱婆子也没再加盐,只放了一块生姜,等到胭脂米煮的软糯后,这才将荠菜加到砂锅里头,稍微一炖,便有一股香气呲呲往外冒。

  这荠菜粥虽然加了骨头汤,味道却并不腻歪,钱婆子端到屋里后,盼儿瞧见碗里油绿油绿的荠菜,觉得颜色还成,尝了一口之后便停不住嘴了,整整喝了一碗,虽然并不很多,但比起最近的饭量,能吃下这些已经算十分喜人的了。

  等到盼儿吃完,喝了口蜜茶压了压咸味,问:“后山的荠菜既然下来了,不如让周庄头往荣安坊送一点,赵婆子是个有心思的,让她自己琢磨着该怎么弄。”

  听了盼儿这句话,钱婆子一出屋就跟周庄头说了此事,山里头的荠菜一片一片长着,庄子中的佃户却不爱吃荠菜,毕竟上山折腾一通实在是不方便,再加上山路难行,草丛里蛇虫鼠蚁什么玩意都有,要不是经常上山有经验的猎户,头一回去后山的人,估摸着都弄不回什么东西来。

  况且最近又是农忙的时节,大多数农家汉子全都在地里头忙碌,倒是守着庄子的侍卫们闲的很,周庄头跟盼儿商量了下,由他带着侍卫上山择菜,拢共去了二十几人,回来时弄了十几筐荠菜,还有不少大叶芹。

  盼儿让栾玉算了银钱,又吩咐厨房做了顿好的犒劳这帮侍卫,这些人一个个都是年轻力壮的军汉,平日里在庄中守着,虽然军饷照拿,却并没有多少油水,现在上山择菜也不累,还能赚些银钱花花,何乐而不为?

  择下来的野菜都被送到了荣安坊,看到这么多新鲜水灵的荠菜,赵婆子也跟钱婆子想到一块去了,第二日一早在让在荣安坊门口摆了两口大锅,用小火咕嘟着荠菜粥,也没加什么花哨的调料,就放了不少生姜跟盐末。

  但即使做法简单,却架不住废庄的食材好,白米虽然比不上玉田胭脂米,但比百姓平时吃的壳子都没去干净的糙米强了不知多少,再加上还受过灵泉水的浇灌,品质自然不同,米粒熬煮的粘稠,入口即化,但芥菜却浓绿油亮,喜人的紧。

  荣安坊本就处于正街上,天刚蒙蒙亮就有不少人想要买些吃食回去,如今天气渐渐暖和起来,盐水鸭、灯影牛肉那些吃食不经放,但腌菜却是咸口的,搁上七八日都不会变味儿,更何况家里头几口人都爱吃那个,即使买上一坛子,要不了多久也吃的一干二净,连汤都剩不下。

  颜色深浓的卤汤放在锅里,加上五花肉炖着,煮一上午滋味儿就全都渗入到肉中,切成片上桌,家里头上到八十下至嗷嗷待哺的小子,都埋头吃着,连话都顾不上说。xǐυmь.℃òm

  就因为这个,但凡荣安坊卖出来的东西,在京里头都是一等一的好。

  大早晨出来采买的小媳妇闻到荠菜粥的香气,还没来得及吃早饭的胃袋顿时发出如同擂鼓般的响声,卖粥的小厮估摸着十五六的模样,一碗粥五文钱,虽然比起别的早点铺子贵了一倍多,但这荠菜粥的味儿实在是好,闻着就走不动道了,哪还能顾得了别的?

  那股香味儿随着温度的升高越发馋人,在铺子门口排着队的众人一个个都讨了腰包,买了粥蹲在道边吸溜着,大早上冷的很,喝些热乎的肚子也舒服。

  京兆尹府的捕快们远远瞧见这一幕,先是愣了一下,还以为荣安坊出了什么大事儿,赶忙加快脚步冲过来,一个个都按紧了佩刀,发现这帮人聚在门口喝粥,不由大吃一惊。

  一个姓刘的捕快戳了李捕头一指头,道:“头,这粥熬得也忒香了,荣安坊什么都好,就是卖的吃食贵的很,不过味道好的很,兄弟几个闻着都迈不动脚了。”

  要是盼儿在这,约莫也能认出这人来,这位京兆尹府的李捕头,先前还对林氏起过心思,日日都会登上荣安坊的大门,借着买腌菜的名头来瞧林氏一眼,后来听说相看了城西刘员外家里的姑娘,也不知道成是没成。

  一晃过了好几年,他竟然还坐在捕头得位置上,都没有半点儿长进。

  “外头冷的很,我买碗粥让兄弟们暖和暖和。”

  问了价钱,李捕头麻溜利索的掏了一块碎银子出来,放在手心掂量了一下,交给小厮,便跟着众人蹲在道边喝粥,喝完之后,两个小厮挨个收了碗,口中嘀咕道:

  “赵姨吩咐了,要拿点杏仁酥去忠勇侯府,听说小少爷最喜欢杏仁酥的味道,咱们今早上现做的的糕饼,都得紧着那边。”

  “人家到底是咱们铺子的老板,要点吃食怎么了?瞧你这话酸的……”

  听到两人的话,李捕头身子一僵,他虽然不是什么大人物,但也是从小在京里头长大的,对这一亩三分地也有些了解,清楚当年开了个小铺子的老板娘林氏,现在摇身一变成了忠勇侯夫人,而他还是每月领着四两的月银,日子过的没滋没味儿的。

  喝完粥后,李捕头也没进荣安坊的大门,毕竟赵婆子可是见过他的,熟人见面,虽然赵婆子只是个商户,他却觉得低了人家一头。

  在衙门里蹉跎了一整日,李捕头还没等回到自家小院儿,就听到里头传来鸡飞狗跳的闹腾声。

  “作孽呀!我们老李家怎么娶了你这么一个败家媳妇,竟然还要把自己的公婆赶出家门,老天爷真是不开眼!”

  满脸褶子的老太太坐在地上,用手猛劲儿的拍着自己的大腿,嘴里头咒骂的话一连串的往外涌,什么难听的都说了。

  只见一个模样普通的妇人扫都不扫她一眼,发觉李捕头站在门口,满脸带笑的迎了上去,口中道:“夫君今个儿回来的倒是早,炉子上炖的茬子粥还没好,要是不饿的话,就稍微再等会儿……”

  李捕头脸色阴沉,指着万氏的鼻子,忍不住责骂道:“娘年纪大了,就算千不好万不好,到底也是你的婆母,你身为媳妇,竟然放任着娘坐在地上,连搭把手都不愿意,真是个自私自利的妇人!”

  当年李捕头相看的的确是刘员外家的女儿,不过李捕头她娘李陈氏实在不是个东西,还没等人家姑娘进家门,就迫不及待的摆起了婆婆的谱儿,直接将那位刘姑娘吓着了,婚事便没成。

  之后又耽搁了一年,才娶了邻居家里头的万氏,万氏刚嫁到李家时,倒也是过过一段安宁日子,哪想到没出个把月,李家人的本性便直接露出来了。

  李陈氏将先前给的彩礼全都讨回家不算,甚至还让万氏给邻人洗衣裳,赚银钱贴补家用,附近住的都是平头百姓,就算洗衣裳能给些银钱,又能有多少?

  万氏洗的双手红肿破皮,李捕头扫见了连句话都不说,衙门每月能发四两银子的月钱,却半点儿都拿不回来,要不是万氏性情老实,寻思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日子怕是早就过不下去了。

  被李捕头劈头盖脸的骂了一顿,万氏心里也憋屈的很:“不是我不扶婆婆,而是她想要你拿银钱出来给二弟盘间铺子,咱们夫妻两个手头上连二十两的积蓄都没有,大妮还得吃饭,这钱要是给了的话,还怎么过日子?”

  听了这话,男人一张脸涨的通红,眼珠子爬满血丝,模样看起来十分狰狞。

  万氏早就习惯了李捕头这副德行,心里也不怕,继续道:“你要是觉得你娘对,就把银子给我,也省的我们娘俩吃不饱穿不暖,跟着你都过不上安生日子。”

  说起来,李家虽然不算宽裕,但也没穷到揭不开锅的份上,只不过李捕头实在是大手大脚,先前为了见林氏一面,荣安坊的腌菜明明不算便宜,他每日都要买上一回,今个儿跟在他身后的足足有十几名捕快,五文钱一碗的荠菜粥,他连着买了十几碗,找这种花法,甭说四两银子一个月,就是四十两都不够李捕头败祸的。

  李捕头到底是什么德行,万氏心里门清儿,费心费力攒下来的十几两银子,说什么都舍不得掏出来。

  李陈氏原本就瞧不上万氏,认为她家里底子薄,根本帮衬不上什么,再加上肚子不争气,生了个赔钱货,先前明里暗里贬损了不知多少次,如今为了借钱开铺子的事儿,婆媳两个又折腾上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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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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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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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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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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