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一到,整个御剑山庄挂满了红绸。
产自云雾山的冰蚕,用来做防御法宝的冰蚕丝,就这么用来制成红绸,挂满了整座山庄。
刘芳穿着云雪圣者亲自制成的嫁衣,戴着她生母亲自制成的凤冠头饰,空间里还堆了一堆家人送来的各种空间法宝,外面,云雪圣者给她准备的嫁妆也同样堆满了整个院子。
刘芳觉得,这次自己的婚礼真是超级夸张!
陪送的嫁妆之多就不说了,还有陪房的人员,简直打破她的想象!Χiυmъ.cοΜ
光是名册就已经很厚了,人数具体的话两三千人是有的。
可刘芳觉得,她日常只需要雨雪霜露四人照顾就可以了,其他人跟着她过去,有什么用啊?
云雪圣者却说,“放心,我这里给你三百人陪嫁,御剑山庄还有三百人跟随你出嫁,另外,还有你生母,玉凰也送来了三百人,你大姐她……”
刘芳:……(ー_ー)!!
“不是,母亲,我只是出嫁而已,不是要去出征,怎么要带这么多人陪嫁啊?”
这七七八八加起来,都快抵得上一支军队了,简直要吃穷裴隽的节奏。
云雪圣者却笑了笑,道,“傻丫头,这些人是替你打理产业的,日常也能帮你做些跑腿的事儿。你还不知道吧?裴隽可是在官门里做事的,他是安城府衙的仵作,日常要办案什么的,要是遇到什么事儿,你也好有个人手帮衬。”
刘芳:……(ー_ー)!!
就算是府衙仵作,就算他天天查案好了,可也跟她没啥关系啊!为什么她要带这么多人陪嫁?
太夸张了,好吧。
可,无论刘芳怎么吐槽,怎么觉得夸张,她就这么出嫁了。
九哥背着她,把她送上了花轿,在路上对她说道:“要是过得不开心了,就回家,九哥去接你。”
其他的兄姐们,都没有来。不是他们不想来,而是,御剑山庄的婚嫁历来如此,不需要所有人到场。
或者说,不能让所有人到场。
他们即使来了,也只能是在一旁躲着看,比如,刘芳的生母玉凰。
她就站在云雾山最高的山峰上看着,眼眶泛泪。
她的女儿,终于长大了,也嫁人了。
玉凰身边还站着一个白衣少年,少年低声对她说道,“母亲,姐姐嫁的夫家,儿子打听过了,是安城裴家。”
玉凰点点头,“嗯,我知道了。你人,都送过去了吗?”
“母亲放心,人都已经交给雪姨了,雪姨已经安排到陪嫁的人员中,会跟着姐姐一起到安城的。而且,咱们不是已经买下了安城两条街的铺面吗?那也是放到了姐姐的嫁妆里。”
玉凰淡淡道:“人都是什么境界?”
“武尊后期。”
“嗯,这就好。你姐姐身上的血脉之气浓郁,是需要多点人手看着。”
白衣少年点点头,“放心,母亲,儿子已经派了五十名圣者过去,想必如此就万无一失了。”
玉凰笑,“御剑山庄的人呢?”
白衣少年顿了顿,才低声回道:“都是圣者境界。”
玉凰看着花轿远去,笑着颔首,“果然不愧是御剑山庄,人手就是足。”
白衣少年沉默,没有搭话。
“你来了?”
玉凰看向右边突然出现的人。
刘风点点头,道,“放心,小芳芳不会有事。我说过,就算所有人都死了,她也会活的好好的。”
玉凰看着他,道,“希望你能说到做到。”
说罢,她带着白衣少年,转身就离开了,临走前,她说道,“不要告诉小芳芳,我来过。”
既然当初,她没能带她走,就不要打扰她现在的生活了,有云雪在,她放心。
刘风只点点头,轻声回道,“我本来就没打算说。”
…………
安城裴家,在江湖上,瞿国朝廷都是一个望族。
原因很简单:他们历代都在官门中为官,而且,还都是仵作。
至于江湖上,他们还有另一个原因:裴家的人,都很能打!
因此,在安城,裴家娶亲,那就不仅仅是裴家的喜事,而是整个安城人的喜事,大大的热闹!
尤其是,裴家如今只有一位庶出的小公子裴隽年纪到了娶亲的时候,其他的的公子们,早就当爹了,一些更早的,如今都当爷爷了,所以,安城百姓都十分好奇,裴家的小公子,到底娶的是哪家姑娘。
御剑山庄,在江湖上的名气可能更大一些,在民间,真的不怎么样。
因此,安城百姓打听到裴家小公子娶的是御剑山庄的小姐,他们顿时就疑惑了:这裴家小公子长得那么好看,怎么会娶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女子做妻子呢?
尤其是那些安城少女们,简直是碎了一地的芳心,对于刘芳这人,未曾见面就直接造谣,说她绝对是貌若无盐,仗着自己的家世压着裴家小公子,逼着他娶她的云云。
不管外人如何揣测,在安城裴家的群居地中,早早就挂上了红绸,有人认出那红绸的来历,顿时哗然:这是谁家这么壕,竟然用这么珍贵的东西做成红绸,只为了今天用来装饰一下?
普通百姓不懂的,也很快从周围议论的武者口中得知,这红绸的来历,顿时都沉默了。
裴枫站在大门处,听着周围人群的议论,额头微跳,心里满是郁闷:丫的,他现在是完全被那刘疯子给压制了啊。
这门婚事,从定亲,到后来的下聘,讨论婚礼的细节等等,刘风都彻底让裴枫见识到御剑山庄的壕气!
普通的金银首饰哪里能体现御剑山庄庄主小姐的体面呢?
都必须得是法宝,各种法宝!
所以,从婚礼的所有用具,到装饰品,都是御剑山庄提供的。
而且刘风还格外高冷地对裴枫说了一句:这些东西,婚礼过后都送你们了,随你们处置。
把裴枫气得差点吐血!
丫的,你有本事用你刘家的东西来跟我裴家比啊!
顶着御剑山庄庄主的名头就用山庄里的东西,羞愧不羞愧?
要是他裴家也跟御剑山庄有一样的底蕴。他裴枫早就用更珍贵的东西砸晕你丫的刘疯子!
装什么装!
显得自己特别能耐似的!
哼,还不是靠着御剑山庄的底子在炫耀?
越想裴枫就越气,这老混/蛋,现在是越来越不要脸了!
只是这次婚事的确是百年难得一遇,而且他也确实不想看着裴隽就这么毁掉,不然,他绝对会跟刘疯子翻脸不可——他这是娶媳妇儿,不是嫁儿子!
丫的,还能不能给他男方留点脸?
但一想到裴隽这小子,从小到大都没有过变化的脸,一说起刘芳这位未婚妻,眼睛的神色都不一样了,裴枫就知道:完了,自家儿子先陷进去了。
罢了,为了儿子好,为了他的幸福,也为了他的身体,他的未来,就这样吧……
婚礼的场面让整个安城百姓,多年后依旧津津乐道:当初啊,那天空上,光是陪嫁的仙人就不少了,而且还有一只白色的大鸟陪嫁呢,那嫁妆啊,丰厚得,简直可以把整个安城都买下来……
而作为当事人刘芳,她只觉得累,一通折腾之后,她好不容易坐在婚床上,等着裴隽挑盖头。
裴隽用力握了握手,这才拿起托盘上的红绸金称,微微抖动着,挑起了刘芳头上精美的绣着金凤的盖头。
刘芳眼前一亮,抬头微微眯了眯眼,这才看清眼前的人,穿着一身精致华美的大红喜服的裴隽。
也许是周围大红的龙凤烛太亮了,也许是红色的喜服衬得他脸色更好了,总之,刘芳觉得,裴隽这一刻,真的格外好看!
裴隽微微低头看着仰着头,看着自己的新婚妻子,心头突然一烫,他捏紧手里的金称,咽了下口水,总觉得房间里的温度有点高,他身上有些热。
他绷着脸,对刘芳淡淡道,“你先吃点东西吧,交杯酒什么的,等我回来再说。”
他还是要出去敬酒的。
刘芳听到他清越的声音,顿时回神,脸微微红了一下,点点头,“嗯,好,你先去吧,别喝太多了,对身体不好。”
裴隽定定地看着她,看得刘芳越发不自在了,脸也慢慢红起来。
好一会,裴隽才点点头,道,“嗯,好,我,就先出去了。”
说完,他手里还拿着那杆金称转身走出了房门,伺候他的小厮东福奇怪地问道,“公子,怎么您还把金称拿出来了?”
裴隽这才想起来,他低头看了看手里的金称,微微捏紧,嘴角扯了一下,说道:“还是拿去书房放好吧。”
收起来留作纪念!
如此想着,裴隽也就如此做了,等他从书房里出来,这才迈着轻缓的步伐向着外面的大厅而去。
而留在新房中的刘芳呢,赶紧让雨雪霜露四人,伺候她沐浴更衣,顺便再吃了一顿不错的晚膳,这才舒了口气,半躺在床上,彻底歇息下来。
所以说,她讨厌成婚就是因为婚礼都超级累人,她真的有些烦成亲这件事了。
要是,没有这些繁琐的礼仪,那就好了。
可刘芳知道,所谓形式,在某种意义上是很有必要的,尤其是,对于婚姻而言。
唉……
能让她,有一次任务是不需要成亲生子的么?
就一次,哦,对了,有过的,刘芳想起西疆,想起大延国,那个任务,她就是没有成婚,但,那一辈子,过得也不轻松啊!
只是,那是修正部的任务,并不是她庶女部的任务。
难道,庶女部的任务就真的只能成婚?没有第二条路走了么?
刘芳想起自己入职时,部长说的话,发布任务的原主们,都是庶女,她们的愿望就是嫁个好人家,然后寿终正寝。
呵,看来,这嫁人是真的逃不了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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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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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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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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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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