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鬼市
我满身疲惫的回到家,已经是凌晨了,刚回到房间,老姐穿着睡衣就闯了进来。
“你去哪了?怎么这么狼狈!”老姐看着我的样子显得十分担心。
“我,……我碰到鬼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
“你不常碰到鬼么?跟鬼干架了?”
“对,这次碰到的是厉鬼,差点栽到他手上。”
“小林子,你听我说,你以后要远离这些神神鬼鬼的东西,你已经不小了,听姐的话,好好工作,找个好媳妇儿,平平安安过一辈子就行了。姐不想你出事。”
老姐郑重的攀着我的肩膀对我说。是啊!谁不想平平安安过一辈子,很多时候我也是身不由己,如果不是鬼妹这个傻妞自作主张,离家出走,我犯的着总往鬼窝里闯么?
我安慰了老姐一番,把她哄回屋里睡觉了。这时右臂传来阵阵酸痛,我脱下上衣,看见右臂被厉鬼抓过的地方,有一个乌青的手印。这是阴气入体所致,必须赶快处理,不然耽误时间长了,我的胳膊就废了。
我掏出一张驱阴符点燃,把灰烬弄进茶杯里,冲了一杯水,用手指搅拌了一会儿。
接着把符水擦在患处,乌青的手印渐渐变淡了,阴气正逐被驱散,手臂也恢复如初,不那么疼了。
我倒头大睡,一直睡到第二天上午。等我醒来时,老姐早已上班去了。
胡乱吃些东西,我连忙赶稿子,明天就要交稿了,不能让何姐姐催着我要啊!终于中午的时候我画完了稿子。
下午,我要为晚上的行动再做一下准备,沐浴焚香之后,我又画了几道符咒。这次我把朱砂笔也带上了,找了个塑料笔冒套住笔尖,以防笔上的朱砂风干。
为了吸取昨晚的教训,考虑到斜挎包在实战中的种种不便,甚至会影响战斗的效果,我决定更新一下装备。
花了两小时的时间,我在商场里挑了一个军绿色的帆布腰包,容量比较大,而且里面有好几个内袋,便于我分装符咒,也比较结实。戴在腰间正合适,可以根据需要改变包的位置,前后左右都行,而且也不会妨碍行动,我戴上照着镜子转了几圈,感觉很拉风。
回到家,已经快下午六点了,我把包里分装了一些符咒,将朱砂笔,速写本都放了进去。
一切准备妥当,我给老姐打了个电话,谎称自己在漫画社加班,晚上可能会很晚回去,因为明天要交稿了。琇書蛧
老姐没有说什么,只是叮嘱我,尽量早些回来,不要走偏僻的街道,她对上次我们遇袭还心有余悸。
我找了个饭馆吃的饱饱的,毕竟晚上有大行动,肯定会特别消耗体力。
按照老鬼的指引的道路,我先打公交车到了城南,又沿着一条长满杂草的河堤径直走了下去,小河里还有一些绿的发臭的积水,水面飘满了垃圾,我还看到一头腐烂的死猪在水面若隐若现。
越往前走越荒凉,杂草越茂盛,这样走了大半个小时,终于看到一个隐匿于连绵荒坟之中的荒村,想必,那里就是恶鬼村了。
天已经黑了,但是时候还有点早,这里这么多坟包,估计孤魂野鬼不会少啊!我这样一个活人,一定会引起众鬼的注意。
我掏出朱砂笔,掀起衣服,在胸前画了一个隐阳符,这个符咒可以暂时隐去我身上的阳气,在鬼物看来,我和他们应该一样,都是鬼了。
做好一切准备,我盘膝坐地,边养精蓄锐,边等待时机。
又过了一小时,村里亮起了星星点点的灯光,只是那灯光是幽蓝色的。那是鬼火,看来村中鬼物开始活动了。
我站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尘土,大踏步朝村里走去。
随着距离村子越来越近,我逐渐看清楚了村子的样貌,这个村子挺大的,村中房屋十分破败,房檐上都长了厚厚的茅草,不过我看的出来,这些房屋都是早些年的青砖大瓦房,只不过在风雨和岁月的侵蚀下,已经变得破败不堪。
正照着村口的是一条大街,这条街应该是村里的主街道,青石板拼接铺就的道路缝隙里长满了杂草,两旁临街的房子前摆满了杂货摊子,街上鬼影三三两两的游荡,摊子旁的商贩一声不吭的盯着往来的鬼影,等待顾客上门。
这是一个集市,往来的鬼物,衣着打扮显然都是上世纪六十年代的样子,男人们穿着破旧的绿军装,女人们穿着格子布衫,在我看来简直土的掉渣,有几个人胸前还别着毛主席像章,没想到毛爷爷在阴间还这么有威望啊!
看着一个个脸色苍白赶集的鬼魂,我心里像吃了不少苍蝇那样难受,任何人见了鬼都不会好受吧!
集市里没有丝毫的热闹,这一点与阳间截然相反,商贩们并不叫卖,而是一声不吭的端坐在那里,面无表情,阴沉无比。
这要是在阳间,谁会去买你的东西呀!商贩所卖的东西看起来和阳间似乎一样,瓜果蔬菜,实用物品,应有尽有,但是我知道,他们这些东西,活人是享用不了的,这些东西,在阳间都是匠人用纸扎出来的,烧给死人用的祭品。
我在集市上漫无目的的走着,尽量装的冷冰冰的,呆呆的,跟他们一个表情,不然的话,很快就会引起他们的注意。
我走到村子中央的一棵大柳树下,那里有几个鬼魂在下棋,都是四五十岁年纪,偶尔会一句两句,“拱卒”“将军”之类的棋语传出来,以至于这个地方成为这个寂静的集市上最具生气的地方。
我不动声色的凑了上去,正巧两个下棋的人正在聊天,一个中年人说,“老哥,你说这村长结婚,你准备给多少分子钱呐!”
“多少?你说多少?这家伙今年都结了四次婚了,这是第五次了吧!上次咱们给多少,这次咱们还给多少吧!”老者叹了一口气,显得很无奈。
“是啊!不给又不行,谁让这孙子那么有势力呢!咱们不过损失点钱财而已,只是可惜那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嫁给他等于羊入虎口啊!等他完厌了,肯定会像对待前几个老婆一样,把姑娘吃掉,增加道行,然后再祸害别的姑娘。”听到这里,我心里一惊,这个姑娘会不会是鬼妹?
“大爷,请问这个村长娶的媳妇,那个姑娘叫什么名字啊!”我迫不及待的问。
“你是谁呀!我怎么没见过你呀!”老者警惕的看了看我。
“我是市区来的,找我离家出走的妹妹,听人说她朝这个方向来了,所以我想向二位打听一下。”
“这样啊!那姑娘叫什么名字我们不知道,只是她好像就是从城里来,穿一身白色连衣裙,十八九岁的年纪,很水灵的姑娘。唉!真是可惜了。”
“那你们村长叫什么名字,”我连忙问。
“刀疤强!小兄弟,你可别找麻烦,他们势力很大,你惹不起的。”老者看出来我来者不善,连忙出言警告我。
“放心,我不会胡来!”我冷冷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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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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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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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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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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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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