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是他这四十多年来,第一次坐过这样的豪车。
在车上的时候,凌正伟突然想到,自己突然升到班组长,会不会是和叶秋有关?毕竟,自己没钱没关系,怎么可能突然升职呢?
这一点上,凌正伟知道,自己要问问凌菲才行。
按照凌菲说的地点,叶秋开车往现在凌正伟住的城中村过去。
凌正伟是本地人,和刘灵秀一样,在这边都有自己的房子,只是很旧了,像凌正伟住的那个城中村的旧房子,就是他父母以前留下来的。
现在叶秋开车到那个城中村外面一条街道上,里面已经不能开车了,只能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也就是城中村那个篮球场暂时把车停下来。
在叶秋和凌菲,凌正伟从车上下来的时候,凌菲问道:“爸,你想在这附近大排档吃饭,还是我们自己做饭吃?”
“叶医生,你想在哪吃?”
“自己做吧,我想试试凌菲的手艺。”
其实,凌菲这两天在桃花源别墅那里,都有帮忙做饭,她自己还炒了几个菜给叶秋试,发现感觉还不错。
在凌菲自己去附近菜市场买菜的时候,叶秋跟着凌正伟往他住的地方过去。
也就是小巷里面,一座面积不到八十平方,上下两层的旧房子,一看至少都有三十多年了,外墙都已经严重脱落了。
“叶医生,这里有些简陋。”
“没事,我之前和我爸妈住的也是旧小区,我爸妈之前在江北那边的纺织厂上班的。”
现在进到一楼里面,一楼有一间房,一间厨房,一个饭厅,其中那间房以前是凌菲爷爷奶奶住的,只是这两人先后离开这个世界后,这一间房就空出来,怕是只能做做午饭了。
可能是因为周围都是好几层高的房子,把凌正伟这里两层小楼的阳光都全部都挡住了。
白天的时候,这里不会有什么阳光,像现在只是晚上六点左右,就黑的和凌晨一样,一点光都没有,只能开着灯光。
长时间在这种环境下生活,住起来怕是都不舒服,毕竟,一个人最离不开的就是水和光。
“我白天都在印刷厂那边上班,晚上才回来,都习惯了。”
凌正伟有些不好意思说道。
虽然说在大城市里面有这样一栋自己的房子,对许多人来说是一笔财富,但是,这是父母留下来的。
凌正伟知道,自己这些年在印刷厂其实也赚不到什么钱,否则,真的有钱,早就重新拆了,然后建四五层,至少五层楼以上住起来肯定要舒服许多。
但是,就是没钱,再加上和前妻周小兰一直有矛盾,更是没有心情去想这些。
这一楼就这些,然后从楼梯上去,叶秋发现也是很暗,即使开了楼梯的灯光,看起来还是非常不舒服。
在上到二楼,二楼三间房,在之前,凌正伟和周小兰没有离婚前,两人一人一间房,另外一间房则是凌菲的。
现在两人离婚后,周小兰自己搬出去租房住。
所以,这二楼似乎少了一些东西,也没有以前那么干净,以前周小兰下班回来,她还会把卫生搞得很干净,但是,凌正伟一个大男人的情况下,平常工作那么辛苦,回来几乎就是睡觉,或者看看电视喝喝啤酒,也就那样了。
“叶医生,这里有些时间没有收拾了,我去收拾一下。”
“凌叔,等凌菲帮你收拾就行,我们男的收拾不干净。”
凌正伟有些尴尬坐在那破旧的沙发上,拿起遥控器开了那台彩电。
想起叶秋这个客人第一次过来,凌正伟过去烧热一壶水,准备让叶秋先喝一杯水。
“凌叔,凌菲母亲搬走了?”
叶秋问道。
凌正伟还以为女儿告诉叶秋了,没想到,叶秋看起来并不清楚。
“我和她离婚,她第二天就搬走了,要不这里更多东西。”
“那你们的房子怎么分?”
房子?
按照一般正常程序,两人离婚,财产各半。
毫无疑问,这两人的财产来说,最值钱就是这一栋楼了。
这一栋楼是凌正伟父母留下来的,肯定是属于凌正伟个人的。不过,如果是打官司,那么至少周小兰也有一部分,因为她嫁过来那么多年。
“房子没有分,周小兰也知道这一栋楼是我父母留下来的,而且,我说过了,这一栋楼以后留给凌菲,不管这里以后是否会拆迁?”
“那就是说你们离婚,两人都没有分什么?”
“没有什么分的,一直以来,我和周小兰的经济收入都是分开的,只是之前买菜做饭那些是她出的钱,至于凌菲这些年的学费是我出的,凌菲那些学杂费是周小兰出的。”m.χIùmЬ.CǒM
经济独立?
怪不得,这让叶秋就觉得奇怪了。
毕竟,夫妇两人,经济上肯定不能完全独立的,否则,这样两人在一起会有什么感情呢?
“那你觉得凌菲母亲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叶秋又问道。
“不知道。”
凌正伟还真的不清楚自己的前妻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当初也就是被人撮合,没有什么感情的情况下,就结婚然后生了凌菲。
但是,两人结婚后,周小兰在印刷厂的闲言闲语,总是不时传出来,让他觉得非常难受,慢慢各种矛盾就出来了。
看到凌正伟显得有些痛苦的时候,叶秋就没有再多问,自己在这转一转的时候,感觉这里住着,现在这样的装修,还真的很压抑。
但是,如果经过重新建四五层,按照高层别墅来建,然后再花钱来装修,到时肯定会很不同。
“凌叔,我自己到处看看。”
“你注意点安全。”
叶秋自己往楼顶上上去,发现楼顶也是很简陋,连护栏都不高,再看向周围,全部都是高楼挡住了,周围最低四层楼,最高七层,应该是建来出租的,或者等待以后拆迁的。
而在更远处,也就是城中村外面,应该都是新的小区,那些楼房更高,二三十层楼都很正常,所以大白天的情况下,一样会是把这里的阳光给全部挡住。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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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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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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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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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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