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奕喃喃自语,重新拾起画笔,将画中女子面孔上的泪珠抹去,换上了一层面纱。
那是第一次,林奕初见她的模样。
面纱下,究竟是怎样一张倾国倾城的脸,林奕并没有打算继续画下去。
在他心中,杨花芜的绝美容颜,不是能用画的形式表达出来的。
“画好喽!”
唰的一声,林奕挥干报纸上的墨汁,看了一眼后,颇为满意。
“林叔叔,给我给我!”
“我也要,画得好好看啊!”孩童们大眼睛扑朔,期待的看着林奕。琇書蛧
林奕宠溺的摸了摸孩童们的小脑袋瓜,将手中的画抛向天空,哈哈一笑:“拿去玩吧!”
孩童们兴奋哄抢,林奕转过身,微笑化成苦涩的笑。
林奕被压抑的喘不过气来。
倘若不是这徐家坪的悠哉生活,浣净了他内心中深藏的苦楚,恐怕早就成为一个疯疯癫癫,行尸走肉的躯壳了。
又过了六个多月……
从炎炎夏日,变成了刺骨寒风,在这段时间里,林奕的生活十分充实。
看着身边孩子们一天比一天个子高,林奕笔下的画也愈发神韵。
“仔细算算,我来徐家坪也有大半年了……”林奕默然。
徐家坪没有医生,倘若谁谁谁生病了,得坐着牛车去县城里才行,而在这大半年里,林奕充当了一个郎中的身份。
但凡谁病了,都会找林奕看病。
而林奕也是一看一个准,一些山药中药搭配熬起来,很快见效。
淳朴善良的村民们,对林奕很是客气,尊敬这位有本事的年轻人,已经渐渐把林奕当做了徐家坪的人。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这一天,林奕正在菜地除草,他披着麻衣,带着斗笠,斗笠下是一袭飘逸的白色苍苍长发。
天,忽然下起了雪。
“不好了林叔叔,二狗蛋昏倒了,您快去看看吧!!”
听着孩童的焦急欢呼,林奕意识到失态的严重性,扔下锄头连忙赶过去。
当他到达二狗蛋家的时候,发现周围聚集了不少村民,二狗蛋的父母亲正在焦急的摇晃着二狗蛋,而二狗蛋本人则是昏迷不醒,嘴唇发紫。
“快让让,林郎中来了!”有村民大喊。
扑通一声!
二狗蛋的母亲冲了林奕一跪,眼泪哗哗的留,恳求的说:“林郎中,俺知道你是有本事的人,你快救救俺家二蛋吧!”
“使不得。”林奕将二狗蛋母亲扶起。
而后,他连忙蹲下身子,查看躺在地上的二狗蛋情况,眉头紧皱在一起,看向那群已经被吓傻了的孩子们问:“怎么回事?”
那些孩子们哆嗦着身子,似乎很是害怕。
有一个大点的孩子勇敢的站出来,结结巴巴的说:“俺们在山上掏鸟窝,二狗蛋看到一些红枣子,就摘了吃了,然后他突然一下就栽了!”
“红枣子?”
林奕心有疑惑,仔细检查二狗蛋的身体后,才发现……
这是中毒了!
“林郎中,快救救俺家二蛋吧!”二狗蛋父亲无比担忧。
林奕沉吟少许,判断说:“这是中毒的症状,山里没药可治,我暂时先压制住二狗蛋体内的毒,得立马去县城里开药!”
“去县城?好!”
当即,其他热心肠的村民们立马行动起来,都帮忙共患难。
有村民迁来一头驴车,原本想拉着车去,结果林奕却反对了,说:“去县城的路难走,还有四五十里的山路,驴车太慢了,来不及!”
说着,林奕直接一把将二狗蛋背在背后,转身就跑!
“林郎中!”
村民们瞪大眼睛,那么远的山路,难道……这林郎中要背着二狗蛋,一路走去县城不成?!
林奕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背着二狗蛋拼命的赶路。
他虽然没了修为,但肉身的强悍还在,尽管长时间徒步赶路,而且还是背着一个小孩子的状态下,很疲累,但咬咬牙也是可以做到的。
“林郎中,真是好人啊……”
“是啊,他和别的年轻人不太一样,很少有大城市里来的人,像他这样能吃苦了……”
“好人啊!!”
村民们肃然起敬,不少人纷纷表态:“走,我们去准备一下,等林郎中带着二狗蛋那小子平安回来了,请他喝酒!”
徐家坪当地的习俗,便是酒。
聚堆起一个篝火,在夜色下载歌载舞,畅唱山歌,把酒言欢。
村民们放下家中的忙活农务,已经开始做准备了,酿酒的搬酒,吃食的杀羊杀猪,这是他们近几年第一次,如此隆重。
“找到了!!”
“我历经六个月零三天,花费了我足足半年的时间,总算得以成功找到!”
“林奕……你跑不掉了!!”
没有人注意到,天空中有一名傲视众生的青年男子,此刻正悬空伫立于徐家坪的上方。
此男子,赫然正是楚吒。
从西海岸,沿着周围寻找了无数个日夜,楚吒都一直没有感应到林奕的气息。
好几次楚吒险些放弃,不过胸膛那股无名之火,那昔日的屈辱,一直在冲荡他的心魂,楚吒才一直没有放弃,继续埋头寻找。
终于,花费了长达半年的时间,在这偏僻的徐家坪,感应到了那既熟悉而又陌生的气息!
“没想到,你居然躲到了世俗界!”
楚吒冷哼,就算躲到了普通人的生活圈里又如何,照样逃不脱自己的魔掌!
林奕的气味,令他反感。
这些气味,在徐家坪里很浓厚,根据推断,楚吒内心明了,那该死的林奕,竟然躲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足足躲了一年的时间!
“今天,我会让你好好感受一下,什么叫做生不如死!!”
楚吒咬牙切齿,一跃而下,朝着林奕味道最重的一个地方,极速掠去。
眨眼间,楚吒已经降临!
“住在这里?呵呵……”看着眼前的破烂土屋,楚吒冷笑连连,一步一步走近。
楚吒走到屋前,门是关着的。
这小破木门对于楚吒而言,完全就像是空气一样脆弱不堪,随手就能轰开。
正当他准备破门而入,将林奕像死狗一样给逮住来的时候……
“小伙子,你是……”
老农夫牵着黄牛回来,刚一开口询问,结果下一刻,他再也说不出任何话了。
“呃……”老农夫喉咙像是有东西卡住。
他死死捂住自己的黝黑脖子,那里有一道血淋淋的口子,是被楚吒一指给抹断的。
“不过是一届凡夫俗子,也敢质问我?”楚吒冷哼。
他不屑,对于这些世俗间的凡人,楚吒连拔剑的欲望都没有,抬手一指,便可震杀!
扑通一声
老农夫倒下,在死亡的最后一刻,他明白了很多事情。
他大概猜出了,眼前这个杀死自己的青年小伙子,是什么身份了,那是拥有神仙般手段的高人,隔空一指,就能杀人的狠角色。
他也猜出了,这人是冲着林奕而来的。
他更是猜到了,林奕同样也是那神仙般的高人,其实早在从平时生活中林奕的一举一动,言行举止中,老农夫看出了一些端倪。
老农夫栽倒在地,喉咙止不住的鲜血疯狂外涌。
怨恨吗?
并不。
老农夫反倒是露出了笑容,他庆幸,自己平凡了一辈子,在老去的最后,遇到了一个仙人,而且还和仙人住了那么长的时间。
这是何等的荣幸!
昏昏欲睡的浑浊老眼,模糊的看着楚吒的背影,破门而入,老农夫脸上的笑容更甚了。
“小林,逃过了一劫啊……”老农夫甚是欣慰。
黄昏,老农夫闭上了双眼,死在了他住了一辈子的祖屋里,死在了生活了一辈子的徐家坪中。
身旁的黄牛哽咽叫唤两声,蹄子蹭了蹭老农夫。
“哞哞……”它,惶恐不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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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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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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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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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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