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医食无忧[穿越]>158.三鲜粥
  如果你看到这行字,说明v购买比例小于60%,此为防盗章本以为如此德善之家可以福寿绵长,然而命运之不公却非人力所能左右——余锦年自己刚在医界打拼出了一点成绩,站稳了脚跟,就被诊断出了恶性脑瘤,无论他如何顽强地想要活下去,等待着他的都将是一命呜呼;而他的父亲,一生志在岐黄之术,斐名全国,却在余锦年的病房门口被病患家属失手误伤,倒在了他兢兢业业了一辈子的岗位上。

  余锦年就是受此刺激,在父亲抢救无效去世的当晚,也因颅内压过高诱发脑疝而昏迷,最终呼吸衰竭而死。

  世人都说上天有好生之德,余锦年至死也未曾看出一丝一毫,可当他抱着遗憾和懑怨闭上眼睛的时候,命运突然强拉硬拽着,将他送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他不禁想起自己生病前的某一日,因赶时间无心撞倒了一个算命老翁,那老翁跳脚就咒骂他“亲缘寡淡”、“孑身一人”、“孤苦伶仃”……如今想来,倒是都一一应了,真可谓是报应不爽。不过也正因他“亲缘寡淡”,在世上没什么牵挂,所以在哪里生活对如今的余锦年来说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去哪里都一样,如今换了个新世界重活一世,也许对他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而他性格也并非是那多愁善感的,不喜给自己平添苦恼,很是随遇而安,既是老天赏了,又怎能白白放弃?因此经此一遭,他倒是比以往更加释然了,眼下就当是一切归零,重新来过吧!

  余锦年纵然是想重操旧业开个医馆,无论如何也要将余家家学传承下去,奈何手头没有本钱,大夏朝对医药之流又极重视其门第,他这样不知出处的毛头小子,想要堂而皇之地开堂坐诊,怕是要被抓去坐牢的。因此,当下顶要紧的一件事,就是攒钱了。

  好在上一世,养父余衡为了抚养他单身多年,家中没有女主人,这反而令余锦年练就了一身好厨艺,烹炸煎煮样样精通,闲暇时还会收罗些药膳方子,帮父亲改善伙食、调养身体,这便给了余锦年在这信安县、在这“一碗面馆”里站稳脚跟的机会。琇書蛧

  药膳么,既然和药沾着个边儿,也就不算是违背自己心意。

  他正这么想着,只听得灶间热水“咕噜、咕噜”的响起气泡,远处又有人高声唤着“小年哥儿,小年哥儿!来碗面!”,余锦年才从怔愣中回过神来,忙快手快脚地兑了一碗杂酱面,给前堂送去。

  这么前后跑了几次堂,收了几回账,之前用来做“梳儿印”的面也醒好了。

  之后便是擀面,将面团搓成一指长二指并宽的短条,整齐地码在案板上。他忽而想起什么,连忙跑回房中,皱着眉找起东西。

  一个穿着鹅黄粉蝶裙的小丫头打窗前经过,见余锦年手里握着把牛角梳,急匆匆地往厨房去,两眼不禁一亮,知道马上就要有好吃的了,迈着两条小短腿哒哒哒地跟了上去。

  这牛角梳是那日一个货郎忘记带铜板,留下抵面钱的,徐二娘用不着,便送给余锦年了,还是崭新的一把,此时用来做梳儿印是再合适不过了。不然,总不好叫外面的食客和穗穗二娘吃带着头油的酥果吧?

  余锦年自得自乐,一边哼着歌儿,一边将梳子齿边斜着压|在切好的面段上。

  穗穗趴在厨房的后窗上,偷偷望着里头咽口水,恨不能让那些面团立刻变作美食,飞进自己嘴里。

  余锦年还没注意到背后趴在窗上的穗穗,只顾着一个一个地给宝贝面段印上花纹,待将所有面段都印好,累得手都酸了,伸着两臂长长地舒出一口气,可当想到这些梳儿印很快会化作叮当当的铜板,心里瞬间就变得甜滋滋了,也就顾不上休息,热好油锅,将这些小东西挨个放进去。

  随着“嗞——”一声,热油包裹住面团,在它们周围鼓出细密的小油泡。

  窗外穗穗紧紧盯着锅里的面团,馋得眼睛都要瞪出来了。

  没多大会儿,厨房里弥漫开一股香甜的味道来,炸透的酥果纷纷浮出来,满锅金黄。余锦年看时候差不多了,从一旁挂架上取来漏杓,抄底将炸好的酥果从油锅里捞出来,控净了油摆在盘子里。

  “咦,糖末去哪了?莫不是又被穗穗偷吃啦?”余锦年自言自语地翻看着边角的小陶罐。

  背后穗穗偷摸溜进来,迫不及待地伸手去盘子里抓。

  余锦年眼睛一弯:“原来在这里……穗穗!”一回头,他眼疾手快地将小丫头偷食儿的手挥开,“刚从油锅里捞出来,不嫌烫?烫着没有?”

  “没有,小年儿哥……”穗穗缩着手,委屈兮兮地盯着余锦年,两眼泪汪汪。

  余锦年故作生气不理她,手下趁热把糖粉均匀地铺撒在酥果上,金黄如杏子的酥果上落雪般的扫了浅浅一层白霜,雪白的糖粉融进整齐的梳齿印里,一金一白,煞是好看。

  ——这“梳儿印”就成了。

  他又就着灶里的火,煮了一大壶竹茶。茶虽是粗茶,但重在清爽解乏,绿叶清汤,正好配梳儿印。将这些都做好,他单独用小盘盛出一些来,留给穗穗和二娘,剩下的才送往前堂,给那些嘴馋的食客们。

  梳儿印本就做得不大,刚好让穗穗握在手里咬着吃,可她手里都有了,还似个贪心的小尾巴,随着余锦年一起去了前堂。食客们见小丫头可爱,免不了又是一番逗弄,直惹得穗穗气得跺脚。

  “新鲜酥热的梳儿印,一份三文钱。小本生意,概不赊账。”余锦年将穗穗往身后一揽,眯着笑眼睛说道。

  少年哪都好,就是抠门得紧。众人又是与余锦年戏闹了片刻,才各自乖乖掏出三文钱摆在桌上。

  “梳儿印”一上桌,便有眼尖的瞧出了门道,大笑道:“哈哈,原来这叫‘梳儿印’,有意思!”说着便夹起一个在齿间一咬,只听咔嚓几声,炸得金黄的酥点就脆在了舌尖上。

  面团本身没有放糖,仅是洒的那层糖粉使得它们带上了淡淡的甜味,加之这和面的绿豆和薄荷末都是消热解暑的好东西,在这种闷热夏夜来上几块舒爽得很,既能消磨时光,也不觉得过分甜腻。

  “酥脆香甜……好吃,好吃!”那角落里的张姓食客尝后,忙又掏出几枚铜钱来,“小年哥儿,还有么,再给来几块!”

  余锦年眉眼含笑:“有的,稍等。”

  如此前前后后又忙活了一个多时辰,店里的食客才陆陆续续抹着嘴离开。

  关好门,约莫穗穗和二娘都睡下了,余锦年回到后厨,用卖剩下的一点酱头给自己下了碗面,刚吃了第一口,就见门缝里飘来一个白影,他吓得一跳,待看清是谁后无奈地摇了摇头:“穗穗?你吓死我了。怎么还没睡?”

  穗穗推门进来,揉着眼睛。

  “怎了?”余锦年见她眼睛红红的似是哭过了,不由关心道。

  见穗穗如何问都不说话,他忽而将面碗咚得一放,站起身紧张起来:“是不是二娘又难受了,我去看看!”

  见那破了半页的书皮上写着“青鸾诗集”几个字,季鸿便觉得烫手,刚想放回原处,忽地从书里掉出几张纸片来,他捡起来一瞧,是临抄的几个大字,笔迹有些歪扭,但可以看出写得很是认真。他将纸片收起来,又忍不住仔细翻了翻,可见书册是很破旧的,仿佛是被翻过很多次,有些字甚至都模糊不清了。

  季鸿这才打量起四周来,房间很小,陈设简陋,一床一柜一桌而已,但是窗前和桌上均摆着两盆不知名的小花草,小花盆才巴掌大小,生机勃勃,只可惜……桌上有些乱。

  他轻轻叹了口气,将桌案收拾了一下,终于看起来舒心了。

  也不知道少年去哪里了,昨日自己酒后朦朦胧胧的,只记得一簇温暖的火光,和一个散发着甜蜜气息的茶碗。见少年桌上有一方小砚,季鸿便一边在房中等余锦年回来,一边将书册摊开,取笔抿了墨,将书页上残缺的字一一补齐,如此也算是报答少年昨日的照料之恩罢。

  补到某页,季鸿嘴角的弧度渐渐地凝固下来,心中疑道,二哥季延的诗作怎会也在这上头?

  想起二哥,他脸色更是阴郁了。二哥才华出众,百年难遇,季鸿曾听闻山中有高僧大道,能以人为介与怨魂交换精魄,令其重返人世。这多年以来,他常常梦到二哥的背影,他想问问二哥是否恨他怨他,是否想借他之躯回归尘世。可二哥不答,只用一张黑洞洞的没有五官的脸盯着他,之后便不停地不停地往前走,将他远远地丢在后面。

  可是昨夜……季鸿垂下眼睛,乌睫轻微颤|抖起来,昨夜他好似抓住了二哥的手。虽然他已想不起昨夜与二哥遗魂说了些什么,却总记得他握住的手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冰冷,甚至是暖的,如活人一般。可惜二哥依旧没有说话,脸上也似蒙了一层薄雾,看不清究竟是什么表情。

  此时一碗面馆的后院中袅起淡淡的米香,舒煦日光倾抛在窗柩间,在手中翻开的书页上撒出斑驳光点,屋中暗沉静谧,窗外却时而传来爽朗笑声,有人远远唤道“小年哥儿”,接着在一番嘈杂交谈中隐隐夹着一道少年嗓音,笑意十足。

  在桂花树下初遇这个少年的时候,季鸿恍惚又回到了二哥与他采摘野桂的那天,季延的年纪差不多也就是那般大,奉花吟诗,风流倜傥,以至于少年双袖盈香走过来时,险些让他以为自己又在梦中。但大抵还是有些不一样的,好似昨天的桂花茶,昨夜的荔枝酒,总是带着一股甜甜的味道,总能让人心中轻快起来。

  季鸿不由放下书,捡起外衫披在身上,朝着外面走去。

  前头花贩捧着一碗糯米粥,旁边站了三两个食客,都耸着鼻子要与他分一勺来尝尝,那花贩自然不肯,端起碗来就是哧溜一大口,好险呛着,喝罢抹一抹嘴,感觉仿佛冻在身体里的汗都慢慢蒸出来了,不禁舒服道:“酸酸辣辣,痛快!不愧是叫神仙粥,整个人都暖和了!”

  那三两食客听了,很是不服:“你倒成仙了,也叫我们沾沾仙气儿啊!”又转头对余锦年央求道,“好小年哥儿,也给我们做两道呗?”

  另一人也劝:“依我看哪,有小年哥儿你这样的手艺,连|城中那家春风得意楼的大厨都做得!不然那寿仁堂的医药侍子也没得问题,又何必屈尊在这小面馆里营生?”

  “呸呸呸,小年哥儿若是去了春风得意楼,你这样的糙汉还有钱吃得?”旁的人嘲道,一群人忙收了嘴,懊悔说错了话,连连摆手说“吃不得,吃不得”。

  “王大哥,”余锦年巴巴看着喝完粥的花贩,小声说,“你这两盆茑萝松,再便宜些给我嘛!”

  茑萝松在大夏国内委实算不上什么好花,野外常常攀援在岩石山坡上,每年吐籽落地,翌年自生,渐渐地就漫开了一大片,是种价贱的萝花。柔|软细长的藤萝丝能拗折成各种形状,譬如球团状的,塔状的,还有富贵人家将它缠|绕向上,做成一扇茑萝屏风,开花时节一朵朵小花似五角的星星,点缀其中十分秀美,因此也有别名叫“锦屏封”。

  余锦年既不喜欢牡丹芍药之类荣华富丽的,也不热衷清淡素雅的菊兰之属,反而是迎春、海棠、小蔷薇一类活泼娟丽的花更入得他的眼,故而今早一看见花贩车上的茑萝松便拔不动腿,想弄两盆在后院里栽种。

  要说长得好看的人就是有特权呢,少年亮晶晶的眼睛微微一皱便总感觉透着些可怜,很是惹人怜爱,花贩心中一摄,顿时动摇道:“好好好,看在你这碗神仙粥的份上,再便宜五文钱给你!”

  他这一松口,别的买了花草的食客便不高兴了,纷纷嘲笑他是吃了人家的粥,就被人家勾了魂,嚷着要给他们也让五文钱才公平,搅得那花贩左也不是右也不是,直摸着头傻笑。

  余锦年砍价目的达成,便得意地抱着盆花儿趴在桌上,边看他们打闹边轻轻地笑。

  季鸿撩开隔帘,便看到一盆修剪缠|绕得似圆球般的藤草,草球上零零散散地点缀着十数朵或红或白的小花,朵朵状若明星,映衬得旁边抱花而笑的少年也如天上辰星般耀眼。

  他一时愣着,倏忽从身旁卷帘底下窜过去个小东西,直扑进少年怀里。

  季鸿往旁边侧了侧,见少年将扑过去的穗穗揪下来,放在手边的小凳上,又从旁边拽来一碟小食。穗穗眼睛一亮,抓起一只金鱼炸饺看了看,嗷呜一口吃掉了大大的金鱼尾巴,舔尽了嘴边的糖渣,才慢悠悠晃着脚丫说:“唔……小年哥呀,那个人站那里干什么呐?”

  “嗯?”余锦年顺着穗穗手指方向回头一看,见一美公子身披玉青外衫靠在墙边,他眼睛一弯,朝季鸿摆摆手,“季公子,你醒啦?”便也端了一碟炸糖饺,起身跑过去。

  从前堂映照进来的日光很是晃眼,季鸿眯起眼睛,视线慢慢凝聚在背光跑来的少年身上,鼻息间隐约闻到甜豆沙的味道,倒是叫人分不清这味道究竟是从糖饺上传来的,还是从少年手上传来的了。

  余锦年拉扯着他坐下:“你尝尝。”

  季鸿看着眼前一碟六只小金鱼,摇头摆尾甚是可爱,他夹起一只来,有些犹疑该从哪里下嘴。余锦年见他皱眉,以为是宿醉未消,忙想起把小厨房里炖得软糯香烂的红枣山药羹盛出来,经过后院时,还从竹匾子里抓了把干桂花撒进去。

  “可还有哪里不舒服?头疼,胸闷,口恶?”余锦年将羹碗推过去,又道,“吃点山药羹吧,和缓胃气。你若是喜欢甜些,我还有之前酿的枣花蜜。”

  雪白的粥,鲜红的枣,洒金的桂花,舀一勺入口,即便没有枣花蜜,融化在喉舌间的气息也足够甜糯,勾出了季鸿沉寂很久的胃口。待余锦年跑回厨房拿来枣花蜜时,惊讶地看到男人已经将那一整碗山药羹给喝完了,连碟中的金鱼糖饺也吃掉了好几只。

  季鸿轻轻擦了擦嘴,犹豫了一会,沉声问道:“很好吃……可否再来一碗?”

  余锦年笑起来:“自然。”

  这一整个上午,季鸿便像一个普通食客一般坐在店里,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听着热热闹闹的交谈,看众人面前的碗盈了又空、空了又满,看少年时而跑出来热情地招呼,满足着不同客人的奇怪需求,端出一碗碗看似一样却又不太相同的面来。

  进进出出间,余锦年也难免注意到呆坐在角落里的季鸿,那男人不说不笑,仿佛是红尘局外人一般,静静观察着这一方小小的世间。他早已过了探究别人八卦的年龄,并不想猜测季鸿背后的故事,但也许是感同身受,总是见不得好端端的人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如此落寞的。

  就如同那日给了马车中的花娘几颗果脯般,他也抓了一碟瓜子核桃、一碟冬瓜糖与蜜橘皮,打算送给季鸿打零嘴。

  余锦年想起上一世遇见过一个年轻的女孩儿,抽屉里总是藏着各种各样的零食,脸上也总是笑着,好像不知愁似的,别人向她讨教开心的秘诀,她便掏出一袋零食来送人,并说,心里的郁闷吃出来就好啦!

  也许美食真的有这样神奇的魅力也说不定呢,想及此,便又觉得这碟果仁怕是远不够抵消男人心里的不开心,这思索间一转身,穗穗不知什么时候跟过来了,他就偷了个懒儿,用两张薄脆饼做诱饵,哄得穗穗先把果仁碟给季鸿捎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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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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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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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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