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医食无忧[穿越]>142.游龙戏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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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这才回醒过来,自己昨夜被季鸿在梦中急急切切地攥住了手,怎么也挣不脱,索性就伸脚将自己地铺被褥勾近了些,给自己披了条薄被,半坐着候在季鸿榻前搁脚的脚床上,想等他再睡熟了好把手抽|出来。谁想到季鸿还没睡熟,他自己反倒趴在季鸿身边昏睡过去了。

  这一|夜下来,腿都好险要压断!低头再一看,手腕子被人家握了一夜。

  余锦年慢慢掰开季鸿的手指头,转身就蹲在地上嘶乎嘶呼地揉自己的双|腿,再竖耳一听,外头的叫卖声渐渐地远了,他忙使劲拍打了两下腿脚,忍着麻痛,推门跑出去追那声吆喝。

  后头床上季鸿突然轻轻咳嗽了两声,他也没听见,一心都扑在外面走远的果仁担儿上了。

  卸下店板,就见打门前呼啦啦跑过去一溜色扎着冲天揪儿的小孩子,跟着那卖果仁的担子一路跑,学人家的调子唱着“蜜蜜甜甜好团圆”,随后便一拥而上将果仁担围住了,探头探脑地流着口水,觊觎着里头的果脯蜜饯。这场景算不得什么稀奇,但凡街上有个挑卖果脯果仁、麦芽糖块的,小孩子们都会追在后头跟着跑,学唱吆喝声,一般情况下没人会驱赶他们,毕竟稚儿们的懵懂学唱也是一种广告了,但若是遇上一两个好心的,还会给他们几块糖吃。

  可见今天这位卖果仁的袁阿郎也是个脾气好的,见一群孩子将他堵得走不动道,他也不恼,只是憨厚笑着卸下担子,用瓠勺舀了一小瓢生瓜子出来,分给小孩子们吃,顿时听得街上一番鼓手欢庆之声。

  孩子们的小手都不大,就是捧也捧不住多少,因此这一小点瓜子对袁阿郎来说也算不得什么,他正弯腰分发着,却见眼前站过来一双长腿,往上一看,是个面皮白净俊俏的小哥,嘴里正气喘吁吁地叫着:“我……瓜、瓜子……”

  虽然这位已不算小孩了,可既然来讨了,看他又长得和善可亲,当着一群娃娃们的面,袁阿郎也不好赶人,于是叫他也伸出手来。

  余锦年顺着唱卖声追了一条街,脑子还没回转过来,就老老实实地伸了一只手出去……然后他就见卖果仁的阿郎朝他手心抓了把生瓜子。

  袁阿郎分罢瓜子,便挑起担子继续往前吆喝。

  余锦年茫然地眨眨眼,半晌才回过神来,他拈起粒瓜子,在齿间咔吱咬开一个缝,舌尖一挑再一抿,白白香香的瓜子便进了口。见这瓜子粒粒饱|满,仔厚皮薄,很是满意,便小跑赶上去截住了袁阿郎,微笑道:“这瓜子香得很!烦请阿郎给来二斤。”

  有人称赞自家瓜子,袁阿郎自然开心,再一看竟然是刚才那个“厚颜无耻”凑小孩热闹讨瓜子的小哥,顿时明白原是自己误会人家了,忙不好意思地停下担子,与他结结实实称了二斤多。

  余锦年看他担子虽看着小窄,里面却另有洞天,瓜子、核桃、杏仁、花生等坚果样样俱全,另一个担子里全是各色果脯和蜜饯,他翻了翻,很是高兴地发现还有渍橘皮卖,便十分豪爽地将几样常吃的坚果各要了斤半,各色果脯甜饯也混杂着来了一些,付完账是沉甸甸的一大袋。

  袁阿郎人很实诚,见余锦年买了这许多,还额外多送了他一斤冬瓜糖。

  冬瓜糖顾名思义,是用冬瓜制成的小甜食。是取肉质肥厚的上好冬瓜去皮去籽,切作寸半小条,用石灰水浸泡一|夜,之后反复洗净、沥水,入沸汤汆至变色透明,再用白糖腌渍,如此冷上三两天,待糖分渗入到冬瓜条中后,再连糖带水一起倒入锅中小火翻炒,这时糖浆会渐渐粘稠着包在冬瓜上,最后凝出雪白的糖粒。制好的冬瓜糖色泽如青玉,淡雅清新,有着冬瓜的清爽也有糖粒的甜黏,很得小孩子喜欢。

  他往自己嘴里塞了一块冬瓜糖,甜甜的,将一夜的酒气赶走了七八分,他心里高兴,便招呼着袁阿郎得空了就去面馆里吃点茶。

  袁阿郎忙着叫卖,只领了余锦年的好意,余锦年也不强求,便抱着沉甸甸的果仁袋,回往面馆的方向走,才拐了弯,就见自家门前扎了一堆人。

  他还以为是出了什么大事,忙三步并作两步地跑过去,街坊们见他来了,纷纷笑脸盈盈地打起招呼,散开了一条道,余锦年这才看见围观群众里头藏了架驴车。

  驴是头油光发亮的黑驴,被拴在一碗面馆门口,许是以为自己是驴中潘安了,傲气得很,碰也不让碰,气得正哼哧哼哧直喘气,有人将手中吃剩下的酸梨核扔给它,它却将体面丢到一边低头捡起就嚼,惹得旁边的小媳妇直发笑。它后头还拉着辆板车,车架两旁钉起尺高的木板,里头是各色各样的盆栽时花,最值钱的有三两盆含苞牡丹,想来是火房培育的,也有余锦年认得的几样早菊,其他还有杂七杂八不值钱的花草。

  俗话说“白露的花,有一搭无一搭”,因这时节正是气温骤降的时候,日夜间温差起伏极大,娇贵的花朵很是不好养活,夏日里的繁花盛景到这儿就似撞了第一道南墙,纷纷蔫了。

  余锦年看这车上的花朵甭管品种高低,各个娇艳倩丽,想来培育他们的花贩也定是个认真仔细的人。

  他相中了其中几盆花草,还待要细看,就见面馆里头探出几个头来,笑着喊道“小年哥儿,你若再不回来,我就将你店里的桌椅都啃了”,他这才记起自己还肩负着养家糊口的重责,赶忙回到自己的岗位——厨房奋斗去了。

  烧水兑酱煮面一气呵成,余锦年将外头几位等着吃面的老饕安抚住,才着手做炸糖饺。

  鸡蛋面皮倒好做,只是里头的红糖陈皮豆沙馅有些麻烦而已。他将一大锅红豆与一捧陈皮一起,煮透开花,搅烂,过罗筛,捣成细腻的糊状。正待下热锅与红糖翻熬成甜豆沙泥,这时打前头过来一个精壮的中年人,见到厨房里正忙里忙外的余锦年,客气道:“劳驾,给碗热水,热面汤也成。”

  余锦年听来者嗓音喑矒,似被棉花堵住了一般,接着又听到一个响亮的喷嚏,他忙手快地盛了碗烫手的面汤水。

  对方接过后道了谢,站在门口吹凉了径直仰头喝完,末了将碗还回来,叹气说:“今日好像格外的冷,我这一早起来就被冷风吹得头也痛身也痛,就想喝点热汤暖暖身子,要不是昨晚火房的名贵花儿都开了,实在是留不得了,我也不用这么早就出来卖花。”他搓了搓两臂,朝余锦年笑道,“外头人都说小哥手艺好,今天打这儿路过本是特意来尝小哥手艺的。不过依我看,小哥这儿不仅吃食好,风水也好,你看我这才来了一盏茶时候,车上的花草就已卖出去三盆了!若是小哥不嫌恼,就容我在你这面馆旁多卖上一阵?”

  原来这位就是饲养那些花草的花贩。

  “不妨事不妨事,我正巧儿也想买两盆呢,眼下却走不开。”余锦年本就惦念着自己看上的那两盆茑萝松,听他还要留一阵,自然高兴。他目送花贩走出厨房,手下动作不停地翻炒着豆泥,心中却将对方现状仔细揣摩了一遍,当下便决定与他做道神仙粥。

  神仙粥听起来仙气萦绕,其实在用料上却寻常得令人瞠目结舌,民间有歌道“一把糯米煮成汤,七根葱白七片姜,熬熟对入半杯醋,伤风感冒保安康”,说得便是此粥,因其有发散风寒的作用,一用便见奇效,宛如是神仙下凡净化了疾病,这才得名“神仙粥”。

  豆沙翻制得差不多,他便将这道粥煮上了,接着就是将之前做好的鸡蛋面团揉成粗条,切作小剂子,按压成饺皮,开始包馅儿。

  为了能卖得别出心裁些,余锦年便想着包个金鱼饺。金鱼饺形状似金鱼,做法也简单,一张圆面皮,在稍左侧放上不多不少馅,上下轻轻一捏,右边空着的地方就直接捏实压扁了,用梳齿轻压出花纹来做成一条宽大好看的金鱼尾巴,左边用食指往上一对,就成了一对圆圆的金鱼眼睛。

  只不过金鱼饺他虽常包,却从没炸着吃过,因为金鱼饺造型复杂,他唯恐下了油锅就塌架了。余锦年包了一盘金鱼饺,决定用漏杓装着先下油锅试一试,许是灶王爷保佑,竟只炸坏了两三只,这一看,此举十分可行,便将剩下的面皮全包了金鱼形状,进锅里油炸。后来又逐渐找到了炸饺子的窍门,炸坏的只数越来越少。

  金鱼饺炸好,摆在铺了蒲叶的竹匾子里,最后切了黄瓜粒,装点在金鱼眼睛的小圆凹里,如此一条条小金鱼才扬头摆尾,神气可爱。

  忙碌的这会儿,余锦年直接将季鸿扔在屋里不管不问了,好似从来没有过这么个人似的,眼下神仙粥熬好了,糯米香味阵阵萦绕,将人心情蒸得飘飘然,他自也不是那般冷酷无情的人,一下子便记得自己房中还有个宿醉的酒鬼,于是将神仙粥盛出来后就清洗砂锅,另煮入粳米,煲上一道红枣山药羹,并入一二朵雪白银耳。

  这道羹补脾和胃,尤适季鸿这样脾胃虚弱的人。

  这厢余锦年将神仙粥与金鱼糖饺一并端出去,吆喝着人来买,还放心大胆地立了个三文钱六只的价牌,旁边放个蓄钱的小木盒,叫人“投币自助”,骇得一群人捏着钱反倒不敢投了,生怕余锦年回头反咬一口说没见着他们投钱,讹诈他们白吃白喝。

  而余锦年自己早乐颠颠地甩手一身轻,跑去看花贩车里那几盆自己惦记了一早晨的茑萝松去了。

  而院子另一头,季鸿幽幽醒来,才想明白自己身在何处,一睁开眼便被头顶床架子上贴着的一张白底黑墨的大字给摄住了,因是贴在床顶上,在幔帘外头看不见,可如他这般静躺着,就突现出那几个大字的可怖来,活像是自己躺在棺材里,而那字则是什么哀悼之类的丧条,或者镇压祛邪之用的符咒。

  能有如此想法不能怨季鸿,委实是那几个大字他实在是认不得,写得虽端正,笔画却很是奇怪,也不似任何一种他所知的异族文字。

  不过那少年也奇奇怪怪的,也许这真的是种保人出入平安的咒文也说不定呢?

  余锦年若是知道他这么想,兴许早偷笑不止了,因这几个字不是什么别的,而是简简单单的四个简体字——“活在当下”。

  季鸿轻轻咳嗽了几声,见房中无人,地上堆着一摊乱糟糟的床褥,他头疼地看了会,又移开眼睛想忽视它们,终于还是忍不住了,皱着眉掀开被子下床来,捡起地上的被褥一层层叠好。他叠得极认真,边边角角都整理齐整,皱巴的褶子也都捋平,这才满意。

  少年的床间散发着淡淡的皂角香,这是闻透了各色华贵香料的季鸿鲜少触及的味道,倏忽间觉得这种香味如此清新爽朗,给人一种没来由的亲和感。他嘴角微微扬了扬,将整理好的被子端正放在余锦年的床上,一转身,亵|衣长袖不巧扫到了床边一个不起眼小柜,某样物件哗啦一声随着衣袂翻掉在地上,扬起的薄薄纤灰在窗柩间的日光里细碎跳跃着。

  竟是一本旧书。

  季鸿看他跑进跑出像只小老鼠,一早上都没得闲,于是在柜台边将又一次跑出来上菜的少年拽住了,倒了杯温枣茶:“这会儿也没多少客了,累了就歇会。”

  余锦年早就渴了,捧着茶碗咕咚咕咚一饮而尽,抹抹嘴,笑笑道:“不累。季鸿,你来后厨,给你吃好吃的!”

  他说的好吃的,是上午忙里偷闲蒸的山药茯苓包子。

  二两山药粉与二两茯苓粉,以井心水调成面糊,文火蒸一炷香,加入白糖与油脂搅拌均匀,晾凉作馅儿,之后发面做皮,包成包子,能够健脾胃。

  季鸿刚随他走进厨房,手里就被塞了两个热乎乎的小包子,白白胖胖,小巧玲珑,松松软软咬上一口,甜味淡而不腻,配上少年亲手沏的龙眼茶,妙不可言。

  余锦年一份份地用油纸将月团包装好,又洗菜切瓜做小菜,不时用手背揉揉眼睛。

  “眼睛不舒服?”季鸿问。

  “唔。”余锦年闭着一只眼,试图这样能舒服一点,“没事,有点酸胀,应该是昨晚没睡好。”

  季鸿没回应,躬身舀了盆热水,将双手在水中泡了泡,取出擦干后,迅速绕到余锦年背后,捂住了他的双眼,以掌心轻轻地揉了揉:“这样会舒服一些。”

  余锦年下意识地挣动了一下,被男人按住:“勿动。”

  也许是这两个字斩钉截铁,很有威力,之后他就安静了,老老实实站着,享受季鸿的眼部按摩。

  “少时见家中二哥常这样做,很是有用。”季鸿的声音自头顶传来。

  余锦年是个好奇宝宝,大夏朝与他而言仿佛是一个巨大的迷库,等着他去探索发现,但这也仅限于衣食住行和风土人情,至于人家的是非,他向来没有挖掘探究的爱好。不过于余锦年而言,季鸿却是个例外,他像是天上掉下来的,带着一身的谜团。

  只有傻子才会相信季鸿对二娘说的那番假话,若他真是被流寇洗劫,与家人失散,早该广布消息去四处寻亲了,而不是死乞白赖地留在面馆里,像个躲起来的乌龟。

  就像那位只闻其名的“二哥”,以往只在季鸿的梦呓中出现,白天他是提都不提一下的,这还是季鸿第一次与他说起二哥的事来,余锦年就忍不住想搭个话:“虽然不知道你为何离家……不过,你不想回去看看么,今天是团圆节,好歹也该回家吃个月团,见见你那个二哥?”

  “月团在哪里吃都是一样。”季鸿道,即便回去,也不过是与下人小厮们分月团罢了,更何况,“二哥早已不在了。”

  余锦年脱口而出:“那你要一辈子藏在我这里呀?”

  少年似乎睁开了眼,睫毛似小虫一般蛰着他的手心,季鸿突然升起一些踌躇来,下意识手一紧,余锦年的脖子又不是铁做的,只好顺着他的力道往后仰了仰,都快倚到男人身上,才听见他幽怨地说:“……季某病还未好,余先生不给治了么?”m.χIùmЬ.CǒM

  男人的手越收越紧,余锦年脸色憋得发红,心道这是怀柔不成改刑讯了么,忙伸手胡乱拍打着季鸿的胳膊:“给治给治,治一辈子!头要断啦……”

  季鸿这才满意,松了松力道,不过手仍捂着少年的眼睛,指腹在他眼皮上慢慢刮了几下,软软的。

  “年哥儿?”

  一个花衣圆脸小厮闯进后厨,一打眼见到里头两人又搂又抱,一个激灵背过身去:“哎呀!打扰、打扰!”

  这小厮也是被人牙卖到花柳之地的,起先是卖给了莳花苑,因姿色不佳,后来辗转到了倚翠阁,虽也见识了不少颠鸾倒凤之景,到底是年纪小,看见两个男人黏糊在一起还是红了脸。倚翠阁管他俩刚才那姿势叫啥来着……哦,雀啄食。

  正是恩客在后,姑娘在前,姑娘们都身形娇小,仰起脸来正好能与恩客亲上嘴儿,届时嘴里含一口玉液甘浆,以口相渡,缠绕绵绵。

  余锦年忙扒开季鸿的手指头,看见那小厮躲在厨房门外:“找我什么事?”

  倚翠阁有规矩的,阁中恩客行事寻欢的时候,他们是不能直视客人的,进出都要垂着眼睛。那小厮也不敢回头,小声道:“倚翠阁叫我来问问年哥儿,雪俏姑娘定的月团好了没有……”

  季鸿一松手,就让余锦年跑了出去,将做好的各色小菜并彩色月团一齐装进食盒里,交给小厮。

  小厮偷偷瞧了余锦年一眼,又顺着地上阴影看见了厨房里一双墨缎面的靴子,便不敢往上看了,回过神道:“小的还要去城东姜府,可否劳烦年哥儿送到倚翠阁?”

  “这……”余锦年见他也一脸为难,只好应下来,“好吧,我送去就是。”

  小厮走了以后,季鸿脸色暗沉地走出来:“要去倚翠阁?”

  余锦年:“是啊。”

  他拎着食盒要走,被季鸿扯了一下:“还是我去吧。”

  “你那身板,何年能走到倚翠阁?要是半路晕了,还得我去救你。”余锦年不知道他纠结个什么劲儿,再说了,季鸿这样貌,指不定还没进倚翠阁,就被青柳街上其他馆子的姑娘半道儿给截走了,“我腿脚快,去去就回!”

  “……好罢,小心一点。”季鸿说道。

  看着余锦年消失在人群里,季鸿忍不住想跟上去,少年如此天真懵懂不谙世事,若是去了倚翠阁,看见了什么不该看见的,又或者被人强取豪夺……

  越想越不安,可偏生身体不争气,走不了远路,季鸿噼里啪啦拨着算珠,时不时抬头看一眼少年回来了没有。

  而青柳街上,“天真懵懂”、“不谙世事”的大好青年余锦年挎着食盒,大摇大摆地走进了倚翠阁中,新奇地四处乱看,试问哪个男人不想见识见识旧社会的红灯区呢?

  倚翠阁中已是群芳斗艳,笑语欢声,进了大门,是一个宽阔的厅堂,当中有一方歌台,红绸彩罗从高高的楼顶垂下来,如烟云缠绕,映得眼前一片万紫千红。

  青|楼妓馆不比其他营生,白天生意淡薄,只有到了夜间,才是笙歌曼舞、醉生梦死的好时辰。但这也并不代表白日没有生意,正比如此时,歌台上两个姑娘正在唱一出折子戏,其中一个装扮艳丽华贵,而另一个则是作男子打扮,台下尽是些来喝香茶艳酒打发时间的公子哥儿,不睡觉,只听曲儿,搂着个花娘听得痴痴如醉。

  曲声杳杳,胭香脂醉,熏得余锦年晕头转向。有几个才起的花娘路过,俱是睡眼惺忪,酥|胸半露,两条大|腿若隐若现,他看过一眼,心中冒出的念头竟是:不过如此,也没见得有多好看,就这腿,还不如我家季公子的呢!这肌肤,也不如季公子的白。

  正嗫嗫吐槽,这时清欢小娘不知打哪儿冒了出来,伸手扯住了余锦年的袖子,娇滴滴笑道:“傻兮兮的,看呆了?这儿呢!”

  余锦年向后一跳:“清欢姐姐。”

  “你叫谁姐姐!”清欢佯装生气,“再叫错把你扔出去!”

  “我错了,可饶了我吧!”余锦年笑嘻嘻地跟在她身后,上了二楼,二楼更是软玉温香,连阑干上也缠着绫罗绸缎,挂着小小的铃铛,人走过时带动绸缎,就能听见叮铃铃叮铃铃一阵细铃儿响。他随着清欢一直走到走廊尽头,进了一个房间。

  “雪俏姐姐在里头呢,快进去罢!”清欢将他推进去,边笑边说,“雪俏姐姐,这就是年哥儿了。”

  余锦年一抬头,看见一层红粉纱罗后头坐着个女子,身上披着条百蝶穿花的披帛,竟是那日在郑牙人家门口见到的那位花娘,雪俏也朝他施了礼,余锦年才反应过来,忙将手中食盒放到桌上,取出上层的月团和下层的小菜,一一介绍开去。

  雪俏笑起来:“以前从没见过如此冰雪剔透的月团。”

  一旁清欢尝了一块,欢呼道:“好甜,姐姐快吃一个。”

  雪俏笑她客人还没走,就先吃上了,又说:“年哥儿做的东西,自然是很甜的。”之后吩咐清欢倒茶来,给年哥儿解解乏。

  看来她还没忘了那天余锦年送她果脯的事儿。

  余锦年自打认出雪俏就是郑牙人未赎成的那位花娘,便知今天恐怕不只是送月团那么简单,看来一时半会儿是回不去了,索性坐下来,听听雪俏想说什么。

  雪俏房间敞向极好,手边就是一扇雕镂大窗,推开窗叶就能欣赏楼下歌台上的舞曲,她就着清茶听了两句,却也不说话。

  这茶喝得也忒尴尬了,余锦年只好先开口:“敢问雪俏姐姐,楼下唱的是什么呀?”

  雪俏姑娘肌肤胜雪,眼睛很温柔,却是担不住一个俏字的,反而是跟在她身边的清欢更加俏丽活泼,她对余锦年说:“这曲叫连理枝,新排的曲儿呢,年哥儿也喜欢听?”

  余锦年单手托腮,看着楼下姑娘衣单裙薄,毫无春心萌动的感觉,只觉得好冷:“这唱的是什么故事?”

  清欢与他一同趴在窗阑上往下看,羡慕道:“书生小姐,才子佳人呀!”她撅了噘嘴,苦恼起来,“不过都是假的罢了,这世上哪有那么多两厢情愿,至死不渝?也不是人人都像子禾居士那样好命。”

  余锦年好奇:“子禾居士又是谁?”

  清欢讶然:“小哥连子禾居士都不晓得?就是当今贵妃娘娘呀!”

  她两手捧着腮,与余锦年讲起这桩流传甚广的帝妃佳话。

  道是有一位小姐,生性爽朗,文采斐然,某日她女扮男装,捏了个假姓名,去游元宵诗会,竟与一位偶遇的素衣公子比起猜灯谜来,一时比得难解难分,痛快淋漓。二人因此相识,一见如故,遂交了个诗墨之友,便常常相约在文人间的诗文茶会上,以笔交心。

  后来机缘巧合,小姐女子身份暴露,公子惊讶之余对小姐一见倾心,小姐自然也早已对他日久生情。二人明明两心相悦,本该就此成就一段佳话,那小姐却计上心来,非要考公子一考,便只留下一首短诗,一个“子禾居士”的署名,便扬长而去——竟是让公子来猜,她到底是哪家的姑娘。

  这小姐脾气倒是有趣,余锦年忍不住来了兴致,追问下去:“后来呢?”

  清欢噗嗤一笑:“你真是傻!后来,陛下的纳彩制书就宣到了郦国公府上了呀!原来,那公子竟是当今陛下,而那位敢刁难陛下的小姐,如今正是|宠|冠天下的季贵妃——子禾居士,一子一禾,可不正是个“季”字?”

  余锦年一愣,纳闷道:“等等,郦国公家姓季,不是姓王的么?”

  清欢笑得直捂嘴:“天下人都知季贵妃,郦国公家又怎能姓王?年哥儿,你莫不是从哪个山洞洞里爬出来的小妖怪,竟不知如今哪朝哪代?”

  余锦年:……季鸿这个大骗子!

  等等,他为什么要骗我郦国公家姓王?

  待送走了店中仅有的几名食客,两人将桌椅收拾好,余锦年搬出一块木板,要季鸿给他写上“暂停营业”几个大字,立在店外,又跟二娘说了一声,便虚掩上门板一起出去了。

  走在出城的路上,季鸿看着少年挎着篮子,大摇大摆洋洋得意的样子,不禁暗中质问起自己,方才是怎么中了他的招,被一道剁椒鱼头给骗出城了的?

  余锦年走着,抬头看了看太阳,他上一世听养父讲过老家里造房的一些琐事,听说会热闹得像过节一样,便十分想见识见识,不知道这里是不是也一样热闹?眼下看日头约莫已到正午,便不禁加快了脚步。

  今日出城的人好像格外多,各色车马人流都拥挤在西城门口,余锦年身材瘦长,三两下便窜了过去。季鸿看他像只灵活的小松鼠一般往前跑,只见一抹藤灰色的袖影自手边掠过,他下意识去抓,却扑了个空,一眨眼少年就没影了,只余周围一张张喧闹的陌生面孔。

  这一瞬间,季鸿感觉到心底泛起一种淡淡的失落感。

  他随着人流慢慢地挪动,刚出了城门口,远远就听见略带惊喜的一声:“季鸿!”

  余锦年朝他使劲招手,将他从人堆里拽了出来,又似乎是怕再被挤分散,便径直拽着他往前走。季鸿跟着余锦年的脚步,越走越快,最后竟一路小跑起来,两旁枝叶稀疏的柳树在视野中迅速地后退,一转头,就能看见大片大片的农田。

  好像很久没有这样跑过了,众人只道他身体弱,不能四处走动,于是长久以来,他都是静坐在书案前,一坐便是一整天,敞开窗看的是精致得一成不变的园景,关上门便只有案前永远开不出花儿来的垂盆兰。

  尽管他喘得厉害,肺中因突然的跑动而疼痛,季鸿却觉得心中甚是舒畅,好像身体上覆着的那层厚厚的尘埃全都一扫而空。

  如此跑到吴婶娘新宅前,这新宅位置很好,不远处就有附近沥河的分支流过,远远就见院子里头已经来了许多人,正热热闹闹地起哄。一个方脸的匠人正高坐在梁上,裸着一条肌肉攒生的结实臂膀,面前捧着一只大簸箩,扯着嗓子朝底下喊:“要富还是要贵啊?”

  下头屋主人乐呵呵道:“都要!都要!”

  旁边的吴婶娘也高兴得喜笑颜开,她这一回头,瞧见余锦年二人,忙招呼他俩进来:“正抛梁呢,快来快来!”

  两人穿过层层叠叠的人,望见正中梁木垂下的一条红绸,很是喜庆。他们两走进去后,便先去与屋主人道喜,却没注意到原本闹哄哄的人们在他们背后窃窃私语起来,有人悄悄拉了吴婶娘,朝着两人中的其中一人努努嘴,问:“来的这是什么大人物?”

  吴婶娘想了想,以前在一碗面馆好像也没见过这人,于是笑笑说:“……大概是帮厨罢。”

  众人打眼望去,那男子身姿挺朗,姿容隽秀,虽面若含霜显得高冷了些,却真真是玉质金相,再看旁边那个个头稍矮的,则更亲和些,也是俊朗郎一个少年。若是连两个帮厨都是这般风度,那他们这家子请来的大厨得是个什么样了不得的人物啊!莫不是城里春风得意楼的大掌厨!

  大家私底下本就在传,吴婶娘家男人能发财是因为请到了真财神爷镇宅,再看今日如此做派,更是对此事深信不疑,纷纷鼓起斗志,打算抛梁时要抢得更多喜果以沾沾财气。

  此时梁上的匠人晃了晃怀里的簸箩,簸箩里头是些糖果子、喜花生、糍粑、馒头之类的,便是即将倾抛的喜果了,都是象征吉祥如意的东西,那匠人抓起一把往下抛来,笑容满面地喊着吉祥话:“来咯!先抛一个金银满箱!”

  见旁边不管男女老幼都忙不迭去抢,余锦年也伸出手来,可没等果子掉他手里,就被别人给拦截了。

  只听头上又喊:“再抛一个白米满仓!”

  随着一声哄笑吵闹声过后,余锦年看着自己空空如也的手心,咬了咬牙,就差一点就抢到了!

  那上头的匠人也看到下面的余锦年了,他个子瘦小,被其他村夫农妇们挤得东摇西晃的,遂遥遥笑道:“小哥儿,别心急,还有呢!看着啊……这回抛一个财源滚滚八方进宝!”

  余锦年本来对争抢喜果的事没什么太大兴趣的,但是连抢了两回都没抢到东西,这就像是娃娃机里投了币,而娃娃却被挡板卡住了出不来,是一样的感觉。他自己憋闷着,却不知惹得乡亲们如此疯狂争抢喜果的罪魁祸首,正是自己身旁亭亭而立的季大公子。

  季鸿低头看了身旁少年一眼,见他好像跟什么赌气似的微微捏着手指,这几日他见惯了少年的笑脸,此刻看到少年生气的模样竟也觉得挺有趣的。

  这回余锦年还没伸手,身旁就有道身影往前站了半步,扬起了袖子。只见季鸿轻轻踮了下脚,就从半空中捞到了什么,他还没展开手掌,余锦年立刻眉开眼笑地扑上来,直问他抢到了什么。

  季鸿被扑得向后一踉跄,甚是无奈地把手里东西伸出来——是一对染了红点的喜花生。

  吴婶娘探头看了看:“花生好啊,长命富贵!”

  突然,不知从哪里蹦出来两个七八岁的皮小子,正是七岁八岁狗也嫌的年纪,大笑大闹着一把从男人手里抢走了刚得来的战利品,抢就抢罢,还回过头来朝他俩扮鬼脸,好不嚣张!余锦年当即手快地捉住了跑得慢的那个,拎着小子的后衣领,脸上笑容都没散去,问道:“还跑不跑了,还抢不抢别人东西了,嗯?”

  熊孩子两脚扑腾着,抬起眼想求助,却正对上季鸿淡淡的似乎要把人冻成冰柱的视线,顿时嗷嗷求饶:“不敢了不敢了!还给你嘛!”说着便挣脱开,将东西往余锦年手里塞去,撒腿就逃跑。

  只可惜其中一颗已经被不小心捏碎了。

  余锦年剥开另一颗,抬手往季鸿嘴里一塞:“给你,长命富贵呢!”说着嘴里嘟囔道,“本来咱俩一人一个的。”他也并不是真的信吃了这颗花生就真的能长命百岁,只是有点不高兴被熊孩子抢了东西这件事而已。

  季鸿错愕地含着一颗花生,跟着余锦年后头走进了厨间所在的西屋。

  灶里头已经燃上了火,旁边木盆里摆着清理好的整鸡与猪肉,余锦年蹲下来将鸡与肉提起来查看了一番,确认都是新宰杀的鲜物。刚才在院中他观察了一下,角落里有大概三四张叠起来的木桌,想应是晚上待匠用的,这每张桌上总得菜品齐整,有荤有素才行。

  余锦年心中正盘算着要做些什么菜色,就见季鸿若有所思地走了出去,他也没管,兀自拿刀来将鸡去除内脏,打算与他们做个一鸡三吃。

  这些鸡都是自家散养的土鸡,肥嫩却不肥腻,肉质看来还不错。而所谓三吃,便是一只鸡做出三种吃法,至于是哪三种却没有固定的路数,则要看做菜的人的心情了。因为外头的都是些做惯了粗活的匠人,对食物的要求不比县城中人细致,更多是追求腹中的饱涨感,余锦年的想法是一半白斩一半红烧,而剩下鸡头鸡爪及大骨架则继续炖汤。

  他先烧上水,水里投入几大段葱姜以去除鸡腥味,少量黄酒八角以提鲜,煮鸡最关键的是控制火候,使水热而不沸,这是为了使鸡肉鲜嫩有弹性,他这边刚将整鸡没入水中,季鸿便回来了,问他去做什么了也不说,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

  余锦年没问出来,便郁闷地指使他去洗菜,而自己则打了盆沁凉的井水,继续做鸡。

  白斩鸡在南方菜系中属于浸鸡类,须得将鸡在热而未沸的水中浸煮片刻,再提出鸡来在冷水中冷却,最后再入热水中焖煮。以前余锦年总是嫌弃煮白斩鸡麻烦,但此刻他是为了生计而辛劳,反而觉得心里充实,更是愿意将自己最好的手艺呈现出来。

  他把火停了,鸡则留在锅中焖上,便出去取季鸿洗好的菜。

  这一看不要紧,季鸿两脚湿透地站在菜盆边上,一脸严肃地盯着手里的芹菜,然后面无表情地“咔嚓”一声,拦腰掰断了,之后随手将芹菜带叶儿的那半段扔在簸箩里,只拿剩下一小段芹菜梗去洗。

  余锦年看了看脚边簸箩里,已经有许多死不瞑目的菜了,譬如扒得只剩下一丢丢黄嫩菜心的大白菜,揉搓得花头都掉了的椰菜花,坑坑洼洼的萝卜头……

  他仿佛听到了蔬菜们的哀嚎:杀父之仇莫过于此了!

  季鸿正在认真地“洗”芹菜,忽然感觉身边阴影一重,少年拢起衣摆蹲下来,眉头紧锁着伸手拨了拨木盆里的菜,他不由停下了手里的动作,低道:“抱歉,我……”

  从男人看似平静的话音里,余锦年竟听出了几分失落,他抬头看了看季鸿,忽然想到了自己第一次下厨的场景,不禁笑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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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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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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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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