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锦年也染着满身桂香回来,老远就听见母女二人有说有笑。
二娘掩着嘴轻轻笑着,抬头看见余锦年进来了,也取笑他道:“你们两个小贼,又去哪里疯野了?”
“穗穗你一回来就与二娘告状,也不知道是哪个小丫头先闹着要去看的,看我不收拾收拾你!”余锦年作势要去抓小丫头,穗穗“呀”的一声尖叫着跳开,跑到二娘身后露出个脑袋尖儿,两人你追我赶的玩起鹰抓小鸡,惹得二娘也爽朗笑起来。
玩闹够了,余锦年就找出个竹匾子,把袖中桂花倒进去晾晒,穗穗见了也站到边上,学着余锦年的样子提着袖子,哗啦啦往里倒。
看着两个一大一小的孩子似亲兄妹一般和谐,二娘心中甚是欣慰,一会儿,又突然想起什么来,出声道:“燕子巷里确实有一棵桂花树,是以前程伯家里种的,不过前两年,程伯二老都先后作古了,那院子也就空了下来。”
想到今天在那门口见到的陌生男人,余锦年不禁问道:“那院子是无主的?”
二娘说:“谁知呢?若是无主的,早年官府也该打发人来收拾了,可这么些年过去了,那院子依旧是那样,也没有人动,想来还是有主罢?”
一会儿是没主一会儿是有主的,可那男人又确实是要进院的意思,余锦年有些摸不着头脑。话说,那院子只是个普普通通的邻家小院,听二娘说,原东家程伯以前是给一户大户人家做下人的,后来年事渐高,便辞了主家回到家乡来,添了这处房子养老,还给人做了几年账房先生,老先生为人和善,且见多识广,很得街邻尊敬,唯一可惜的是程伯家里从没见过有什么亲戚来,以至于后来二老无病无疾地去了,还是街坊给操办的白事。
如此说来,那男人更是可疑了。
正琢磨着,穗穗拉了拉他的袖子,巴巴眨着眼睛问:“小年哥,晚食吃什么呀?”
余锦年回了神,心道,罢了,反正他已邀请那男人来吃赔罪饭,若晚上他真来了,是真是假也就能知个清楚了;若他不敢来……也就当是给二娘母女改善伙食了。
这说到了吃食,余锦年就得好好思忖思忖了,既然是给人赔礼道歉的,饭菜总不能太搪塞了,得显出点诚意来才好说话,可也不能太铺张,他又花销不起。
思来想去的,他渐渐在胸中拟定了一套菜单,当下便检查食材准备了起来。
穗穗自告奋勇地想要帮忙,余锦年看她眼神真诚无比,一对眼珠黑葡萄般亮晶晶的,仿佛是说“我一定不会裹乱”,于是给了她几朵又大又肥的新鲜侧耳,即蘑菇,叫她慢慢撕成小瓣。
小丫头听话地搬了张小杌子坐在门口,还真像模像样地干起了活。
余锦年也拿了个筐,剥起蒜来。
期间穗穗偷偷看了他好几眼,终于耐不住了,抬着小脸问他晚上吃什么。余锦年心笑原来帮忙是假的,来刺探军情才是真的,于是张口飞快地念道:“珍珠肉圆、如意香干、五彩桂花翅、蒜香黄金瓜,配三鲜侧耳汤,还有元宝蛋卷做小食。”
“……”穗穗咽了声口水,感觉更饿了,她咂着小|嘴嘀咕了半天,好像是听呆了,又忽地站起来跑向二娘的房间,“娘,娘!穗穗告诉你件大事!”
说话间,余锦年手头的蒜也剥好了,各个白胖饱|满,也就不理穗穗了,回到厨房起锅起灶,至于穗穗向二娘汇报晚上要吃“镇柱油圆”和“陆姨香肝”的事儿,他可就管不着了。
他要做的第一道菜是“蒜香黄金瓜”。
所谓黄金瓜,就是南瓜,因过油煲熟后色泽金黄而为名,听这菜名便知里头主要食材是大蒜和南瓜了。大蒜能温中健胃,南瓜能补中益气,他想起在桂花树下遇见的男人,虽是有谪仙之姿,但委实太清冷倦怠了些,靠近了也仿佛没什么温度,面色唇色也都很淡,便猜测他许是有脾虚气弱的不足,于是就拟出了这道菜。
这道黄金瓜须得用瓦罐焗着才能好吃,他先是用小油刷在瓦罐的底部涂上一层油,然后将白胖蒜瓣丢进去铺作一层,上面撒些肉蔻、白芷、香叶和葱段姜片等物,既是起到了调味的作用,又各有些暖煦散寒等等不一的功效,最后才将切成船儿状的连皮南瓜瓣反铺进砂锅里,再加入盐酱和少许的水。
这是最废时间的一道,需要上灶先用大火煮沸,再转小火慢煲。
灶间热气腾腾,余锦年脸颊也烧得红扑扑的,他抬手擦了擦两鬓的细汗,继而着手处理下一道菜,他先用小木槌将洗净的鸡翅槌一遍,这是为了翅肉入口时更加有弹|性,又用剪刀在翅尾上锉个口,将里头的骨头一点点夹出来,制成了无骨翅,放在一旁用酱和糖腌制片刻,准备做五彩桂花翅。
这道菜是上一世余锦年在小吃街尝过鸡翅包饭后自己研究出来的,无骨鸡翅囊糯米饭虽然新奇好吃,但吃到尾时就感到有些油腻碍胃,他回到家后便着手对此改造了一番。
他是将里头的糯米饭变成了五彩菜丁,更能清新解腻一些。这里菜丁就是手边有什么便切什么,余锦年选了胡萝卜、黄瓜、豇豆、玉米粒和白藕,剁成小粒过水一焯,与今日新采来的桂花混在一起,填到无骨鸡翅里头。
余锦年卷起两侧袖子,正要将翅入油锅,门外忽然传来一阵小跑声。
穗穗慌里慌张地冲进来,嘴里匆忙喊着:“糟了,来了来了!”
“什么来了?”余锦年疑惑。
穗穗指着前堂:“凶巴巴的那个人!”
余锦年一听,便下意识以为又是什么闹事的食客,抬腿就往外走。毕竟这事以前也不是没发生过,那是之前,二娘在这面馆里还卖些便宜酒水的时候,有个无赖流|氓酗酒闹事,调|戏二娘,还跟当时的堂倌打了一架,险些闹到县衙去,后来二娘心有余悸,直接将酒水生意停了,改只卖面。
还没到前堂,就听见原本应该热热闹闹的门面颇有些鸦雀无声之意。
余锦年心里纳闷,这是来了个什么厉害的人物,手下同时挑起了隔帘。
定睛一看——某人正在一个小矮方桌前正襟危坐,面色凝肃,仿佛自己并非身处一家寒酸的小面馆,而是端坐在什么高档茶楼上,等着人伺候一般。又因他这姿态与面馆格格不入,简直下一秒就要站起来砸场子了,搞得四周桌上食客都纷纷躲远,生生在这位美男子周围造出了一条隔离带。
“……”余锦年愣了一愣才反应过来,但既然是客,又岂有不迎的道理,于是微笑着走了出来,“你来了?”
男人闻声冷冷地抬起眼睛,轻轻扫了眼少年脸上的那团奇怪的红晕,随后乌羽似的长睫便缓落下去,半晌才应了个低沉的“嗯”字。
他人虽然冷了些,嗓音却很是和煦,余锦年站在他桌旁,无话可说了一会儿:“……那个,有些早,菜刚下了锅。”
男人沉着道:“不早了,已酉时过半。”
“……”余锦年又无话可说了一阵,他面上静静的,心里却忍不住哀嚎,这人是怎么回事,怎么这么喜欢把天聊死?随便寒暄两句会要了他的命麽?
面馆的每张桌上都摆有一套粗瓷茶具,因来往面馆的都是些粗人,因此壶中茶水是温是凉的也没几个人在乎。此时男子伸出手来,拎起桌上的一枚小壶,给自己斟了一杯茶,他先是用食指背轻碰了碰茶杯,见是冷的,便又放下了。
余锦年看他两手半藏在袖中,十指当真是白皙修长,指间有个并不起眼的笔茧。眼下天色渐晚,虽有露气弥漫但还不算太凉,这人却比下午初见时多加了一件深烟色的披风,让余锦年这等小火炉体质的人看了顿觉闷热。
他躬身将冷掉的茶壶取走,和气道:“稍等一下。”
于是转进厨房重新沏茶。
经过后院时闻到晾晒在竹匾子里桂花的香气,便灵机一动,捻了把桂花进来,又从之前盐渍的小罐里取出几颗梅子,一并放到茶壶中注入热水,阖上壶盖闷上少许。
凑这个闲暇,他将囊好馅儿的脱骨鸡翅入锅且炖着,又将南瓜瓦罐下的火减缓了,才抱着茶壶出去。
他一撩开隔帘,正正对上男人的视线,好似这人自他走后就一直盯着这个方向,期盼着他再次出来似的,让余锦年有一瞬间感觉到一种莫名的不好意思来。
但这种误觉很快就被他清出了脑壳,也许人家只是在看隔帘上的花纹呢。
余锦年将热烫烫的茶壶放在男人手边,笑了笑说:“很冷吧?这是桂花梅子茶,酸酸甜甜的很是可口,稍饮一些既能暖肠也能开胃。”顿了顿,又继续说,“下午时候实在是冒昧了,摘了东家的桂花。原是家里丫头年纪小,吵着想要两朵,这不,已经罚过她了。”
他轻笑着,就面不改色地把好大一口锅扔到了穗穗头上,躲在帘子后头偷偷窥望的穗穗简直要气上了天,也不知道是谁兜了满满一袖子的花儿!
男人望着面前的花茶微怔,神色如入定一般,对他所说的话始终无动于衷,让余锦年好不尴尬,他几乎要忍受不了这种奇怪的气场,将要起身逃跑时,男人忽然叫住了他,沈沈问道:“请问阁下如何称呼?”
余锦年站住脚,眨了眨眼回答:“余锦年。年年有余,锦绣华年。”
“……锦年。”男人将他的名字在唇齿间慢慢碾磨一阵,蓦地一笑,“好名字。”
余锦年瞪着眼瞧他,不是很明白他什么意思。
“在下季鸿,北方人士,到此地是为拜访一位世伯,他本应是居住在那桂花院里的,可如今院门紧锁,世伯一家不知去向……不知小东家可知他消息?”男人手指摩挲着热气腾绕的茶杯,眼角轻轻翘起,如此似笑非笑倒更是显得他容貌昳丽,让人无端觉得就算只是冷待了他都是一种天大的罪过。
余锦年傻站了一会儿才想起来答话,心里暗自懊恼自己一个“二十八岁”的正直青年,竟然有天被一个男人迷了眼。
“季公子说的可是程伯一家?”
季鸿点头:“正是。”
余锦年低头道:“先生节哀,程伯二老早年间就已驾鹤去了。”
季鸿听了也没什么反应,只阖上了眼不言不语,待到杯中花茶渐渐冷透,他才衣袖微动,道了声“打扰”就起身要走,摇摇晃晃的,连玉色袖角撩进了茶杯里都尚不自知。m.χIùmЬ.CǒM
余锦年看他奇怪,总觉得心中不安,没等他迈出第二脚,就伸手将他拽住了。
男人回过头来,很是不解地看着他,眉心轻轻皱着。
余锦年仍是没有松手,固执地说:“既然来了,不若留下来吃顿晚饭罢?菜已经在锅里了,原本就是要招待你的。再说季公子既是程伯家世侄,也算是那院子的东家了,我们摘了院里的桂花,理应赔罪道歉的。”
话颇有些强词夺理的意味,可偏生季鸿却动心了。
见男人终于点了点头同意留下来,余锦年也露出个如释重负的笑脸,嘱他“在这里不要走,等会菜就烧好了”,说着又给他添上热花茶,才回到后厨忙活去。
季鸿坐在桌前,感觉昏沉沉的,也不知怎的他就听了少年的话,当真留下来吃饭,只是脑海中不禁想起少年临走时那双弯弯的眼睛,很是亲切可爱,就有些不忍拒绝。他两指端着茶杯慢慢品了一口,确如少年所说,梅子的酸甜中掺入了淡雅的桂花香气,入喉很是温暖,味道也很是熟悉。
饮了热茶,他愈加感觉困倦了,加之因这一壶桂花梅子茶又忆起了过去,就似揭开了寒夜中的一道风口,整个身体都变得沉重寒冷起来,只好将头轻轻倚靠着旁边的墙壁,勉强让自己闭目养神。
穗穗才小声哭道:“我梦见一个好可怕的鬼差,它拿着很长很长的链子,它说时辰到了,要来钩我娘的魂……呜……小年哥,我娘她会好起来的是不是?她不会被鬼差勾走的,是不是……”
听到并非是二娘病情发作,余锦年才放心下来,伸手摸了摸小丫头的脑袋,又拽了袖子轻轻擦去她脸上的泪印,安哄道:“有小年哥在呢,穗穗不怕,二娘一定会好起来的。”
穗穗半信半疑,仍不肯睡觉,余锦年久劝无法,说了声“等我片刻”,便去厨房用小瓷碗盛了半碗糯米端给穗穗:“你看,这糯米最能驱邪,你把它放在二娘床头,那鬼差见了就害怕,定不敢来了。”
“真的?”穗穗忽闪着大眼睛问。
余锦年点点头:“自然,小年哥何时骗过你?”
见余锦年如此笃定,穗穗低头思考了不大一会,便接过糯米碗,哒哒地跑去二娘房间,小心翼翼地将瓷碗摆在床头,又毕恭毕敬地磕了几个头,念了几句“菩萨保佑”,这才爬上|床,蜷在二娘身旁睡了。
余锦年从门缝里看她睡熟了,低笑道:“还是小丫头,真好骗。”说罢将门缝关牢,又不禁郁郁起来。穗穗是好骗,可余锦年却骗不了自己,纵然他上一世师从岐黄名医,却也对徐二娘的病症一筹莫展。
据穗穗说,二娘起先还只是腹痛闷胀,因只是三不五时地发作一回,也便没当回事,疼时只自己熬些软烂好克化的粥吃一吃。后来腹痛愈来愈频繁,身体也迅速地消瘦了下去,这才令人去请了大夫,大夫看过后有说是胃脘痛的,有说是痞满的,甚至还有不知打哪儿请来的巫医,说二娘是被小人下了肠穿肚烂蛊……总之说法众口不一,汤水药丸吃了不少,人反反复复却不见得好。
至余锦年来时,据说已吐过几回血,人也消瘦得脱了形。
他又不是那石头心肠的人,二娘收容了他又对他好,他自然不想见她如此痛苦,只是……余锦年走回自己房间,不由叹息一声——用现代的话来说,徐二娘得的病大抵便是晚期胃癌了,哪怕是现代医学也对之束手无策,更何况是条件简陋的古时?因此即便是汤药再有神效,也不过是拖得一时,缓兵之计罢了。
——二娘怕是好不起来了。
余锦年仰躺在榻上,望着头顶上在黑夜里隐隐晃动的床帘流苏,脑海里一会子想到徐二娘的病容,一会子又想到自己的遭遇,一整夜都辗转反侧,至天快亮时才模模糊糊闭上了眼。
这一闭眼,倒是入了梦,凌乱得很。
这一梦搅得余锦年浑身疲惫,天刚漏了白,他便满面倦容地醒了过来,睁着眼听窗外公鸡鸣了三次,才勉强地打起精神,用冷水盥洗后,忙拐进厨房和面烧水,独自准备一天的面食营生。自打徐二娘病了,店里收入渐渐抵不上药钱,以前的跑堂小二只能辞了,因此这里里外外都只剩余锦年一个劳力可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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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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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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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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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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