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圣地的人?”
“以前是。”他回过头说,“但现在不是了,还提这些陈谷子烂芝麻的旧事做什么?”
“不是….”我舌头在嘴里打转,但想说什么可话又咽到了喉咙里。最终混乱中仔细想了想说:“…那你有没有接受洗礼,认教父什么的?”
“没有”,维德拔了拔手中的娃娃说,“我一家与基督徒毫无关系。我父亲是个钢琴师,我母亲是个围围裙做饭的家庭主妇。祖母是个整天围着围炉占卜的闲人…至于祖父,不提也罢。呵。”他捏一把手中娃娃的屁股。“其他人,就更没什么好说的了。”
“我们一家应该在现在算作拉丁美洲的这一款定居。那时候别说洗礼了,连一个像样的教堂都没有。”
“但我们那一带也是由风俗的。”他拥了一把那个粉裙子的娃娃,“我祖母出生时给我做了一个娃娃。我是男孩儿,按照家族惯例要做成女孩,将新生儿的生辰八字放塞进去,长者还要滴小指头的鲜血,随身佩戴,才可以躲开那些鬼怪,巫婆。以及,吉普塞女人。”
他想念诵经文一样念完这一长串话。古怪的凹折不平的音调惹得我心气儿不畅。我咬着牙晃着头脑说:“那…这个娃娃…”
“传闻新生儿的一部分魂魄会进入这个娃娃的身体里。”他用手指套着这个娃娃说。“甚至某些时候晚上了娃娃还会站起来走一走。”他露出了洁白的牙齿笑道。“不过它是你的守护神。”
半夜时床头站着一个娃娃….想想这个场景就不寒而栗了。
“它会用剪刀剪下人的头吗?”鬼使神差地我问了一句。
“会,它会替你剪下你仇人的头。但当你对它不忠时,这把剪子就该对你了。另外如果它心情好的话,还会用针缝一遍哦。”
这种娃娃….真的是…呵呵。
我干笑着,一边想想剪子从背后慢慢剪开你皮的滋味…那真的是….我全身一阵汗毛竖起,他在树下已经睡着了。夕阳正在西下,他怀里紧紧抱着这个娃娃。
我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
“既然你从小就和基督徒毫无瓜葛,那你是怎么进入圣地的?”
“人总是多变的嘛。”他嚼着个地瓜道,“变化,多多咯。选择,也多多咯。”他的脸上泛起一层迷人的红晕,天空变成了醉人的酒蓝色。我一把推开他,果然不是他身上没有酒气我会怀疑他喝醉了的。因为他越来越胡言乱语了,而且说的话都不着边际。没准等会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说了些什么了。
我静静地等他醒来。
终于他打了个嗝儿又晃了个圈。我看见他的脸已经是醉汉那样的红色。他摸了摸肚皮酒足饭饱地说:“有什么你问吧。”
“你到底是怎么加入圣地的?”
….
“圣地,到底是个怎样的存在?”‘
’
“这个问题么,”他转过头露出浅浅的笑,“我是个基督徒。我爱上帝,所以我加入了教会。”
他庄严地捂着胸口的那块金牌。手指下的蓝色在夕阳下闪着光。“然后呢。”他像个女人似的理着自己胸间的腰带。“由于一开始天赋特别,就诶半强制半劝说地加入十字军了。”
“既然是强迫你还爱他?”
“不然那怎么办,”他转过头笑得婉转,“人家也要吃饭呀。”
“打仗,要人啊。你不去,谁去送死啊?更何况,”他大口大口喝了口瓶子的水道。“弄不好还可以挣个军衔升功呢,也不算坏事。”
我闻见了瓶子里一股淡淡的酒气。我没猜错,果然是酒。我不动声色地道:“那么,后来,你去了吗?”
“去了啊,怎么能不去啊?不去那可是逃兵,要被枪毙的。别看圣地这么大个架子,其实也就那么回事儿。如果耶和华知道了会不会气死?管他呢。反正我爱的是上帝,又不是圣地。”
“你是个很虔诚的基督徒。”我牢牢盯着他瓶子里的白色液体道。“可惜,基督徒是不饮酒的。”
“管他呢。”他嬉皮笑脸地靠近了我道。我别过脸去。“兄弟,其实基督徒也不那么回事?谁敢说自己真正虔诚地侍奉上帝呢?所以上帝不在乎人类也活该。”
“行了行了,”我还不想和他扯到宗教话题去。看到他喝得烂醉的样子,我换了个话题道:“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什么打算?”他又大口大口地饮了一口酒道。我恍然有种错觉。其实他手中拿的是龙舌兰此类烈酒的酒瓶。而不是行军方便用的铁壶。“去完了!喝酒!继续干事情!我还能干什么?”
我心口忽然有点微微的疼。面前这个男人仿佛在追忆过去的某段回不来的时光。但我不能在看着他这么醉下去了。于是我上前躲夺过了他的酒瓶道:“别喝了。再喝,你就要醉了。”
“醉什么?”他不服地睁起眼,砸着大舌头道:“我没醉!我怎么可能这么容易醉呢?”
我叹了口气,他又一把夺过酒瓶继续喝去了。阳光下酒液慢慢浸湿他的头发。我看着他沉重的眼皮慢慢合上。迟暮的野草在沉睡。我把已经倾斜的酒瓶收起来。也陪然后取出条毛毯,给他盖好。
“抱歉,昨天耽误你赶路了。”
“昨天想起了一些事情,所以喝醉了。”
我正躺在草地上梳理着那一堆乱草。旁边满是他的呕吐物。我看见他醒了笑了笑:“就这么醉了?”
“嗯。”他吃力地挠了挠头发。“好久没喝酒了。”
“你说的基督徒不能喝酒。我早知道。所以很早以前就把酒戒了。”
我伸了个懒腰。一把拎起了脚下的背包,踢了他一脚道:“既然醒了,那走吧。”
他期期艾艾地答应了一声,扛起那个属于他自己的包就准备走。我留意到他脸色微红,额边的头发甚至沾着一两滴昨天的呕吐物。他也走得跌跌荡荡。我清楚吵醒一个醉酒的人是一件很不让人舒服的事情。但也没办法了,更何况,他也不愿意停下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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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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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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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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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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