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人生未来式>第四十章 一家愁绪
  读书时候最讨厌什么样的假期?沈未读书期间曾经好好考虑过这个问题。

  长到国庆七天假期,短到清明的一天假期,时间长短也都不是导致他讨厌假期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无论放多少天的假,学校都会在放假的前一周将空白的时间补上,用前一周的周末时间补上还未到来的假期。这样让人深恶痛绝的事情可以算是最令沈未讨厌的了。

  比如现在,明明是周末,自己还要背着书包来上学,这种感觉就好像下一周的元旦节根本没有什么意义一样。

  而且……沈未苦笑了一下,昨天跟着魏梓一起回家的时候,还被她直接回绝,用那样生冷和渺远的语气,拒自己于千里之外。

  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要在第二天和魏梓碰面,不免有些尴尬。

  于是本来就很讨厌学校如此的作息安排的沈未,在这个时候就更加因为心中的不喜而有些烦躁。

  来到教室,沈未看到了魏梓就坐在座位上静静地看着书,哪怕自己将书包故意向她那边挤了挤,她的视线也没有离开过书本,只是身子一侧,让过沈未的书包,一副心无旁骛的样子。

  沈未拢了一下头发,便也不再用动作打扰魏梓,转而开始向魏梓发问:“昨天到底怎么回事,是因为老师的话吗?”

  魏梓却好像一副不知道昨天发生了什么的样子,说道:“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但是现在有时间的话,应该要预习一下要上课的内容了。”表情很认真,小小的脸上还有一点红红的感觉,但是眼神却比昨天要更加坚定。

  沈未见状,马上摊开了书本,指着某个地方说道:“这里我不太懂,你教教我。”

  魏梓瞥了一眼,马上回答道:“这里我也不懂,等会儿上课的时候就问问老师吧,或者认真听课……”

  沈未轻轻叹了一口气,轻不可闻,面上却没有什么变化,只是把书本合了上去。

  果然是因为老师的原因吗?或者还有其他的自己没有想到?

  这个年代的高中生,远比未来要青涩许多。对男生来说,女孩子的发梢拂过自己靠在桌上的手,心中就会泛起某些很奇怪的感觉,却不愿意承认这是两人之间的情愫;对女孩子来说,看到某个男生高高跳起投出手里的篮球,回头笑一下的时候,阳光照在汗津津的脸上,心底就会猛然间被那样七彩的光穿透。

  然而喜欢毕竟是埋藏在心里最深处的一种感情,时时刻刻被压在在左心房与右心房的中间,平日不可动弹,在特定的某个时刻却化作全身的血液流走。

  所以这个年代的学生,都在极力避免着,却又憧憬着这样的感情。魏梓不喜欢自己,这一点沈未可以很清楚地想明白,可魏梓终究是一个正常的女高中生。琇書網

  尤其是在这样一个年代,手与手之间擦到就会怦然,书桌之间还留着三八线的年代,魏梓选择避开自己,沈未是能够理解的。

  本来或许不够有催动力让魏梓做出这样的选择,但李慧芳的言语却真的足以作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或者作为引燃炸弹的一根导火索,在顷刻间就崩解了魏梓的心防。

  在想明白这样的道理以后,沈未便不再试图和魏梓搭话,两人之间的沉默岿然不动,好似武侠小说里的两个武林高手比拼内力一样,这种时候谁先动,便是输赢见分晓的时刻。

  有时候,沈未也是会有自己的固执的。

  ……

  正当沈未为自己的小女生同桌的事糟心的时候,沈未家里却也同样糟心。

  “庆明啊,你说这靠谱吗?”沈未的母亲谢艳璇朝着身侧伏在案桌上写写画画的男人问道,“这钱要是都投下去,没个响怎么办啊……”

  沈庆明眉头紧皱,在纸上狠狠划了一笔后说道:“钱投少了我们拿得也少,还不如都拿来继续我们的店面生意,与其这样,不如搏一搏。没个响我们不也还有这店吗,多少也能赚点,总比什么都赚不了要好。”

  “而且你看那老李家,不也是把钱全部拿去做服装了吗?现在人家呢?过得比谁都滋润。”

  谢艳璇却担心道:“我这不是担心吗,万一这个服装做不起来,我们也得亏好多呢。”

  沈庆明叹了一口气,说道:“做生意哪儿有不亏的,主要是少走弯路……现在要是有周国昌带着我们做,肯定能少走很多弯路。”

  要是沈未在这里,一定会觉得这个名字熟悉,如果看到人的话,就能明白,这个人就是前世导致自己家陷入前所未有的危机的胖男人。

  “今天下午我们要去看看店面,他说找到了一个很不错的店面,地段好,就是那个店面的主人有点难办……”沈庆明双眉间皱了起来,形成一道道沟壑,“我们打算再请他吃几顿饭,这样估计也能办下来……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

  谢艳璇也跟着叹了一口气,看着店面前人迹寥寥的街道,便也不再说什么。按照这样的情况继续下去,说不定还是把钱投到服装店上面去比较好,有一条退路总是比没有要好很多。

  “也好。”谢艳璇靠在了柜子上,“沈未以后读大学,娶媳妇,我们也得攒好钱,就看这次的服装店能不能开起来了。”

  听到谢艳璇讲起了沈未,沈庆明便舒了舒眉头,说道:“沈未学习不好不坏,也不知道以后能考什么样的大学。”

  “不过最近倒是,学习劲头足了,成绩却下来了。按照这样下去,我估计考个一本二本也悬。”沈庆明的眉头还没舒展多久,就又轻轻皱了起来。

  最近他们看到的沈未总是在晚上还开着豆黄色的台灯认真学习,可发回来的成绩却一直上不去,相比以前,算是退步了好多。明明已经开始认真起来了,却好像有一种后劲不足的感觉,着实让人操心。

  沈未如果知道,一定会笑笑,他的基础知识在这一段时间里其实已经补得差不多了。至于成绩,那就是因为自己还没有真正“复习”到老师教的内容——这对沈未来说也仅仅是复习而已。

  练武功先得扎好马步,沈未正在将这马步扎到最坚实的地里,在以后的飞檐走壁里,下盘才够稳,出招才够快。

  因此在父母的眼里,沈未的努力却好似没有收到什么成效,而在沈未自己的眼里,却已经打好了筑基所需的一切,只等着在某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能够迎来化龙飞升的雷劫,一鸣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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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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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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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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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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