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班主任报出常袖的名字的时候,全班都笑了起来,哄乱中有人拍了拍桌子,有人吹了口哨,但大多数人是破口大笑,唯有常袖面色不变,起身,迈着一种格外大方的脚步走向讲台。
有时候一个人想不起事情,想不起出门前将钥匙插在了门上还是已经放进了包里,又或者是在用到的时候,想不起自己的身份证放在办公桌哪一层抽屉。于是只好拉开包包的拉链,查看钥匙是不是还躺在里面。解开每一层抽屉的锁,找找身份证究竟在哪一层。
此时班主任的声音,熟悉的场景,破口大笑的同学,拍桌子声,口哨声,一口气汇聚成了一条拉链,拉开了记忆这个包包,把抽屉开了出来,于是此时的记忆就像是一条洪流涌了出来。
常袖就是沈未忘记的钥匙和身份证。
“常袖……”沈未终于想了起来,自己当初喜欢的女生有一个奇怪的名字,和长袖谐音,在自我介绍的时候给人的印象也十分深刻,但关于自己究竟是如何而喜欢上常袖,却是不可知。
虽然想起了一些事情,但毕竟是二十七岁的人,对于十七岁发生的事情有着朦胧的印象,却想不起细节。
而正是因为这朦胧的印象,常袖的形象在回忆里也显得十分模糊,只觉得是一个十分完美的女生,除了名字可以令人发笑以外,所为的事情只让人感到仰慕。嗯,仰视,爱慕。
现在看常袖,沈未却没有了当初的惊艳感觉,只是慢慢将常袖和记忆里面模糊的印象慢慢对照,重合。
单单从外貌来看,常袖不算十分好看,因为她的嘴唇相对于其他人来说有些过于薄了,便显得面貌也有些冷。加上高挑的身材,这个女生给人的感觉就是生人勿近,这也是许多人仰视她的原因之一。
说是并不十分好看,但其实放到人群中,常袖无论身高还是样貌都属于拔尖的层次,尤其是常袖的眉毛很好看,每次蹙眉时眉毛弯弯的弧度便也有八九分完美,浓淡粗细给人一种恰到好处的美感。
常袖毕竟有着很搭面貌的性格,十分冷肃,同时这也使得她在迈步间落落大方的姿态也变得格外有魅力了起来。
这种冷冷的魅力在班级里面发散,于是哄乱的班级声音也渐渐变低了。
沈未回过神来,看着常袖从班级后排一步步走向讲台,心脏还是不可遏止地扑通扑通猛跳。这无关爱慕的情绪,无论当初有多么爱慕,现在回到十年前,这爱慕的情绪早已淡不可见,剩下的估计也只有好久不见的熟人见面时的陌生感。
但常袖一步步走向自己身旁的过道时,沈未心中对于当初未能告白的遗憾,以及对当初偷偷喜欢上常袖这件事,他竟有种惭愧的歉意。
年少时喜欢的人十年后几乎忘得一干二净,大抵也就是这种惭愧的情绪。
沈未的座位在第二排,常袖的座位在第六排。
常袖很快便经过沈未的身边,带着一丝丝淡淡的香味,沈未嗅着常袖路过的香气,借着班级还未真正平静下来的哄笑声来掩盖,轻轻地说了一句:“长袖你好,我是短袖。”
常袖的步子稍微缓了缓,用余光瞥向沈未,但又在短短一刹那将目光收回,然后行了几步,站到了讲台上。
“我是常袖。”
沈未笑了笑,心知常袖的自我介绍已经结束,在记忆里,常袖就是如此简洁明了地说了这么一句话,没有加任何修饰。
常袖在众人等着下文的时候,走下了讲台。
高贵冷艳。
沈未在心里做出了评价,若是其他人,沈未会认为这人如此简短的发言是一种另类的吸引别人注意力的手段,可偏偏是常袖,这个喜怒由心的女生。常袖的性格本身如此,如果是她,她一定是觉得自我介绍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所以干脆简短地说上一句。可自身却未必能认识到这样简短的发言配上一个冷艳的女生,其实是极富有杀伤力的。
班级响起了稀稀拉拉的掌声,并不是因为常袖不够引人注目,而是大多数人都还没有反应过来常袖的自我介绍竟然是如此简短。
沈未笑得更开心了,因为他是第一个反应过来常袖的自我介绍已经结束了的人。
几步路的路程,常袖再次经过沈未的身边,看着脚边的一双轻跑鞋,然后不经意似的向沈未伸在过道上的脚踩了下去。
这一脚,常袖把体重压了下去,但面色却没有改变,以至于班级里的人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沈未正笑的开心,手中轻轻地鼓着掌,骤然感觉到脚板上传来一阵重压,然后他听到了一声清淡的,带着淡淡笑意的声音响起。
“不好意思,踩到你了,短袖。”
沈未倒吸一口冷气,他分明感觉到脚上的重压还往下碾了碾。
常袖收回脚,继续往自己的座位上走去,没几步路就回到了最后一排的座位。沈未顾不得桌子下面堆了多少东西,连忙将脚收了回来。
沈未不知道常袖的体重是多少,但是即便是九十斤的东西,带着速度向下落,然后落到脚趾尖,落到脚背上面,这种异常的重量也还是会让人十分痛苦,尤其自己只是穿了一双轻跑鞋。轻跑鞋这时候被商家吹嘘的透气功能便变成了防护力最低的地方。更何况……常袖还往下碾。
然后沈未一边用脚在地上轻轻踏着,减轻痛楚,一边平复自己的心情。
沈未心中有些异样。
他不知道这种心情是什么,算是被踩了还满心欢喜的受虐心态?沈未仔细品味着刚才常袖将脚踩在上面的时候,自己产生的快乐,然后品着品着,沈未就有点懂了。xǐυmь.℃òm
常袖是一个冷艳的女生,但同时也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女,在沈未的认知里,常袖一直对别人加以冷淡的态度。或许是年代过于久远,又或许是真正的十年前自己并没有与常袖有多么熟识,因而也就没办法完全了解到常袖,以致没有留下常袖其他的印象,只是留下了常袖冷淡的认知。
十年里抹掉的细节导致自己固执地认为常袖确实很冰冷与难以接近,但是刚才常袖的一个小小的举动却体现了少许活力,于是常袖的形象终于鲜活了起来。
而自己在那一瞬间产生的心情,依旧在胸腔里来回荡漾。
将这种情绪概括一下,也不用多少华丽的词藻,简简单单地用几个字眼就可以很好地归纳出来,这种情绪在青春期常见的很,朦朦胧胧,似真似幻,并不很真切,但却是世界上大部分人都经历过的心态。
在那一瞬间,沈未心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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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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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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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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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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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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