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锋沉吟了一下后,向高蕃问道。
人群中一个女修士顿时横了杨清一眼:“杨清可真是个大嘴巴。”
杨清歉然的笑笑。
林锋看向那个女修,对方外形靓丽,身材极为高挑,整个人就仿佛一朵带刺的玫瑰。
此女便是除高蕃外,剩下三名筑基期修士中的一人,虽是筑基初期,但身上隐隐透出一股凶悍之气,显然经常同人斗法搏杀,实战经验非常丰富。
高蕃微微一笑:“晨曦师妹,无妨的。”
面对高蕃的时候,黎晨曦立刻从母老虎变成温顺乖巧的小猫,柔柔的应了一声:“是,高师兄。”
从高蕃的称呼来看,两人交情匪浅。
其他女修都一脸妒意的看着黎晨曦,可是碍于高蕃在场,也畏惧黎晨曦的修为手段,所有女修都低下头,不管暴露自己的不满。
高蕃转向林锋,笑道:“其实没什么特别的,我以前曾无意中得到一根火鸦妖帅的羽毛,凭这根羽毛,能勉强感应到一定范围内的火鸦。”
林锋微微一笑:“那就好。”
黎晨曦悄悄靠近高蕃:“高师兄,此人来历不明……”
高蕃笑了笑:“无妨的,剿灭火鸦,便是同路中人。”
黎晨曦点点头,不再多说什么。
加入了这支临时组成的队伍,林锋多看少说,暗中观察,这支队伍果然是以高蕃为核心,林锋也听到了不少关于高蕃的信息。
出身名门大派风神宗,不到二十岁的年纪就开辟气海筑就道基,之后沉寂十年时间一直没有提升道境,就在所有人都渐渐遗忘他的时候,高蕃在此一鸣惊人,竟然筑就二品灵台,成为风神宗年轻一辈第一人。
不仅是道法境界高,高蕃的实际战斗力更在道境之上,一手风神宗招牌式的法术龙卷风斩,被他修练的炉火纯青。
整个风神宗内公认,就算是金丹期长老,甚至元婴期的老祖,单纯比这一招龙卷风斩,也只能在法力上胜过高蕃,却不能比他更加纯熟。
路见不平,高蕃还经常替天行道,就比如这次围剿火鸦,便是高蕃眼见火鸦屠杀平民,义愤之下发动起来的行动。
就是这样一位天之骄子,明日之星,却为人谦和,平易近人,同修为比他低的修士相处,没有丝毫架子不说,更经常慷慨指点道法,资助灵丹妙药。
林锋冷眼旁观,每当队伍停下休整时,众人就都围在高蕃身边请教道法,高蕃来者不拒,一一指点。ωωω.χΙυΜЬ.Cǒm
这些人自然不会把自家道法卖个干净,高蕃也绝不会越界索取,来人在修练过程中有什么疑难之处,高蕃都会尽力为之解答。
同时,高蕃更会赠送各种丹药给大家,帮助修练,恢复法力的,解毒的,等等,不一而足。
种种迹象表明,此人就是一个标准的修真世界里的高富帅。
而且还不是那种有头无脑,仗势欺人,横行霸道的低等级高帅富,而是一个有理想,有人缘,有抱负,有正义感,宅心仁厚,平易近人的高品质高帅富!
林锋扭头看了看身旁的杨清,笑问:“你怎么不过去?”
杨清挠了挠头,不好意思的笑道:“我的难题大家都知道,师门长辈也解决不了,还是不麻烦高师兄了。”
林锋摇了摇头,没说话。
杨清最大的难题,不在于学习法术的天赋低,而是他的心志太过脆弱。
但双方初次见面,不宜交浅言深,林锋也就不多说什么了。
很多东西,尤其是心性意志层面上的东西,还是要靠自己的。
一行人在昆仑山北部山脉中走走停停,一日,领队的高蕃突然停下脚步。
其他人跟在他身后,也都停止前进,林锋在队伍当中,不动声色地观察,就见高蕃取出一根足有一尺多长的鸟类翎羽。
羽毛赤红色,上面有隐隐有火光跳动。
高蕃皱眉盯着羽毛,沉声说道:“就在附近,正在朝我们靠近。”
林锋仔细看去,就见羽毛上火光闪动的频率越来越快。
人群微微起了一点骚动,火鸦的战斗力还是非常强的,尤其是数量众多,很不好对付。
高蕃自腰间取下一个葫芦,从中倒出一堆绿豆大小的赤红丹药。
他转身说道:“火鸦的旭日真火颇有几分威力,尤其是羽翼生烟,烟火夹杂在一起会产生火毒,专破我们人族修士的护身法力,万一沾上一点火毒,都会有丧命的危险。”
“这是我师门长辈炼制的避火丹,服用后可防止火毒侵袭,大家每人一粒,速速服下,要准备战斗了。”
一群人都走到高蕃身边,迅速抓取丹药服下。
林锋看着他掌心的赤红丹药,瞳孔微微一缩,但很快恢复正常,也若无其事的从高蕃手上取过避火丹。
众人刚服完了药,顿时感到北边天空中传来阵阵热浪。
林锋向远方望去,就见北方整片天空都被染成了一片火红色,一片声势浩大的火浪向着众人席卷而来。
无边火海中,飞出上百只火鸦,嘎嘎乱叫响成一片,震耳欲聋,让人听了无比烦闷。
火鸦群的正中心,拱卫着一个红衣少年,只是此君的相貌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身形瘦小枯干,尖嘴猴腮,面堂紫黑中透出一股赤红,一对小耳朵笔直的竖起,光光的脑袋上寸发不生。
一群火鸦将这红衣少年拱卫在中心,齐齐怪叫,口发人言:“少君阁下!”
林锋盯着红衣少年,双眼发亮:“这就是那火鸦少君?”
火鸦一族都是上古大妖三足金乌的血脉后裔,其族长被尊称为火鸦王,传闻之中已经修成了其始祖金乌大圣掌控太阳真火的神通,无比霸道。
这火鸦少君便是火鸦王的小儿子。
只是它目前落在林锋眼中,完全就是一只会下金蛋的金鸡。
林锋眼珠子动了动,没有急着出手,视线落在高蕃身上。
果然,高蕃踏前一步,盯着天空中的火鸦少君,沉声说道:“你火鸦一族向来盘踞在昆仑山以南,为何突然进入昆仑山脉,更大开杀戒,屠杀平民?”
火鸦少君却没理他,低头看了一眼高蕃手上的火红羽毛,这才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本少君还说为什么有人类越追越近,原来是得了我族同类的翎羽。”
他盯着高蕃狰狞一笑:“你们急赶着来送死,本少君就成全你们!”
他一声令下,身边上百火鸦一齐怪叫着扑向地面上的林锋等人,带起漫天火海落下,仿佛下起一场火雨。
高蕃神色从容淡定,望着天空中扑下的火鸦群,淡淡的吐出几个字。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话音未落,身上白麻袍突然亮起一蓬青光,化入周围空气中,带起一道道龙卷风,冲上半空中将火鸦群带来的火海席卷一空。
在场众人除了林锋以外,齐齐喝了一声彩,杨清望着高蕃,目光中满是艳羡。
林锋则一脸无所谓的神情,看着高蕃一声清啸,手臂向前挥出:“诸位,降妖伏魔,就在今日!”
众人齐齐发了一声喊,各显神通,杀向火鸦群。
C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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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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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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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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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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