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龚老随后否认了小马的猜测。
其一:警方将老夫妻俩死亡的消息通知到志军的时候,确认他还在那个下放的小村庄,两地之间距离数百公里,就连通讯都不方便,以当时的交通状况想要在两天之内往返两地是不可能的。ωωω.χΙυΜЬ.Cǒm
其二:就算志军真的狠心到杀死父母,也不至于将父母肢解,如果他想栽赃给老古,稍微采取一点过激手段比如砍断手脚就足够了。
更重要的是,将两具尸体剁成数十截再拼起来,没有一两个小时时间不可能做到,这样只能无限增大被发现的风险,完全没有必要。
其三:现场找到的鞋印确定和之前老古留在仓库门口的鞋印完全吻合,志军远在数百公里之外,他不可能知道这个鞋印具体形状,应该无法伪造。
不过龚老也提出了一个可能:或许志军和老古之间有联系,老古是杀人凶手,而志军则是同谋。
这次凶杀案算是各取所需:老古报仇雪恨,志军得以返回到家中。如果是这样的话,志军远比真正的杀人凶手老古来得可恨!
但之后对志军的询问出现了颇多的疑点,让案件的调查陷入了迷雾之中。
现在我将志军交待的情况挑重要的说出来。
(这里说明一下,因为案件已经过去太久,已经没有档案记录了,D主任也是后来听同事说起这桩案子,并不是龚老自己亲身说法,所以个别细节有所欠缺,因此我添加了一些自己的想象进行补充。
那个年代发生的案件只能如此处理,才能让朋友们看得更顺畅。)
让我们回到对志军的询问中来。
据志军交待,他前往偏远农村已经有几年时间,起初并没有急着要回家,但最近因为和曾经寄住过的那户老百姓闹矛盾,受到了生命的威胁才被迫要求调回来。
(当时知青下乡,一开始都住在当地老百姓家里,一边上工一边自己修宿舍,但修建的宿舍往往又小又简陋,所以还是有部分知青一直都住在老百姓家里,有的甚至因此和老百姓发生了超出友谊的感情,成为一家人。)
志军言语中很是委屈,他说自己这几年一直安分守己,几乎没有休息天天准时和当地老百姓一起参与“大垦荒”。
所谓的“大垦荒”,是当时最常见的一种生产方式。
一千六百多万知青下乡的目的是“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当时的贫下中农都没有什么文化,他们能教育这些知青什么?当时是种田了。
所以“上山下乡”说透彻一点就是将原本可以留在城市里发展的知青们一股脑赶去偏远农村干农活,而且一干就是几年十几年,甚至一辈子。
志军说自己虽然算不上先进,但也从来不拖后腿,在众多同去的知青中,算是一个中规中矩不显山不露水的人物。
而且他个子不高模样也不出众,按理说这样性格的丢在人群中都会被遗忘,但偏偏他有一个招人喜欢的特点:声音好听,歌唱得不错。
在当时那种环境下,几乎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劳作期间的歌唱就成为了极受欢迎的一种消遣方式。
如果我们回到那个年代的农村,经常会看到一群来自城市的年轻男女在田间劳作着,在辛苦耕种之余个别胆大的会放开嗓门高唱一首“革命歌曲”,一曲唱毕会收获无数赞美之声。
更有甚者,男女之间会来上一曲情歌对唱,都是二十左右的少男少女,哪个不怀春?
志军凭借一副好嗓子,成为了生产队的风云人物,收获了许多“粉丝”,他寄住的那户老百姓家的大闺女茶花,也是众多粉丝其中之一。
青春靓丽的茶花爱上了志军这位城里来的小哥哥,多次主动示爱,这在志军看来特别新鲜,因为当时的社会风气属于“性半禁锢”状态,之前在城里求学的时候,男女之间绝对不能谈恋爱,社会上也没有“性诱惑”,更没有“陈老师”之流的“不雅艳照”流传,所以,年青人在感情方面纯洁得可爱。
这次一来到农村居然就有一个花季少女主动示爱,志军热血上涌一下子把持不住,就沦陷了进去。
十几岁的少男少女很难控制住自己的情欲,只要逮到机会就腻在一起,小树林里、水库堤旁、稻草堆中,都曾经留下过两人缠绵的身影,除了最后那一步没有跨越,其他什么都做过了,这在当时已经属于非常出格的事情,所以两人相约保守住这个秘密。
志军寄住在茶花家中的时候俩人就以兄妹相称,因此后来走得近一点并没有引起茶花父母的怀疑,这样的关系持续了整整一年多,直到一个突发状况的出现,让事情变得极为复杂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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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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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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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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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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