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不悔2006>第一百零五章 幼稚的歌
  李顺圭和Jessica两个人在陈晓建的工作室里面东摸西看的,两个人都有着多年的练习生经验,对这些乐器自然不会陌生,不说玩的有多好,至少也稍微会一些。

  两个人看得有些入迷,陈晓建这边的乐器不算太多,因为陈晓建自己会的乐器也不多,数量不多但是质量却个顶个的好。

  如果乐器的质量不好,又怎么配得上这整套高端的设备?如果设备不高端,怎么配得上这特意设计的工作室?如果工作室不特意设计,怎么对得起陈晓建买这间房花出去的那么多钱?

  陈晓建这个人有时候会有点分裂,他可以接受几千块的相机一直在用,但是却愿意十几万买一只手机。他可以接受和他身价不是很相称的奔驰S-Class,但是却愿意几百万买一块手表。

  有的可以将就,有的不可以。

  李顺圭和Jessica两个人正看着一把红色的吉他,上面写着一段英文歌词,两个人研究之后发现这段歌词是手写的。

  两个人正读着上面的歌词内容,陈晓建走了进来。看到两个人手上拿着的吉他,连忙说道:“别动。”

  李顺圭两个人听到陈晓建的话,就这么捧着吉他一动不动,呆呆的转过头来,看着无比呆萌的样子。

  陈晓建连忙走过来,将两人手上的吉他拿过来,小心翼翼的样子,然后还仔细检查了一下,才重新放回原来的位置。

  Jessica看到陈晓建这个样子,撇了撇嘴,没有说什么。因为李顺圭把她要说的话说了出来,“这把吉他很珍贵吗?”

  “嗯,这把吉他是TheStoneRoses的主唱IanBrown的,上面的歌词也是他亲笔写的。”陈晓建将吉他放好之后,看着它,一脸喜爱。

  “石头玫瑰?”Jessica问道。

  “嗯,伟大的英伦摇滚乐队。”

  “哦。”李顺圭和Jessica两个人没有什么激动的心情,她们不是TheStoneRoses的粉丝,甚至可能都没有听过TheStoneRoses的歌。

  陈晓建能算是TheStoneRoses的粉丝,虽然不是死忠的那种。陈晓建之所以会喜欢TheStoneRoses原因有点特别,因为TheStoneRoses是陈晓建最爱的球队曼联的铁杆死忠。

  爱屋及乌,相比较同样来自曼彻斯特这座城市的另一个顶级乐队绿洲,陈晓建更喜欢TheStoneRoses。

  这把吉他是陈晓建特意托人找的,红色是曼联的主色,而上面写着的《Thisistheone》的歌词则是曼联的出场乐。

  拿到这把吉他之后,陈晓建自己也只弹过一次,因为水平实在有限,陈晓建怕自己的技术会玷污了这把吉他。或许有朝一日陈晓建的吉他技术达到一定的高度了,会拿出来弹一弹。

  不过这有招一日是什么时候,就不一定了。现在明显的,陈晓建对吉他的兴趣并不高,只是当初一时兴起学了一些而已。

  也就算是一个入门。

  “怎么样?我的这间工作室?”见两人对这把吉他和它的故事没有什么特别的兴趣,陈晓建也就不多说了,转了一个话题。

  “很好,看着很专业的样子。比我们公司的很多大前辈的工作室都要好。”Jessica点头说道。

  “那当然。”听了Jessica的话,陈晓建有些得意。都是真金白银砸出来的,自然不会差了。

  陈晓建和李顺圭两人说着话,打开了工作台上面的两台电脑。

  电脑打开之后,陈晓建将手机里面的一份资料上传过去,弄好之后,陈晓建对两人说道:“来吧,看看呢。”说着,陈晓建让开位置,给李顺圭和Jessica两人。

  两个人过来看了电脑上显示的内容,内容很简单,一边是曲谱,一边是歌词。

  两个人对这些自然不陌生,先是对着曲谱轻声的哼着,旋律十分简单。看完曲谱之后,又看了看歌词。

  相比较旋律,歌词更加简单,甚至有些幼稚。

  看完之后,两个人有些大眼瞪小眼的看着彼此。两个人都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出了一句话“这是在逗我”。

  陈晓建没有看到两个人的眼神,见两个人看完之后,有些得意的问道:“怎么样?厉害吧。”

  听了陈晓建的话,两个人转过身看着陈晓建,就像是在看一个幼稚的小孩一样。

  陈晓建自然能够看懂两个人的眼神,原本还等着两个人对自己顶礼膜拜呢,结果事实却完全相反。

  陈晓建顿时就有点方,得意的神色不见了,肩膀还有点塌,小心的问道:“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吗?”

  话可能有些伤人,所以Jessica选择了闭嘴。李顺圭和陈晓建关系比较好,而且这首歌也是陈晓建因为李顺圭的关系才说要送给李顺圭她们的,所以也就只能李顺圭来开这个口。

  “这首歌是不是太幼稚了?应该不会红吧?”

  “幼稚?这叫洗脑好不好。”陈晓建没有想到她们居然会这么不看好这首歌。虽然说的不是那么严重,但是具体意思陈晓建自然知道。

  如果真的把她们的真实想法说出来,估计就伤人了。

  “可是,这个也太……洗脑了吧。”李顺圭有些想不出措辞了,在她们看来,洗脑最少也应该是《TellMe》或者《Nobody》那样的吧,这是什么鬼?

  陈晓建有些无语的看着两个人,这首歌可是自己千挑万选出来的神曲,你们居然说幼稚?

  陈晓建知道的未来的歌可多了去了,光是这样的神曲就不知道有多少。这首歌可是陈晓建千挑万选出来的。

  毕竟陈晓建的乐理知识太差了,很多歌虽然知道,但是却写不出来。神曲却不同,因为往往神曲就代表着它的旋律足够简单。m.χIùmЬ.CǒM

  说直白一点就是,陈晓建写不出《山丘》,但是《最炫民族风》还写不出来吗?一个音符一个音符的往下扒就好了。

  很多人学音乐都是从扒歌开始的,小时候网络不普及,谱子很难找。怎么办?用竖笛或者口琴一个音一个音的试呗,这就是最简单的扒歌了。

  现在我给你“写”了首这么“好”的歌,你居然还嫌弃?得,那就算了。

  陈晓建的想法也简单,你不是我老婆,也不是我妈,干嘛惯着你?

  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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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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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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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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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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