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门郡都督府沉默地伏在县路的尽头,天气晴朗的时候登上都督府高楼,可以看到雁门县城外密密麻麻的坟头,从汉代起,那里就是穷人们的最终归宿。有时候新落葬者的家属不得不挖出古代的遗体,让他们稍微挪出一点地方,而四五十年之后,这些新落葬者也难免会遭到同样的对待。
如果从高楼上往另一个方向看,就可以看到苍云堡了,你很难对那栋建筑一言以蔽之,它好像是把一整支军队的纪律与荣誉都砌进了墙中,有一种让人无法忽略的森严感,就像是一个永远在尽忠职守的哨兵,随时随时准备用它的躯体挡在刀剑洪流之前,又像是苦寒塞外的一个无冕的君王,孤傲地巡视着它的臣民。
雁门关就在苍云堡的前方,它像是一头匍匐的野兽般不可侵犯,据说第一次看到它的人,都会被它庄严的气势所压倒,不敢再高声喧哗,自从平阳公[1]建关以来,一百多年了,它注视的地方曾无数次沦为血肉修罗场,它则总是抱之以沉默,仿佛再多的苦难与凶险也不可能把它压垮。
西北三月的风在都督府门前卷成一股股乱流,它们在路口汹涌而过时掀起的呜呜声就像是有千万个人在哭泣。从月初开始,整个雁门县都在刮着大风,干燥的风裹着沙子到处肆虐,路上的行人一不小心就会被迷了眼睛。有人说这是鬼门开了,孤魂野鬼挤满了雁门,此地的人对此不做评论,他们只是在大风中继续着日常的生活,就像什么都改变。
都督府的大门早已关紧,但是却还能看到灯光从里面照出来,偶尔会有一两个执刀鬼鬼祟祟地从边门进出,留下一串细不可闻的脚步声。偌大的都督府,如今就像是一个惊慌的女人,紧闭着双唇,眼睛里全是不知所措的惶恐。ωωω.χΙυΜЬ.Cǒm
都督府的正堂里站着七个人,正当中坐着一个绯袍大员,此刻脸上全是左右为难的神情,如果不是看他那身衣服,谁都想不到眼前这唯唯诺诺的人就是雁门都督府长史田承业。田长史左手边站着一个行伍打扮的中年男子,一副笑容可掬的样子,男子身材不算挺拔,但是手腕处骨节出奇地粗大,这样的一双手,无论握上什么兵器,都不会有一丝颤动。中年男子的对面站着一个女人,身材异常高挑,甚至比中年男人还要高上半个头,她神态里有种一般只在男人身上才能偶尔看到的稳重与从容,所以虽然她打扮得很朴素,在场诸位却没有人敢忽视她的存在。
田长史的右手边坐着一个表情木讷的人,五十岁上下,一副睡眼惺忪的模样,他是刚被请进来的,连官袍都没有穿。此人叫许忠杰,是都督府司马,他待在此地的日子远比田承业要长,然而,他早就被消磨光了意志,只是个被扔在此处闲养的糊涂人。
长史对面,站着三个衣着光鲜的男人,打头一个约莫五六十岁年纪,须发中已经夹杂了许多白色,但皮肤却嫩滑犹如少女,显然是花了血本在保养。他撇着嘴,阴阳怪气地扫视屋内众人,像是在考虑该从哪一个人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这时又有一名法曹参军事打扮的人急趋着走到田长史身边,在他耳畔小声说了两句。田长史的脸色涨得通红,挥挥手让参军事把刚才的话当众再说一遍。
“柏公公,已经都审清楚了,那群暴民没有人指使……”
“我的小孩子刚一进县城,就被人团团围住,喊打喊杀。几十个人啊,没有背后指使,难道我们家小严长得这么招人讨厌么?”五六十岁的男子嗓音又尖又细,赫然是个领了皇命行走的宦官。
“领头的暴民说,他们看到严公公面目陌生,便怀疑他是外乡来种殃的歹人。”
“难道贵县百姓,会把所有看到的陌生人都打死?”柏公公冷冷一笑,他的眼睛如果能射出刀子,此刻的参军事可能已经千疮百孔了。
“领头的暴民已经伏法,我们正在搜寻漏网之鱼,一定给小严公公一个交代。”参军事说完就不再开口,他知道眼下的情况他说什么都是错的,之前他几乎把生平的刑讯手段全部用了出来,要不是怕人死了口供没有着落,嫌犯的骨头恐怕都已经被他拆光了。可是,结果还是一样,那群在街头行凶打人的暴民确实是临时起意。在场的人谁都知道,柏杞本来就包藏祸心,所以才会支使手下在县城化装私访,而小严贼头贼脑的行迹落在惊弓之鸟的当地人眼中,自然成了他是种殃歹人最好的证据,这就是小严公公被围殴的原因,但是没有人敢把话说出来,柏杞背后,可通着高力士呢。
这时,那个女子开口了:“应长史所托,苍云军已经开进雁门各县,凶徒应该跑不掉了。”
柏杞端详了那个女子半晌,阴测测地哼了一声:“雁门都督府……素与玄甲苍云交好,所以宋统领出现在这里,嘿嘿,咱家一点也不奇怪……只是……”说到这里,他用眼瞟了一下那女子,“为什么天策府的人也会出现在这里,这咱家就想不明白了。”
“私事。”女子只是淡淡吐出这两个字,便不再多说,一旁的田承业急忙解释:“这位阮糜姑娘是下官的旧识,此次是专程来访友的。”
柏公公忽然转过脸,把矛头指向了田承业:“阮姑娘的事,咱家没有兴趣打听。但是,田长史,现在你能不能告诉咱家了,究竟什么是‘种殃’,什么又是‘虚人’?”他白净的面皮上挂着毫不掩饰的假笑,嘴唇鲜艳而红润,就像是衔着一颗娇艳欲滴的樱桃。
“这是……本地乡野村夫的迷信,都是以讹传讹的无稽之谈,雁门县早已下了公文要严查妖言惑众的恶徒,如今捉拿到了三四个,正关在都督府狱中。”
柏杞冷笑一声,视线转向宋森雪:“宋统领,你有什么高见?”
宋森雪闻言笑得像是尊弥勒佛:“回公公话,雁门这种偏远之地,传出来一些怪力乱神的邪说再正常不过了,这里住着的人大多没念过书,脑子僵得很,在他们的认识里,这世上到处都是说不清来历的精怪,就在去年,隔壁繁畤县还在疯传,那里出了一个三头八臂的怪物,一到夜里就挥舞着八条蛇一样的手臂,围着县里巡游,你说好笑不好笑?”
柏杞摇了摇头,闭上眼睛,脸上浮现出惋惜的神情:“事到如今……你们还不肯讲真话。”他忽然怒目圆睁,紧咬着银牙,声调也变得愈加刺耳,简直像是一只受了惊的老鸹,“小严还在馆舍里躺着呢!”
没有人接他的话,堂上鸦雀无声。
“好,”柏杞恶狠狠地从嘴里崩出几个字,“好得很,待我禀明高公后,我倒要看看,你们这都督府跟苍云军中藏了什么秘密!”说吧,他便领着两个手下拂袖而去,临出门前还丢下最后一句话:“没人在伤了我柏杞的人后还能平安无事!”
剩下的人留在屋内面面相觑,很长时间都没有人开口,谁都知道,高力士绝不是好惹之辈。好半晌,田长史才吩咐手下法曹派几个精干的伙计去馆驿外面监视,如果柏杞当夜就有动作,立刻回报。法曹领命离开后,他伸手抚摸了一下脸:“明天,下官带上最好的伤药,再去馆舍中拜访一下柏公公,希望能……宽慰一下他……宋统领,你随不随我去?”
“田公高义,宋某敢不从命,只是,眼下田公你不妨先小憩片刻,今夜还长着呢。”
田承业疲惫的脸上浮现出一抹苦笑:“我怎么睡得着?”
“既然如此,那宋某陪着田公。”宋森雪的笑容还是那么轻松,像是酒桌上甘愿罚酒的宾客。
“我也留下。”阮糜说。
长史摇了摇头:“两位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眼下前途未卜,没有必要我们三个人一同熬夜,两位暂且去客房养精蓄锐吧,如果有什么变故,下官会通知两位的。”
阮糜和宋森雪听田承业说得在理,便不再坚持。另一边许忠杰早已混混沉沉打了超过一刻钟的瞌睡,听长官这么说,也被小厮搀扶着走出了大门。田承业看着此人昏聩的背影,知道他是一点也指望不上了。
现如今,偌大的厅堂里只剩下了年过半百的田承业,他看着门外漆黑的夜色,感觉有一股难以抑制的愤怒要从胸口冲出来。他不是一个有多大野心的人,也不是一个能力多出众的人,他能做到长史的位置,完全依赖于田氏家族在西北百年的经营。雁门都督是一个在朝中遥领军职的皇亲,所以都督府大小事宜,都由他这个长史管理,而他自己心里也很清楚,在这个地方,真正说话管用的实权派,其实是苍云堡,这个游走在唐律边缘的军事组织。有时候身为河东节度使的族兄田仁琬会给自己一些支持,但更多时候,雁门都督府不得不仰人鼻息,田承业的一生都在配合着别人的脚步,朝廷的,苍云的,田家的,甚至安禄山的,他心甘情愿成为一道缓冲,咬牙承受各方面的压力,他这么做,只是为了让雁门郡这块地方,至少表面看上去,能祥和一些。然而,如今他已经老了,他太累了,强势的宋森雪,刻薄的柏杞,毫不退让的阮糜,以及此时此刻正在雁门郡发生的,绝不可被人发现的怪事,说实话,即使这次危机过去,他又能在这些东西中间缓冲多久呢?它们那么强大,他那么弱小……
五更时分,睡梦中的阮糜与宋森雪被小厮叫起,两人匆匆忙忙来到了正堂,心中都有了不好的预感。他们眼前的田承业面如死灰,双眼布满血丝。“两位,出事了……”这位绯袍大员声音小得就像是梦呓。
被派去监视柏杞的人并没有发现馆舍里有什么动静,事实上,柏杞根本就没有回到馆舍。两个更夫在都督府外的偏僻处发现了一顶翻倒的轿子和几个死去的随从。柏公公被绑架了。
注[1]:即薛仁贵,我并没有查到唐代雁门关的真正建立者,只能猜测是薛仁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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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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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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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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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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