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逆转时空之我回来了>第一百二十四章 这女人,有问题
  “你睡觉怎么老喜欢搂着布娃娃啊。”

  “因为它可爱啊!”

  你才可爱。

  就这么着为他人工作,还有个能聊天的室友也不错,但是,胖子为何要搬去那种地方,百思不得其解,除了用第六感观感觉到那屋子风水不太好之外,真没发现有别的不寻常之处。

  如果有人故意要让胖子消失。

  那么,那间屋子可能早就让人翻了个底朝天。

  这段时间奇葩女几乎天天都来公司里,像个橡皮糖一样粘着晏子,可能她眼里除了晏子就看不见其它人吧,虽然同在一个屋檐下,我们却从来没有照过面。

  我就有这样的本事。

  曾经,有个同事这样形容我,她说我看起来不食人间烟火,我问她为什么说不食人间烟火。她说,好像全天下的事情都与我无关。

  我说她用错词了,应该是低调,活得与世隔绝了。

  下班上班,其它同事坐电梯,我走楼梯,进了公司,没有必要从不随意走动,活得几乎让人忽视。奇葩女除了第一天将目光落在两个漂亮的女同事身上,之后就再没管过女同事长得是否漂亮。www.xiumb.com

  但是阿丽的好奇心很重啊。

  而且,她喜欢往办公室里跑。

  “哎,又下大雨了啊,我去给经理泡杯茶。”

  下大雨,喝茶?

  这有什么逻辑关系不成。

  我从没给晏子泡过茶,这应该是秘书的工作,阿丽是公司的文职,又不是他的秘书。趁着她去泡茶,同样闲散的我躲进了厕所的卫生间里。

  目的是看大雨。

  我选择的是靠边的一个已经坏掉的厕所,那个厕所的视线最好,可以将空中和楼下看个清楚。那门上也贴了厕所已坏的纸板,不用担心有人说占着茅厕不拉屎这种话。

  可是,这大雨来得快,去得也快。

  可能头顶的乌云只是一瞬间。

  我还没看够呢,雨就停了。

  艳阳高照的下午甚是刺眼。

  正当我准备离开厕所回到办公室时,一个脚步声进来了,听她走路的声音很急,紧接着她敲厕所门,一个接一个地敲。

  当然了,除了这个废弃的厕所。

  有些女生比较洁癖,除非没得选,有选择的情况下她会东看看,西看看,选择一个最干净最漂亮的厕所。我猜她可能就是我见过的这类女生的其中之一。

  我的手接触到厕所门的时候,另一个脚步声进来了。

  进来之后将厕所大门给掩上了。

  她问先进来的那个女生:“确定过了,里边没人吧。”

  “嗯。”

  “把东西给我。”

  两个人鬼鬼祟祟的,声音也小,我也听不太真切,正在这时,外边有人敲门了:“快开门啊,急死人了,是谁啊,把大门锁了干嘛啊。”

  我忍不住笑。

  “快,你躲进去。”

  其中一个大概进了一间厕所,另一个人去开门:“来了来了。”

  门一打开,外边的人冲了进来,可能都顾不上去看里面的人,趁着后来的人进了厕所,躲在厕所的人也出去了。

  这两个人会是谁呢?

  我看了一下时间。

  往前推十分钟,公司里这个时间段离开的人都有嫌疑。

  我看了一下坐在自己位置上的和正在走动的员工,心想:公司里大部分都是业务员,少有坐在办公一整天不挪动屁股的。

  她们可能会因为自身的业务关系,在外边奔跑。

  可是,为什么那两个人选择在厕所交头,假如真的拿了什么机密的东西拿去外边交接不是更好,那样的话,安全系数也高。

  是什么理由呢?

  我转而看向晏子的办公室。

  奇葩女不见了。

  我走进晏子的办公室。

  他正在埋头批着公文,“进来也不敲门,没礼貌。”

  我象征性的敲了一下门:“你的那个女朋友呢?”

  “什么女朋友,我没女朋友。”他不肯承认。

  “那你同学呢?”

  他没好气地怒视我:“走了。”

  “什么时候走的?”

  我不确定我跟他说在厕所里听到的那段话他会不会相信,更不敢大意地就在这办公室嚷给他听,毕竟我也没有证据,还有,交头的是两个人,说得太大声,难免隔墙有耳。

  我拿起他桌上的笔写了一段话,他疑惑地望着我,我又在纸上写了另一段话,他却哭笑不得评价我写的那几个字:“真丑。”

  “丑是丑了点,不过,我爷爷说了,孔夫子不嫌字丑,只要每一笔都有。”

  “我不是孔夫子。”

  这个,只能说我实在没天赋吧,小时候字写得不好曾遭舅舅嫌弃,下定决心拿着字帖练了一段时间,想着总有些进展了吧。

  可是,过了一段时间以后,还是照样丑。

  舅舅说我没下苦功。

  我倒是想练成王羲之呢,没那个天赋好么。

  “我知道了,你不要声张。”他表现得很淡定,好像一切尽在他掌握之中似的。

  当然了,我可不是只有那一件事情找他。

  不想开口说话。

  我继续在那张纸上写,可我写得丑也就算了,一张大白纸上不划线,我还写得很不规律,多写几个字那张纸便写不下了。我将那张纸抽开,又拿了一张继续写。

  “你要写书?”

  我写道:小心隔墙有耳。

  “你不知道有一种通讯工具叫手机吗?”

  可以发信息给他。

  我当然知道可以发信息给他,可是发信息要扣话费的,能够当面说清楚的,为什么还要借助电子产品?这是借口,我更心疼的是钱。

  现在,很穷。

  他也不太可能因为我在这上班,就给我充话费,我也没那个奢望。

  我问他,从奇葩女那儿套出些什么有用的信息没有,他的脸一变,慢慢地摇头。为什么啊,都这么多天了,你不会一直在跟人家谈情说爱吧!照这个速度,那得若干年以后,你们都成家生了孩子她才肯将胖子的事情说出来。到那个时候,说不定胖子都成白骨了。

  我一急,写了这么一段话出来。

  他看着我的脸,从我手里拿过笔,写了一段话。

  还别说,他的字写得还真是越来越漂亮,刚劲有力的,岁月赋予他的是沉淀的气质,不变的容颜,和渐长的睿智。

  无从下手。

  我将纸拿了过来。

  脑海里闪过无数画面,然而,任何一条也解说不了无从下手。

  正当我沮丧的时候,他又写了另一番话,你去找金尚。

  这事,还跟金尚有关系?

  我的心里倒抽了一口凉气,当时,金尚曾有一段时间喜欢过晏子,但是,同时,她也跟司马舜意交往过,照这样算起来,在某种程度上,奇葩女可以称呼金尚表嫂。

  假如,这种关系成立的话。

  那就意味着,当时的胖子孤立无援。虽然有晏子,可他怎么说也是事务缠身的忙人,假设,胖子是他的至亲,他肯定会将胖子接到他的家中,而不是惶恐无助的情况跟晏子说她的住处不安全。

  我找到金尚家里。

  敲了很久的门,也没人应答。

  这时,邻居的门打开了。

  “你找谁啊?”

  “我找我的同学,她叫金尚,你知道她什么时候回来吗?”

  听说我找金尚,对方的脸变了。

  吱唔着不再说话,慌慌张张地关了门。

  我愣在当场。

  这反应太不对劲了。

  不行,我得在她家等着。

  我执意站在她家门口等,不肯离去。

  刚才开门的那个邻居站在自家楼上,当我抬头看她时,她的目光正好看向我,当我们目光相撞时,她别过脸去,刻意避开了。

  等啊等啊,一直等到天黑。

  楼上的邻居大概是心软了吧,她将门打开了。“你别等了,你的那个同学她回不来了。”

  “难道她搬家了。”

  她欲言又止,好似下了很大的决心,最终才告诉我:“说搬家也对,她的父母都搬走了。”

  “那你知道她父母搬去哪里了吗?”

  “知道啊。”她点头,后来又问我,“你不是要找你的同学吗,是找她的父母啊?”

  我是找金尚啊,她又没嫁人,找她父母不就是找她吗?难道她不跟着她父母一块搬?

  “如果找她的父母呢,我有他们家的新地址,我们毕竟是住在一起几十年的邻居了,总是有感情的,说实在话要不是出了这档子事,他们在这住得好好的,是绝不可能搬走的。”她说着说着竟然伤感地哭了起来。

  女人,果然是感性动物。

  一激动就掉眼泪。

  “哎,可怜啊,我们是从小看着那孩子长大的,怎么说没了就没了呢!你说这老天多不公道,她怎么着也还是个孩子,是不是?”她抹着眼泪。

  我听着不太对劲。

  什么意思,没了没了是什么意思。

  我不愿意往深处去想。

  她却转身从屋子里拿出三根香,还有一把纸钱来,“来,给你同学烧个纸吧,保佑你一生平安。”

  我的脑袋嗡地响了。

  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这个事实,金尚,她不在人世了。

  由邻居领着,在路边我烧了一把纸,她的嘴里念叨着:“尚尚啊,你的同学来看你了,你在那边好好的,别顾念家里,保佑你的朋友一生平平安安的。”

  我像个木头似的忖着,不能动弹。

  “她,是怎么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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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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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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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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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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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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