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不值钱,我才不会硬赶着上前凑呢!
况且,我有胖子的电话,他这分明是在诳我。
我不想再理会他,抬了脚就往车上钻,司马舜意在后面一阵喊:“我没骗你,我真的知道胖子在哪?你就不担心她会出什么事吗?”
“我不担心。”
上了车以后,我让晏子送我回去。
“哈,我有理由相信你对我说的都是实话,你喜欢一个人安静地待着,对不起,是我错怪你了。”他像是雨后放晴般,笑得阳光灿烂。大概是觉得不存在情敌了,假如,我要选择一个人,他是最有机会赢的人。
“到了。”
一眨眼回到了宿舍。
“你有空的时候给我打电话,想去什么地方玩也给我打电话,晏子二十四小时待命。”他还跟我开起了玩笑。
我点头。
快步跑上楼,上了楼以后,看到晏子的车离开之后,我又飞快地跑了下来,拦了一辆的士往刚才的地方去了。我心里一直念着,他一定还没走远,一定还在那附近。
可是,当我到达那个地方时,路上空空如也。
没有他,什么也没有。
“师傅,调头回去。”
车子往回走,走了一段路,我的眼前一亮,刚才那个影子,我忙让司机停下,站在一处巷子口的两个人,其中一个是他。
我下了车以后向他走过去。
走到距离他们十米远的地方,借助某个障碍物我停了下来,我听到他跟另一个人说什么,“你不是答应过我,明天跟我回去吗?现在为什么要反悔,你个背信弃义的家伙,还有没有信用了。”
我侧过脸,只看到一个影影绰绰的背影。
司马舜意是谁啊,最不喜欢受人威胁,不管男女,他是典型的吃软不吃硬,跟他说几句好话哄着他一些他还可能顺着你的意,多吼几句,只怕火药脾气的他会不管三七二十一赏对方一掌。
“啪!”
这一声落在那个背影的脸上。
背影要疯掉了,拼命去抓他的脸,跳起来吼他:“你去死,你去死,你个王八蛋。”
“啪!”又是一巴掌,而且打完之后便打人。
我愣着当场,隔着十米都觉得脸上生疼。
那个背影颓然地瘫坐在地上,这样冷的天,可能比起天气,心更冷吧!别问我怎么知道,我是过来人,在司马舜意那受的委屈不比地上的这个人少。
眼下,我也顾不上坐在地上的那个背影,顺着司马舜意离去的方向追了过去,他走得很快,不说走路带风吧,带着风的他一定是整得袂袂响。
暴风一样的男人。
我突然又羡慕起古代那些功夫高强有雄厚内力的人,一跃千丈,可比我这快步跑要强多了。
“刷!”我刹住脚,停了下来。
司马舜意就在眼前。
他的眼里全是笑:“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回来的。”
他就知道,是的,每次他都整得好似有多了解我似的,我肚子里的蛔虫都不知道的事情,他却先知道了,所以,他是故意在这里等我的。
可是,刚才的情绪呢?
人怎么能变得这样快,刚才还怒气冲冲的打了人家两巴掌,现在,又是笑脸相迎,不去拿那什么奥斯卡金奖真对不起他这张脸了。
“胖子在哪?”我不想跟他罗嗦。
在宿舍的楼上,我打过那个电话,这一次是我先开口的,我说的是:“胖子,你在哪?”谁知,电话那边传来了嘟声。
我的心里莫明地涌上不安的情绪来。
所以,我过来找司马舜意。
“我可以带你去,但是你要答应我一件事情。”他提出了条件。
“说。”
“我现在很饿,你给我做一碗鸡汤。”
我的眉头皱得很紧,让我想起一些事情来,跟他谈恋爱时,曾去过他朋友的宿舍,四楼,冷风灌顶的屋子里,他说他想喝鸡汤,让我给他做一碗鸡汤。
我兴冲冲地从市场里抓了一只活鸡,大冬天的,提着一把菜刀战战兢兢地去杀鸡,在那之前从没杀过活的鸡,那鸡又是蹬又是扑,把我的手给抓破了。一刀下去,那血直往我脸上,脖子上,衣服上喷得到处都是鸡血。我狼狈的样子全被他看在眼里,他问我:“你从来没杀过鸡。”
我用很抱歉的眼神望着他:“没关系,这一次不会,下次就会了。”
然后将他推出厨房,一个人在里边忙活,手忙脚乱地烫到手,最终给他炖了一锅香甜的鸡汤。
他喝得很满意,还夸我:“这是我喝过的世界上最美味的鸡汤。”当时年少,信以为真,不管他说什么我都信。
后来才知自己傻。
看一个人对你是否真心,不是听他对你说了些什么,而是看他做了什么。我偷偷地将那只被烫伤的手藏在身后,我不知他是否看见,等到烫伤的手好得差不多时,他无意中问了一句:“手怎么了?”
我说:“不小心烫伤了。”
可能我内心里会有一点期待,期待他给我抹点药,可是,没有。他不会去做这种事,以后的岁月里,他会不会给受伤的老婆一点安慰我不知道。作为当时他的女朋友,后来我越来越觉得,我,可有可无。
“其它的可以吗?鸡汤我不会做。”
“不会可以学。”他也很执着,想要什么就必须一定要得到。
我怼他:“上哪儿学,没有师傅。”
的确没有师傅,我所有的做菜的本领都来源于我的家人,在我的家中,几乎所有人都会做菜,且每一个人都有几道拿手菜,尤其是两位正宗的厨师,只要是尝过的菜,都能大致分析出做法来。不知道能不能称为天赋。
他信心满满的:“我教你。”
说着,带着我去买食材,一只一斤左右幼齿的小鸡仔,若干的配料,他领着我去了他的去处,他的屋子很干净很整洁,像是售楼部里出现的装修好的样板房,连物品的堆放位置也一丝不苟。我鼓着腮帮子,跟着他进厨房。
“你对我这儿不好奇?”
“有什么好奇的。”
他的自信心爆棚到什么地步了,这让我很无语。
我只管将小鸡仔给处理了,这样嫩的小鸡,油焖,或者加材料清蒸味道会更好,他要喝汤应该选一只年龄老些的,炖的汤才香。
这鸡太嫩,需要花费的时间不长,十几分钟之后,鸡汤出锅了,隔着门都能闻到一股鸡肉的香味。2005年还不似后来那般大规模的养殖,鸡越养越没肉味,蛋也越来越苍白。为了节省成本,鸡场的鸡多数是速成的。平常普通老百姓家养一只鸡,至少也得花上好几个月时间才能让鸡长大。到了鸡场,猛吃激素和饲料,一两个月便出栏了。
他慢慢地喝着汤,我在旁边看着。
希望他言而有信吧!
我在心里祈祷。
“你跟那个人是什么关系?”
“谁?”瞧,果然没有想象得简单,又来盘查户口,我应该欠了他好几世吧,20岁到25岁坑了我无数次,重生回来还要接着坑。
“来接你的那位。”他尽量用着客气的措词,可我心知肚明,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客气的人,只怕心里已经骂上人家祖宗十代了。
“他叫鱼晏,是我的朋友。”
“那你答应我,以后不再跟他来往。”
凭什么?
但是我脸上挂着微笑:“好,我答应你。”琇書蛧
可能我答应得太痛苦,他反而不放心了:“咦,这不像你的风格啊。”
“那你说,我应该是什么风格。”
“你这剑眉,应该是倔强的性格,还有这脸型。。。。。。”他仔细端详着我,歪着头对我指指点点,又说我的眼神很犀利,洞察能力也强,手指的棱角很分明,行动能力也不差。
“你会算命?”我调侃道。
他捏着手指应道:“一点点。”
“告诉我,胖子在哪?”
“等我喝完汤,喝完汤以后告诉你。”他慢条斯理地将已经见底的鸡汤端在手里,都已经喝光了,只剩下一丁点的渣渣。
他是存心的。
我在心底分析他这样做的目的,因为我关心胖子,而他在意什么呢,他不允许我跟晏子来往,他说我的眉毛眼睛,他关心我。
既然如此。
我径直往外走,他果然跳了起来:“你去哪?”声音里满是焦急。
“我回家。”
“别回去了,留在这里陪我吧!”
我冷笑,他是我的第一个朋友不假,可是,我怎么可能允许历史重演,我没理会他,仍是往外边去,走到门口时他大喊了一声:“好,我带你去找胖子。”
脚步停在门口。
可是,只听到这一句话有用吗?我要的是目的性的行动。只停顿了一会,我接着又往外边走,他追到门口:“行了行了,我现在带你去,别乱跑啦!”他抓着我的胳膊。
我站在门外看着他锁门。
然后,等着他将车开过来,时空的变迁,他居然在这个时候拿到了驾驶证。瞧着他娴熟地开着车,我又陷入沉思,据我所知,他是2008年的时候拿到驾驶证的,比原来提前了三年。而且这熟练的程度,好似开了很多年车的老司机。
原来扭转时空会发生这么大的变化,真是让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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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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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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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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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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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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