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人后来定居在哪里了?”
如果能找到他们的定居点,或许就能找到古得力藏蛊虫的地方。
桃夭道:“我只看到他们往西南方向去了,具体的不知道。树妖奶奶怕我惹事,不让我去。”
“树妖奶奶现在在哪里?能不能带我去找她?”程想想的想法很简单,桃夭年轻,修为又浅,很多事肯定知道得少。但保不齐她口里的树妖奶奶知道得多一些呢?
听到她问及树妖奶奶,桃夭神情一黯然,语气略带伤感地道:“树妖奶奶没能躲过天劫,五十年前已经被天雷给劈死了。”
这段时间,因为和广平朝夕相处,程想想从他那里获得了许多从前所不知道的妖鬼之间的事情。因此也知道,妖修一类,想要入道修行,是极为不易的。就算得了机缘,获得了修为。每隔几百年,都会有天劫降临。能躲过天劫,则代表着还能继续修行。如果躲不过,就面临着魂飞魄散的下场。
想到这些,桃夭不禁悲从心来,茫然地望向天空:“也许不久之后,天劫也会降临到我身上,我也会和树妖奶奶一个下场吧。”
程想想正想着怎么安慰她,只听僵尸先生道:“桃夭别怕,就算天劫来了,小江哥哥也会第一时间挡在你面前,保证不让天雷劈到你!”
“小江哥哥……”桃夭满心感动,忍不住眼泛泪花。
“桃夭妹妹,别怕!”僵尸先生深情款款地凝视着她。
程想想不期被塞了一嘴的狗粮,却也不好过多打扰他们,只能默默地退场。
之前还为僵尸先生的终身大事犯愁,现在看来,他们两人之间就只余下一层薄薄的窗户纸了,只要轻轻捅破,估计好事也就顺理成章了。
程想想找到广平,把僵尸先生他们也要一起去的事说了,广平倒是没有明显的反对。毕竟,他还自恃身份,要在程想想面前维持好君子风范,不能显得太小家子气。但是心里不痛快是肯定的。琇書網
因为又多了两张口,程想想就近多采买了些便于储存的食物。出发时候,大包小包的,再加程想想自己的行李,足足有五个大包。
有僵尸先生在,广平就乐得清闲,行李都丢给他拿。
桃夭不忍,想帮着分提行李,僵尸先生自然是不肯。
“没事没事,我力气大,我愿意拎。”
因为有桃夭提供的线索,寻找蛊虫便有了方向。
一行四人,一路往西南而去。
虽然说西南方向也很广阔,但是有了具体的方向,总比满山的乱跑强多了。
程想想的脚程最慢,每每走不了半天,就需要坐着休息好一阵子。而接下来的半天,则有广平背着她走——背过了第一次,接下来的第二次、第三次也就顺理成章了。
如此白天走,夜晚休整。又走了五天时间,程想想一行人更到了一片类似于盆地的地方。这一带,四面环山,山外又套着山,乍一看,像是一个天然的牢笼一般。
可是走近之后,就发现盆地中央的那一大片平地,除了地势好之外,植被也丰富。
山上的水源恰好流到此处。从西边的那一面山坡上直流而下,形成了一座小型的瀑布,瀑布跌落时的落差有上百米,冲击到地下时,经年累月得汇成了一泓湖水。湖水极为清澈,伸手鞠起一捧便可直接饮用。
站在小湖边远远望去,往前走了不足百米,便有几十个已经破败的不成样子的屋子。
屋子是用石头垒成,样式简单,因年久无人居住,屋子都被周围的植物所侵占,还有些野兽据此为窝。一见有人靠近,受惊而逃。
程想想道:“一共有几十座石头房子,那也就意味着这里至少曾住了上百口人。有一个村子的规模了。会不会就是桃夭一百年前看过的那一队养蛊迁居到这里的人?”
桃夭道:“肯定是了!这一带没有什么村落,一般人就算要迁居也只会往外头迁,不会越迁越偏。只是他们人都到哪里去了?看起来,这里像是荒废了很久一样。”
广平看了看周围的植物,便道:“看这里植物的长势,差不多有30年没人居住了。如果是要迁走,会带上行李。但是本君刚看过屋子里的情况,基本上屋里的东西都没动过。那也就说明,很有可能是这里突逢变故,甚至可能全部的人一夜间全死掉了。走吧,我们四处找找,也许就能知道答案了。”
“好!”程想想应了一声,刚抬脚欲走,耳垂上忽然传来一阵阵的刺痛,就像是有针在扎她耳上的肉似的。
广平见她捂着耳脸,面露痛苦之色,忙问道:“怎么了?是耳边疼了吗?让本君看看。”
凑近一看,只见程想想的耳垂下红得厉害,尤其是位于耳垂后方的两个红点点,比之先前更加的红,像是血珠一般,随意会滚落。
广平:“没错!你这是起反应了,蛊虫应该就在这一片了。”
一听这话,程想想顿时大喜,顾不得耳上的刺痛,“太好了!那我们赶紧找吧。”
四人兵分四路,搜索了每间石屋,又在附近的草丛、树边、水源处挨个检查,均无所获。
除了没有找到蛊虫之外,也没有找到一点人迹,连尸首都有一具,就好像这里全部的人员,在几十年前忽然消失了一般。
而此时,太阳亦已西沉,暮色来临,四周的景象也渐渐看不分明。
广平见程想想有些疲倦,便道:“要不先休息一夜,明天再找吧。反正大致范围已经框定,应该很快就能找到,也不急于一时。”
挑了块空地,僵尸先生蹦跶着清理干净了附近的杂草,桃夭拾来了干柴,广平出了火点燃了柴。程想想拿出了锅和泡面正准备煮,桃夭忙阻止道:“程姐姐,这泡面吃好几天了,都腻味了。不如换换口味吧?”
程想想无奈地道:“我也不想吃呀。可这不是没办法吗?”
桃夭笑嘻嘻地道:“要不我煮点粥给你们喝吧。离开封塘镇之前我买了点米,正好可以煮点粥喝。”
“野外煮饭太费劲了吧,而且我也不太擅长,还是吃泡面简单。”程想想会煮饭,但她其实很不爱做饭。否则当初在婚介所的时候,也不会大部分时间都叫外卖了。
“我会煮饭。锅和食材都有,一点都不会麻烦。”桃夭一边说,一边解下自己随身的一个小包包,拿出事先买的米。
程想想也早就吃够了泡面,在这种环境下,能喝点清粥地绝对是一种极大的改善。自然也不会拒绝,和桃夭一起到水源边上把米淘洗干净。“
食材收拾完之后,架上火上的一锅水也已经煮滚了。桃夭下了米,拿了勺子搅动了几下后,盖上锅盖让它自己慢慢煮着。
她又跑到附近采了些野蘑菇、野菜当煮粥的配菜。
这些蘑菇程想想在市面上没见过,也不知道是什么种类的菌,但桃夭说,这些都是无毒可食的。她以前经常吃,吃腻了就采一大筐拿到封塘镇去卖,好换些其他的生活物品。
蘑菇也洗净后,又撕成小块小块的,然后一起洒到锅里和米同煮。等到粥煮得差不多了,桃夭又从小包里拿出食盐洒上,最后放上碧绿碧绿的野菜。再稍稍煮一会儿,便大功告成。
程想想还没吃过这种野味十足的粥,待尝了一口之后,只觉入口润滑,清香宜口。她忍不住竖起了个大拇指,嘴上却根本顾不过得说话,忍着烫又连喝了几口,越喝越觉得鲜美。明明只是简单的食材,甚至连调料也只有盐而已,可是这粥的味道却比程想想以前在小吃街上吃过海鲜粥还要美味得多。
僵尸先生呢,当然也早饿了,不过他在吃之前狠狠地夸了桃夭一通,吃的中间又是夸不停口。把桃夭的一张漂亮的小脸都夸得满面绯红,差得连头都不好意思抬。
“夸张。”广平淡淡地丢下了一句,却是连看都不多看一眼,跳上树自我入定去了。
定了不多时,便听到程想想喊他:“大神,吃点饭呗?”
他一垂眸,居高临下地看到程想想站在树下,仰着脸对他笑着,唇角边上还粘着一粒米,因为说话时嘴唇在动,那粒米也跟着一动一动的,眼见要掉,却又迟迟不掉,看得他心里发急,遂抬手一挥,扬起清风一缕,不偏不倚正好拂落了那粒尴尬的米粒。
“你是没吃过粥吗?至于这么丢人吗?”
程想想还不明白他的意思,只以为他嫌自己贪吃,便道:“食/色/性也,人之常情。我又不是大神,做不到辟谷不食的境界。还剩一碗粥了,我特意给你留的,你到底吃不吃?不吃我就吃了啊!”
话音才落,广平的身影已经从树上消失,不等程想想看清,手上一空,碗已经被夺去。广平站在她一步之远的地方,正悠哉悠哉地喝着粥。
喝了一口,他的眉头微微蹙了蹙:“一般般而已,而且还有种兔子的骚味,怎么就被你们夸得天上有地上无似的?我怎么觉得还没你煮的泡面好吃?”
“这肯定比泡面好吃多了!是不是凉了,味道变了?”程想想说着,端过他手里的碗,也没多想就尝了一口:“还温着的呀,味道也没怎么变,挺好吃的。是不是不合你胃口?”
“谁说的!虽然味道一般般,但勉强还是可以喝的。”广平再次抢过了粥,端到了一边,暗搓搓地想着:她和我喝同一碗的粥了,喝同一碗了……那是不是代表在她心里,我们的关系已经好到可以同吃一碗饭的地步了?这世间,也只有情侣才能这样的吧?
于是那碗滋味一般般的粥,愣是让广平吃得心花怒放。
程想想也搞不明白,为什么他嘴上说着不好吃,却背过身去吃得那么乐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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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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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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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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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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