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的刘锦云痛心疾首,自责自己间接害了宋子昂。
既然不爱汪志伟,就应该快刀斩乱麻,尽早离开这里,不应给他留有幻想的机会。当初自己若是离开,汪志伟也许不会像现在这样疯狂地渴望成功和攫取更多的财富,那事情也许不会演变到现在这个地步。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时光无法倒流。
看着手心里的钥匙,想到过一会儿就能见到宋子昂了,刘锦云稍微感觉到了一点点的欣慰。不过这一丝可怜的欣慰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延蔓,就被徒然升起的惴惴不安的情绪冲得无影无踪了。一个想法从刘锦云心底涌出——她要马上带走宋子昂,带他去看医生,这是她能让自己的心灵得以慰藉的唯一办法。
至于明天准备离开S市的计划,她已无暇顾及了。原本她是打算接受几年前在法国留学时导师的邀请,出国去当他的时装设计助手。可一想到子昂让人揪心的现状,她无法做到视而不见,一走了之。
想到这里,刘锦云握紧钥匙向电梯间奔去。
这回她轻易地打开了房门。
“子昂,你在哪里?”
话音刚落,一个高大的身影闪现在眼前。
刘锦云抬头望去,正是宋子昂。上次见到他是在昏睡中,这次虽然依旧满脸的胡须,可那双大眼睛炯炯有神,烁烁放光。
好久不见。刘锦云边说边激动地张开了双臂。
可宋子昂却愣愣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撑起双手挡在两人中间,拒绝刘锦云的拥抱。他歪着脑袋上下打量着刘锦云,忽然出现的刘锦云让他神情紧张,他看起来非常的怯弱惊慌。
“你不认识我了?我是你师姐锦云啊!”刘锦云尽量轻柔地说。
宋子昂木讷呆滞的表情让她内心一阵酸楚,眼泪差一点掉下来。
“锦云?”宋子昂抓挠了几下头发认真想了一会儿,然后脑袋摇晃得如同拨浪鼓。忽然他好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把抓住刘锦云的手臂来到窗前:“锦云什么的,我不认识,我只认识天上的白云。”说着他咧开嘴,手指着蓝天开心地大笑起来,“你说你是云,那你能飞上天吗?”
天呢!怎么会是这个样子?!宋子昂怪异的表现震惊了刘锦云,没想到子昂的病情如此严重,不但智商降低,还丢掉了过去的记忆。那个清新俊逸、潇洒英俊的美少年人间蒸发了吗?
“子昂,不管你能不能听懂我的话,今天你都要跟我走。”刘锦云红着眼圈拽起子昂就要往门外走。此刻她已暗下决心,今天无论如何也要把子昂带出这间屋子去看医生。
可是她哪里拽得动子昂?!子昂智商虽似小孩,可力气照比正常男子一点儿也不逊色。他只需稍稍一抬手,刘锦云就差点被推搡一个跟头。
眼看着强攻不成只能智取了。刘锦云环顾四周看到了贴在墙上的一位老妇人的照片,心想这应该是子昂的奶奶或外婆吧。于是急中生智指着照片说:
“子昂,这照片上的人是你的奶奶还是外婆?你不想她吗?她很想你呢!你都出来这么久了,不如我们回家去吧!”
刘锦云试着再次伸手去拉子昂的衣角,可惜又被子昂推到了一边。
刘锦云并没有气馁,屏气凝眉思索着下一步的对策。一抬头却见子昂的脸上涕泪纵横,满腹委屈的样子:“她不是我奶奶,我要我的奶奶!”
起初,他只是微弱的哽咽,可没过一会儿就演变成了像孩子一样毫无掩饰的嚎啕大哭了。
子昂过激的反应让刘锦云不知所措,不过女人的敏感也让刘锦云洞察到子昂似乎并不是把过去的星星点点都忘掉了,选择性忘记?至少他还记得奶奶的模样。在他的头脑中应该还有未被磨灭的记忆痕迹吧。这一点很重要,她看到了些许的希望,尽管有些渺茫,但总归是有盼头的。
咕咕咕,耳边传来一阵鸽子的鸣叫,刘锦云惊奇地寻声望去——窗外一只雪白的鸽子立在窗台上,像只精灵正窥视着屋里的动静。
同一时间子昂也看到了鸽子。只见他迅速擦干眼泪,目不转睛地盯着鸽子,兴奋和激动已经写在了脸上。
俗话说得好,六月天小孩脸说变就变。刘锦云没想到子昂的变化如此快,腮边的胡渣上还挂着泪珠闪闪,抑制不住的欢愉却已在微微翘起的嘴角上荡漾了。
子昂打开窗户,鸽子一跃跳到室内的窗台上,仰头对着子昂不住地咕咕叫。子昂疼爱地用指尖触碰了几下鸽子的头,鸽子并不躲闪,反倒蛮享受的样子仰视子昂。
“你等着!”子昂三步并两步走出房间,不大的功夫端来两个餐盒放在窗台上。
“我们开饭吧!”他揭开盖子,把一部分饭菜拨到盖子上,然后倚靠在窗台上跟鸽子津津有味的吃起来。他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鸽子身上,对呆立旁边的刘锦云完全的视而不见了。
正值午后,秋日的阳光洒在窗台上,虽然不再像盛夏时节那么明亮刺眼,但融融暖意包裹着一个高大硕长,一个萌巧可掬的身体,锦缎般柔和的光淋浴在他们的头上,背上,羽翼上,伴着鸽子偶尔的咕咕低鸣......刹那间,一幅安静平和的画面自然而然呈现在了刘锦云的眼前。
她被眼前温馨的景色完全感染了,也被虐了一脸的酸。
难道我是空气人?子昂你也太过分了。刘锦云嘴里虽然嘟囔着怨气,眼中却有一种想流泪的冲动。她默默地思忖着子昂这枚暖男,日后要是恢复了健康,世上会有哪个花仙子能幸运地觅到他?天涯咫尺爱无距离,即使智商降为零,他内心深处最柔软的部分也会留有一片沃土,等待爱的种子发芽。
她悄悄后退想退出房间,因为她感觉自己是多余的,是眼前的和睦融洽中唯一不和谐的因素。Χiυmъ.cοΜ
可是刘锦云刚后退了两三步就不小心踢倒了立在踢脚线上的空画框,结果像多米诺一样连续弄倒了一摞的画框。
声音惊动了鸽子,震动翅膀扑棱棱飞走了。
“看你做的好事!她被你吓跑了!为什么你们总是吓跑她!”宋子昂回头望着刘锦云,满脸的委屈沮丧。
“我们?还有......谁......惊动过你们?”她警觉地问。
“你,还有那个送饭的,你们都是坏人!”
“对不起子昂,我不是故意的。”刘锦云万分自责,她知道子昂嘴里那个送饭的一定说的是汪志伟,她很懊丧子昂把自己跟汪志伟相提并论。童言无忌吧,也许归本童贞的宋子昂感觉是最准确的,自己本就跟汪志伟一样的虚伪残忍吧。
“跟我离开这儿吧!”刘锦云走到子昂身边再次轻声说,可子昂却像置气的小孩子一样猛地转过身,只把寂寞的背影留给了她。
伫立在子昂身后,刘锦云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忽然,啾啾几声急促的哨声响起。刘锦云侧头看,原来是子昂嘴里衔着一枚白色的哨子,冲着打开的窗子用力地吹着。
可是秋高气爽,空旷的天空像一幅静止的画面,鸽子无影无踪,白云也似乎停止了涌动,没有一丝的回音,只有秋风迎面徐徐刮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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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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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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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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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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